金羚文学 - 言情小说 - 女攻短篇在线阅读 - 随便(下)

随便(下)

    【六】

    日子似乎回归了久违的团圆和平静。

    男人在床上休养了一个多星期,新买的几卷绷带用光了,肩上骇人的伤口才总算有了愈合的苗头。生怕他感染,林秀强压着他、逼着他好好休息别想着折腾。难得他不再三天两头往剧组跑、乖乖地躺在床上由着林秀给自己喂饭。

    “你……不用做到这个份上唔——”

    “好好吃饭。”林秀一听他说这些就来气,压粗了嗓子近乎咬牙切齿,舀了勺粥往他嘴里塞,把他嘴直接堵上了。

    “晚上不许锁卧室门。有事找我。”

    “嗯……”

    男人鼻息轻叹一声,大约是默许了,好好地喝他的粥,他微微颔首、眼皮低垂,小心翼翼地抿着勺里的米糊。这个角度他的眼角也是微微下垂的,如同猎犬也会偶尔放松警惕。看得林秀有些恍惚,仿佛她从前认识的男人,不过是一个冷冽疏离的幻觉。

    原来他其实是很可爱的。至于是哪种“可爱”,只有林秀自己清楚。

    脑海里冒出了逾矩的想法,回过神来她才发现,她居然也会有一天说他“可爱”……

    林秀后知后觉地庆幸,他从来没有要求过自己把他当作父亲、兄长之类。不是“爸爸”、不是“哥哥”,没有亲情的纽带作为羁绊和阻隔,她就算,也不会立即产生什么负罪感

    她已经长到这个年纪了,她总该面对自己和随便之间这一层不得不戳破的窗户纸。

    有时候她就想,或许她的心里真的在为哪个人留着位置。

    至于那个人是谁,她心里似乎已经有了答案。

    又过了些许时日,某个晚上林秀又一次梦到了那个女人,第不知多少次在她面前中弹、无力地倒下,站在她身后的男人身影如出鞘的利剑。

    定睛一看,林秀心跳几乎停滞,虽然男人面容模糊但熟悉的身形还是让她心悸,“随……随便?”

    来不及将男人的面容看个真切,隔壁传来的“桄榔”一声闷响惊醒。林秀惊醒、倒吸一口凉气,来不及思索便慌忙跳下床去。

    随便竟然听了话,他的房间门果然没有锁,轻轻一撞她就进去了。

    “喂,你——”

    灯光大亮,林秀见男人一脸痛苦蜷缩在地上、像被炒干了的虾子,大概是伤口反复了他痛得厉害、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摔了下来。

    林秀慌忙冲过去将他扶回床上。男人眼睛紧闭着、仿佛并没有苏醒,呼吸却急促的要命,下一秒就会断气似的,眉头微微紧促、额角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林秀抱着他,拍了他好一会儿,他都没有任何安分的迹象。

    家里的止痛药都用光了。又是半夜三更。林秀慌乱间想起出租屋北角有个房间,男人一直嘱咐她不要进来着。只有那里没有找过。

    死马权当活马医。林秀手忙脚乱去翻男人的衣裤,总算找到一串没见过的钥匙。

    一串急速调转了她整个命运的钥匙。

    那个房间落了好多灰尘,一进去就有打喷嚏的冲动。电源有些接触不良,林秀按了好几次开关,头顶才亮起昏暗的光。

    林秀远远儿地看见角落里的柜子顶上躺着个废旧的医药箱。她想都没想,奔着那柜子就去了,突然脚上一滞踢到了个硬邦邦的玩意。

    林秀低头,目光所及是一个黑黢黢的硬物,半截身子藏在柜子底下。

    拽着棱角分明的柄端拖那东西出来,沉得超乎她的想象。约莫不是玩具了,而是真家伙。一梭Largo子弹就闪着寒光缠在上头。

    那东西彻底显山露水。林秀也愣了,像松开一条发疯的毒蛇一样松开了它。耳畔嗡嗡作响。

    那是一把还上着膛、货真价实的……FAMAS突击步枪。

    【七】

    给男人上了药、换好绷带、回了房……

    之后的一整晚,林秀都过得浑浑噩噩。

    一直以来她的记忆都从主观上替她隐匿了什么,只能解释成为了保护她做出的应激反应。而现在正如她期待的那样,她不再是小孩子了,客观上也不再需要这层保护色。

    那个女人是她四岁以前的养母,死于一场枪击。那一发被养母用血rou接下的子弹,又有多少概率本应打在自己脑袋上呢?林秀不敢想象。

    东方泛起的鱼肚白仿佛一只揭幕的手。轻且缓慢地掀、露出完好的假皮囊下和男人的背脊一样布满疤痕沟壑的现实。

    她的确想骗自己,或许那只是个模型罢了。然而联想到男人整日的早出晚归、问及工作时他的遮遮掩掩、每次回家身上挂的一道道彩、尤其是那个简直和枪眼一模一样的伤痕……到底是放弃了。

    他真正的职业,根本就不可能是什么劳什子武替。

    林秀茫然地跪倒在地,干涩的眼眶淌不出一滴泪。女孩抬头,望向天边一抹熹微。汹涌繁杂的感情都聚拢到了一起,林秀不知道她要花多久才能接受这个现实——

    她兀自喜欢了许久的人,在十二年前用一发子弹射穿了她养母的脑袋。

    她该庆幸吗?她一刻钟前才发现自己喜欢他,还有反悔的机会?

    -

    【八】

    翌日清晨,男人醒来的时候愣了愣,走了一秒的神、回想起昨夜那个温暖的怀抱。他二十多年没有走过神,也二十多年没有睡过这么舒坦的一觉了。

    然而不过凌晨五点半,房间里已然鸦雀无声。

    “林秀?”他试探地喊出来。他从未如此主动地喊过她的名字。

    然而这回,没有人应了。

    -

    林秀蜷缩在四环开外的某个电话亭里。

    她趁随便还睡着就逃出来了,没有去上学。为了省钱,也为了不被找到,她停掉了自己的手机,然后骑着租来的自行车一路逃窜。

    不知道身上的钱还够她撑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又要过多久就会被随便找到,被找到了又会被怎么处置。三位数的号码已经拨了,就等着她按下接听键。不说别的,光是私藏枪支这一项罪名就会够男人受的。

    很奇怪,好像从上高速开始就有种被跟踪了的错觉。电话亭盖在一个十分隐蔽的角落,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一间废弃的自行车车棚遮住了、完美的监控死角,四下一片寂静,林秀一时间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

    然而似乎有谁甚至不愿给她犹豫的机会。

    定定地望着那绿色的按钮,直到一只有力的大手从她背后按住了她的嘴。

    “唔——唔唔——”

    第一反应随便在跟踪她。然而那只手宽大得陌生,显然它的主人并不是乍看上去甚至有些瘦弱的随便。拿手死死扣着她的脑袋、想要将她整个挤碎,她连扭头都费劲、压根看不清他的面容。

    眼看氧气一点点流失,仿佛下一秒就要气绝而亡。

    直到天边刺来“砰”一声巨响。

    身后高大的壮汉应声倒地。林秀弯下腰深深喘了几声,这才在惊魂未定中转过身去。

    自行车棚顶上伏着另一个男人,熟悉的、瘦削的黑色身形。

    手中端着的,是枪口还在冒烟的FAMAS。

    -

    【九】

    或许是刚刚九死一生的缘故,又或许是这短短的24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发生了太多,林秀麻木地坐在男人从不知何处开来的车上,腿上盖着男人从前从未脱过的黑色卫衣。后备箱里的壮汉的尸身“桄榔桄榔”撞击着内壁。

    林秀甚至没有了反抗踢打的心思,愣愣地望着自己校服外套上的血迹,还有手腕上刚刚才被勒出来的红痕。

    若不是她实在没有力气了,她想大吼大叫,她想大哭一场,她想扑进随便怀里,她想抓着他的肩膀狠狠晃他、问他和她的养母他妈的究竟是什么关系……

    “不要害怕。”男人沉沉叹了口气,手指敲击着方向盘。

    “你的亲生父亲来认你回去了。”

    “哈?”

    若不是驾驶座上的男人在她印象里第一次主动打破沉默,她甚至不会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亲生……父亲……分明每一个字都认识,连着念出来却只让林秀觉得陌生。她原以为她没有亲人,也不需要亲人——她只要随便就够了来着。

    “哦。你的生父,他叫……”

    男人顿了顿,林秀的视线里他微微仰了仰头。两三秒的踟蹰后,这才徐徐启齿——

    “许海。”

    -

    原来,那个躺在花名册上的名字,它的主人另有其人。至于随便所谓的“真名”,那只不过是林秀的一厢情愿罢了。

    看着眼前将威严写在脸上的中年男人,这个真正的许海,林秀脑袋依然转得如同生锈的齿轮。随便替他养了十二年的女儿,而自始至终她的户口挂的都是这个人的名字……

    整个世界都在她耳畔模糊地打转,依稀听见中年男人——这个她按理说应当称为父亲的男人——对站在他身后的随便说,“多谢当年对爱女出手相救,还有多年来对爱女的照应。我会付酬劳的。”

    “不必了。”

    男人转过身去,没有卫衣的包裹,他的背影更显瘦削了。眼睁睁地,她看着男人的背影飞快地在视线里缩小。

    出手相救?那又是什么?她又猜错了。他究竟有多少事瞒着她?!

    当然此时她已经没有心思去在乎这个。

    她被许海以不轻不重的力道按着肩膀、脚上如同灌了铅一般动弹不得。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叫住他,可终究只是嘶哑地嗫嚅出声——

    “随便……”

    -

    她对他,终究是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这头也不回的离开是他常年杀人杀出来的果断。不知道他就是靠杀人赚钱的……

    更不知道,他在转身的刹那,红了眼睛。

    -

    “恨我吧,林秀。”他说。

    只有他自己听得见。

    -

    【十】

    “老大,十点钟方向那个狙击手,我们抓到活的了!”

    阿强气喘吁吁满面红光来报。这会儿林秀正叼着半颗烟,好整以暇旁观着打手们收拾战场残局。这一仗打得很漂亮,不费吹灰之力就灭了这个挑事儿成性的野鸡帮派的气焰。美中不足的是没能发现埋伏在阁楼上的那个狙击点,方才那发子弹擦着她脸颊飞过去的、还好只是嵌进了墙里而不是她的脑门,但颧骨上还是留了道扫兴的口子。

    “做得不错。”原本斜倚在墙上的女人抬手抹了一把伤口渗出来的血,接过阿强递来的帕子擦了擦,起身把烟掐了就往办公室外走。

    “带我去会会那个这么近都射不准的小子。”

    其实她六年前就不叫林秀了。认了亲爹,姓也改了名也改了,她不愿意,也没办法。

    但她还是管自己叫林秀。

    偶尔帮派里有了闲暇,她就晃荡到郊区山间的墓园里,坐在她养母的墓前给女人敬一杯酒、然后久久地发呆。许先生还算有些良心,当年还愿意花重金葬了这个平白遭了无妄之灾而死的可怜女人。

    说实在的,她到今天都没有完全适应前前后后发生的一切——幼时在帮派乱斗中和父亲失散,被一个她连名字和面容都不记得的可怜女人收养;后来女人被追杀她的对家误杀,父亲雇来暗中保护她的杀手将她带大,待到父亲平定了帮派的内部纷争之后又被接回去继承家业……

    她其实压根就没想过把这种事干出名堂来,她最大的愿望只是和那头不乖也不安分的老倔驴守着那间巴掌大小的出租屋直到老死,仅此而已。

    许海开始让她接手帮派内务以来,她一直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指望着哪天许海改变主意。她对帮派、对她父亲的感情,加起来还不如对她那枉死养母感情深重。若不是今天这场突如其来的挑衅让帮派重振抖擞,恐怕百十来号人都会随着她一道咸鱼下去。

    老倔驴……随便……

    那件黑色卫衣,一开始许海想给她换一件新的、她怎么也不愿,如今已经让她穿得更旧了。穿着它就好像男人的气息仍然近在咫尺,可以用来骗一骗自己。

    六年了。截止到今天,这是随便不在的第六个生日。这场完胜,姑且可以当作她送自己的生日礼物,这是最好的事——她以为的。

    然而被阿强带着上了阁楼,看到那狙击手被几个大汉压着跪在地上的瞬间,她才发觉那远不是最好的事。

    显然男人刚刚被动了私刑,让人绞了双臂押着,衣衫半敞、胸口上道道旧痕若隐若现,汗湿的蓬乱头发在森冷的灯光下泛着阴恻恻的白,脑袋垂得极低、但依然能捕捉到他嘴角凌乱不堪的血丝和乌青。他身上那件外套却是温暖的米色,款式有些旧了,但终归显得过分温和、与他整个人都格格不入。

    像极了她当年买给随便的那一身……

    女人想着,踩着高跟鞋走上前去,从容掐过男人的下巴逼着他抬起头来。

    然而待到看清男人隐在细碎刘海后的五官,林秀却骤然瞪大了眼睛。

    那件卫衣,不是“像”。那就是。

    头顶苍白的灯光晃得林秀眼花,唯有男人那双疲惫却过分清澈的眼睛是清晰的。一时间周围一圈人仿佛都消失了,全世界只剩下她、和她的随便。

    蓦然她听见自己带着迟疑的声音——

    “是……是你?”

    六年来,男人仿佛又苍老了不少,却也更有味道了。大概是已经四十岁了的缘故,他眼角边的细纹更加鲜明,却因为此时难得的温顺而显得像纤小的猫须。眼角依然是微微下垂的、眉头一如记忆里那般蹙起,在灯光映衬下竟显出几分印象里从不曾有过的脆弱感,仿佛一个奄奄一息的殉道者。

    沉睡了六年的爱与恨,在这一瞬间如井喷般苏醒、一发不可收拾。

    “杀了我吧……”林秀听见他气若游丝的声音,像是央求、颤抖得不像样子。

    “别说傻话。我怎么会杀了你呢?”

    这一回是你自己往枪口上撞的。林秀心说。

    “那就别怪我了,之前欠我的账,每一笔都要好好算。”

    这是林秀咽回腹中的后半句。

    【十一】

    “老大,那个杀手,该怎么处置?”

    “先绑起来,洗干净了。”

    “嗯。”

    “然后,放我床上去。”

    “嗯……嗯?!?!”

    阿强心里发毛。这大概是他上岗以来接收过最刁钻的命令。

    【十二】

    精心购置的假阳具,在男人经过耐心且足够的扩张后泛着水红的后xue里猛烈撞击着。

    卧室里灯光偏暗、颜色暧昧。男人被她扣着手腕同她在宽大而柔软的床上纠缠。

    林秀六年来锻炼出了不小的力气,和高中时期没得比,手指直将男人颤抖的手腕都勒出了道道红痕,大力而笨拙,仿佛捡到失而复得的玩具的小孩子。

    男人跪趴在她身下、痛到缩起了肩膀,后背的肌rou随着抽插紧绷和松弛,流畅的纹路暴露无遗。虽然已经不年轻了,可筋rou线条还是像年轻人一样健美,无非是多了些许年龄见长带来的成熟韵味,不再那么棱角分明,倒是增添了几分温软的弧度。

    他肩胛骨上纵横交错的伤疤,或许该称之为锦上添花,但林秀看了——哪怕抱着色令智昏的心思——心里也一阵一阵泛酸。偶尔意识到自己撞得狠了,就拿嘴唇贴着那些疤痕中央的凸起、细细地摩挲,聊胜于无的安慰,转眼间又是一通没有技巧的猛撞将男人席卷。

    当然令林秀欣慰的是,男人虽然会痛得往前蹭两寸仿佛要逃跑,但不用她拽他回来,他自己就会顺从地往她怀里蜷缩,无形之中仿佛默许了一切。

    虽然他的喘息依然带着熟悉的压抑,但恨不得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渴望着告诉他,我好想你。

    男人活了四十年,日子过得像苦行僧。别说后面了,前面都没有正经用过一次,未经开发的后xue却在女人一次又一次毫无章法的开拓中被cao得越发柔软、到后来甚至开始主动吸着她,吸得极紧、不像他这个年龄的紧致,甚至在她抽出来之后都会主动抬起翘挺的臀往假阳具上凑。

    就像他的心里同样有个声音在朝她叫嚣着,不要走,不要走……好多年了。

    林秀看得出来。他泛红的眼角和滚动的泪水早已暴露了一切。

    男人的模样和她六年前脑海里肖想过的面容渐渐重合。同样泛着水汽紧紧眯起的眼睛、死死咬住的牙关、还有情难自已的艰涩呻吟……当然,要多出太多太多,情色的意味。

    她想的没错,他的确是可爱的,尤其是在床上。比她理想中任何模样都要可爱。

    “许……”男人低低吟了一声,试图喊出她如今的名字。被她按住了腿间的马眼,一股往外冒头的精水被生生堵了回去。虽然后xue已经被填满,仍不免一时在下坠般的空虚感中一阵恍惚。

    “叫我林秀。”

    六年前的林秀只怕是永远不会想到,未来的某天她会按着男人一边干他一边温柔地命令他说她想听的。

    “林、林秀……嗯唔——”

    男人的呻吟并不孟浪,是尺关紧咬着被单、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声音。林秀当然想象不出他被干到求饶的样子,但他的种种难耐早已写遍了他身上每一寸肌肤。

    “怎么年纪越大,枪法还越不准了?嗯?”

    女人嘴上软着嗓子问了一句,腰上却是铆足了劲瞄准男人的敏感点一记狠蹭,直教男人胯间的物事在她掌心的禁锢中又涨大了一圈。而男人脑袋也埋进了胳膊里、太阳xue上起了一层新的薄汗,肩膀颤抖得更加厉害。

    女人见他约莫是到了强弩之末,手上一使劲将他的器物狠狠释放出来、交代了她一手。释放后的男人彻底脱了力气、在歪倒上床的前一秒被她捞起来,就着相连的姿势转过来同她面对面,他的胸口上早已红痕遍布,和道道伤疤交织着落在他苍白皮肤,如同霁雪清晨绽在枝头的红梅。

    男人躺着恍惚了好一阵,失去焦距的眼睛才勉强重归清明。他躺在林秀身下,口中吞吐着喑哑绵长的气息,双腿被她摁成M型交叠在身侧,宛若彻底放弃了防备、将最脆弱的咽喉暴露在她面前的孤狼。

    “我……”林秀又按着他的胯挺弄磨蹭了一会儿,男人又让她磨得起了反应、这才终于咬不下牙了、缓缓启齿——

    “我是,被雇来杀这里的头儿的……可我抬枪了、瞄准了……才看清楚,那就是你。”

    “我,不可能……认错你。”

    他自从干上这一行,枪枪毙命、弹无虚发。

    可方才,是他唯一一次射偏几公分。

    故意的。

    -

    夜深了,男人终于被cao干了力气,倒在床上陷入沉眠。

    然而林秀还有很多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问他。当然,她一点也不着急。因为她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一点一点、由内而外,慢慢占有他的全部。

    她不会再让他跑了。

    -

    【尾声】

    4281从记事就没有姓名。编号是他对他自己唯一的认知。

    十五岁开始穿上组织发给他的那件夜行衣,那是深深打在他身上的烙印。之后就在也没脱掉过。被当作顶尖的杀手培养起来,二十岁替他的第一个雇主杀人,自从手上染了血,便只有不归路可走。

    他成了一个只要给钱什么都好说的杀手。他没有退路了。

    直到受雇于一个黑帮头子,要他帮忙暗中护送头子流落在外的女儿。头子当年过得很困难,迫不得已只好把年幼失恃的女儿送出去、可以的话让她一辈子无法和他相认也没关系。然而百密一疏,收养了女孩的那个女人,在女孩五岁那年还是死在了雇主对家的暗枪下。

    若不是他眼疾手快,一枪击毙了对面楼顶的狙击手,他还不知道女孩能活到哪一天。

    女孩抱着怀里的娃娃看着撬开房门闯进来的他,大眼睛清澈得很,像是把全部的信任都交付到了他身上、毫无保留。

    孩童的直觉是那样敏锐。她大概已经察觉出原来的家不安全了,可又是从何得知他是值得信任的人?

    他以为他并非看上去那么文弱可欺,心如磐石、无法习惯亲情、爱情、乃至任何带着温度的东西,自然也排斥一切蕴藏亲密关系的称呼。却又不甘心说出那个冰冷的数字代号。

    所以当她问起“叫你什么”,他只是冷冷回答,随便。

    他带着那个女孩生活了十二年。

    曾经想过金盆洗手,然而多年来道上积怨颇多,只能将错就错下去,打着做武替的名头去当雇佣打手给女孩赚钱,每次都一身伤痕地回来。

    也只能这样。不是说过吗,他没有退路了。

    在头子的事业渐渐稳定下来、来找他要人的时候,女孩已经在他笨拙的保护下长到了十七岁。而他那颗游荡在地狱和他胸腹一样伤痕累累的心,却早已被她满心的温暖托着、一点点捧回了人间,他渐渐发现,在为她的衣食住行人际关系cao碎了心的时候,他比起过往已经仿佛变了一个人。

    然而他从未奢望过从和她的关系里得到什么。他从一开始就想好了,未来分别是板上钉钉,不如让她和自己断得干净些。她至少还有一个家族的庇佑,而他只不过是一片背负一身污名的飘萍罢了。

    在将她平安送回她父亲身边之前,就算故意把密室的钥匙藏在最明显的位置,让她发现那把枪、让她误解是自己杀了她的养母、让她短暂地害怕自己……都没关系。

    -

    她离开了。往后六年,他终究是穿上了她省吃俭用给自己买的米色卫衣,就像以往穿着那件黑色的夜行衣一样,

    仿佛她和她的气息从未离开。

    他知道,他此生注定将心中仅有的一捧温柔为她留着。

    直到那或许会来、或许永远不会来的重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