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耽美小说 - 不见当年秦始皇在线阅读 - 第四章,与韩非作别。

第四章,与韩非作别。

    “若能与之同游,便死无憾矣。”

    “寡人此次攻韩,不为韩城,只为一人。”

    ……

    这段时日,嬴政看韩非苦心着书,前世若不是一意孤行,先生应当会留下更多大作流传后世。

    既引先生为知己,又让先生入秦,可最终因为别人的游说而疑心,虽说不是自己毒害的,但终究没能护好先生。

    嬴政志在天下,想要开创万世帝国,想要韩非做自己的商鞅管仲,可韩非终究是韩国公子,韩国弱但身为公子有他的责任在,总不能背弃韩国。

    嬴政自比,若自己身在韩国为韩王或是公子,明知韩国危矣,可为了施展抱负能弃韩国于不顾吗?韩国的百姓仰仗他们的王上,他只能选择和自己的家国同生共死。

    嬴政总想着韩非这样的大才,总该择一明主,施展自己的大才,他跳脱不出,可自己也是跳脱不出的。

    身为韩国公子,背弃韩国,或许要受后世辱骂,但更多的,是为了肩上的那一份责任,明知是死路亦撞南墙。

    他和李斯不同,李斯是平民,他大可选一国施展自己的雄才抱负,他一级一级往上爬,最后官至丞相,最后又被腰斩,是他贪心不足,选了胡亥。

    先生同他的理念出奇的一致,有些的理论甚至让嬴政觉得醍醐灌顶。

    儒家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先生说:“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诸如此类的言论深深刻在嬴政的脑海中,这与他的思想不谋而合,更坚定了他推行郡县的决心。

    郡县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分封一定是错的。

    诸如此类的着论,是自己的先生,亦是知己。

    如今先生三十余岁,上一世四十七岁离世,中间十余年,写出了、等。

    想来也好笑,他们二者活过的年岁相加,竟也不过百岁。

    想是天妒英才。

    若此生先生能安享天年,应当会有更多的着作。

    商鞅也并非要在朝堂,若能读先生大作,亦是受益匪浅。

    只是来日攻韩……嬴政长叹了一声,不止一次的感慨,为何先生是韩国人,即便按着先生的说法,先攻赵国,那也只是暂时保住了韩国。

    一个饮的是砒霜,一个吃的是朱砂罢了。

    若他日韩灭,先生可会效仿屈原?

    嬴政不清楚,并非他选择了秦国,而是只有秦国的根基才能一统六国,重来一世,也是一样的。

    何况,他很好奇,也很期待,见到另一个年幼时候的自己,他们的前个十三岁都是相同的,赵政的后来,是否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有所改变?

    无法跳脱时间的桎梏,但如果是两个自己,那个所期望的大秦又是否会来的早一些?嬴政的眼神幽暗了几分,若两个嬴政能彼此信任互相赏识当然会,可难的就是信任二字。

    是收敛锋芒,还是锋芒毕露,或许都不对,此时要到赵政身边,或许还要先取得吕不韦的信任,去他府上当门客?亦或是?

    这张脸太过出挑,虽然稚气未脱,但也看得出长大后是怎样的美人,一双桃花眼多情,眼尾一颗血红的泪痣更是勾人。

    人的五官,只要有一个部位足够出挑便不会难看,何况这张脸无一错处,便是比少年宋玉,也或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太漂亮了,反而惹眼,嬴政是怕到时候还未取得吕不韦的信任,便成为第二个嫪毐,被献给他的母亲,到时候便是荒唐可笑至极了。

    赵姬最开始是吕不韦的姬妾,关于自己自然有些风言风语,但他是秦王,也只能是秦王,身上流的必须是秦国王族的血。

    王室姬妾貌美,公子亦是脱俗,其实自己的本来面目也是不错的,至少足够硬朗,剑眉星目,身长八尺。

    眼下的那颗泪痣或许不是原本就有的,偶尔嬴政会觉得隐隐作痛,反正他身上已经发生过足够离奇的事了,也不在乎多这一桩。

    韩非结巴,不善与人交流,与其他贵族不常交往,只专心着书,这段时日与自己谈古论今,想必也是有些烦躁的。

    其实自己听他说话也很烦躁,上一世初见他时,口吃没现在这样厉害,只是稍有停顿,说得慢了些,哪像如今。

    可即便听得累,还是忍不住想和人交谈。

    “公子,扶苏可否能称公子为先生。”嬴政扶着下巴低头给他研墨,这段时日的安逸,让他的心也沉静下来不少,相比最开始的杂乱无章,至少得了片刻安逸。

    凡事急不得,这段时日吃穿住行用的都是韩非的,乱世之中一片净土,等出了韩国,或许就没这样安逸了。

    如今的嬴政是韩国人,韩非给了他个身份,名为赵扶苏,一十四岁,赵姓并非姬姓,即便寻常人家,也不会惹人生疑。

    既有了身份,便不再是乞儿流民,他日造访秦国,也方便上许多。

    “我当小小小……友是忘年交,只相见恨恨晚,不必称先生。”韩非像是想起来什么,又道,“扶苏大才,何不去择一明主,闯出一番事事……业,总好过……怀才不遇。

    陪我在此处……着书,若你能能……施展抱负,在下也就死而无憾了。”

    看来即便是先生,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结巴的毛病配上他的才学气质,总归有些突兀。

    是这样吗?若自己能够将他的思想发扬流传下去,他便死而无憾了吗?

    “先生自己这样说,当今王上昏庸无道,先生既然知晓,何不另谋高就?”嬴政即便知晓韩非的心思,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句。

    韩非只是摇头:“我只能与……韩国共存亡。”

    身为韩国公子,他早就知晓自己必死的结局,如今认识扶苏,更是相见恨晚,若有朝一日,他能替自己实现那些自己不能实现的,那也足矣。

    “那不如先生推荐朕一个好的去处?”嬴政想知道,抛开国家身份,韩非到底看好哪国。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历经几代,时至今日,秦最强盛。秦王政饱受磋磨,坐上了王位。”或许是结巴,所以韩非总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往外吐,却是不假思索地说了秦国,“如今年幼,若得贤臣辅佐,他日必成大业。”

    嬴政心中只觉酸涩,那种被知己和先生认可的酸涩,韩非其实也很无奈自己是韩国公子吧?

    “先生放心,秦和秦王政必不负先生期许。”嬴政尽可能平和地去和先生说话,先生聪明,高贵,也同样忧国忧民,明知时局,明知死路,却是视死如归。

    他的韩国会亡覆,他的生命也会走到尽头。

    但嬴政有一种预感,他的思想会在历史的长河中生生不息。

    他会带着先生的思想和理念,开创一个让世人和后世都臣服喟叹的强秦。

    人总有分别,何况是乱世,嬴政也该踏上属于他的路途,

    离开的那天,已是秋风萧瑟,簌簌的落叶和南飞的鸿雁,秋风乍起,天高云淡,旅客来往,而他注定青史留名。

    嬴政的草鞋也早已换上了布鞋,粗布短打换上了一身布衣,虽非华贵,但也多了几分儒雅。

    这幅身子或许因为缺衣少食,既瘦弱又矮小,有几分撑不起这身衣衫,盘缠是韩非给的,说是身外之物,既是知己自不必言说。

    “等一下,扶苏兄弟。”韩非的家仆带着一件粗布包裹急匆匆地跑到嬴政的面前,气息有几分紊乱,只将包裹递给了嬴政,“公子让朕把这些干粮带给你,这里面有rou干还有烙饼,果子和糕点。

    rou干和烙饼都能放上十天半个月的,公子说,你现在正在长身体,他儿子和你年岁相仿却已经高出你一个头了,叫你多吃点,不能短了吃食。”

    “替朕谢谢他。”嬴政接过包裹,原来被人真心实意地关心着的感觉是这样的,倒也不错,只是家仆的自称让嬴政略微皱起了眉,虽说现下秦未完成一统,谁都可以自称朕,但他还是有种被冒犯的感觉。

    韩国与秦国相邻,从新郑到咸阳,路途说远不远,山高水长,总归后会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