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耽美小说 - 邻居在线阅读 - Chapter9 水尽 (抱抱装睡拍照照,感情推进,彩蛋是攻君误食迷昏药哈哈哈

Chapter9 水尽 (抱抱装睡拍照照,感情推进,彩蛋是攻君误食迷昏药哈哈哈

    梦里,我回到了我的学生时代。

    我梦见我杀死了一个少年。身边的人都在指责我,禽兽,变态,非人,我小声地辩解,可是他是自愿的呀。然后画面一转我就被禁锢着,座位卡得我的胸骨好痛,四面都是白墙,头顶的强光灯锃地打开。审讯我的人把空调停掉,一会儿又打开调到十八度。我大声喊,我是无辜的,那人就揪起我的领子对我狞笑,下一秒我感受到自手臂和背部传来电击的灼烧感,眼前一黑,又是下一个场景,我被放出来了,身边好多人问我,你怎么样,你有事吗。我说我没事,回答一次我的情感就像海绵一样被榨一次,最后干涸了,身体好沉,我在下坠,一路落下,我从镜子的反射里发现,原来我就是那个被杀死的人。

    高坠落地的那一刻,我的灵魂也回到了体内。天已经放亮了,我出了一身虚汗,从床上爬起来,有点恍惚,对着浴室的镜子漱口,脸色差到不如不睡。

    我走下楼,他正背对着我,在灶台前忙着什么。

    看到他把装生蚝的保鲜盒拆开,想要倒进锅里,我眼皮跳了两跳,马上清醒了,远远地冲他喊了句:“慢着!”

    他手一顿,像是被抓了个现行似的,缓缓回头看向我,露出他招牌一般的羞赧微笑:“早上好啊明逾。”

    我走近他的身边,把保鲜盒从他手里拿过:“你烧还没全退,不能吃海鲜。”

    “我是做给你的。”他辩道,又想把盒子从我手中拿回来。

    “然后偷偷尝一口?那也不能直接加到面里面啊,很腥的。”我曲起手指敲了他的手背一下,“拿回去我给你做蚝仔烙吧。”

    “想吃什么?”我双手圈过他的腰,把围裙从他身上摘下来,戴到自己身上,再把人顺手赶到饭厅。

    “你做什么我都吃。”他赶不走了,就杵在饭厅和厨房的交界处,看着我洗菜切菜。

    被人盯着做事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情,哪怕是他也不例外。

    在把半截完好的菜叶洗进下水道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你能不能别看着我了。”

    “可是,”他老爱冲我笑,好像一笑我就能什么都顺着他似的,虽然但是,美色确实误国。 “虽然吃过很多次了,这似乎是我第一次看你亲手做饭。”

    “有什么特别的吗?”

    “嗯,”他歪头想了想,答道,“你是除了我妈以外第一个给我做饭的人,够特别了吗?”

    “那真是谢谢你了。”我没好气地回道。

    “哈哈哈哈没有,感觉……好奇妙,我说不上来,但现在就是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哈哈哈哈。”说完,他自己倒是先脸红了起来。

    “我想你可以含蓄一点,考虑用用‘岁月静好’这个词。”我想你可以深入了解一下我的型号。

    不过‘老夫老妻’这个词也勾动了我,一时间,我的心里泛起一阵躁动的、甜蜜和酸涩夹杂在一块的感觉。可惜这大概只是无心之言罢了。

    不知怎么了,他突然走近了我,凑过来端详我的脸。

    “干嘛,别打扰我做菜。”我忍住把锅铲呼他脸上的冲动,站远了两步。

    “你黑眼圈好重,是没睡好吗?”

    “唔,还好吧。”我把锅盖盖起,焖着里面的菜,回了话之后,站在灶台前不知道干些什么,手垂在身侧都觉得有些奇怪。

    “不会是因为我吧?”他将我的身子扳正,注视着我的脸。

    这种半强迫式的动作使我有被冒犯的感觉,皱眉微愠,甩开了他的手。

    回答什么好呢?好像回答“是”或“不是”,听起来都像“是”一样。怎么会有这么自信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在别人那里就可能是讨人厌的,在他这里,就坦率地不会让人有什么不对劲的感觉。

    他仔细辨别着我的表情,良久,叹了一口气,“那就是了。”

    “抱歉抱歉,我没事的。让你担心了。”他将我抱在怀里,不轻不重,保持着朋友的距离。

    菜汤漫出锅盖,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蒸腾出清淡的香味。我在他因为低烧而分外温热的怀里,第一次与人保持着这么亲近的距离却不反感。

    我又想起梦里那个少年来,在他被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情榨干了所有的时候,是否也在期待着一个人准确地将他从黑暗的房间里牵出来?

    时间太过久远,我已不得而知,只是此刻,我突然想要在他怀中流泪。

    晚上便要返程。因为在别墅休息了一整天,岛上还有许多地方我们是没有逛过的。他病未全好,不适合剧烈运动,我便租了辆敞篷的导游车,和他坐着环岛绕一圈。

    我们穿过集市,穿过来时的几间餐厅,穿过村里,车子在海边的公路上行驶,海风掠过耳际,源源不断地带来热又散去热,在我们身上留下又咸又腥的味道,并不好闻。从岛的东部驶向北部,像是从白日开进黄昏,碎金色洒在海面上,闪烁着炫目的亮光。

    也许是昨晚没有休息好,连绵不断的相似景色弄得我有些昏昏欲睡,我便靠在椅背上小憩。

    因为难以在身旁有人的情况下入睡,所以我只是闭着眼垂下头放空。而他坐在我身边,偏头看向另一边的风景。

    过了一会儿,我感到有人的手放上了我的颈侧,碰的我皮肤表面一阵激灵。

    是贺霖。他把我的头小心翼翼地扶起,放到他的肩上,再拢过我的肩,让我得以将身体的重量尽数倾到他的身上。事实上,他这笨手笨脚的,是只猪都能被摇醒,何况我十分清醒。我佯作熟睡,靠在他的肩上,自然地拿脸蹭了蹭他的肩。

    只是蹭了两下,我就感受到他的脊背绷紧了,连带我的头也被带得向上移了两分。

    我心中好笑。不是要让我靠到你肩上吗,那我索性多玩一会。

    于是,过了几分钟,我无意地动了动头,装作重心前倾的样子,慢慢从他肩头滑落,眼看就要失去支撑磕到前面的座位上。

    他马上伸出左手拦住了我前倾的身体,同时以右手掌护住我的额头。他的手停留在空中好几秒,像是在思考怎么样将我扶回去又不惊醒我似的,随后,动作极轻极缓地把我带了回去。

    夕阳西下,太阳斜斜地照进车里,我的眼幕前尽是跳跃的光斑,有一只手在我眼前上下摇晃。太好玩了,我好期待他还能继续干什么,便继续靠在他肩头不动。

    突然,我的领口一动。他小心翼翼地把我别在领口的墨镜取出,再打开为我戴上,以遮蔽眼前的光。期间,他还不小心戳到我的眼角,我听到他发出了短促的“嘶”声又马上闭嘴。此刻我若是能张嘴,嘴角已经咧到天灵盖了。

    他这种孩子似的小心翼翼取悦了我。于是我不禁在心里怂恿他,再对我过分一点吧,比如说,嗯,上下其手。

    我的脑中都是黄色废料,他却是个克己守礼的君子,我能感受到一道视线始终黏在我身上,但并不令人讨厌,而且那道视线的主人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举动,让我都开始要替他着急。

    久到我几乎都要真正地睡去时,一道不属于我的温度覆上了我的手背。他的手掌覆在我之上,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我的手背,有一些痒,但更多的是一种缱绻感,带起一阵暖流汇入我心底。

    末了,他好像是不满足于此似的,轻轻翻过我的手腕,使我的手掌平摊,然后指尖如水流一般,以一种温柔但不容反抗的力量穿过我的指缝,抵住我的手背,轻轻握紧我的手,和我的掌心贴合。

    如果说第一个动作让我泛起一阵被人亲密触摸的舒适感,那么第二个动作便已经超越了朋友的距离,让我愣在当场。

    脑中有一根弦猛地涨开,我连呼吸都放轻了。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呢?是我想的意思吗?一时间,我想要睁开眼睛马上问他,又害怕打草惊蛇,又害怕不是我所想的那样。

    惊疑踌躇之间,车已经驶回了渡口,稳稳地停下了。他略带慌张地将手从我手中抽出,深吸了一口气吐出,然后拍拍我的肩,叫醒了我。

    渡船在海面上行驶着。远照灯和月光共同点亮的海面就像一块流动的巨大玉石一般,晶莹剔透。这一天,我的心绪被牵动了数次,再加上这几天也发生了许多事情,望着苍茫的海面,我又生出些许想要告别、想要离开的心情。

    待我从思绪中抽出身来,转过头去,便看到他离我几步远,拿着个相机正对着我拍,我微恼,走上前去,挡住他的镜头:“在拍什么?”

    “你啊。”他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又冲我笑。

    “让我看看。”我凑上去,想要看看他都在拍些什么。

    “看不到的啦,”他把相机反过来给我看,“是胶片机。”

    “这么复古?”我并不擅长拍照,平时用起单反也只是随心扭扭光圈和快门,好看就行,这是我完全陌生的领域。

    “感光的原理不同,胶片机出片会更加有层次。那种光影的渐变,特别有质感。”他走远两步,又冲我来了一张,我跟上去想要把他相机盖住,他一手拿着相机,另一手捉住我的手,不给我抢,我便挠他的肚子。他好敏感,跳远了几步,一幅防备着我的样子,“好了好了,我不拍了。”

    结果他趁我放松警惕,又来了一张。

    “你!”

    他举起双手,续道,“而且不同的胶片拍同一个场景会有不同的色调。有的稍微偏青,有的稍微偏红,像拆盲盒一样。”

    我有些好奇:“那这卷是什么颜色的。”

    “唔,富士,我猜是偏青色的。”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里丧尸的眼睛,感觉上臂已经浮起了一片小疙瘩。

    他看我反应,失笑道:“不是不是,不至于,哈哈哈哈哈,就是有一层,群青色的柔光,很好看的。”

    “怎么说呢,在船的移动下,镜头里的你走进夜色,像融入了海里,然后,光影的分界,在你脸上漾开,消失。”

    他的形容时常让我怔住,如果说我是纯然的感性,那他就是感性和理性兼具的一个人,平时像个笨比,思考起问题的时候又格外的有条理,还时常能说出一些诗意得令本职工作是写的我都为之触动的形容来。

    融入了海里是怎么样的呢,是投入某个平静的怀抱吗?原来我自我消解的样子并不丑陋吗。一时间,我的心中有些酸酸涨涨的。

    我渐渐地发现了。如果说我心中不断累积的负面情绪是一种慢性疾病,不定时地发作,也找不到解决的办法的话,那他就是揣在我口袋里的急效药,不适的时候吃一粒,因为见效太快,就好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

    这是我虚度了二十八年的人生中,被赐予的第一瓶药。

    因为太过稀有,由爱生忧怖,我不禁泛起一种想要独占他,囚禁他,让他一直待在只有我能看到的地方,永不离开的想法。

    “那你冲印好之后要给我一份哦。”

    “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