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有跟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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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回到了云安市,常勇本想见见朝思暮想的尹莲,但考虑到三家寨案子迫在眉睫,只好给尹莲打个电话问候了,没想到电话那头她却说工作正忙便急匆匆挂了电话,着实令常勇很尴尬。老爷子解释了其中原因,其一尹莲做事非常专注,不管是攀岩还是工作其二作为恋人,女人是需要关怀备至,而常勇的任务艰巨,况且哪有多余时间陪自己女朋友逛街、吃饭、看电影呢,所以电话那头生气也很正常的。常勇听到了老爷子的解释,心里一下子不爽起来,闷闷不乐,认为自己没有照顾好她,有丝愧疚的滋味。 “小子,不是喝酒吗,地点在哪?”老爷子岔开沉重话题。 “嗯,回家吧。” “回家?不管三家寨案子了?” “呵呵,没有了,回家喝酒,幸福巷子,小四川菜馆,好吃不贵。” “行,吃喝完了,咱俩再回三家寨,为了正义我们必须勇往直前,为了,为了,为了新中国,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常勇直摇头,“先解决温饱,再奔小康吧。” 二人来到了幸福巷子,熟悉的街坊,熟悉的菜馆。一进门找了个桌子坐下,“老板,把桌子收拾了。” “呦,好久不见,十分想念呀。最近你忙啥去了?”店老板见到老熟人十分客气。 “肯定是干大事,挣大钱去了。嗯,还是老花样,我爱吃的爱喝的统统上来,把桌子摆满了就行,速度速度。”常勇催促道。 “要的!”店老板匆忙去了后厨。 常勇屁股还没坐热,突然看见最角落有一个喝闷酒,熟悉的背影!他便上前去看看,果然不出所料,原来是好哥们小王,独自一人喝着闷酒,嘴里还念叨着什么。 确定了身份,常勇一巴掌拍在了小王的后脑勺,“嘿,好酒好菜一个人享受呢。” “谁td打老子?想死了!”小王握住酒瓶儿怒起身,眼睛瞪得超级大!!! “咋的了?还想打我?”常勇面色平静问道。 “哥,是你呀,好长时间不见了,你到哪里发财去了?我真是想死你了。”小王见是常勇,瞬间面色红润起来,一副激动万分的样子,问西问东起来。 “嗦!别说了,走,跟我一起去那边喝酒,这一桌的账算在我头上。”常勇好爽说道。 小王来到了老爷子跟前,瞬间有些不自在了,生意低沉说道“哦,薛总好,我……我吃好了,我……” “你个屁,赶紧坐下,我点了一桌子菜。”常勇吩咐。 老爷子笑了笑,摆摆手,“呵呵,小王,坐下,坐下。你是个好青年,每次我去书城上班,你总是站的直直的,如同啊,笔直笔直的大白杨树。” “听见了没?薛总认可你了,别废话了,都是自己人,不爱拘束啦。”常勇说道。 “好,那我就坐下了。”小王一屁股坐了下来。 老爷子问了小王建业书城的事儿,依旧那般模样。常勇也问了小王为何一个人喝闷酒,顿时一番抱怨而来。 “哥,别提了,我家那个臭婆娘,想起她我都咬牙切齿。”小王挠头抱怨。 “为啥呀?胖婆娘给你当被子盖,压的你小子喘不过气?”常勇笑道。 “唉,一言难尽呐。”小王又喝了一口酒,“我呀,没什么本事,当保安习惯了,我那臭婆娘非要我辞职,说我当保安没出息。我辞职了,能干嘛?去学门儿手艺?我太懒,下不了苦,关键动不了脑。我不辞职,她喋喋不休,说难听点,口水快把我淹死了。” 听完了小王的话,老爷子与常勇都哈哈大笑起来。 “哥,你还别笑,这事儿真跟你有点关系。”小王说道。 “跟我有关系?” “是呀,我那婆娘以前老是背后爱说你坏话,尤其是咱俩在建业书城当保安那时,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弟妹看见了就像看见了流氓痞子,眼睛里都是嫌弃的目光。但我为了咱哥俩的友谊之光,所以一直忍着呢,放在别人早都削她……”常勇说道。 “小王啊,你话说了一半,继续说吧,你媳妇为啥让你辞职?”老爷子提醒道。 “说出来,都难为情,真不好意思说,真不好意思……”小王又喝了一口酒。 “快说,不说你就回家陪老婆睡觉去,我不强迫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咱俩哥们还耍心机吗?”常勇见小王婆婆mama,有点不耐烦了。 “嗯,哥,好久不见,你不当保安了?”小王问道。 “当啊,最近不是陪着薛总四处考察,过段时间吧,继续回建业书城当保安。”常勇答道。 “别哄我了,你不知道啊,你现在都成咱们书城传奇人物了。” “传奇人物?瞎扯淡,谁制造烟幕弹?” “大家都议论呢。说你入股人民医院,说你结交了上级大领导,甚至说你~。” “说我怎么了?犹豫什么?” “说你当了薛总的干儿子。” “放td的臭屁!!!谁造谣我去打谁。”常勇猛一拍桌子怒斥道。 老爷子却笑得合不拢嘴了,那是真高兴啊。他一直想认常勇为干孙子呢,干儿子就不至于了,但都差不多。 小王看着老爷子笑容,吞吞吐吐问道“薛总,有这么回事吗?” “呵呵,当然有了,不过不是干儿子,是干孙子。”老爷子继续笑着回答。 “胡说啥呢,老爷子。” 小王一下子兴奋起来,端起酒杯敬了老爷子一杯,然后又敬了常勇一杯。 “哥,圆规正传,我媳妇说,让我辞职了,跟你混,说咱哥俩关系铁,你肯定会答应的。”小王说道。 “跟我?我哪有钱给你发工资?一切都是谣言,好不好?”常勇觉得无奈又好笑。 “我不要工资,有口饭吃就行了。” “那家里的胖媳妇呢,她胃口你是了解的,不吃饭当神仙啊?” “她随便,当母猪都行,反正我都辞职了,以后只能跟你混,做牛做马都可以。” “不行,不行。” “我都辞职了,你不答应,我就给你跪地上磕头了。” “使不得,使不得。” 谁料想小王真的要跪在地上磕头,常勇赶忙拉住他胳膊,“td,折寿啊,好兄弟,起来,没你这样的。” “我都下定决心了,以后就跟定你了,给你当跑腿的都行。” “我答应你,不是中了你媳妇儿的圈套了?” “我也没啥本事,就混口饭吃,哥你吃rou我喝点汤就行。” “td,把自己说的这么没骨气,怎么跟我常勇混呢?是男人就雄起,别畏畏缩缩,要顶天立地。” “那就是答应我了?” “没有。” “你说我跟你混。” “唉……” 老爷子不发表意见,毕竟找跟班这事得常勇愿意。 经过了小王狗皮膏药式的苦苦相求,常勇心里一软就答应了。 小王最终目的达到,毕竟一个人飞黄腾达了,鸡犬也会升天的。 最重要的,小王绝对是一个对常勇忠诚的跟班,或者帮手。他从小就对常勇崇拜与尊敬,所以只有一个哥们儿留在了常勇的身边,那就是娶了一个胖女人的他。而且,女人总是吹男人枕边风,有时是热风,有时是冷风。人生亦如此,总有人关心挡枪子弹,总有人厌恶去挖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