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都市小说 - 肆意侵占在线阅读 - 第128章

第128章

    周骜珩当然知道这是错觉,抚摸着一块墓碑,怎么会产生温暖的感觉呢?但他宁愿错觉停留在自己的脑海里,他缓缓的半跪下了身子,然后抱着这块墓碑没有一点害怕,反而有着一种酸涩的感觉。

    “哥,”他颤抖着,声音里已经带了一些鼻音,然后喊出这个字,喊出这个他曾经喊过别人,但是却始终没有喊过自己亲哥哥的称呼,“为什么不来见我呢?你想和家人团聚,难道我就不想吗?当初我做了那么多努力,就是为了见到你们,可是费尽心思也没有得到结果,但你想见我轻而易举就能见到,为什么不来和我相认?为什么不相信你的弟弟其实也是很渴望血缘亲情呢?”

    他的声音颤抖着,还委屈的不行,听上去绝对不像一个公司掌权人应该有的语调,而像是一个脆弱的少年。

    周骜珩轻轻的吸了一下鼻子,他的鼻子十分的酸涩,眼睛也几乎要流出来泪了,但他忍着不想让这些有些丢人的东西流下来,他只是带着一种鼻音继续说道:“你知道吗?我最想念哥哥和mama的时候,就是以往过年的每一年,每一年烟火绽放,阖家团圆的时候,爸爸都会出去跟那些客人应酬,或者说去找他那些小情人玩,而完全把我丢在家里,而每一年,别人家吃团圆饭的时候,我就会一个人放烟火,准备四份烟火,我会把你们的都放了,然后告诉我自己,你们是欠着我的,等你们回来,你们必须也帮我放。”

    “那个时候我还是有希望的,但是时间过得太久了,无论怎么找都没有音讯,我就有些绝望了,后来再过年的时候我就会跟那群狐朋狗友一起,看上去推杯换盏,热热闹闹的,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一点都不热闹,我的心里依旧是孤独的。”

    “哥哥,为什么不来找我呢?”周骜珩吸了一下鼻子,“你知道吗?在知道江州跟你谈过恋爱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难受,还掺杂着一丝嫉妒,但是后来我想了想,如果真的要选一个人跟他谈恋爱的话,我情愿那个人是你,因为我知道我们两个都是很好的人,不会辜负他,也不会亏待他,有你在他身边,我其实是很放心的,我们到底是一类人。”

    “如果你现在活着,或许我会勉为其难,让你见江州一面,毕竟你受了那么多苦,出车祸的时候应该也很疼。”周骜珩说到这里,声音突然低了下来,“我现在总算知道江州为什么对我出车祸的时候反应那么大了,因为你就是前车之鉴呐。”

    “哥哥,你真是太讨厌了,偷偷摸摸的来看我,却也不跟我相认,也就算了,现在还在江州的脑子里留下了那么深的印记,你说你算不算是他的白月光呀?应该算吧,那我就是一颗朱砂痣?”周骜珩抚摸着墓碑上周许湛三个字,有些惨然的笑了笑,“朱砂痣就朱砂痣吧,毕竟你以前为他做过那么多,还保护他,还对他好,我也不奢求那么多了,我甚至是应该好好感谢你的,毕竟如果没有你,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江州到我身边来,或许如果没有你,他也不会把目光放在我身上,毕竟我们两个长的一模一样啊。”

    周骜珩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起来,他觉得自己真是软弱,明明不是小哭包,现在却总是想落泪,一点都没有男子汉的气势:“哥哥……都说死人会给活着的人托梦,虽然我没有见过你,但是我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也就是看见了你,你也给我托梦吧,我不会被你吓到的,我会在梦里跟你好好的说说话,说说这么多年我们都是怎么过的,好不好?”

    江州在便利店里买了一瓶汽水,看了看旁边货架上摆的烟,顿了顿,又去拿了一盒烟。

    对了,还有一个打火机。

    江州站在门外的风口里,他其实不喜欢抽烟的,也只有心情极为烦闷的时候,才会忍不住想要抽一些烟,而现在,他的心情虽然称不上烦闷,却是显而易见的失落,失落的时候抽上一支烟,应该也是能够排解心情的,毕竟那辛辣的滋味是别的东西都没办法比的。

    江州抽了一口又一口烟,不是多好的烟,烟熏火燎的,抽的人眼睛都发涩,鼻子也发酸,江州抬起手背,轻轻的蹭了蹭自己的鼻子,避免发生自己一个大男人在别人家店门口就哭出来这种丢人事件,然后才慢慢的往墓园的门那里走。

    他其实是一个很多愁善感的人,也很害怕离别和死亡。当年自己的爱人离开自己的时候,他痛的几乎要锥心刺骨,而一晃眼过了这么多年,那痛虽然在表面上已经体现不出来了,但是却丝毫没有减轻。

    他始终是一个长情而念旧的人,抛不下过去曾经经历过的一切,而周骜珩大概也是同样的,所以在和自己多年未见的哥哥在墓园相见的时候,才会格外的悲从中来。

    周骜珩现在大概是在哭吧,自己就不要再去打扰他了。江州这么想着就一直站在墓园外面,就像是在保驾护航一样,而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天色都昏黑的时候,周骜珩才终于从墓地里面走了出来,他的眼睛还是有些红红的,看上去好像是哭过一场的样子。

    江州可意忽略了他红红的眼睛,只看到他干涩的嘴唇,于是把手里的饮料递过去,那饮料已经被他喝了半瓶,还有半瓶:“喝吧。”

    周骜珩接过来没有第一时间喝,江州笑了:“怎么?嫌弃我啊?”

    口水都吃过了,还嫌弃,是不是有点嫌弃的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