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玄幻小说 - 哨兵不乖在线阅读 - 第21节

第21节

    这一次,张牧带了足足的物资,在副手陪同下,一行人天黑之后过去,用实打实的好处换取喝水的权利。

    这是流民营地不成文的规定,谁先来,地形优势就是谁的了,要想使用,必须用能打动营地领头人的东西。

    可每一回都要加价,不仅需要沟通喝水的事,还要沟通狼群的事。

    “不行!”这次,对面营地的领头人态度强硬,“狼群太危险,我不允许它们靠近我们的营地。要是离得太近或者来抢水,我会命令看守水源的猎人开枪!”

    张牧也没法再说什么,保护营地是领头人的职责。如果没有狼崽子,他也不会允许这么大一群野狼徘徊在营地边缘。

    八十多匹成年的荒漠狼,不管放在哪里,都是可怕的杀伤力。

    就算要剿杀,也要将近百人同时开枪,这还不包括打偏的。只要跑掉一匹,后患无穷。

    但这群狼,也无形中保护了他的营地,自从狼崽子被张牧带回来,再没有野兽在夜间潜入营地伤人了。野兽都怕狼群,群狼是荒漠食物链的最顶端。

    如果不算可怕的沙漠生物的话。

    对面营地不允许狼群靠近,张牧需要和少年解释。少年已经长大了,几乎赶上自己的身高,一头浓黑的长发是宋捡给扎起来的,头绳都是宋捡用野草丝亲手编好的。现在的狼崽子是营地里最俊的小伙子。不仅长相好、身体棒,跑沙面不知道累,还能帮助副手们看天气。

    大家都看好他,如果这孩子将来能彻底摆脱狼性,绝对是最佳的领头人人选。而且快成年了,不少家里有女儿的人都开始打小算盘。

    就连自己妻子也提过几次,可这事,张牧不打算管,年轻人要自由恋爱,再合帐篷。

    真没想到啊,当初樊宇把野兽一样的小男孩儿带回来,大家都轰赶他,还是樊宇做了担保人才留下。时间转眼而过,小男孩儿变了模样。

    听张牧说完,少年没反对,他已经懂了人类营地的利害关系。“我可以带狼去远处喝水,他们不许射杀我的狼。”

    但宋捡的不高兴全部摆在脸上。“为什么啊?狼只喝水,又不咬他们。张牧你自己说,狼咬过你不?”

    张牧无奈,宋捡是狼群护大的,自然不知道兽性凶猛。狼崽子把他藏在帐篷里,不见人,他更不明白人类的社交是怎么回事。“它们是没咬过我,可不代表,它们以后不咬,它们不咬别人。”

    “他们……就是欺负狼不会说话,欺负我看不见。”宋捡也明白,这些事张牧没法做主,“可是……狼带着咱们过来,找着水,找着地方住,结果不让喝,我怕小狼哥的狼渴着。”

    “算了。”少年拽了下宋捡的绳子,“我打水给狼喝。”

    “可是我心疼你啊,我心疼你。”宋捡当着好多人的面,去摸小狼哥的手,没人教他人情世故,他也不知道害臊,“打水累,明明是狼找到的水……不给喝。”

    这件事,少年也没办法,狼和人注定不一样。

    新的栖息地就这样定下来,离水源很远,去一趟要花好久。宋捡和哥一起收拾帐篷,刚把木架子和背包放好,外面响起一声轰隆隆。

    “啊?”宋捡一愣,没听过这个。

    少年出去看看,头顶上一片黑色云,黑压压,被风吹很快。他也没见过这样的云,赶紧把宋捡推回去。“快回去,我没让你出来!”

    “怎么了?”宋捡往回走,帐篷不算特别大,他一下撞到布料上。少年把前几天刚生产完的母狼叫进来,毯子上全是小毛球,睡得正香,还没睁眼,耳朵小得几乎看不见。

    然后,两个人坐在帐篷口里面,和狼挤在一起,看着天上黑压压的云。对自然环境的改变少年永远心存敬畏,他从很小就知道生命在荒漠里多渺小。

    也多伟大。

    再大的火,烧过去,只要几天功夫,焦黑的草皮就冒新芽。

    几分钟后天更黑了,就算现在是白天,帐篷外面也看不到什么。连宋捡都明显察觉出明暗不同,张望着,看外面的影儿。

    “哥,我那天又听到外面的人聊天了。”反正也没事做,宋捡看不到天有多黑,也不害怕,“他们说哨兵,向导,你听说过吗?”

    少年只关注天气,再过不久,他希望能学会预测狂风暴的方向。“没听说过,别人说的话你别乱听,别出帐篷。”

    他不喜欢宋捡听太多,宋捡是自己的小狗,要是被教会太多人类的事,他就不属于自己了。

    “他们还说什么……觉醒。”宋捡只能学话,根本不明白,“哥,什么叫觉醒啊?为什么觉醒之后,眼睛耳朵都变厉害了?连味觉都是。”

    “不知道。”少年有点烦躁,宋捡说的这些他也不明白。

    “还有,觉醒后……会有动物呢。”宋捡笑着说。结果下场是被捂住了小嘴巴。

    少年捂着宋捡,不喜欢他说自己听不懂的事,天色更暗了,轰隆隆声更大,他紧张地望着外面,突然,天空亮了。

    太亮了,亮得宋捡不自觉打了个颤,以为有人放信号弹。他挣开小狼哥的手,再翻过来抱他:“哥,是不是出事了?”

    少年没回答,正在研究天空。他也没见过这么亮的天,像是……几十个、几百个信号弹,同时上天。

    正愣着,一声巨大的炸响从天而来。

    好大的声响。

    “啊!”宋捡都长大了,还习惯往少年怀里藏,“哥!我们会死不?”

    少年摇摇头,看到好多人冲出了帐篷,拿水壶、水盆等着。几秒后,一场瓢泼大雨降了下来。

    “下雨咯!下雨咯!”流民们都在喊。沙漠里很少下雨,这样大的雨水还是第一次见。

    不怪少年没见过,许多成年人都没见过。他赶紧拍拍宋捡的小脸蛋:“是下大雨了。”

    “雨?”宋捡晃着头,不相信,随即鼻尖和脸蛋都被啃了几口,这说明小狼哥很高兴。小狼哥高兴,他就高兴,哥说下雨,那就是下雨呗。

    “下雨为什么那么大声音啊?”他不懂闪电和雷,以前那几次少见的雨水也是急匆匆,刮一阵风就停了。

    少年确实很高兴,下了雨,水流的水会增多,他的狼可以在附近找到水喝。狼的皮毛很厚,不会湿透,它们会找地方避雨,也不害怕被淋湿。

    怕淋湿、要避雨的,恰恰是这群人类。

    “小狼哥,咱家的盆盆都拿出去了不?”宋捡听见哥拿东西了。

    “拿了。”少年坐回宋捡旁边,打开背包,拿出几枚果干,“都拿出去接水了。”

    “那好,咱俩有水喝。”宋捡用嘴接少年嘴里的食物,长大了还挤在一起,听帐篷外的雨水声。

    帐篷是防水的布料,他们一点没淋着。后来雨水变小了,到天黑才停,宋捡听了好几个小时的雨,从没有过的高兴。

    雨声真好听,这是他有记忆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几天之后,宋捡换了一身干净的旧衣服,让小狼哥带他去隔壁营地看看。

    走在原本应当干枯的草皮上,宋捡闻到了草的气味。“哥,脚底下是不是有草?”

    少年看了看刚冒芽的绿苗。“有,下过雨,它们长得快。”

    两个营地离得近,不少人在交换物资,包括买或卖枪。樊宇就是干这个的,他有时会骑马去比较靠南的地方,用新鲜食物和哨兵们换装备。

    这些都是学枪的时候,少年听樊宇说的,樊宇还告诉他,哨兵们会吃罐头,但罐头吃久了会反胃,所以他们会偷偷出来找食物。

    两个营地间的流民也会移动,如果觉得这个领头人不好,也可以去另外一个营地居住,换另外一个领头。

    宋捡听出人声逐渐多了,不免紧张,他见过的人太少,对外面的世界难免好奇又警惕。“哥,是不是到了?人好多啊。”

    “咱们到了。”少年行走在人群里,紧紧抓着宋捡的绳子。人比他想象中多多了,他不断闻着周围的气味辨别,各种各样,皮子、金属、枪粉,还有……食物。

    他没闻过的食物的气味。

    “好香啊。”宋捡也没闻过,他背着一个包,鼓鼓囊囊塞满了攒下来的物资,和自己做的手工活儿,“你看见什么了?是吃的不?”

    “是吃的。”少年循着香味过去,停在一个帐篷边上,里面的人好像在烤rou。

    一边烤rou,一边往上刷东西。

    少年不懂,他们从来不吃这个,原来人类吃rou还有这么多花样。

    “哥,吃不?你饿了不?”宋捡的馋虫都要出来了,小嘴巴咂砸,仿佛已经吃到,“小狼哥我没吃过这个。”

    少年不饿,狼不饿的时候不进食。但是小狗饿了,他就想从背包里往外拿东西来换。

    “等等!”宋捡把背包抱住,那年,小狼哥为了摘崖蜜被割伤腿,他还记得人有多坏。要是让这些不认识的大人,看到他们的背包,一定会被抢走的。

    说不定,再用刀子划伤他们。

    “咱俩不能把蜜一次都拿光,咱俩得慢慢拿。”宋捡扒着小狼哥的肩膀说,“人坏,他们大,会欺负咱俩小。”

    少年笑了笑。“你十四岁了,不小。”

    “我小。”宋捡往前凑凑。

    “十四岁,相当于狼快长大,快交配的年龄。”少年很直白地说,眼睛里没有邪念。他是被狼养大的,已经知道自己其实是人了,但仍旧不想当人。

    庞大的狼群唯一天敌,其实是人类。但是狼群对幼崽非常爱护,母狼甚至会将猎物撕咬成碎片,吃下去,回到幼狼身边再吐出来反哺。

    公狼不会反哺,但也会带回食物。

    母狼生产时会集中在一起,躲在他们的帐篷里,将幼崽集中养育,轮流照顾,不知疲倦。正是这种母性族群观念极强的野兽,把他当作一只外貌不同的幼崽,养大了。

    一听到交配,宋捡更好奇了。他没见过,更不懂是什么意思,小狼哥只说公狼把母狼摁住了,可是在他听来,只是狼群跑来跑去,嗷嗷叫唤。

    “那我长大了才能交配啊,我现在还小。”宋捡抱着背包,“哥,你会交配不?”

    少年脸上的长头发被风吹了一下,眼睛深深陷在眼窝里。最近这一年,他总有身体上的不舒服,每次都要忍耐,但他觉得这种不舒服和交配有关系。“应该快了。”

    最后他们只割了一小块崖蜜,还是两个月前摘的,虽然颜色不澄亮,但仍旧香甜。用这一小块蜜,换了几块烤熟的rou。

    “好吃。”宋捡的脸昂得高高的,“哥,我还想吃。”

    少年只尝一口,就不再吃了,不喜欢人类的调味料,只喜欢带血的半生rou。剩下的他撕成小块,来喂宋捡,宋捡很喜欢,吃得嘴唇边上油乎乎。

    “哥,我吃这么多rou,以后会长高不?”宋捡吃饱了,用手背抹抹嘴。

    少年又笑了笑,重新拉紧手里的麻绳。“会,等你长大了就长高了。”

    “长高就好,咱俩能一样高。”这是宋捡最大的盼望。

    再过四年,自己就成年了呢,虽然还是个半瞎,但长高些总是好的,能帮小狼哥扛帐篷。

    “但小狗不用长高,小狗可以小。”少年又说,拉着宋捡的麻绳,准备再带他转转。

    “我不小,我要当大狗。”宋捡跟着眼里的影儿往前走,不知不觉,哥的影儿好像又高了。他怎么长这么快啊。

    少年拉着宋捡,时刻注意周边的环境,他不喜欢嘈杂,听惯了风声的耳朵不喜欢好多人聚在一起说话。刚转了个弯,面前突然站了两个男人。

    “小弟兄,你手里拉着的这个,卖多少罐头?”他们看少年是牵着另一个来的,就把被牵着的这个,当成了来这里交换的物品。

    像沙漠马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狼允逐渐懂身体反应了呢。

    十四岁捡捡许下壮志豪言:长大要和哥交配!(傻乎乎的)

    第27章 闹别扭

    卖?宋捡摇着手往后躲,手还没擦干净,油油的,全是刚才拿烤rou留下的油渍。“不卖!不卖!不卖罐头,我不卖。小狼哥咱们走吧,走吧……我不吃rou了,我要回家。”

    他以为那些钻进帐篷里掐自己的大人又回来了,小时候,那些人就是这么问自己的爸妈,问这个瞎眼的小玩意儿卖多少个罐头。

    “我不卖!我……我……”宋捡刚吃饱,小肚子里还撑着,吓得连动都不敢动。眼前是两个好高大的人影儿,他们有张牧那么高,比自己高太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