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耽美小说 - 霉斑在线阅读 - 温柔

温柔

    part thirty nine

    我重重捏了把他的手臂内侧的嫩rou:“是你不乖吧!”

    他吃痛低吼了一声:“嘶……疼……”

    “我只是想看你手机而已。”我在他面前摊出右手,“你怎么整天发情,明明春天都快过去了。”

    “好吧……给。”我哥作出一脸无辜模样,把手机递给我:“小迩刚才引诱我。”

    “不就摸了亲了,我可没说我想做。”我一脸寡淡。

    昨天晚上拿手机拍我哥的丑照时才发现他的开屏密码是我生日,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改的,可能是我们在一起后,也或许是很早之前。

    下次录个指纹进去算了,方便。

    “看你昨天这样子,蠢不?喝酒喝疯了。”我找出隐藏相册里的图给简远看。

    他笑露牙齿:“难怪我今早睡在地上,衣服上又是泥又是叶子。”

    “喝了多少?”

    我哥眼睛忽闪:“不记得……还有这手也是,啧,肯定在酒吧里摔了。”

    “你在家摔的,从阳台掉下来了。”

    “阳台?”他倏地皱眉回忆,“我记起来了,你把我锁楼上?”

    我耸眉。

    “你昨晚答应要和我做的,小骗子。”他说着,伸手拉我的校服。

    “不是说醉了就硬不起来了吗?”我吐舌做鬼脸。

    他用食指刮我的鼻梁:“试都没试就说你哥硬不起来?”

    太阳逃逸出人们的视野,只剩下落日余晖,霞光之红之橙之蓝紫抢着临摹莫奈的,美得让人想做点浪漫的事。

    但是我们还在车水马龙的路上,于是各自收敛,积攒出下一次盛大的狂欢。

    回了家,我哥抱着我啄了两口,便去做饭。他说今天吃日料。

    我瘫在沙发上看简远在厨房忙碌的背影。

    不过他在我眼里样子是直接略去了衣裤的,身上只有一块长度刚好遮住大腿根围裙,我能想像出他坚挺的脊背,窄腰和臀部完美的线条。

    如果一定要问我最喜欢我哥身体的哪个部位的话,我会回答喉结和手背上的筋络。

    虽然这两样东西在其他男性身上也常见的很,但唯独简远的能激起我心底那层如马奔腾的欲望。

    抛开一切世俗的眼光和腐烂的过去……是的,我想要他。毕竟我们年轻,我们有无限的想要得到彼此的精力,我们也知道,那种喊对方名字的时候,心头一颤的感觉。

    “小迩,可以吃了。”我哥端出做好的寿司手卷,开始摆弄餐具:“想喝点酒吗?”

    “嗯,喝。”我坐到餐桌前。

    简远从酒柜拿出瓶红酒,帮我倒了小半杯 。

    “寿司配红酒,怪的很。”我笑了笑,往嘴里塞了块鳗鱼卷。

    “本来准备拿清酒的,可想到上次你和你那个学长喝醉了。等会你还得写作业,就开了瓶红的。”我哥耸耸肩。

    我刚吃了两口,想起学校里的一些事:“哥,学校里有人追我。”

    “嗯。”他脸上没有任何波澜。

    “我觉得很烦,抽屉里全是别人送的零食饮料。”我慢慢咀嚼,用余光观察他的神色 。

    “你知道是谁吗?”我哥抿了口红酒,抬头问我。

    “知道一部分。”我嘟哝出声。

    他只是淡淡地笑:“不喜欢这种感觉的话,不去回应就好了。时间久了,他们自然会觉得没意思。”

    我小口喝酒,等一阵甜涩入喉:“我记得你上学的时候也有挺多人追你,情书大把的,你不会看都不看就全扔了吧?”

    “看完才扔的,有些句子写的优美感人,权当散文看了。”他将桌上装醋和酱料的小碟推到我手边:“试试。”

    “那个时候你有喜欢的人吗?”我夹起一块三文鱼,蘸酱,放到嘴里咀嚼。

    “有。”我哥良久才开口,悠地吐字。

    我饶有余味地看他:“我这种类型的?”

    简远咬了一口天妇罗,身体满足地后倾,靠在椅背上,扑扇着睫毛看我,也没回答我的问题:“我和温姌姌结婚前,还谈过一次恋爱……和一个大我一岁的学长。”

    “哦。”我装作不在乎的样子。

    我知道即使简远没结过婚,我也不可能是和他在一起的第一个人,但听到他说出来这个事实的时候,我的心脏还是会猛地挣扎几下。

    “学长人很好,也挺可爱的。”我哥挪动椅子靠近我,在我耳根处吐气。

    我清晰地听到了他喉结滚动时低沉迷离的声音。

    接着,我下意识地避开我哥粘腻的目光,眼睛看向反射出头顶灯光的嫩白瓷盘,不想让简远看见我眼底潜藏的失落。

    于是,我开始故作镇定:“哦。因为要结婚了才分开的吧。”

    他笑着摇头,呼吸里叠加着荷尔蒙气息:“因为对他没感觉。”

    简远摸了摸我的头,慵懒地整理我后脑勺翘起的发。

    我往嘴里夹了最后一块寿司,有点饱。

    我的手在不知不觉中做出筷子轻敲高脚杯的小动作,响声清脆。

    他拿起手边的纸巾轻触我的唇,接着偏头,鼻头抵住我的脸颊,慢慢地问:“小迩知道为什么吗?”

    我不知道,我在等你告诉我。我在心里回答出这样一句。

    我哥一定从眼神读懂了我,他继续开口:“当时幼稚地以为找个人谈恋爱就可以让我对你分心……现在想想,还挺可笑的。”

    我噗地笑出声:“你别告诉我你喜欢我好长时间了。”

    “嗯,对。”简远单手揽住我的脖子,头埋进我的颈窝,被他的呼吸抚过的那块皮肤渐渐发热发烫。

    我瞬间红了脸,我果然经不起他的挑逗。

    那种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都被牵引、被拿捏的感觉竟流露出一种让我痴狂的余韵。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问,“大学……高中……初中……还是刚刚见到我那会儿?你不会是……是恋童癖吧!可真变……”

    我哥将我按在椅背上,一口含了上来,用力吮吸唇瓣。

    不是气氛正好,是气氛热辣过了头,总感觉我的嘴唇都快被他吮肿了。

    简远的脸露出微醺的酒气,懒懒地呼吸:“我那时才十几岁,不也是个没长大的小孩,顶多算是早熟……怎么就成恋童了?”

    “十几岁……没长开的小屁孩。要是喜欢我,还那样对我,是该说你心理扭曲了吧。”我打算戳我哥的痛处。

    “小迩,还记得吗?”简远在我肩上轻咬:“你刚来上海那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你在她书包里放蝉放飞蛾,还把人家弄哭了。你在欺负她,可是你也喜欢她,不是吗?”

    “你怎么知道?还有,这算不上喜欢吧,那么小,我能知道什么。”这事我没告诉过任何人,毕竟是情场失落,我要面子。

    何况后来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男孩。

    而且那女孩说我黑说我矮,人家压根不和我玩。

    不过确实是事实,我刚来时满身乡土气,女孩子生的白嫩。我不一样,我从小皮肤就比别人深一度,身体也还没抽条,自然矮了。

    要是现在我还能遇见她,没准她反而会来追我。小爷我现在185,不是我自恋,可我在学校那是公认的俊,大城市的好水好粮养出的人自然也会钟灵毓秀。

    我捧着我哥的脸左看右看,手指摩挲他的脸颊,心想,还是我基因好的缘故。

    我知道他对我的作为可不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调皮欺负。

    因为他害怕,因为他也胆小至极。

    那时的少年无能直视这份不伦的爱恋,不想被喜欢的人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的爱意。

    “在想什么呢?”简远吻了上来。

    我摇头表示没什么。

    我哥又凑过来咬我的唇。

    将夜未夜的时刻总是静谧得让人安心,窗外的白玉堂又开了,风过留痕,挟一阵清香入鼻,月光慢慢倾倒,一束束泼洒在地上,变成流淌的银河,花的朵影在银河中逐流荡漾。

    哥,你吻我吻得太用力了。

    不过我不怪你,我只怪夜色撩人太温柔。

    【诗酒:钟爱平平淡淡的爱情。欢迎留言,好喜欢看你们在下面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