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民国的文一般比较沉重,涉及的话题很敏感,毕竟那时候是动荡的年代~~~ 但素俺这篇纯属瞎掰,没有根据历史来写,全是杜撰的,yy出的产物,可哭可笑,唯独不可认真~~~ 咳咳,艾玛,说这么多,就是想说,烂作者的历史很烂,所以只能架空再架空~~么么哒 一片白茫之中,沈默如同浪打的海上飘荡的船只,毫无反抗的顺波而流,等他看清眼前的一幕时,充斥在视野里的是一片绿荫。 周围路过的行人就看到林荫小道旁一颗人粗的槐树边倚着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瘦高青年,眉目斯文秀气,眼边带着一颗色偌桃花的朱砂痣,衬着白净的皮肤,竟显一丝媚态。 沈默在看清行人的穿着打扮和附近的建筑物后,根本来不及去看这幅身体的情况,心里涨潮般席卷而来的是无尽的激动之情。 这是旧上海,他只在电视里和一些记载中看到过,远没有亲眼所见的万分之一,尽管清楚这只是一篇半架空的小说,他还是很期待接下来这个年代的一切。 片刻后,沈默压下内心的情绪波动,开始在脑中跟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系统取得联系。 “叮,《旧上海之掰弯将军》是新发布的一百卷任务中的一个,沈先生是第一个接触者,在这卷里面除了主线之外,还有一个支线,必须两个任务都要完成才能进入下一卷。” “男主角陆秋风是上海书香门第陆家的嫡出,年少就被送出国读书,刚完成学业回国。” 沈默低头巡视了一下自己的穿着,脚边的黑箱子是这副身体的主人陆秋风从国外带回来的行礼。 “主线和支线任务分别是什么?”他在脑中询问。 “叮,主线,林建白的心,从他口中听到那三个字,不是对不起,是另外三个字......” 沈默听着脑海的声音,背靠在树上微低着头陷入沉思中。 民国十九年,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南北混战,江浙更是处在烽火中,一片乱象,唯有大上海繁华如初。 这卷任务主线的目标是林建白,上海新上任的镇守使,北洋首屈一指的铁血将军。 支线任务是陆秋风的大姐,陆夏雨的仇恨。 两个任务难度都很大,这幅身体有生来自带遗传性心脏病,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上海,所以他对如今的上海是陌生的,没有朋友没有势力,给不了沈默多少帮助。 而林建白为人心狠手辣,软硬不吃,更不好女色,上海几大家族都想在他手里得到点特殊待遇,无论是金银珠宝,还是试图用联姻来拉拢,都没有成功的。 他不认为留过洋的学生在林建白眼里会有什么特别之处。 支线陆夏雨已经过了一年多的疯疯癫癫生活,是陆家的禁·忌,连那些下人都不敢私下议论。 几年前她跟她的爱人被现今的陆家家主陆志兴强行拆散,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 陆志兴是个商人,利益为上,她的女儿怎么可能嫁给一个穷秀才,这不止会成为整个上海滩的笑话,他自己也会成为商界同僚的笑柄。 但谁也没料到那个秀才会以死明心,陆夏雨悲伤过度,绝望过后,腹中的孩子不幸流产,从那以后她就疯了。 陆夏雨恨她的父亲陆志兴,恨整个陆家。 “林建白的喜好和生活习惯可以提供吗?还有陆夏雨心里的秘密。” “叮,沈先生,111有没有告诉过您,性取向是男?” “没有。” “那么现在沈先生知道了,有什么别的感想吗?” “并无。” “沈先生,111觉得您很不错,很看好你喔。” “谢谢。” 古怪的交谈以古怪的收尾结束。 “叮,111单独送给沈先生一把枪,百发百中的神枪,就算是一个傻子,只要扣动扳机都会爆头。” 沈默伸手摸向自己后腰,果然有冰冷的硬物,他用手摸索了一遍,然后不动声色的收回手。 在这个乱世风靡的年代,谁有枪谁就是老大。 而中国最繁华,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大上海,比的是谁的势力大,谁的子弹更快。 陆家 一身白色西装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极为显目,沈默站在一处大铁门门口,抬头打量着眼前一座中西合并的宅子。 铁门里有下人过来,沈默还没开口,对方就睁大眼睛,然后转身拔高嗓子大喊, “老爷夫人,二少爷回来了。” ☆、卷三 铁门在沈默面前拉开,他大步踏进去,眼前所见的是很大的花园,精心修剪过的花草树木,人工挖掘的小湖波光粼粼,沿着脚下的路在几十个下人整齐响亮的敬畏声音里走至一栋亦中亦西的房子前。 仰头打量这栋房子,暗红砖,西式的廊柱,整个建筑风格大气磅礴。 有人过来接走沈默手里的箱子,他整理了一下头上的礼帽,冷静的目光极快的游览了一遍周围的环境。 四处可见巡逻的护卫,几辆小汽车停在门口,这座宅子旁边还有一处花房,站在外面看着那些艳丽的花朵,似乎闻到了沁人心脾的花香。 这时门里走出来几人,为首的是个妇人,一身藏青色旗袍,镶着金色花边,袖长及肘,雍容华贵,陆志兴的原配妇人,也就是陆秋风的生母,陆妧式。 而身后那位则是一身粉色旗袍包裹着凹凸有致的身材,风姿妖娆,陆志兴的第二个女人,陆家的二姨太,百乐门当年的花魁白牡丹。 “秋风,你可算回来了。”陆妧式拉着沈默的手,话语虽是指责,却有着明显的宠溺,“在码头没有接到你,当时你父亲接到消息就立刻开车出去找你了。” “母亲,有个同学跟我一起回来,我想先把她送回家,对不起,让您担心了。”沈默垂下眼帘,淡淡的语气。 “回来就好。”陆妧式看了眼已经比她高出许多的儿子,日夜的思念得以解脱,在这个家,她终于有依靠了,视线不易察觉的从白牡丹身上扫过,对后面的管家说,“阿福,快去通知老爷。” “是,夫人。”管家应了声就迈步离开,不敢耽误片刻。 一阵风拂过,有清香扑面,沈默嘴角一闪而过钩子,他微挑眉,“二姨娘。” 这一声称呼让两个女人都为之一愣。 陆妧式在一番疑心之后是欣慰,儿子跟以前不一样了,不会把喜怒哀乐挂在脸上,这是最大的成长。 而白牡丹则是深意的看了几眼沈默,不知想起了什么,美艳的脸上笑容清晰起来。 “jiejie,小风长的可真是一表人才。”白牡丹从袖口取出手帕遮在嘴边娇笑了声,朱唇轻启, “估计明儿那些家族听到风声就开始陆续来拜访了。” 陆妧式面上只是冷淡的嗯了一声,暗暗却寻思起来。 整个上海滩,除了徐峰公司,找不出更门当户对的了,这么一想,陆妧式心里便有了底,徐家那个女儿年纪跟秋风相近,趁着三月那场舞会让他们两个年轻人面对面聊聊。 走进大堂,沈默看着装饰的雕栏玉砌,当真是一派富丽堂皇。 几个统一着装,梳着长辫的婢女端上来点心和茶水,陆妧式握着沈默的手问着在国外生活的情况。 白牡丹在一旁悠闲的嗑瓜子,却是留了几分注意力听着。 没过一会,门外就响起了车子引擎声,走进来的陆志兴穿一身长袍马褂,脚步略匆忙,走到沈默面前给了他一个拥抱。 父子二人坐在沙发上,在氤氲的茶香里说着男人间的事,没有什么煽情,直来直往。 陆妧式和白牡丹起身离开。 随着时间的流逝,陆志兴看着儿子的眼神渐渐变了,去年还去国外看望过,只一年的时间,眼前的青年身上没有丝毫浮躁,有的是宁静内敛。 “秋风,你对两个月后的滨江码头有什么提议吗?” 沈默微微抿了一下唇角,眯了眯眼睛,一闪而过戒备,他皱起眉头,做出为难的样子, “父亲,这件事不好随意下决定,你把那几家竞争者的详细资料给我看一下,另外还有码头今年的运营情况。” “好。”只是随口一提,没指望陆秋风能说出点东西,毕竟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没进入社会,也不可能懂多少东西。 然而,看着陆秋风认真的表情,多年没有真心笑过的陆志兴露出笑意,拍拍沈默的肩膀,略感欣慰。 吃了晚饭以后,沈默站在自己的房间,脚下的昂贵毛毯很软,客厅,茶室,卧室三套,装饰的是欧式风格,他打开窗户往下看,正好对着那个小湖,能将所有的美景尽收眼底。 接下来的几天,沈默没有出门,而是窝在房里看书,把目前的局势看了一遍,他开始对那个在上海有着罗刹王之称的将军起了兴趣。 三月初六,百乐门东家容四在华宇酒店举办了一场舞会,但凡是接到请柬的,无论多忙都必须腾出时间前去参加,就连那些驻足在此的英国名流都会给足面子。 沈默换了一身新裁剪的西装,礼帽压的很低,几乎看不清双眼,只留下线条清秀的轮廓和形状漂亮的嘴唇。 酒店门口停着一辆辆小汽车,门前侍应忙着接待,有穿着各式各样西装的来宾挽着女伴进去。 沈默把手中的请柬递过去,侍应看了一下便弯身做出手势,“陆氏陆秋风少爷到。” 随着这一声喊,各种好奇的目光投在走进来的白色西装配领带的翩翩公子身上,只可惜礼帽打下的阴影挡住了他们想看的部分。 整个大厅流光溢彩,昂贵香艳的葡萄酒和头顶的水晶灯相交的色彩倒影在高脚杯里。 名媛佳丽,富家公子,上海滩有头有脸的年轻一辈都在这了。 沈默端起一杯红酒找了处远离中央热闹位置的角落倚着,一双红色皮鞋闯进视线,没有尼龙袜,露出白嫩的脚背,沈默抬了抬眼。 女人有着过分妩媚的容颜,涂满红色丹蔻的手指端着一杯酒,杯沿上面有诱·人的口红印记,另一只手上懒懒的夹着一支烟卷,在魅色红唇边吸了一口,漫不经心吐着烟圈,身段婀娜,貂毛披肩略散,艳红的束领口旗袍下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 “陆公子,赏脸喝一杯?”带着一簇笑意的目光注视眼前的青年,视线停在青年眼角那颗朱砂痣上,女人手中的烟卷弥漫的烟雾缭绕,神情一时模糊。 沈默淡淡瞥了眼,晃了晃酒杯,仰头喝了一口酒,略涩的味道瞬间在喉间充溢。 “林建白林将军到。” 随着一声高喊,大厅所有声音都戛然而止,众人向两边退开。 皮鞋踩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发出塔塔声响,男人一身严谨的军装,肩头的铜质肩章投出光来,冷硬的五官愈发寒气逼人,健硕笔直的身材令人侧目,却又畏惧他那双深邃如同寒玉的眼睛。 沈默眯起眼睛不动声色的注视这卷的主线任务,似乎有些棘手啊..... ☆、卷三 “林将军舍脸参加,容某实在倍感荣幸。”楼上传来爽朗的笑声,男人迈着修长的双腿慢悠悠下楼,一身昂贵的黑色西服,嘴角上扬,温暖雅然的笑容,俊美的脸型让在场的名媛佳丽怦然心动。 容四,上海滩黑白齐聚,最奢华的娱乐场所百乐门的东家。 在他左右两边分别是百乐门的白玫瑰和红玫瑰,一圣洁的白,一妖艳的红,把无数男人的魂勾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