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都市小说 - 纵情在线阅读 - chapter 10

chapter 10

    夜渐渐深了,房间里面本就冷清,现在更是没有什么生气。

    好半晌,那投映在墙上的黑影一动。林嗣远站起身,只听到,“咔哒——”一声,他开门出去了。

    确实该吃晚饭了,一下楼林嗣远就闻到了香味,阿姨已经在装盘了。

    林嗣远换了双运动鞋,经过客厅的时候,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杨谌钊打了个招呼,“叔叔,我去夜跑。”

    杨谌钊叫住他,“你不吃饭吗?今天就中午吃了一顿。”

    “我不是很饿。”说完,他也没去看杨谌钊是什么反应,就直接过了玄关出门了。

    出了小区,他就沿街慢跑着,拐个弯,还有条河。就是上次遇见那傻逼的那条河,这次他走在河滨公园的对岸了。每次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跑出来,顺着河堤一直走一直走。林嗣远有时候挺好奇这条河的尽头是什么的,会不会有个小卖部,招牌是云朵做的,贩卖人间各种喜怒哀乐。

    林嗣远有时候就是个爱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家伙。

    脑洞比天大。

    跑着跑着,他又不想跑了。

    林嗣远抬手搭在栏杆上,也不在乎脏不脏,就盯着河对岸的河滨公园一直看。晚上是真的见不到什么人,白天或许还有几个人。此刻放眼望去,空荡荡的。

    跑了一段路,现在心情缓和多了。

    沉静下来,林嗣远开始思考前因后果。

    他没有考虑李毓怀疑他打架会受到什么样的责骂,而是在思考,自己这事情做得对不对?

    或许,就像是李毓认为的那般,她觉得自己没有尽到身为母亲的义务,并没有把林嗣远教育好,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事情会发生。

    那他呢?

    他算是真的尽到了为人子的义务吗?

    马卡龙说得对,李毓很多时候确实不曾过多的管束他的成绩,并没有要求林嗣远一定要成绩排年级前几,或者是能保证自己成绩压在什么线上。这一方面,李毓确实对他比较放养。

    他对于李毓女士一直有一种很浅淡,但是确实存在的埋怨心理。尽管他不怎么表现出来,但是林嗣远完全不能因为这样就否定这一心理的存在。

    很多时候,他遇到的一些事情,完全没有办法给李毓说。他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想说。

    尤其是经历过初中的那件事情后。

    他和李毓女士除了基本的日常交流,林嗣远从不会过多提及自己的私事。

    想去哪里读书,或者是学文学理,林嗣远都是听从安排,不会说出自己的想法意见。好似航道就这样被李毓安排妥当,他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

    他也几乎不会在李毓女士面前爆发自己的小情绪,或者是发脾气一类的。

    林嗣远从来不会。

    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即使是这样,李毓也还是会认为他不听话。坦白来说,比起通常进入青春期心思躁动的男孩子来说,林嗣远觉得自己够懂事了,他不会出去和朋友鬼混。当然,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没有什么朋友,马卡龙虽然嘴能叭叭,但是家教挺严的,也不是什么朝九晚五可以出来蹦跶的家伙。

    可似乎真的就是因为一件事,他就已经被李毓女士给全盘否定了。

    大多数时候,林嗣远会觉得这一相处模式,真的累得要命。

    而且,他找不到任何破解的方法。

    艹!

    林嗣远越想越鬼火冒,说来说去,都是那个扒他衣服的傻逼害的!要不然那黑灯瞎火的地方,他也不至于被人注意到,还传到了李毓的耳朵里面去。

    现在林嗣远简直都不知道怎么回复那几条消息,他感觉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反正李毓女士那意思是认定他去打架了。

    虽然确实是有这个成分,但总归他并不是奔着这个去的。

    林嗣远是真的头疼,拳头都硬了!

    林嗣远继续跑步,一路上想了不少报复计划,反正那家伙要是真被他逮着了,他真的是……

    既然李毓也认为他打架了,好啊,那就打呗,有什么的。

    事实上,心情不好的时候跑步促使多巴胺分泌确实可以缓解烦躁,虽然林嗣远没研究也没探查过这是什么原理。但是跑了一顿,确实舒坦多了。

    但是他路过贩卖机想去买瓶冰水喝的时候,又是猛然想起扒他衣服那个傻逼。得,白跑。

    上来就是白跑!

    林嗣远,“……”

    他又是憋闷着一肚子火气回到家里面的时候,一过玄关,看到客厅里面的密码箱,顿时怔愣住了。

    那密码箱他有印象,那是——李毓的。

    林嗣远二话不说,直接往楼上奔,步子还没有踏上去,李毓就从书房里面走了出来,冷声,“你去哪儿了?”

    他低着头,收回自己的腿,在李毓的面前站定。

    林嗣远帅得在高中混了个可以靠脸吃饭的名号,在见过林嗣远母亲的人的眼里,都觉得那是靠他mama的基因。

    不过李毓的个人风格和一般的富家阔太太相差甚远,她身上总有一种别样的冷凝感。也不会安心待在家里面找几个玩得好的阿姨组的闺蜜们一起喝喝下午茶,晚上聚在一起闹。她有自己的工作,在这个家里面扮演的角色,甚至于比杨谌钊还要忙。

    明明林嗣远个子要高她许多,可是她就是站在那里,抬着双眼,她才是那个主导者。年龄的作用力似乎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太多岁月的痕迹,她看起来还是年轻,但却有种经年累月在一线工作被锻造出来的气势。虽然林嗣远从来都不知道李毓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是他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很多时候,一个人所呈现出来的气场,和周身的环境确实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

    林嗣远捏了捏手里的矿泉水瓶,淡声,“跑步。”

    “有时间跑步,没时间回我消息?”她说话的方式同她呈现出来的气场一般,冷凝异常。

    对于林嗣远而言,当他面对面和李毓交谈的时候,那氛围其实不太感觉得到像是母子。

    “我不知道回什么。”

    李毓凝视着他,怔愣了一下,好似空气无形之中变成了流体,在两人之间渐渐凝固起来。

    终究是李毓先妥协了,她长呼了一口气,放轻自己的声音,“我本来想趁着这次暑假带你去老家看看的,但你一放假就走了。”

    林嗣远听到这句话,指尖像是被什么东西刺破了一下,他微微瑟缩,张了张唇,却不知道说点什么。

    李毓口中的老家并不是他去的地方,他所去的老家是祖辈生活过的地方。却不是他和父母生活过的地方。

    而林嗣远明白,李毓口中所说的地方,自然是指他们一家三口曾生活过的地方。

    确实,林嗣远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

    久到他都快忘记那时院子里面栽着的是什么花了。

    那时候的天空总是特别蓝,但是抬头看过去,总是先能看到一排杂乱无章的电线。居民区的墙壁上全是贴着广告的,什么办/证刻章应有尽有,一眼看过去的时候,只觉得满目斑驳得光怪陆离。

    林嗣远印象最清楚的就是小区门口报刊亭的大爷了。

    那时候学校里面发营养餐,林嗣远不喜欢喝牛奶,但是又不想带回家让爸爸mama知道自己没有喝,扔掉也不好,他不是一个喜欢浪费粮食的人。于是就带去给报刊亭的老大爷喝。

    作为交换,每次大爷就没让林嗣远付钱,可以在他的报刊亭免费看漫画。

    不知道现在,那报刊亭还在不在。

    还有进了小区直走到第一个转弯的地方,进去大概一百米,有家小卖部。

    每次卸货的时候,老板娘总会让小区里面一帮小孩子去帮忙,然后就给他们一帮小孩子冰阔落喝。

    嗯,比起牛奶,他倒是比较喜欢冰阔落。

    不过那时候林嗣远也没什么朋友,他放学了都是在家里面看动画片,然后等着老爸老妈下班,所以每次干活他都是一个人闷声不说话,只知道做事情。老板娘总是会悄悄多给他好几包辣条。

    想起这些,林嗣远就想笑。

    也不知道老板娘会不会被人举报说是雇佣童工。

    不过,那时候做这些事情,倒是不像干活,反正也不累。

    哦……在小区最里面还有一棵树,是樱桃树。

    当然,那樱桃树结的果可不是超市里面卖的那种又大又红……又贵的那种。那樱桃树结的果子很小,特别特别小,就比小指头大那么一点。

    不过那樱桃树听说是一户脾气特别怪的老头家的,因此每到成熟的季节,都是眼巴巴地看着小鸟去啄,而且如果不是带着竹竿去打,那么高的树,林嗣远也够不到。

    后面林嗣远才知道,那樱桃树根本就是无主的,当初小区选址的时候,见长得好,而且也没有碍着什么,就将就放着当绿化了,哪怕是净化空气不也挺好的嘛。

    从此放心许多,于是大摇大摆地拿着竹竿去打樱桃。其实那樱桃不怎么好吃,不甜,酸酸的。

    但是一到成熟的季节,又总是控制不住想去打一把。

    其实林嗣远真的……挺想念那时候的生活的。

    想归想,终究他出来这么多年,那里的生活怎么样,也早就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了。

    林嗣远轻声说,“那就下次吧,我先上去睡觉了,明天要去学校。”

    “我只是希望你……”李毓没有接着说下去。

    林嗣远踏上楼梯的步子顿了顿,“你只是希望我能够好好活着。”林嗣远回头看她,“我知道的。”

    顺道听话一点、懂事一点、不要惹事、最好能叫他的继父一声爸,

    林嗣远都知道的。

    李毓女士虽然做事手腕强硬,但到底她已经失去了林嗣远的父亲,自然是不想再失去林嗣远。

    李毓不再多说什么,只提,“你爸说你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待会儿饿了记得下来吃,饭在厨房。”说完,李毓转身继续去了书房。

    看,有时候就是这样,并不是他真的想表现出什么抗拒的情绪,而是李毓说的话真的让他不知道怎么接。

    他的爸爸?

    不好意思,林嗣远一直都知道的,他的父亲早在很久以前就埋进土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