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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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这对于曹老板来说也是一件极有战略意义的事情,试想如果这个时代原本需要半个月才能传递的军情,只用两三天就能送达指定的人手中,而且还一家独有,这对于东汉末年的其他老板来说,不是开挂欺负人又是什么? 到时候又可以顺手捞一个天大的功劳,距离发丘中郎将一职再近一大步…… “既然如此,我便勉为其难的养着你吧。” 沉吟片刻,吴良终于有些“不情愿”的将白菁菁留了下来。 其实那天在墓中看过白菁菁的身子之后,她长不长毛什么的吴良真心一点都不在意,主要是她这神奇的口技确实大有用处。 就算最终驯不成信鸽,万一哪一天困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也能骗几只鸟下来解决一下食物问题,对吧? emmm…… 不得不承认,这次盗墓虽然所获黄金不及梁孝王墓十一。 但对于吴良而言,收获却远要比上一次大得多。 随侯珠、阴阳石、蚕神宝丝、白菁菁……样样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宝物。 尤其随侯珠更是一举两得,众所周知,秦始皇同时得到随侯珠与和氏璧之后,便命人在和氏璧上刻下“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从此成了后世1600多年天下帝王必争的传国玉玺。 而与和氏璧齐名的随侯珠,自然或多或少也有着相同的象征意义。 回头将随侯珠“献”给曹老板,曹老板必定喜不自胜,这或许要比献上黄金更有意义。 …… 两日后,瓬人军到了鄄城。 鄄城,便是吴良提前种草,叫曹禀安排曹家人一旦发现陈留有任何风吹草动,便立刻举家前往的地方。 这自然又是吴良的意思。 一来,万一陈留真提前出了问题,可以避免与他的美人们走岔了道; 二来,可以顺势让曹禀了解一下前线的消息,吴良一早就知道现在镇守鄄城的是荀彧和程昱,这两个人都是曹老板重要的谋士,想来知道的消息应该不少; 三来,瓬人军此行盗回来的黄金也可以暂时放在这里,陈宫、张邈等人迎吕布入主兖州之后,正是因为荀彧与程昱急召夏侯惇,又四处走动游说奋力抗敌,才为曹cao留下了东山再起的资本,因此黄金交给这二人绝对没有问题,肯定比押着黄金到处赶路更加保险,还不费劲。 瓬人军的到来,自是立刻得到了鄄城守军的礼遇。 兵士们全部被带往兵营好吃好喝的招待起来。 曹禀则被邀请前往荀彧府上接风洗尘,程昱作陪。 吴良则没有这样的待遇。 不过在前来邀请的佣仆明确表示自家主人只邀请曹禀一人之后,吴良还并未说什么,反倒是曹禀立刻就将脸耷拉了下来,瞪了那佣仆一眼,毫不客气的回道:“瓬人军还有一位吴司马,回去告诉你家主人,若是只邀请我一人,我便不去叨扰了,今夜就住在军营!” “这……” 佣仆只是个传话的下人,哪里敢替主人做主,却又不敢就这么回去,顿时皱起一张脸不知该如何是好。 “安民兄,你只管去吧,不必在意我,赶了两天路我也倦了,正好想好好歇息一夜。” 吴良无所谓的劝道。 想来荀彧与程昱作为曹老板的心腹之二,应该也对瓬人军有一些了解,否则之前捉了吕布派出来寻墓的探子,又怎会特意将这么个对五官战事的小人物送到曹老板那里呢? 所以这二人可能也知道吴良,甚至可能还了解过他的底细。 也是因此,他们派来的佣仆才会明确表示“只邀请曹禀一人”,这明显就是带着主人的命令来的。 至于为什么? 吴良觉得可能还是与“士族”观念有关。 像他这样一个既无身份有无背景的逃兵,哪怕做上了军中司马,也同样不能入得了“士族”的法眼。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这句诗虽是后世之作,意思也未必完全相同,但放在现在的士族之中,却是最真实的写照。 与他这样的“泥腿子”坐在一起吃饭喝酒,那便是自贱。 更何况这时候的官职很乱,“司马”和“司马”也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荀彧就是司马,而程昱则是寿张令,光看级别的话,这两人都未必在他之上,但论权力与地位,可就是天差地别了。 而且。 了解过荀彧生平历史的人应该都知道,荀彧一生虽慧眼识珠,为曹老板举荐了许多能人异士,这其中就包括戏志才与郭嘉,但仔细看过他所举荐过的人的资料便会发现一个共同点:那些人,无一例外全是士族。 这倒不是在批判荀彧,这时的社会结构便是如此,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因此吴良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得,面子向来都是靠自己挣的,又不是靠别人给的。 “那不行,咱们此行一起吃了那么多苦,现在我不能把你留在军营一个人跑去吃好的喝好的,咽不下去!”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曹禀已与吴良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当即梗着脖子道,“唉?对了,要不今晚咱们自己找个酒舍喝酒去,反正我也不愿与那群老家伙虚情假意,无聊透顶。” “……” 吴良看得出来,曹禀其实也是因为从佣仆的话中察觉到了荀彧与程昱对他轻视,因此才如此维护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