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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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同学的微信群已经好久没有过消息了,逢年过节也只有个别几个还会在里面问个好,廖廖几句算是客气。 但看到微信群里传来明松结婚的电子婚礼请柬的时候,我大吃一惊。 当年读书的时候,明松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会干部不说,清朗俊俏的面容吸引无数学姐学妹为之疯狂。 可是,在高二寒假回来的那个春天,他在学校里和他的同寝舍友接吻的事被发现了。 泥土和新叶夹杂着少年人悸动的奇特气味,层层交叠掩映后的枝头上一不留神就挂上了点点嫩绿,像是他们的青涩爱情,稚嫩、纯粹,带着春寒料峭的潮湿,裹挟着万物复苏的暖意。 他们的行为举止引起极大轰动,老师家长纷纷出面,但也只是耳旁风般,不起任何作用。 后来只是在学校的喜报上看到明松被国内顶流大学给录取了,不清楚他那白净秀气的小舍友去了哪里读书。 十年后,我却收到了明松的婚礼请柬。 我点开那个华丽的请柬页面,里面的小程序温馨俏皮,清新脱俗的封面点缀着经过专门艺术设计的芍药花,恰好照应着明松婚礼的时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四月良日,处处透露出新郎新娘对这次婚礼的重视。 我看到,新娘那一栏的名字,不是隋小暮。 * 婚礼那天,是个好日子。 我将微信页面的婚礼请柬拿给门口保安看,保安才让我进去,原来这家酒店今天被明松承包了。 我坐在位子上无聊地玩着手机,直到我听到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 “……请问这里有人吗?” 我连忙让他请坐,转头一看,却是隋小暮。 “小暮!”我发出轻微惊呼。 隋小暮似乎是被时间偏爱的宠儿,十年的光阴没有让他白皙清秀的面容折损,他乌黑柔软的发丝长至肩头,却丝毫不显女气,只是添了一副古典沉稳的韵味。 他轻笑着点点头,我注意到他那曲线优美的脖颈上有几处陈年伤疤,似乎是烟头灼烧的痕迹。 这是别人的私事,我并没有过问。 其他的高中同学似乎注意到隋小暮的到来,但又想到他和明松的关系,就只是简简单单打了个招呼。 可偏偏有多嘴的同学似乎是聊嗨了,开玩笑道:“小暮啊,你当初不是和明松处挺好的吗,我当时收到婚礼请柬还以为是你们俩的呢。” 这个同学没有恶意,他上学时候就是憋不住话的人,隋小暮也知道他的脾性,只是淡淡笑道:“不合适,就分了。” 没有再多言。 大家也懂得了隋小暮的言下之意,就没有再多问什么。 婚礼开始了。 十年过去了,明松依然是那么俊朗儒雅,成熟稳重的男人总是格外有魅力的。他绅士而温柔地接过新娘的手,走入婚姻的殿堂。 我注意到隋小暮的眼睛似乎一直跟随着明松,他的眸子里含着道不清说不明的情,像是春日里悄悄探芽的青草上氤氲的晶莹水珠。 我装作不经意间瞥了下眸,他那双曾经白嫩纤细的手指现在却是伤痕累累。 我不知道这十年间隋小暮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当初呵护他到极致的明松如今功成名就却忘了旧爱,为什么当初有着羞涩笑容的隋小暮如今却布满伤疤。 隋小暮察觉到了我的目光,下意识遮挡住他那双手,又自嘲地笑笑: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 高考的前一天。 隋小暮和往常一样,同明松互相加油鼓劲,分别后就回家了。 只是没想到,平时空无一人的屋子里突然多了几个社会青年。 隋小暮攥紧书包带子说,他可以给他们钱。 但他们说,想要他的命。 他们把隋小暮绑起来,扔到荒郊野外,拉扯他的头发,扒光他的衣服,用烟头烫他的脖颈,逼他给他们口,在他头上撒尿,拍下照片,扬言趁早滚蛋,如果再靠近明松一步,照片发给明松还算事小,直接就拿刀子捅死隋小暮。 他是学文的,文科生是去其他学校考试,顺便住在那里的,又因为高考不带手机,所以明松根本不知道隋小暮失踪的事,而隋小暮的班主任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明松。 明松是他们学校冲省状元的希望,不能出一点差错。 隋小暮被扔在野外整整两天,直到第三天他才被过路的拾荒者发现,送到医院抢救。 身上的伤疤没法去除,胃被饿坏了,嗓子也被彻底搞废了。 住院期间,隋小暮也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浑浑噩噩间哑着嗓子哭喊明松的名字,可明松一直没来。 拾荒者想要报警,隋小暮制止了他,且不说明家人会怎么报复打击着名好心的拾荒者,就是让明松和家里人撕破脸皮的事他也做不出来,这无妄之灾受着就是了。 明松高考后被家里人关起来了。 明松的家里人告诉他,隋小暮早就有出国留学的打算,根本没想过和他长久,现在早就在国外被人包养,玩得不亦乐乎。 明松不信,他疯狂打电话给隋小暮,去隋小暮家里找他,去询问隋小暮的班主任和同学。 最后的结果,是无。 明松的家里人弄了些人工合成的照片,上面是隋小暮到国外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的照片,再加上当时的明松精神高度紧绷,火急火燎地,他根本没注意到那些照片是假的。 明松心灰意冷,他毁了所有拥有他和隋小暮记忆的东西,发誓再也不会跟隋小暮有任何的瓜葛。 在收到顶流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明松毅然走上出国之路。 明松坐在头等舱里飞往异国他乡。 隋小暮躺在病床上艰难地睁开眼睛。 他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眼角发红,枕巾晕湿一片,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和明松有任何可能了。 * 隋小暮住院期间,一直是那个善良的拾荒者在照顾他,给他垫住院医疗费。 隋小暮家里是农村的,跟随打工的父母一同进城读书。可因为一场意外,他的父母出了车祸双双离世,他只能依靠赔款救济。 出院后,隋小暮先是去警察局报警,随后又把那笔赔款拿了出来,双倍偿还了拾荒者后,救济金所剩无几。 他用仅有几千块钱,前往南方,走上打工的路途。 他是男孩子,有手有腿,自然脏活累活都能做,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偷偷看着自己和明松唯一的合照,对着月亮悄悄流泪。 隋小暮是能吃苦的人,在打工的时候,他一边赚钱一边准备成人高考,其中酸楚,不为外人道也。 说是苦尽甘来也好,道是天无绝人之路也罢,隋小暮在一家商店门口发传单时,意外救了一家古玩店的老板。 老板听说他没有工作,为了感谢他就让他到古玩店里打工。 隋小暮很感激这位老板,在打工期间,他一边学习古玩知识,一边准备成人高考。终于获得了一张本科文凭。 大学毕业后,他选择在古玩店里帮助老板发展他的事业。 我问他,为什么不在这几年里找明松说明情况去复合。 隋小暮摇了摇头,他低头摆弄着伤痕斑斑的手指,笑道:“那个姑娘很好,很配他,他们一定会幸福的。” 他看着台上明松和新娘交换戒指,或许是他们脸上甜蜜美好的笑容刺痛了隋小暮,他慌乱地低下头不敢仰望台上的新人,一时间有些口不择言,自嘲般笑笑: “我不知道要有婚礼请柬才能进,保安还不给进,好不容易软磨硬泡才给放进来,现在还不来抓我了……” 隋小暮眼角有细细的笑纹,他高中时候就很爱笑,我们都知道的。 婚礼舞台是满满的春天元素,有洁白纯真的白玉兰,有绿意绵绵的青草,是春风和日光温润了一片荒芜。 司仪说,新郎新娘是在一个美好的春天相遇恋爱的。 明松站在台上,含着笑意地亲吻新娘。 隋小暮坐在台下,含着泪光地目视他们。 * 仪式刚结束,隋小暮走了。 他浅笑着对周围同学说是老板找他,得赶紧走,不然丢了饭碗。只有我知道,他现在根本是无依无靠。 他这个本不该出现在明松世界的人,又一次像小丑做戏般出现,是有多滑稽啊。 青葱岁月,是明松的父母和老师,还有大部分同学恶狠狠地斥责、鄙夷、唾弃着他,他咬碎了牙也坚持了下来,是因为他拥有明松的喜欢作为他的盾牌。 可在经历了雨打浮萍的漂泊之后,残酷的考验把少年人一腔热血浇得槁木死灰,无形的枷锁狠狠栓住了隋小暮,他想头破血流地冲破囚笼,但一张张戴着獠牙的面具使他不得不低头。 春天,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汇,是新的一年伊始,是千万种可能性和期待的来访,那是一个盎然的时节,是他的爱炽热发烫,打破了所有的寂寞不堪。 但是,春日终将会逝去的吧。 而今沉舟侧畔过,山海浮沉歇,看到年少的心尖的一点月光依旧,也可在赤忱与神伤中,拥得一方绮思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