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巡演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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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歇了几天,经纪人jiejie就带着排的满满的日程来了,之后两个月有二十多场巡演,还有一周多的时间排练,包括学新的编舞。 我脑壳疼得很,出道以来,队里的编舞一向是我带着排,之前那首非主打已经被我改到面目全非,现在又得根据演唱会场地重新设计和调整一些细节。 虽然我挺喜欢站在舞台上跳舞的感觉,但过于繁重的工作还是很容易折磨人。 无可奈何地在群里提醒了孩子们下午三点练习室集合,今天打算先拍一个特别舞台,再把新编舞过个大概,细节明天和工作人员开完会再抠。 齐誉扬这阵子爆肝和作曲家朋友一起写了好几首demo,其中一首得到了老板的认可,非主打也凑了两首,目前两人正在加班加点地调整编曲和歌词,有望在这个月底开始录歌。 为了齐誉扬的肝着想,我晚上九点多就宣布了解散,把齐誉扬赶回去休息,我带着学舞比较慢的郑书帆和谢宸再加练一段时间。郑书帆是学舞晚加上个子高,整个人显得有点硬,做涉及wave的动作我都不忍心细看;谢宸则是容易吞动作,框架上也做得不太到位,尤其他还是队里骨架最小也是最矮的,我总要让他多练发力技巧。 路朝夕带着忙内沈熠出去买了点吃的喝的带回来,他们两个的cp在团内有成为美帝的潜质,而且都是很有个人风格的爱豆舞者——路朝夕是表现力强的领舞,沈熠是卡点精准天赋极高的副舞定位。于是公司就怀着人尽皆知的心思在巡演上给他们安排了一个风格比较野的合作舞台,他们留下估计就是为了排这个舞。 我看过那首外文歌的编舞视频,两位编舞师的舞蹈动作之间的互动颇具张力,各种若即若离的纠缠是能让路过的蚂蚁都得嗑一口的水平,而且一看就知道比我手上这个非主打值钱。 曾经年幼无知的时候我觉得舞蹈是艺术,但现在觉得有些时候果然还是用钱来衡量会更直观。如今我的同龄人如今也渐渐走上了社畜的道路,在各行各业雏鸟初鸣,不免让我对除了爱豆以外的世界产生了更多的好奇心。 我也不免有一点点茫然,他们的一切逐渐让我觉得遥远,我对维持这样的圈外社交态度也有些悲观,但把自己圈在一个既定的世界里很容易在茧房里窒息。 有时候我也不确定病的是我还是这个社会,起码我的职业还能给我一个努力的方向,虽然这些演艺相关的工作重复多了就成了一种流水账似的日常,我有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要继续坚持这样的无趣又消磨的生活。或许是因为舞台,像是一潭死水中最后的快乐。 陪练了快两小时,我终于暂时放过了两个舞蹈后进生,去隔壁练习室打算看看路朝夕和沈熠的合作舞台练得怎样了。 两个小孩还在跟着音乐练习中,身上都被汗水湿透了。我看了一会儿,感觉完成度已经很高了。 还是路朝夕先注意到我来了,叫了声哥。我就挺自然地接话说我那边结束了,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回宿舍。 沈熠喘着气问我他们跳得怎么样,我就笑着夸他做得很棒。我练了一天其实已经也快要累趴了,帮他收拾了东西拎上包就跟他勾肩搭背地走了。 路朝夕也从地上爬起来追上我们,一把抱住沈熠,又懒洋洋的在旁边笑。他的手在沈熠身上,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我看。 我和他对视了一会儿,问了句:“怎么不穿外套?”又自然地移开视线看前方。 路朝夕就乖乖地把卫衣套上,他和沈熠明显都是一身汗,虽然已经到了五月,但晚上温度还是很低,吹风容易着凉。 小郑和谢宸已经走了,就剩我们仨。沈熠就这么被夹在我和路朝夕的暗潮汹涌当中,路朝夕还有力气伪装成一切正常的样子,沈熠也一派没心没肺地和他说笑,不过我从来都知道沈熠是个敏感的小孩,不禁有点佩服他的世故。我说了一天的话已经懒得多开口,倒是显得有点太安静了。 回到了宿舍,沈熠一个猛扑回了房间,我看两个浴室都有人在,就干脆躺在沙发上刷了会儿朋友圈。 有个在国外留学的中学女同学发了自己的毕业照,美好的阳光,古朴优雅的校园建筑,她举着蓝白色的气球,手里捧着鲜花和小熊,穿着漂漂亮亮的小裙子和我认识或不认识的小伙伴一起合影。我只觉得这样的氛围真好,就稍稍多看了一会儿。 路朝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冒了出来,凑过来看着屏幕语气平淡地问:“你前女友?” 我确实挺早之前和成员们说过,有个前女友现在去了国外留学。没想到他还惦记着,我有点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回答道:“不是,她应该还没毕业。” “挺漂亮的啊。”他有点不依不饶的继续看。被他用这种冒犯的语气一说让我有点不太愉快,直接轻轻踹了他腿一下,兴味索然地滑了下去,都是朋友们的一些乱七八糟的日常,我随便看两眼就过去了,看到小猫小狗倒是会停下点个赞。 路朝夕见状也放弃了窥屏,掏出手机玩起了手游。 这时候小郑洗完澡走了出来,我和路朝夕说了句:“你也去洗澡吧。”说完就回了房间,一打开我的聊天界面,就看到置顶之一的表姐给我发了我之前问她要的资料。回了个可可爱爱的表情包表示感谢,我下载了文件打算空了再看。 第二天练舞,先是抠了昨天的细节,然后去开了有关演唱会安排的会议,记了一本子笔记和staff一起过演唱会流程。晚上结束得还算早,我做了几组体能训练就洗了澡,半躺在床上看书。 这时候,路朝夕敲门进来,撒娇说想吃夜宵,我就陪他出去下了包泡面,还加了个蛋。 我坐在桌子对面看他吃,他还非要喂我一口,被我果断拒绝了。我没有吃夜宵的习惯,况且我还得控制身材。 路朝夕吃完收拾好又黏黏糊糊地过来抱我,我有点漫不经心地隔着衣服在他后背上摩挲,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他的脸和身材都很漂亮,但我能感受到,他恐怕不是我能够掌控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