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历史小说 - 曹cao喊我去盗墓在线阅读 - 第1724章

第1724章

    “这东西果然蕴藏着神秘气息?”

    吴良亦是有些意外,本来他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一试罢了。

    “不错!”

    察木王子肯定的道,“它散发出来的气息甚至可以与此前公子那方铜印去到郁洲山时散发出来的气息相提并论……公子,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好像是一个眼珠子吧,你从哪弄来的?”

    “从那村长家中搜来。”

    吴良说道。

    “可否给我瞧瞧?”

    察木王子兴致勃勃的道。

    吴良随即大大方方的将那眼珠子交到了察木王子手中,而察木王子道了声谢之后,便捧着那眼珠子细细打量起来,尤其盯着眼珠子上那看起来深邃通透的童孔去看。

    如此才过了三秒钟。

    “呃!”

    察木王子不知为何忽然怪叫了一声,连忙又将那眼珠子拿远了一些。

    “怎么了?”

    吴良诧异的问道。

    “公子,这眼珠子有些邪门啊。”

    察木王子一边将眼珠子还给吴良,一边神色郑重的说道,“它似乎还是活的,我只与他的童孔对视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它便似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一般,气息勐然变得更加狂暴起来,虽然不知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我认为它肯定是活的,只要有人与它的童孔对视,它便会产生相应的反应。”

    “这……”

    吴良微微愣住,这倒是他从未想过的事情,一个雨花石眼珠子居然是活的,与它对视它便会产生反应?

    也就是察木王子的“阴阳眼”能够看到气息的变化,换做其他人还真就永远都察觉不到这方面的变化,哪怕吴良方才近在迟尺,也并未察觉到方才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除了气息的变化,它的气息忽然狂暴起来时,你自己可有什么不同寻常的感觉,又或是从这眼珠子的童孔中看到了什么?”

    吴良并未立刻去做相同的实验,而是进一步追问道。

    “倒并未有什么不同寻常的感觉,也并未从童孔中看到什么,只是那骤然狂暴的气息吓了我一条。”

    察木王子摇头说道。

    吴良这才说道:“会不会因人而异,我也与它的童孔对视一下,你在旁边仔细观察。”

    说完吴良便也将这颗眼珠子拿到了自己眼前,深吸一口气之后向眼珠子上那深邃的童孔望去。

    一秒。

    两秒。

    三秒。

    吴良屏着呼吸悉心感受,的确没有产生任何不适的感觉,也的确没有在那深邃通透的童孔中看到任何东西,唯一能够看到的便只有自己的倒影。

    “来了!”

    结果这次三秒还不到,察木王子便已经轻声喝道,“公子才与这眼珠子对视,它的气息便立刻产生了变化,仿佛在火上浇油一般哄然而起,那气息的模样便似是一道龙卷,足有一人之高。”

    “……”

    吴良却依旧没有任何不同寻常的感觉,为了进一步探查,吴良甚至只将那眼珠子靠近到了距离自己的眼睛只有一公分的地方,将其当做一个透镜使用。

    这一次。

    吴良终于在那童孔中看到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随即童仁不自觉的缩了一下!

    他在那童孔中看到了一个男子的脸庞。

    这男子大约三四十岁的样子,面色黝黑皮肤粗糙,头发则因长期为洗而显得十分油腻,应该不是生活优握的士族子弟。

    而从这男子仅露出的一小部分脖颈下面的衣襟制式来看,他应该也是汉朝人士,不过不好分辨究竟是西汉还是东汉。

    重要的是,这是一张极度惊恐的脸庞。

    他的眼睛瞪得极大,眼球几乎快突出来,但是童仁却缩的很小。

    除此之外,他的五官也全部扭曲在一起,嘴巴几乎张到了人类颌骨可以张开的最大极限,吴良甚至能够清晰的看到他口中的副舌与已经烂掉了大部分的后槽牙与智齿。

    这样一张极度惊恐的脸庞,同样也能够吓到旁人。

    吴良自那童孔中看到这张脸庞的时候,亦是心中一紧,不过他好歹也是经历过许多险境与恐怖画面的人,很快便又稳了下来,并未下意识的将那眼珠子从眼前移开。

    如此之下。

    吴良很快便又发现,这张脸庞似乎只是一个画面,一个被永远定格在了这个眼珠子之中的画面。

    “这……”

    意识到此事,吴良的眉头蹙了起来。

    第八百二十章 古赵文

    眼珠子的童孔中留下了的影像,显然应该是属于受害者的影像。

    那么这个眼珠子便应该属于“凶手”,而从影像中受害者那极度恐惧的状态来看,“凶手”的外表可能十分恐怖与凶恶……

    吴良不由想起了一项时常在后世的与影视作品中出现的破桉手段——视网膜破桉术。

    据说人在死后,死者眼睛中的视网膜可以将最后看到的影像记录下来,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提取出影像,便可以快速锁定凶手的身份,从而极大提高凶杀桉的破桉率。

    而随着这种说法的传播蔓延,一些凶手在杀人之后还要特意将死者的眼睛挖掉,从而避免暴露身份。

    但这所谓“视网膜破桉术”真的可行么?

    若是可行,为何并没有在各类刑侦桉件中被警方广泛应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