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这是撒谎的味道呢
郑哲一个激灵,猛然向前一跃,抽出刀剑向后抡扫一圈。 然而身后空空如也,除了漆黑寂静的荒村,没有任何妖物隐藏身后。 “错觉吗?看来是真的累了。” 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回转身子,忽然一张半边腐烂的惨白人脸,紧紧贴着他额头,与他相对而立。 д 人脸张开嘴巴,伸出一条墨绿色舌头,舔了舔郑哲的脸颊。 冰冷阴寒的气息传入大脑,郑哲这才回过神来,骤停的心脏噗通狂跳,手脚恢复知觉,二话不说一刀砍向这敢于调戏他的半死人。 然而宽背大刀在眼前一晃而过,丝毫没有砍中物体的感觉。 郑哲立刻意识到,眼前这东西,是一只鬼物! 残魂lv5 生命值2222 法力值88 从名字的颜色显示,残魂仅仅是一只凡俗下等资质的鬼物! 被它舔到的半边脸孔,已经失去知觉,郑哲查看了一下生命值,这一舌头足足舔走他3点血。 晚上到现在杀了不少妖物,都没损过这么多血,仅仅只是被残魂舔了一下,就晚节不保,郑哲心头火冒三丈。 他意识到这鬼物的攻击方式与众不同,要减少与其近距离接触。 拉开几步距离,手指抚着脸颊,发现脸上皮肤既没有伤痕,也没有溃烂,只是单纯的失去知觉。 好像是一种灵魂层面的攻击方式,还好只是舔到脸,如果是其它重要部位的话,就糟糕了…… 可惜刚刚把法力值都浪完了,否则正好拿它试试烛火术的威力。 残魂犹如鬼魂一样,不见双脚,漂浮在地面上,来去间没有受到空气阻隔,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身上也满是溃烂,整个身子并非实体,而是有些半透明。 要不是它粗布麻衣盘发的古代人穿着打扮,倒是有些像西方幽灵的味道。 没了最初的惊恐,郑哲cao着乌木剑,向面目丑陋的残魂刺去。 残魂仗着免疫物理攻击的体质,对郑哲这一剑无动于衷,反而张牙舞爪伸长舌头,想要和他来个亲密接触。 哼!找死! 速度和身法提升到全新的层次,郑哲一剑撩中残魂丑陋的长舌,随即横撩剑势转而向下,一剑斩向残魂白骨森森的左手。 侧身一闪,躲过扑面残魂,又扫出一剑,斩向小腿。 一人一鬼一触即分,郑哲毫发无伤,而残魂则发出了无声厉啸,腐烂穿孔的脸上竟成功表现出了痛苦之色。 一舌、一手、一腿从残魂身上掉落,转眼化作几团烟雾,消散的半空。 郑哲看着残魂剩余血量,有些皱眉。 生命值1722 三剑斩中目标,居然只掉5点血,换做一般的血rou怪物,这会儿应该已经陷入半残状态。 而残魂并没有受太多影响,身影浮动时也没有丝毫不协调。 甚至…… 少了一部分身体器官,它的移动速度反而更快了! “真是活见鬼!” 郑哲不信邪,虽然残魂速度加快,依旧赶不上他此时的动作,乌木剑挑斩抹刺飞快在它身上留下数道伤口。 残魂在郑哲疾风暴雨的攻击下,毫无反抗之力,生命值狂泄不止,一转眼就掉到只剩5点。 被削去半边脑袋的残魂,身上满是贯穿的剑伤,剩余的一只手脚也已不见踪影,现在它更像是一团难以辨认的破烂投射出来的虚影,仿佛随时会消散在天地间。 而它的速度,随着生命值下降,已经达到极为恐怖的程度。 “这真的只是凡俗下等水平?火种系统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郑哲有些骂娘。 残魂移动间留下灰白残影,眼花缭乱得像一条斑斓游蛇,飞速盘旋在他周围。 此时的郑哲,想要捕捉它的踪迹,都非常吃力,只能紧守心神,防备鬼物突然袭击。 好在随着残魂生命值下降,它的攻击力也一同衰弱,数次与郑哲擦肩而过,造成的伤害却小的可怜。此时的残魂,差不多要两三次穿过郑哲身体,才能带走他1点生命值。 但郑哲对这鬼物恶心的攻击方式深恶痛绝。 来历不明的东西在身体里来来回回进进出出,谁会乐意? 在残魂正面突入身前时,终于被郑哲抓住机会,乌木剑居中劈下,一剑将它造成重创。 仅仅剩余两点生命值的残魂,却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 它猛的止住身形,身体化作一团白色流光,瞬间远遁,消失在郑哲视野中。 “跑了?” 想要收割残魂经验的郑哲就像一锤子打在空处,憋屈至极。 他从未经历过这么恶心的战斗,敌人明明弱的抠脚,自己却对其无可奈何。大摇大摆在他身上揩油,最后拍拍屁股走人,最无奈的是人家速度忒快,自己怎么都追不上。 “早知道留一点法力值,对付这东西,乌木剑的作用都不大,还是得一把火烧干净才行。” 对于自己刚才铺张浪费消耗法力的行为,他感到深深自责,下定决心,以后没有特殊情况,绝对要留点蓝量以备不时之需。 原地站了会儿,残魂似乎没有再回来找他麻烦的意思,只能摇着脑袋回屋睡觉。 才一抬步,他就发现见底的法力值,又回复了1点。 郑哲污哦~次奥! 第二天天还没亮,春风秋水就已经起床,做了早课。 师兄弟二人将睡得死沉死沉的郑哲从睡梦中摇醒。 “郑大哥睡劲儿真好,我和师兄一开始用退魔阵休息的时候,整晚整晚不敢睡觉,生怕妖魔鬼怪偷溜进来害我俩性命。” 秋水接过春风倒的一小杯刺胡蜂蜜,他昨天吃了蝗谷丹,这会儿丝毫没有饥饿感,只喝了一小杯蜂蜜,用来提神醒脑。 而春风则在一旁嚼着干粮,也喝了两杯蜂蜜。 郑哲顶着一双熊猫眼,厚厚的眼袋里透露着无法言喻的疲惫。 睡劲儿好?说出来怕吓着你们……只有鬼知道哥昨晚经历了什么! 一把夺过盛装刺胡蜂的水囊,咕嘟咕嘟灌了几大口。 还别说,不愧是等价于黄金的存在,这刺胡蜂蜜的味道着实给力。 甜而不腻,浓而不稠,带着百花芬芳,几口下去,顿时把一身疲惫横扫一空,唇齿间还留有余甘,回味无穷。 春风秋水自然不会计较郑哲的牛嚼牡丹,待他做完广播体cao,小心收起退魔阵,推门而出,迎接元气满满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