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得知真相后的痛苦,站起来,向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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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你的易感期是不是用了新的药?那是当年谭斯锦离开之前自愿献出信息素后给你调配出来的,用以稳定你易感期的暴躁症状。” 陆冬说着,将一份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的资料递上前去,程谦失神地接过,还未从对方平静的叙述中缓过来,然而当他抽出里面的材料,更为巨大的恐慌再次将他淹没,窒得他几乎快背过气去。 陆冬垂下眼去不再看他,言语里尽是克制不住的后怕:“他在那家医院里养了半个月后被检查出怀孕了,但是因为身体太虚弱,没撑过一周就流产了。你mama知道这件事后也跟大夫商量过想要保住孩子,但是没能成功。” 陆冬回忆起谭斯锦当时遍体鳞伤的模样和惨白如灰的面容,心再次被狠狠刺痛,当时地他眼睁睁看着谭斯锦得知消息后眼中的光彩渐渐黯淡下去,在毫无生气的表情中流出绝望的泪,却完全无能为力。 陆冬也不知道怎么了,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即使当年在谭斯锦的面前他都故作坚强地忍着没有哭出来,尽可能地安慰谭斯锦并帮他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可如今他见到了程谦,见到了深爱着谭斯锦却曾伤他最深的人,一时竟没能忍住哭了出来。他用手撑住额头,掩饰着自己无能的脆弱,想要催促程谦赶快逃离这个地方。 “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材料你留下,不要让阿锦知道我告诉了你这些。他原本就是想把这些全部掩埋起来不让任何人知道的,尤其是你。” 他欲盖弥彰地用袖子摸了摸泪,声音染上点哭腔:“程谦,求你好好对他。快回去吧,我要工作了。” 程谦的身体像是被灌了铅,每根血管都流淌着沉重而粘稠的液体,精神与动作都无法很好地同步,眼前像是出现幻觉般天旋地转,胃部一缩一缩地蠕动,似乎随时都会呕出血来。这些混乱的痛苦也掘出了深埋在他儿时的恐惧,然而此时此刻,即使是中毒失去味觉的痛苦,都敌不过当下的一分一毫。 他木然地将手中的材料放回桌面,抖着手撑起身子,弯腰道了谢,一步一顿地走出了诊室的门。 手中的那根拐杖在此刻成了他全部的倚靠,若是没有这根拐杖,他可能当场就会痛苦地昏过去。 他机械地朝医院外的光亮处走去,大脑混乱到全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的医院,又怎么来到的路口,眼前的车水马龙流淌而过,他一步没能走稳,被路面铺得不太平整的一块砖绊倒在地。 他任由自己摔倒,蹲坐在沿路栽种的大树旁边,像是摔出了自己的灵魂,变成了一具行尸走rou。路过的一个小朋友极力迈着步子跑到他跟前,善良而稚嫩的嗓音响起在耳边:“叔叔,你没事吧?” 他抬起头来,一张满怀关切的小脸映入他红红的眼睛,孩子的个头不高,脸蛋rourou的,看上去差不多五六岁的样子。 如果他们的孩子还在,也应该已经长这么大了。 他终于知道了谭斯锦为什么出门在外时会如此留意身边路过的小孩子,那些令他吃醋的眼神中不仅仅包含着对孩子的喜欢,还有失去曾经可以孕育出一个生命的遗憾。 他早该知道的。 从他闻到那股玫瑰香里掺杂的熟悉酒味时他就应该知道的。那是他亲自烙进对方信息素里的痕迹,如同锁骨上那道疤一样,是无论如何也抹不去的烙印。 被压抑许久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地流出来,泪水霎时模糊了他的眼,他将一脸惊讶的小朋友抱在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伤心欲绝,令路过的人都忍不住看过来两眼,再冷漠地别开目光。 小朋友的mama很快走上前来将他一把拽开,拉着自己的儿子飞快离去,回头莫名其妙地骂了一句:“神经病啊!” 然而小朋友却一直不停地回望那个瘫坐在地上痛哭的帅叔叔,担心地问:“妈,我们要不要去帮帮他?” 小朋友地mama回头看了一眼,仍拉着儿子飞速往前走:“就是个神经病,不要多管闲事。” 程谦坐在地上哭了好久,仿佛把后半辈子的眼泪都哭了个干净,不远处的交通灯变换了几个轮回,形形色色的人群来往路过,时间仿佛在他身上静止,又似乎从未做过停留。 哭着哭着,心底盘踞的那些带血的荆棘突然茁壮起来,猛地破开了禁锢他身体的一切,从血rou模糊的破碎中重塑起一股强烈的勇气,他抓起手边的拐杖,颤颤巍巍地站定了身子,终于看清了回家的路。 他是趁着谭斯锦发情期过去,白天照常去了乐器行上课后偷偷跑出来见陆冬的,他要在谭斯锦回去之前回家,回到属于他们的家。 * 谭斯锦下班后,刚一开门,迎面便是一个巨大而温暖的拥抱,程谦这次比平日里勒他勒得还要紧,搞得他后仰着腰有些喘不过气,于是拍了拍对方的背:“好啦好啦,快松开。” 程谦松开他,为他脱下外套,蹲下身子换好拖鞋,又拉着他坐进沙发,为他递上一杯温水。谭斯锦被这一通极度热情的体贴暖得没头没脑,温润地笑着问:“今天怎么啦?” 他忽然又觉得不对,暗戳戳盯着他问,“你是不是犯什么错了?” 程谦默默地坐在他身旁,确实像个犯了错的孩子:“我不小心把花盆打了。” 谭斯锦根本没把这种小事放在心上,然而他很快眼尖地看出了程谦有些红肿的眼睛,搂过去捧着他的脸问:“你哭了吗?重新栽起来就好了啊,不要哭啊。” 程谦也抱住他,睫毛根部微微被泪打湿,但嘴角却挂上浅浅的笑:“对,重新栽起来就好了。” 谭斯锦捏捏他的脸蛋,虽然他脸上的婴儿肥已经褪得没有上学时明显,但谭斯锦仍执着地热衷于捏脸表达亲昵:“好啦,别想了,我去做饭。” 程谦并没有松开怀抱:“不用了,我订了吃的,放在厨房了。以后你也不需要辛辛苦苦地做饭,家里有厨艺很好的阿姨,可以每天送新鲜的餐过来。” 谭斯锦只觉得程谦是因为做错了事想要弥补,虽然听上去有点小题大做,但他并没有往深处想:“哪里需要那么麻烦啊。再说了,我喜欢做饭的,只要你爱吃就好。” “真的吗?”程谦心中暖意横生,忍不住凑上去吻他一口,“我爱吃,我还要吃一辈子呢。” 谭斯锦见他恢复了贫嘴,终于放下心来,挽了挽衬衣袖子,起身打算去厨房,话里话外还有调侃邀功的意思:“那今天就不做了,吃你点的。不过为了治你的腿我可是花了心思的,外卖可做不到。” 程谦紧紧跟着他,边走边大力拍了拍腿:“对啊,我被你照顾得这么好,腿已经没事儿了。你看。” 谭斯锦伸手拍他的手背,严厉道:“轻点!爪子怎么这么不老实,还没完全好呢。拐杖必须要用着,等下次复诊完大夫说完全好了再离手,听到没有?” 程谦乖乖点了点头,凑上前去帮忙一起开餐盒:“知道了老婆,遵命。” 谭斯锦的脸立马烧起来,心虚着瞪他一眼:“谁是你老婆。” 程谦没皮没脸地笑起来,眼睛还微微肿着,看上去欠揍中带着可怜,谭斯锦复杂地看着他一脸矛盾的模样,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好在两人很快开始吃晚餐,程谦貌似的哭泣后遗症也渐渐淡了下去,两人边吃边聊些有的没的,程谦突然问了句:“斯锦,你想不想回学校去?” 谭斯锦突然被他问住了,一些不可回避的记忆涌上脑海,但他很快平复,解释道:“回学校也是要考试面试的,没那么容易。” 程谦认真地说:“你想回去的话,就可以回去。” 谭斯锦抿着嘴听着这种类似霸总的rou麻话,玩笑着反问:“你是校长吗?” 程谦静静地看着他,犹豫了一下回答:“那个,我确实有任职几个学校的校长。” 谭斯锦尴尬地愣住,手里握着的餐叉停在半空,他们虽然同居了一段时间,但他从未过问过程谦工作上的事,而且之前也只猜测过他可能从事教育类行业,但没想到他的职务竟然这么高。 程谦最怕这种空气突然安静的局面,他没怎么透露过自己的工作和家庭情况,也是怕谭斯锦一时接受不了,想着慢慢渗透给他。但话说到了这里,他觉得也是时候让彼此再进一步了解,起码给谭斯锦多一些安全感。 程谦握住他拿餐叉的手轻轻放回桌面,认真道:“如果你想回学校教课,我支持你去考心仪的学校。或者你想要继续在钢琴方面深造也可以,想去参加比赛也可以,我都会支持你。我相信你的能力。” 谭斯锦沉了口气,嘴角勾起个淡淡的笑。这些年里,或者一路追溯到儿时他遭遇创伤的那年之后,他似乎确实太久太久没有好好为自己活过了。 他抬眼对上那双真诚的、黑泠泠的眼眸,回答道:“好,我会好好想想的。先吃饭。” “嗯。”程谦开心地点点头,在心里开始默默筹划起一个特别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