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谢宝南双手合十,闭上眼。 愿余生永如此刻——她在心里默默地说。 蜡烛吹灭,陈邺要去开灯,被她拦住。 她点了几支熏香蜡烛,莹莹烛火照亮了整间屋子。 “这样比较有气氛。” 大约是气氛太好了,谢宝南竟用食指沾了点奶油,大胆地抹在陈邺脸上。 下一秒,被陈邺握住手腕。 他的眼眸深如湖水,定定看她。 她呼吸一顿,暗自懊恼,方才的行为确实有些过了。 本以为陈邺会生气,正打算道歉,却见男人轻垂眼眸,直接含住了她的食指。 男人的舌尖在她的指上一圈一圈地缠绕,留下温热的、湿漉漉的触感。 墨色的眼睛看向她,藏着勾人的饵。 这样香艳的动作,偏偏让他做得撩人又性感。轻微的电流顺着食指爬过心尖,她耳根霎时红透。 短暂的温存后,陈邺放开她,嘴角浅浅弧度。 她握紧拳头,食指上还有他舌尖的温度,久久不散。 陈邺大剌剌地坐在餐桌前,拿起筷子吃菜。他面色如常,仿佛刚才的缠绵不存在似的。 她建议道:“菜都冷了,要不我拿去热热?” 陈邺淡声道:“没关系,坐吧。” 柔和的光线在两人之间铺陈开来,像一张温柔的网,凝注了时光。 恍然间,有种两人已经是多年夫妻的错觉。 那会刚和陈邺在一起不久,谢宝南就幻想过和他结婚以后的日子。 他们应该会生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白天,陈邺去上班,她送孩子去学校。晚上,陈邺下班回来,她和孩子已经在家里等他。 他一定还是如今这副心高气傲的模样,同她抱怨工作上的事情。而她,会跟他说说儿女的趣事,然后一家人共进一顿温馨的晚餐。 那时谢宝南真是这么想的,甚至傻傻地跑去问陈邺。 她至今还记得陈邺短促地笑了一声,然后对她说:“你在说什么傻话?我是不会结婚的。”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群人叫不婚主义者。 谢宝南倒上红酒,给自己切了一小块蛋糕,拿着小勺,安静地吃着。 她嗜甜,憎苦。陈邺却恰恰相反,很少吃甜食。 两人第一次欢爱后,翌日一早也是坐在这张餐桌前吃早餐。 那天陈邺手冲了一杯咖啡给她。咖啡苦而涩,比她从前喝过的都要苦。她喝不惯,问:“能不能加点糖?” 陈邺眼神调笑,说:“苦咖啡止疼。” 前一夜的总总历历在目,谢宝南心中磋磨出小火苗,威胁似地喊他的名字:“陈邺!” 他朗声笑,“以后可以叫我阿文。” 这个称呼,是他真正接纳她的开始。 后来谢宝南才知道,那天的咖啡是蓝山,加糖会破坏它的口味。 自从和陈邺在一起,她见识到许多从前不曾领会过的风景。 他说她身上有不好的习惯,于是从口味,到衣着,到看的书,被他全方位的洗礼。 陈邺自然是有骄傲的资本。 生长于富裕的家庭,小小年纪就去了国外读书,在剑桥完成了本科和硕士学业。之后回国,接管嘉汇。 他的出身、学历和能力都漂亮得惊人,和连大学都没读过的她是云泥之别。 他不喜欢的,他觉得不好的,她就不再做。 渐渐地,谢宝南藏起了自己所有的喜好。她开始了解印象派,听古典音乐,看莎士比亚。 她套上了他喜欢的模样,她觉得自己离他越来越近。 也许,很快,陈邺就会爱上她了。 谢宝南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她胃口小,蛋糕刚吃几口就放下了勺子。 陈邺问:“饱了?” 她点头。 他说:“鸡肠子。” 她解释:“睡觉前我吃了满满一碗酒酿圆子,可能有二十个。” 陈邺又说:“大胃王。” 这人真是霸道,正话反话都让他说尽了。 谢宝南有点委屈,“我煮的两个人的分量。你不回来,我怕浪费,就都吃了。” 陈邺难得地顿了一下。 他知道,她是在抱怨他没早些回来陪她过生日。偏偏脾气好,连抱怨都轻声细语,软得像是这场夜雨。 或许是觉得歉疚,他的目光变得柔和,“想要什么礼物,自己跟杨琳说。” 哪怕她要金山银山,他都可以买下。他有数不清的钱,为红颜豪掷千金,不过尔尔。 “好啊。” 烛火正盛,谢宝南的眼眸里盛满笑意,但她心里却是失意。 那些昂贵的礼物,她并不在乎。她想要的,从始至终,不过是他的一点爱。 而这些,杨秘书永远买不到。 第4章 能有我们自己拍的好看? 隔天,雨依旧下个不停,仿佛要下到地老天荒似的。 透明玻璃门一开一合,谢宝南带着满身雨气,来到闺蜜沈曼的工作室。她的头发沾了雨水,潮湿在空气里蔓延。 谢宝南和沈曼从前是邻居。沈曼比她大两岁,两人一起长大。 谢宝南十岁那年,沈曼家生意做大,搬去了新的小区。虽然不住在一起,友谊却一直没断。上学、来例假、逃课、考试、暗恋,每一件成长的小事里,都有彼此的身影。 沈曼学习不太好,前几年勉强考了个三本,今年刚大学毕业。 她从小对服装设计感兴趣,大学这几年开始尝试自己设计汉服。毕业前夕,由父母出资,成立了个人工作室,开起了汉服网店。 前几周,沈曼一直在周边城市的服装厂考察,以期找到合适的厂家,负责生产自己设计的汉服。 “你不知道,那些工厂有多黑心,一点利都不肯让。还说我这个是小单子,要给我排到最后生产。我问最后是什么时候啊?你猜他们怎么说?半年后!这不是开玩笑嘛!半年后才能生产,那我这半年就喝西北风啊?” 工作室里养了一只布偶猫,眼睛幽蓝,如蓝宝石一般。谢宝南揉着猫头,耐心地听沈曼的抱怨。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后来终于有一家服装厂慧眼识珠,愿意给我提前排期,价格还不贵。这赵老板人真是不错,长得又帅……” 见沈曼一脸花痴样,谢宝南忍不住笑出声,“能有多帅?” 沈曼嗤了声:“总之,比陈邺帅多了。” 沈曼向来对陈邺没什么好感。在她眼中,陈邺傲慢冷漠,对女朋友不好,除了有两个臭钱外一无是处。 陈邺也看不惯沈曼,认为她就是一个没文化的俗气女人。两人一直不太对付。 一开始,谢宝南还试图在两人面前为另一人说好话,后来发现是徒劳,也就不再说了。 她不反驳,岔开话题,“不是说给我准备了生日大礼?礼物呢?” “对啊,看我这记性。” 沈曼走到一侧,提起一个袋子,递给她时一脸神秘,“迟到的生日礼物!保你喜欢!” 牛皮纸袋里,装着言情小说作家黑桃七的全套签名书。 黑桃七一直很神秘,不签售,不出镜,新书预售连个签名版都没有。因此纵然已经火遍大江南北,但很少有人能拥有她的签名书。 如今竟然能拿到全套签名书,想来沈曼一定花了不少心思。 “这是我最喜欢的作者!”谢宝南的惊喜溢于言表,“曼曼,你从哪弄来的?” 沈曼一脸得意,“这你就别管了,你就说喜不喜欢吧?” 她点头,“太喜欢了,黑桃七就是我本命。” 这时恰好外卖送来两杯杨枝甘露,沈曼递给谢宝南一杯,边喝边问:“前阵子忙,没来得及问你。这都六月下旬了,成绩还没出来吗?” 谢宝南恍惚了一秒,心不在焉地笑,“皇上不急太监急。” 沈曼轻轻踢了她一下,“我这不是替你着急吗?你说你都二十了,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参加什么高考!你就这么爱读书?” 当年高考落榜后,谢宝南选择直接工作,没有再复读。 那时的她年轻气盛,想着没读大学又怎么样!靠着自己一身本事,还能在社会上饿死? 后来进了嘉汇,在公司里摸爬滚打了一遭,才真真意识到社会的残酷。 有一回同国外的一家公司合作,郭卫华给了她一份英文资料。 她将资料带回家研读,陈邺见了,扬眉问她:“你看得懂?” 谢宝南摇头,“我又没读过什么书,就是普通高中的英语水平,哪看得懂啊!” 她明明只是在自嘲,谁知道陈邺竟顺着她的话说:“也是,我们的小家伙可是暴发户。”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那之后,谢宝南每天都匀出两个小时学英语。她人聪明,学起来快。短短半年,日常的交流已经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