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蜃楼
一路沉默。 他们坐车到了码头,还需要再上游艇。 海市蜃楼在暮色岩主岛西南的织女岛上,自成一方天地。 整个岛屿都是海市蜃楼这个欲望王国的领地。 林袖鹿望着前方,海市蜃楼灰色的主体建筑就在前方,这个距离隐去了它脚下的海岛,仿佛它就浮在大海之上。 白日里,它是含蓄的。即使阳光最灿烂的时刻,它也不会轻易展现它的美,只稍微借点太阳之色,暧暧含光;阴雨天,它就索性灰沉沉的,犹如饱经沧桑的灰眼老人。 而一到夜晚,便永远华灯万千,招摇繁华之气全然显现。 没人知道这是忽然浮出海底的千年海市,还是巨兽吐出的奇诡蜃楼,内里处处是色调浓重的放纵与狂欢,不似人间。 林袖鹿听说,这一带潜伏着凶猛的食人鲨,一旦有活物入水,就会游过来捕食。 最初这些食人鲨是养来防止海市蜃楼里的人逃走的。 没有人能活着逃离这片海,林袖鹿告诉自己,再次回到这里,他走不了了。不,他也不想走了。 海市蜃楼的几个高层早早地迎候在此。 万礼赞上了岸,见码头浮桥有几块木板断了,他转身对林袖鹿伸出手,万礼赞惊异于自己的反应,但是手既然已经伸出去了,也就算了。 林袖鹿看着他伸过来的手,没有理会,自己上了岸。 脚下的沙,每一粒沙都依照着规矩,排得整整齐齐,一眼望过去,绵软洁白,但他却非常想念杂乱无章的莴苣滩。 万礼赞看着忽视他的林袖鹿,怒气上涌,瞥见林袖鹿红肿的侧脸,他便忍了,转而去问身边的人:“这个浮桥上个月就说找人来修,怎么到现在还是这副样子?” 身边的人马上说:“下午,下午就好了。” 林袖鹿走了两步,忽然记起自己的回来的目的,又后悔刚才不该跟万礼赞使小性子,于是,挤出点笑容,放缓脚步,走到万礼赞身边,想去触碰万礼赞的手,又不敢。 从昨夜的事来看,他搞清楚了一些事情,万礼赞应该是不喜欢他主动碰他的,主人可以随意触碰、折磨他的玩偶,但是反过来就不可以。 “万先生,我爸爸他现在怎么样了。” “还没死。” “你会不会……”担忧而紧张的情绪又在他脸上出现,眼眶眼看着又红了。 “林袖鹿,只要你乖乖的……万礼赞伸出手去,林袖鹿下意识地后退,万礼赞的手僵在半空,他今天总这样躲避是什么个意思,万礼赞用眼神喝住他。 林袖鹿只好任他的手掌揉揉自己的后脑勺,听到他继续说:“只要你乖乖的,我就不会因为你迁怒你爸,明白? 林袖鹿点点头,往后院走去。在万礼赞眼里留下一道孱弱的背影。 万礼赞用了很大力气,才移开目光,叫来向晚:“你们得看紧那孩子,再出现上次那事情,你们就去海里待着吧。 万礼赞说得轻描淡写,好像也没有什么吓人的地方,但向晚怎么会听不明白这个唇典,在海市蜃楼,这就是去死的意思。 “是,万先生。”向晚打了个寒噤,怎么说呢,她在这里经历了海市蜃楼两次所有权更迭,见识了三代所有者,这个万先生最难以揣测,比起前两位,万先生可以说是善人,他放走了那些被强迫在这里的人,规定这里不允许再用非人的手段惩罚人,但他却这样为难一个孩子。 绝大多数时候,这个万先生都很好伺候,虽然不爱说笑,倒也不乱发脾气,一开始他们都以为来了个好相处的老板,慢慢才发现,这位老板其实总是在用最平静的语言说最残忍的话。 她哪里来那么多人手时时刻刻盯着子瑕。当初万礼赞的一句放人,楼里的人都跑了大半,向晚摇头叹息,她太难了。 林袖鹿一步一步走回后苑,一路上,他走得很慢,却想了很多,想的最多的是万礼赞,从昨夜到刚才,一遍遍回想万礼赞的话。 他说,只要他听话,他就不会为难父亲,这话有几分可信度?林袖鹿也不知道,他选择相信他。不相信又能怎么办呢?是啊,他现在无法逃离万礼赞,他走不了,他因为父亲的原因来这里,只要父亲还在,他就永远也无法摆脱万礼赞。难怪万礼赞丝毫没有追究他的离去,一点儿也不生气,他是风筝,而父亲是万礼赞手里的风筝线,无论他飞到哪里,万礼赞都能把他拽回来。 他的脚步越来越小,速度越来越慢。后苑与前苑之间的有门禁,这里对出入前后苑的人员有严格的规定。他没有带门禁卡,便站在门前不动,门禁的小哥探出头一看,见是林袖鹿,非常迅速地给他开了门。 海楼里的生活其实非常枯燥,在这里工作有许多条条框框,处处有约束,比如有一条员工不能自带手机,光听起来就很无聊得可怕。于是,八卦就成了这里最好的消遣。海楼里有听不完的八卦。而有关上位者的八卦又格外美味,近期林袖鹿无疑为海楼人无聊的生活供上了最好的八卦谈资。 那天万礼赞亲自把他抱走的时候,很多人都看见了。很多人都以为万先生看上他,他不会再回来了。人们在八卦之中深度挖掘,寻找蛛丝马迹,有人从林袖鹿几乎未曾接客中发现端倪,又有人想起林袖鹿唯一次接客是向晚私自安排出去顶替修竹的,后来万先生知道以后,把向晚狠批一顿。于是衍生出这样的传言,万先生其实深爱林袖鹿,外面有人追杀林袖鹿,万先生带他来这里避难。 进了住宿区,很奇怪,许多房间的门都敞开着。林袖鹿走过房间时可以看到里面的人都在,有的人坐在床上看电视,有的人蹲在卫生间前洗东西,有些人在长廊里坐着跟人闲聊。 快到房门口时,林袖鹿看到修竹,在他的门口席地而坐。 在这里,林袖鹿第一个熟络的,就是修竹,一高瘦的少年,苍白的脸上总是微微地泛着红润,看上去文弱、恬静而柔和。 修竹是他本来的名字。 进到这里来,没人会用自己原来的名姓。更不会有人提及自己的过往,彼此之间也不会相互过问。林袖鹿问修竹的本名时,只是顺口。 没想到,修竹很大方地笑了笑:“我姓沈,名修竹。”说完自己的名字,他还大方地讲起自己的过往,他说自己生在A国凫丽州的大山里,很小的时候被人骗到琴台,养在琴台市区某个有名的会所里,后来被人赎身出来,他的恩主对他很好,就在他打算找个什么正当职业来做时,他的恩主突然遭难,这个时候他遇到河殷。河殷看好他,他就跟着河殷来到海楼。 修竹怎么看都不像是风月场的高手,但偏偏,他的生意极好。很多男客人喜欢他,喜欢他的女客人也不少,但是他只跟男人上床,即便这样,那些富婆们也愿意花钱就跟他坐着说说话。 林袖鹿也喜欢跟他在一起。这个人身上总有种安静沉稳的力量,让人感觉舒心,他盘腿倚在门前,低头在捣鼓什么物件,不说话,自成画。 林袖鹿刚来这里的时候,跟谁也不说话,别人跟他说话,他也不理。林袖鹿惧怕这些人,他不想跟这些人说话,因为这些人能让他看见自己可能变成什么样子。那次伤了万礼赞,被万礼赞的爪牙打得不能动弹,其余人都在看他的笑话,也只有修竹过来安慰他。 “小蚂蚁是撼不动大树的。”当时林袖鹿把自己整个卷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头柔软黑亮的发。修竹轻轻摸着他的头发,继续说:“既然无力反抗不如坦然承受,保护好自己最重要。小蚂蚁的微薄力量撼不动他,但小蚂蚁可以蛀空树干。” 林袖鹿当时没有理会他,他就这样,一难过就谁也不理。但修竹的话却渐渐在他黑暗的内心世界凝成一缕萤虫之光——既然撼不动大树,那就蛀空他。 觉察有人过来,修竹抬起头,笑问:“回来了?” 林袖鹿点点头,脸上没有笑意。 “哟,你这脸是怎么回事。” 林袖鹿淡淡道:“你知道的,逃走被发现,难免的。” 走近了,林袖鹿才发现,修竹手里拿着一只二胡的琴弓。 看到修竹,他莫名想起莴苣滩上的诗人小哥,他总觉得他们很相似,这种相似与外貌无关。他好像有点理解诗人小哥的那句话:“这里的日子,让我格外接近诗意本身。” “你说得对,既然无力反抗,不如坦然承受。” 修竹抬起头对他安然地笑。 “你这是在干什么?”林袖鹿看着他手里的琴弓问。 “给弓毛擦松香,这是个新的琴弓,我摸着这弓毛觉得太滑了点。” “你会二胡?” “会一点。” “真好,之前怎么没见你露一手。” “忙啊,也就是最近才有点空。” “改天我们合奏一下。”身边多了一个会乐器的人,林袖鹿心情稍微好了一点。 “可以啊,但我就是业务爱好,可比不上你专业学琴的,你可得担待点。” 果然这个地方是没有秘密的,他从没有告诉过这里的人他是专业学琴的,但就连平时不爱八卦的修竹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