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书迷正在阅读:腹黑皇帝心头娇、偏执男主想要变正常、在末世BOSS面前刷脸卡363天之后、剑纵天下、和三个叛逆弟弟一起上综艺、护花神医在都市、[穿书]报告影帝,你老婆又去摆摊算命了、陆先生,爱妻请克制、我真不是剑道至尊、盖世战神
结果事情却出乎她的意料。 皇帝是习武之人,自小便有师傅盯着,日日练功一日未拉。他长成后还曾被派往边疆指挥做战,当时跟着沈万成冲杀敌军阵营,那一身力气与那一张出尘绝色的脸完全不成正比。 别说他塞知薇手里的只是一根树枝,便是一根丝线,他也有办法把这女人从泥潭里揪出来。 知薇握着那树枝,只觉一股力量传到手上,她那冻僵的身体竟能活动起来,勉强扒着池岸也不管姿势如何,奋力挣扎了几回总算带着一身的烂泥滚上了岸边。 站起身的时候知薇心想,亏得是晚上黑灯瞎火的,否则让人看到这一幕,这辈子的脸面都丢净了。 这简直就是她一生中最狼狈的一刻。 皇帝也能猜到她此刻的模样,为免污了自己的眼睛他没将灯笼提起来,就这么低低地照着脚边的青石地面,冷淡地问了一句:“没事了?” “没事了,今天真是多谢大人了。” “不谢,那药膏明日让人给你送去。” 人家这么客气,知薇也不好摆架子,也不管对方能不能看见,还是点头行了个礼:“还未请教大人尊姓大名,他日必定谢救命之恩。” 皇帝扯扯嘴角,强压下到嘴边的那个朕字,只回道:“姓凌。” “原来是林太医,今日之事是我欠大人一个人情。” “不必。”皇帝语调生硬地回了两个字,转身提着灯笼走了。 他倒不是生气知薇不认得他,而是她刚从池里出来,身上沾满池底的污泥,那味道着实称不上好闻。他怕自己再待下去,会忍不住叫人过来替她好好冲洗一番。 知薇见他走远也不追,冻僵了身体被冷风一吹,抖得跟什么似的。幸好锦绣终于来了,一见她这模样吓得不轻,赶紧将披风裹她身上,打着灯笼扶她回房去。 她俩从后院进门的时候绿萝正想去找她们,一见知薇这模样也是吓了一跳,立马去小厨房熬姜汤,同时暗暗将这事儿记下。 她是良妃派来的眼线,谁都知道这个事儿。良妃的意思是看紧沈贵人,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要向延禧宫汇报。今夜沈贵人看起来像是落水,只不知道这是桩单纯的事故,还是里面另有蹊跷。 知薇宫斗经验浅薄,加上身子不舒服,没空去想绿萝会怎么做,只让锦绣打了热水进来好好泡了个澡,又换了身干净衣裳,钻进床里睡了一夜,好让身子尽快暖和起来。 只是古代女子这身子实在太弱,她都这么小心了,第二天起来还是鼻塞咳嗽头痛,一副重感冒的症状。 锦绣想叫太医让她拦住了,只问医婆们要了几帖药来吃。她裹着被子在屋里窝了两三天,吃了好几大碗又黑又苦的药之后,感冒症状渐渐退了下去。 至于那个“林太医”说的药,还真送来了。来送药的是那天跟在他身边的小太监,见了知薇一口一个沈贵人的。知薇就想,对方应该是知道她的身份了。 太医给宫妃送瓶去疤的药,想来应该没有不合规矩,她便收下了,还让锦绣递了个荷包给对方。 小庄子拿着那不重的荷包,满脸堆笑走出重华殿。沈贵人没钱他知道,那荷包里钱不会多。只是这趟差事事关隐蔽,哪里是他计较钱多钱少的时候。 差事办好后自然要去回话,他不敢在路上瞎耽搁,径直回了养心殿。他进屋的时候正巧碰上大总管马德福出来,一把揪住他道:“你小子又上哪儿凉快去了,不知道留在主子跟前多侍候啊。” 小庄子十分委屈:“师傅,我这是替皇上办差去了。” “办差,什么差?”马德福的印象里皇帝是不怎么派小太监出去办差的,给后宫娘娘送东西更是绝无仅有。可看小庄子那一脸春色荡漾的模样,马德福觉得这事情蹊跷得厉害。 他左右看看,趁人不注意把小庄子往旁边墙角根带:“皇上这会儿正见人呢,你一会儿再进去。你跟我说说,皇上派你办了什么差。” 小庄子憋了一肚子八卦正没地儿说,就一五一十全跟师傅撂了:“……那天见了后皇上忘了这事儿,今儿不知怎么又想起来了,就让我把那药膏送过去了。” 马德福心头一惊,又追问:“什么药膏,去疤的?可是上回乌秅那边送来的冷芳膏?” 小庄子拼命点头,一副猴儿模样。 马德福心里一个咯噔,情知不妙。 ☆、第22章 契机 马德福是打小就跟在皇帝身边的老人,从他一出生便跟着侍候到如今。 皇帝的性子他最清楚,是个轻易不与人亲近的人。儿时的几个伴读玩伴,也就跟信国公世子家的大公子最交好。至于女人嘛…… 马德福有时候甚至琢磨,皇帝怎么和他们这些人差不多。他们是没办法,没了传宗接代的东西,只能清心寡欲。就这样有些不要脸的还老想着跟宫女搞对食呢。 皇帝明明坐拥后宫几千女人,偏偏在这事儿很不上心。从没见他对哪个嫔妃有过优待,就算名义上如今宠冠后宫的良妃,其实也不过借着大公主的由头才能多见皇上几次面罢了。 至于底下那些个宫女就更不用说了,皇帝根本连瞧都不瞧。 马德福想起从前带他的老太监跟他说起的荒唐事,说前朝的那些个皇帝王爷什么的,玩女人就跟吃菜一样,别说一天换一个,有些一个时辰便换一个。前朝的末代皇帝,据说在位四五年,把自己宫里的女人全睡了个遍,最后心满意足去赴死。 可他侍候的这位爷倒好,完全不懂得享受美人香,整日里只知道批阅奏折会见臣工,偶尔有点闲暇时间就习字读书,要不就拉弓射箭。从马德福的眼光来看,这当帝王的日子简直过得太无趣了。 如今听了小庄子的一番话,总觉得像拨云见日,脑子里的一根弦立时给拨动了几分。 皇上轻易不对人上心,能把进贡来的冷芳膏送去给沈贵人,足见皇上对她的上心。那东西因原料难得,又有去疤的奇效,每年乌秅国都挑最好的送过来。今年据说一共给了四罐,前一阵太后那里送了一罐去,大公主摔伤得了一罐,剩下的两罐都在皇帝这里。 皇帝上回手背受伤,马德福大胆做主开了一罐,这么说来皇帝竟是把最后一罐给了沈贵人! 马德福尤如遭了晴天霹雳,半天没回过神来。偏小庄子还在旁边多嘴,一个劲儿地追问道:“师傅,您说皇上对这沈贵人到底什么个意思?” “什么意思也轮不到你来猜。”马德福在他头上狠狠敲了一下,虎着脸道,“去,大殿候着去,一会儿皇上准叫你回话。” 小庄子摸摸脑壳,乖乖往大殿去了。剩下马德福一人站在那里,细细消化这个消息。 他为人极为谨慎,这些年来宫里哪个主子拉拢他他都不偏不倚,绝没有站边的意思。他是侍候皇上的,只要忠心于皇上一个就行,其他人的橄榄枝,接了不过是锦上添花,若出了事情可就是大祸临头了。 宫里如今的局势他看不透,皇帝没有立后的意思,由着底下一帮子嫔妃吃干醋瞎闹腾。至于两位皇子年岁差不多,母妃尊贵程度也只是略有差异。说句糙话,都不是皇后肚子里爬出来的,立谁都一样。 可立谁都一样的结果就是,皇帝哪个都不立,也跟他似的不偏不倚,并不偏爱谁。后宫如今表面平静内里汹涌,就缺一个打破平静的契机。 这时候突然跳出来个沈贵人,是打算当这个契机吗?若她真成了皇上心头的人,他要不要抓住这个机会呢? 马德福在那儿为自己往后的日子打算,那一边皇帝见完一干臣工有些疲累,揉了揉发紧的眉头,一抬眼就看到候在那里的小庄子。 他便想起送药膏的事情来了,召了对方进来回话。小庄子一五一十都说了:“……沈贵人感激不尽,说谢皇上恩典。” “撒谎!”皇帝一开口就戳穿了小庄子的话,吓得对方扑通一声便跪下了。 皇帝对沈贵人多少了解,那样一瓶药膏她才不会感激不尽,最多说个谢字便顶天了。至于说什么皇上恩典…… “她知道你是朕身边的人?” “不,沈贵人不识得奴才,只当奴才是、是……”小庄子没胆往下说。 “说!” 皇帝一下令下,他只得继续道:“沈贵人还当皇上是太医院的大人,当奴才是跑腿的小太监。奴才不敢多嘴,没敢同她说实话。” 皇帝沉默不语。他送那盒药膏过去,多少有试探的意思。沈知薇看起来真不知道他是谁,但如果她聪明,看到那药膏便该知道。 这东西寻常人家不会有,当年沈万成常年征战,身上留下大小无数疤,他曾赐过一罐。作为他的女儿,沈知薇该是见过的,也该明白这是贡品,寻常太医怎会有。 皇帝突然有点好奇,她猜透自己的身份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按她之前的表现来看,皇帝觉得她可能根本不会有表情吧。 他抬手按了下太阳xue,为自己这点子无关紧要的猜测失笑。明明不在乎甚至有些厌恶的女人,怎么如今反倒关心起这些细枝末节来了。 想想那天他竟还去了重华殿,这当真不像一个君王所为。后宫这么多女人,他何时为哪一个屈尊降贵过。偏偏这个沈贵人特别,脾气倔不说记性还不好,他想生气来着,想想又觉得没脾气,感觉她就跟块打磨圆滑了的顽石似的,抓得住却也溜得走。 只盼着这一回,她能有点眼力劲儿。 可皇帝终究还是得失望,因为他向来料事如神的他这一回失了策,知薇根本没从那罐药膏上猜出她的身份。 一个几千年后来的土鳖灵魂,哪里识得那么高档的珐琅掐丝镶红蓝宝石盒。她上辈子逛淘宝的时候这种东西多得要命,不过百来块钱一个。眼下身处皇宫,总觉得这里要啥没有,太医院有这么个东西也不稀奇。 至于里面的东西,闻着淡淡的,味道并不浓烈,隐隐还透出点药味儿。说它是美肤膏还嫌味儿不够甜呢。 打死她也想不到,这居然是御用的贡品。 倒是锦绣看着那上面的宝石咂舌:“主子,这可是好东西吧。瞧这罐子多精致。” 确实漂亮,但罐子不大宝石也不可能太大。知薇的印象里古人家但凡有点钱的,宝石之类的东西按箱论,所以也没往那头想。只琢磨着这个林太医估计也跟傅太医一样,家世十分显赫。 要不然怎么年纪轻轻就进了太医院,还整日里不穿官服到处乱跑呢? 在知薇的心里,傅玉和和林太医都是皇帝不能说的秘密,满足了她作为现代人的恶趣味,除此之外,她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她就这么拿着一罐价值连城的宝贝,成天当护肤品涂。刚开始只涂手,不过几天功夫右手背上的伤疤就淡了许多,周围的皮肤也跟着白嫩起来。 知薇觉得捡到宝了,看看这一罐大小还可以,就涂起了另一只手。 结果这东西的好用程度超乎想像,不仅去疤还有美白紧致皮肤的功效。女人都爱美,她也不例外。这东西既好用,光涂手未免可惜。于是她在耳后试验了一下,发现并无过敏现象,便索性拿来涂脸。 这张脸本就倾国倾城,虽说比不上药膏的主人,但比起大部分女人还是美了好几个层次。知薇入宫三年没怎么好好收拾自己,仗着年轻水嫩就这么混了过来。如今也快二十三了,正是护肤的好年纪。 她一连用了三天,效果当真惊人,把前一阵子因为忙累而变得略粗糙的皮肤全都救了回来,简直比她刚醒来时更加柔嫩。每每照镜子她都会有惊喜,自己都恨不得天天掐自己几回才好。 她就想到底是皇宫内苑,好东西真是不少。一个太医院就藏龙卧虎,傅玉和和这个林太医都是高手,她这回算是捡了大便宜。 捡了便宜的知薇每天都很高兴,美美地打扮自己,闲来无事依旧只是绣花。不过后头的荷花池因上次的事情惊得她几天没去,直到心里那股介意劲去了,身上也再闻不到那股子淤泥味儿,她才敢重新踏进那片地方。 一走进那个地方,难免就会想起林太医来,隐隐的,她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那天她坐在屋子里拿着那罐药膏发呆,仔细回忆她和林太医两次见面的情景。好像由始至终他都没承认自己是太医,可她就这么理所当然地认了。 但他若不是太医,又会是什么人呢?太监绝无可能,这宫里太监千千万,没一人有他一分的气度和风韵。这样的人显然是拿金银玉器无价珍宝养出来的,要不然他不会在皇宫里如此从容淡定。 人的容貌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但气质不行。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感觉,多接触两次便能品出来。 说他是世家公子倒更像一些。莫非是天家之人? 一想到这里知薇的心一颤,吓得手都抖了。但仔细一想皇帝只有两个儿子,断奶还没几天呢。若说是皇帝的兄弟似乎也对不上。锦绣说过,当今圣上如今只有一兄一弟。其兄乃先帝丽贵妃所出,皇帝登基后封其为永安王,如今去了封地闽南一带。 还有一个弟弟听说年纪尚轻,今年不过十四五岁。看那林太医虽面如皎月动人心魄,但绝不是什么毛头小子。 至于其他公卿世家的子弟,没道理可以在宫里随意走动。即便能到重华殿,也不会天黑了依旧留宿宫里。 算来算去,知薇都想不出那人什么身份。总不至于是皇帝老儿自己吧。 这个想法把知薇吓了一跳,手一松差点把那盒神药打翻在地。结果她刚稳住自己,外头锦绣一脸慌张跑进来,噼哩啪啦将门窗一关,凑近到她耳边低声道:“主子,不好了,出大事了。” ☆、第23章 元凶 知薇手一松,药罐子便掉在了地上。 那罐子圆鼓鼓胖乎乎的,咕噜滚了两下,竟滚到了梳妆台下。知薇不由气恼,扫了锦绣一眼:“干什么咋咋呼呼的,吓我一跳。” 她边说边蹲下身,准备蹶起屁股去梳妆台下摸罐子。锦绣吓一跳,赶紧拦着她:“奴婢来就好,主子且歇着。” 虽说三年了,锦绣依旧有些不习惯。知薇偶尔表现出来的举动真不像个主子。像这种姿势不雅捡东西的模样,她个当宫女的尚且觉得不好看,怎么她做起来这么自然。 自家小姐进宫前那也是珍珠燕窝滋养长大的,怎么一进宫…… 到底还是宫里的日子太磨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