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打脸
异能者? 这三个字瞬间就浮现在林轩的脑海之中,林轩猜测,这家伙应该是觉醒了什么变身一类的异能。 “王猛,你冷静一点,已经有人报警了。” “你还是先把人质放下来,有什么问题不能好好坐下来协商解决?” 校方的领导们还在心急如焚的劝解着。 李诗雅可不仅仅是校花,她父亲更是云海市数一数二的富豪,跺跺脚都能让云海市抖三抖的存在。 不过在林轩看来,李诗雅的身份,此刻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的保护。 在灵气复苏的时代,有钱并没有什么用,在实力说话的世界,身怀大量财产却没有与之匹配的实力,跟等死没什么区别。 “我协你妈隔壁!” “这臭狗就是给脸不要脸。” “我现在可是觉醒者,整个学校唯一的觉醒者你懂么?” “老子跟你表白那是看得起你,还敢拒绝老子?” 听到王猛嚣张至极的发言,林轩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这家伙,又是一个异能觉醒后不知天高地厚的。 真当执法人员是吃干饭的? 没错,这王猛的确是觉醒了异能,但是他在牛逼,能干的过机枪大炮? “滚开,不想死就统统给我滚开!” 就在林轩凑在一旁看热闹的时候,那王猛一手抱着李诗雅,居然试图闯出学校保安形成的包围。 保安们试图去阻挡,然而根本不是王猛的对手。 三米多高的个子,浑身充满了爆炸性的肌rou,可以说,如今的王猛简直就是一辆披着人皮的坦克! 眼看着七八个保安被王猛撞飞,其余的学生就更没勇气上去阻止了。 “闪开,赶紧闪开,别闹出人命了!” “那个男生,你还愣着干嘛?” “快躲啊!” 然而就在众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时候,林轩万万没想到,这王猛逃跑的方向,竟然是冲着自己来的! 这尼玛! 可真是巧啊! “居然还有不长眼的敢挡路?” “那就去死吧!” 看到林轩不闪不避,王猛嘴角浮现一抹狰狞笑容,半点没有停止的意思。 在他看来,林轩不过是一只蝼蚁罢了,他可是强大的觉醒者! 人踩死一只蚂蚁,需要在乎蚂蚁的感受吗? “找死?” 原本,林轩是不打算这么早暴露自己修仙者身份的,毕竟隐藏的越久,对他的修炼越有帮助。 只可惜,这个王猛似乎有点嚣张过了头,真当自己是什么阿猫阿狗不成? 想到这里,他不急不慢的伸出一条腿,林轩倒是想看看,自己突破到炼气圆满后,足足增长了十倍的力量。 跟这个刚刚觉醒异能的王猛比起来,到底谁更强一点! 看到林轩居然不闪开,并且还伸出了一条腿,人群中有一些女生都害怕的闭上了双眼。 毕竟在众人看来,林轩虽然有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可是跟王猛比起来,简直跟个小孩子没啥区别。 一时众人脑海中都浮现出一个成语,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然而下一秒,发生的一幕,几乎让众人惊爆了眼球。 只见林轩伸出去的那条还没人家胳膊粗的大腿,原本在众人看来,应该会如同树枝一般,被轻易的踩断。 然而此刻,却坚硬的如同钢铁一般,可怜的王猛,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人就悬在了半空之中,显然就要摔倒。 而手上也是下意识的松开,想要撑住地面。 林轩眼疾手快,连忙把李诗雅从王猛的身边抢了过来,眼睁睁看着这家伙摔了个狗吃屎。 温香软玉入怀,李诗雅脸都吓白了,哪里还有平日的女神风范? 说句实话,作为学校里公认的校花,颜值九分往上的大美女,林轩一点想法都没有,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不过此刻,他可没什么心情去管李诗雅,而是死死盯着趴在地上的王猛。 谁也没有想到,此刻王猛的身体居然疯狂的抽搐了起来,就如同患上了癫痫病一般。 而庞大的身躯也在不断的缩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面相有些猥琐的年轻男子。 如果林轩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王猛的变身持续时间应该已经到了。 而且,这个异能对他的身体负荷很大,所以此刻才会失去意识,直接昏迷过去。 看到这里,林轩稍微松了口气,还好这个王猛已经没什么战斗力了。 不然的话,他恐怕还得多费一些手段,到时候,暴露的东西更多。 “林轩,你干嘛?” “还不赶紧放开诗雅!” 而就在这时,突如其来一声爆喝,传入了林轩的耳中。 他一脸疑惑的扭过头,结果就看到,一个衣着时尚,高大帅气的青年,此刻正瞪着自己满腔怒火! 方俊杰! 方氏集团的继承人,李诗雅的追求者之一,学校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听他这么一说,林轩这才注意到,李诗雅此刻正死死的搂着自己,像只惊慌失措的小兔子。 “喂,松手吧,王猛晕过去了,你已经没有危险了!” 听到这句话,李诗雅才敢抬头望了一眼,看到王猛真的已经失去了意识。 这才小脸通红的放开了林轩,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声音如同蚊子哼哼一般道:“刚才,谢谢你哦。” “谢我干嘛?” “大家都是同学,应该的。” “不过某些人的嘴脸你可得看清楚了。” “我看到姓方的某人,刚才明明就躲在人群里不敢出来,这会风平浪静倒是找起我的麻烦来了,实在让人觉得恶心!” 林轩冷笑道,方俊杰这种垃圾他见得多了,面对危险的时候,不敢站出来保护人家女生。 时候看到李诗雅被自己占了便宜,倒是气急败坏的很! 听林轩这么一说,李诗雅看向方俊杰的眼神也冷然了几分。 不仅如此,就连人群里的其他女孩,也纷纷对方俊杰露出了鄙视的眼神。 亏她们之前还把方俊杰当做校草男神! 如今看来,反倒是林轩,更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