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几天前英老听雁游说完计划后,马上决定暂不离城,一切照雁游说的办。 计划的第一步是把雁游早想好的修复展览馆开设起来,那么就需要场地。众人正为房租来源犯愁时,慕容灰一脸壕爽地说,场地费用他全包了。 他提供的地点自然是城里的祖宅。打扫出一个闲置的跨院,再把密室里古色古香的小玩意儿拿出来摆上,根本无需再另行设计布置,就是一处混然天成的古韵展馆。 雁游近来都没空去淘货捡漏,来到现代,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修复别人的藏品。但毕竟是自己主管的地方,拎包进场,没有一件东西属于自己,对收藏者来说总是不大得劲。 想了想,雁游便把当初改建新房时、从房梁上拆下来的花梨木隔板给运了过来,打算在宽大的堂屋里搭出一间工作室。等将来客人多了,可以现场演示一些古玩保养手段。 正如金器铜器,以及有彩绘的物件要定期进行防氧化保养,木制品也需要保养。慕容灰自告奋勇地抢过了涂桐油这道工序,结果做得七零八落,让雁游看得直摇头。 被嘲笑的慕容灰讪讪说道:“咳咳,那个,术有专攻。这种精细活计我不在行,但你让我传递的那些消息,我可是一个字也没改,设法传到了日不落。估计现在弗斯科已经在跳脚了吧?” “他不至于跳脚。那些流言我故意编得破绽百出,目的是——” 说到这里,雁游突然看见有人进来,便警觉地改了口:“哪位——啊,莫小姐,你怎么来了。” 来人赫然正是最近在四九城玩得不亦乐乎的莫兰兰。在参观过故宫后,她宣布要找大哥把外派地点改为四九城,这样的话,以后每周都可以参观那些美轮美奂的珍宝。 进门后她四处看了看,见除了雁游和慕容灰之外并无他人,看样子连早上来捧场的人都已离开了,顿时叹气道:“雁小弟,我早说要找人来给你捧场,你偏不要。好在我有先见之明,最后还是找了爷爷帮忙。来,这该是你接的第一单生意吧?它对爷爷有特殊意义,小心一点不要弄丢了。” 慕容灰插嘴道:“放心吧,我从老爸那儿搞了最新电子防盗设备来,绝对不会有问题。” 虽然暂时还不需要人气,但对别人的好意雁游从来都是心怀感谢。 道了谢接过东西一看,却小小吃了一惊:手里的这只盒子竟是当初他卖给莫先生的那半只首饰盒。带回港岛后,莫老应该是另外找人修缮过,重新雕制了一个上盖,并在七星处镶嵌了淡色米珠,装点得十分漂亮。 还没来得及打开,只听莫兰兰又问道:“啊,都忘了问你,你应该会清理珍珠吧?这颗珍珠爷爷少年时就带在身边,我们家一直管它叫夜明珠。可惜这几年珠光越来越黯,估计快过期了。但爷爷舍不得它,还是到处找人设法清理。” 她不懂术语,随口说了个快过期,其实用珠宝行的话来讲,那是珠子的寿命快到了。珍珠不比别的佩饰,再怎么完美的珠子,也会随着岁月慢慢转黄发黑,失去光泽,最后干朽化为粉末。即便用最好的手法进行保养,也不过是将这个过程推迟几年罢了。 雁游早就听莫老莫平江讲过这颗珍珠的故事,知道它包含着对于故人的思念,这才是莫平江对它依依不舍的真正原因。 “莫小姐请放心,这方面我略知一二。” 说话间,雁游揭开盒子,取出珍珠细细打量着。 业内有句老话,“七分珠,八分宝”,说的是珍珠若重达八分以上,便是不世之宝,由此也可以看出八分珠十分罕见。 看着掌中虽然绵白近银,但色泽却稍显黯淡,原本圆润的珠身也有几处微微凹陷的珍珠,雁游掂了掂份量,估计这颗珍珠在刚被收藏的时候,重量差不多该有八分。看它过了这么多年还能发出这样的光彩,可想而知当年肯定是真正的珠光宝气,称之为夜明珠一点也不为过。 见雁游看得专注,莫兰兰不禁有点小得意:“怎么样,还不错吧。听爷爷说,以前是半年保养一回,现在差不多一个月就要清理一次,否则就会变黄。” “不止发黄,还有些棉状细纹了。”雁游用放大镜端详一番,“有个办法可以暂时恢复光泽,平复裂纹,但我得带回家去做。” “哦?你的工具不都在这里吗?”莫兰兰好奇地指了指桌子。 雁游笑道:“用不到这些——也不对,应该说,只用得到一把小刀。先用小刀将外皮拨几下,再将川白蜡、鸭油和珍珠一起放在碗里上蒸笼蒸。一定要用柴火,温火慢炖,让蜡和油逐渐浸入珍珠。等火候到了,再用猴皮揉亮。这一套工序做下来,这颗珍珠可以维持一两年的光泽,同时估计能再延长四到六年的寿命。” 莫兰兰听罢十分开心:“真有这么神奇?那爷爷一定会很高兴,雁小弟,要不我们马上去你家?” 正说话间,忽然门外闯进一个人来,二话不说就端起相机到处乱拍一气。 这人来得太突然,雁游等人一时都没反应过来。直到那人对准了雁游手里的珍珠猛按快门,被镁光灯一刺,慕容灰才警觉地上前阻止:“你干什么!” 那人把相机往脖子上一挂,一脸无辜地反问道:“这里不是今天开馆,允许参观的吗?” 慕容灰半信半疑地问道:“你是来参观的?” “没错,我在报纸上看到这里的照片,一眼就喜欢上了,所以想自己也来拍几张。啊,忘了自我介绍,我是个摄影爱好者。” 说罢,那人像才看见莫兰兰似地,眼前一亮,满面堆欢地凑了上去:“这位姑娘,你真是漂亮,请问愿不愿意当我的模特?我保证把你拍得比风景更美。” 莫兰兰现在满心都是珍珠的事,冷淡地说了声不用,便转头去催促雁游。 慕容灰虽然觉得这人有些鬼祟,不太对劲,但又找不出证据,便只是让他离开了事。 结果那人还不乐意,非绕着院子又看了一圈,这才心满意足地走掉。 被这没头没脑的陌生人一打扰,再加上莫兰兰再三催促,雁游和慕容灰商量了一下,决定提前关门回家。一则修复珍珠,二则看看正在整理玉石碎片的英老和陈博彝进展到什么程度了,也好帮忙。 自打得知珍珠可以延长寿命,莫兰兰就一直处于兴奋状态。打车回雁家的路上,她吱吱喳喳说了不少这颗珍珠的趣事。当车子在一处红绿灯前停下来,无意抬头看到对面维修钟表的摊子,她蓦然一愣。 过得半晌,她突然捂住嘴,眼睛瞪得极大,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老天,我想起来了!那天我在日不落机场遇见的老人,就是送珍珠盒子给爷爷的人!爷爷一直把他的照片放在怀表里随身带着,谁也不许碰。我中学时好奇偷看,被他骂得很惨,所以我印象才这么深刻!” “是吗。”雁游也记得莫平江对那位小先生念念不忘了几十年,“但只是一面之缘,恐怕没法找到他吧?” 但他却忘了莫家是港岛有数的富豪,一旦抓住线索,就可以不惜人力物力地寻找。 只听莫兰兰说道:“我让大哥想办法弄到那天出入机场的华裔男性名单,大不了我们挨个登门拜访,一定要遂了爷爷的心愿!他虽然很少提,但我们都知道,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是再见那人一面。” 说话间,莫兰兰一个激动竟忘了还在车上,猛地站了起来。结果怦地一声,揉着脑袋眼泪汪汪。 不过,这反倒让她冷静了些许:“疼疼疼……还是先修复珍珠吧,电话等晚上再打,现在大哥肯定在睡觉。” 案件未破,钟归的办公室仍旧处于封锁状态,旁边的几个房间倒是不时有人进进出出,在清理各种资料。 一名男子独自坐在某间办公室内,赫然正是刚才出现在古玩修复展览馆的那名摄影爱好者。只见他将刚刚冲印好的照片飞快扫描调整打印,又通过传真机发到大洋彼岸。 将最后一张照片放进机子,他拨通了上司的电话:“博士,雁游的展览馆安装了最新型的防盗系统,只能进行破坏性破解。为了不惹他们起疑,我在白天设法进去了一趟,拍了一些照片,请您看看。” 他是金雀花的一名华裔员工,几天前被弗斯科外派到华夏,处理公司遗留问题。同时还私下接受了项闻的安排,准备给雁游和云律来次警告,让他们乖乖收手,不要再捣乱。 但雁游开设古玩修复展览馆一事,却大大出乎项闻意料。综合以前的行为来看,他认为雁游此举必有深意,反而不敢轻举妄动,让这名员工先去探探虚实再说。 当下,他淡淡应了一声,快速翻看着属下传回来的照片,心里不停地推敲思考:雁游这么做,只是单纯想要少年成名,还是当真目标与自己一致? 说实在的,他倒希望是前者,那样会好办得多。如果是后者的话,他就不得不分神来对付这个过于聪明的少年人了。毕竟,雁游虽然聪慧,但对金雀花的了解远远比不上自己,信息的不对称只会导致失败,从而影响自己的计划。 尚未得出结论,突然,他的视线定格在了某张照片上。那一瞬间,这名城府极深的老者双手竟然剧烈颤抖起来,素来锐利的眼神全被震惊取代。 长时间听不到声音,华夏这边的员工以为电话又故障了。不抱希望地说了几声hello,刚准备持电话,忽然又听到了声音。 如果这不是博士的专线,他几乎要以为是换了一个人接听。进公司几年以来,所见到的项博士都是冷静理智的代言人,还从未听过对方如此急切,又如此紧张:“这些照片,都是你今天拍摄的?” “是的,博士。” “这颗珍珠呢?还有装珍珠的匣子呢?都是雁游本人的吗?” 员工回想片刻,说道:“不是的,在场的还有一位女士,我偷到他们的对话,她才是这颗珍珠的主人。走后我顺便调查了一下,她是港岛人,叫莫兰兰,似乎是雁游的朋友。” “莫……” 项闻只说了一个字,便再度沉默下去。员工十分疑惑,但又不敢发问。 直到握着听筒的手变得发麻,才终于听到博士的指示:“停止一切行动,先办好弗斯科交给你的事。” “……好的。”员工更加疑惑。但一直以来,都是他在权限之内帮项闻一些小忙,然后得到丰厚的报酬,为免牵涉过深,他从不多问什么。习惯成自然,这次虽然搞不懂项闻为何突然罢手,他也识趣地没有追问。 这边厢,项闻切下电话,重重抹了一把脸,之后一动不动地看着手里的照片,久久没有言语。直到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才如梦初醒一般,眼神渐渐恢复了清明。 看号码是弗斯科打来的。深夜急call,对于这位一直春风得意的三世祖来说是非常罕有的。项闻沉吟片刻,才接起电话。 顿时,弗斯科醉醺醺的声音从那头传了过来:“博士,又有新的谣言了。到底是谁在和我过不去?” “您是说关于赝品的新流言吗?” “没错,太可笑了,竟然说赝品就是我指使制造的,甚至连地点都编造好了。说什么我在华夏广州安排了工作室,还雇佣了几名华夏人炮制赝品。” 关于这个,项闻听说过一些,但却没有这么详细。听到广州二字,突然又想起了雁游。根据调查结果,云律正是雁游的同门师兄,而他本人恰恰是赝品制造者。结合近来的种种事情,项闻直觉,谣言与雁游脱不了干系。再往深一层想,也许陨石的旧账也是他们翻出来的。 但这么做似乎毫无意义。区区流言,只要稍加手段就能压住,除了让弗斯科感到困扰心烦之外,毫无用处。 雁游应该不是那种蠢到以为靠几句流言就能击败对手的笨蛋,项闻认为他还另有倚仗。但,那会是什么呢?会和他近来设立的修复展览馆有关吗?还有,他和莫家到底是…… 看来自己调查得还不够。以前他认为雁游只是个小角色,迟早要被自己踢出这场争斗,没必要深入了解。现在看来,也许那是个错误的决定。 思绪游移,项闻一时忘了回答。迟迟没等到答复的弗斯科,嗓门更大,但酒意似乎少了几分:“博士,你也在奇怪吗?谣言接二连三,你是不是也觉得有人在针对我们?” “……我倒认为您不必太过介意。”思忖片刻,项闻最终说道:“您知道,有些人眼红我们的盈利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拍卖行这几年一直发展平稳,没遇到过什么问题,他们也就没办法趁虚而入。这次忽然发生赝品事件,多半是有人想借机落井下石。但您反应迅速,马上承诺全价赔偿买家,而买家也不予追究。再加上即将开始的皇家女王收藏品展览,这是最完美的危机公关。既然无懈可击,他们也只能磨磨嘴皮了。只要等展会开始,那位买家再在媒体前同您握个手,所有的流言都会烟消云散。” 身为拍卖行的领导者,弗斯科自然有其过人之处。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妥,但听项闻这么一说,原本的想法不禁又开始动摇。这十年以来,项闻几乎是殚精竭虑地为组织出谋划策,弗斯科甚至比信任自己的儿女更信任他。 项闻说那是无能嫉妒者的中伤,既然不具备实质性的攻击,也就不足为惧。弗斯科觉得很有道理,便将这件事搁到一边,不再耿耿于怀:“我明白了。博士,同你谈话总是这么令人舒心。对了,那个人想看玉壁,看在危机公关的份上,把时间加长到三分钟吧。” 平复了弗斯科的疑心,项闻最后看了一眼传真照片,把它锁进抽屉。末了拿起一个早已准备好的文件袋,掂了一掂,也放了进去。 接着,他拿上外套,驱车到离家几个街区外的自动电话亭拨通了某个号码:“警官你好……不,不是的,我是想告诉你,我们的见面要换个时间……情况起了变化,我不想解释太多……不过,你得帮我个忙。我知道你曾调驻过港岛,从那里弄一些个人资料,想来不是难事吧?……别急着推脱,九七年之前,港岛的行政权仍在日不落手中。而且,我提供给你追查多年的证据,难道不该要点回报么?……又来了,我想比起我的身份,侦破案件才是你应该关心的吧……那我就当你默认了,请在两天内把资料送到我指定的地方。那么,晚安,警官。” 夜色深沉,但回家后项闻没有抓紧最后的两三个小时休息,而是拉开衣柜,从一件青年时代的长衫口袋里取出一只怀表握在手中,面无表情地坐到了天亮。 如果莫兰兰在,一定会很奇怪:为什么爷爷视若珍宝的怀表会出现在这里? 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 赶在从皇室外借的珍品被锁进保险柜之前,裴修远如愿近距离欣赏到了麻姑献寿玉雕图,啧啧称赞不已。 虽然接下来的午餐时间他一直在抱怨时间太短,但陪同用餐的项闻再次发出邀请时,仍然爽快地保证,一定会按时参加开幕典礼。 想到不久之后流言蜚语便会被有力的事实击得粉碎,弗斯科重新找回了大局在握的感觉,愈发觉得谣言不足为惧。 甚至,当花容失色的秘书将印有某重大新闻的报纸呈上来时,他也只当是个笑话,一笑置之:“我的祖父敬献给女王陛下的壁画是赝品?这些人的想像力越来越丰富了。大概是见我毫无反应,沉不住气出了蠢招。如果一开始他们就在纸媒上造谣,也许我还真会头痛。但是现在么——” 他轻蔑地把报纸扔回秘书的托盘里:“发表一条澄清声明,之后不管他们再说什么都不必理会。等到展览开始的那天,民众们看到精美绝伦的壁画,所有谣言都会不攻自破。” 他完全相信项闻的判断,觉得这不过是嫉妒者注定失败前的最后一次挣扎罢了。 殊不知,同一幢大厦里,项闻手中有一份同样的报纸。 看罢之后,他拿起旁边的一叠资料,抽出一张大大的表格。 这份表格不但在莫家人名字、身份下贴有照片,甚至还将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人也附了上来,十分详尽。 虽然早已看过多次,但项闻仍旧像第一次那样,看得十分仔细。 视线从莫平江移到长孙莫允风,再顺着一条粗重的红线移到一个叫做慕容析的名字上,在“最近发展为情人关系”几字上略作停留,又滑向另一个名字,孙女莫兰兰。 她的朋友栏里同样有一条红线标注出了雁游,并有注明“半个月前飞往四九城见面,至今仍未离华”。 能让莫家孙小姐亲自前往会面,大概不只是普通朋友吧?也许,雁游已经是莫兰兰的男朋友了。 虽然表面看来雁游只是个穷小子,但项闻已从调查中得知,他拜了考古界内的泰斗英老为师,加上自身天赋,将来可谓前途无量,与莫兰兰倒也般配。 这份表格是项闻综合了从警察那里要来的莫家资料,再加上华夏那名内应员工打探到的讯息制成。只是,现在并非高科技无孔不入的时代,雁游身边又有个身手高明的好友,那名员工费尽心思,也只能打探到这一步。 凭着不够完善的资料,项闻得出了一个最符合常理的推断。 当发现雁游是英生之徒时,他马上就明白了原因:以前看似针对许世年、实则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那个局,正是他应弗斯科的要求所设。雁游为了老师同金雀花扛上,倒是勇气可嘉。而且能查到这一步,证明他确有过人之处。 既然雁游是莫家的孙婿,那么,或许自己可以改变计划,助他一臂之力。 也许,这会是“他们”这辈子最后的交集。虽然,自己最在意的那个人,或许永远不会知道。 就像当年,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曾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莫平江父亲一个引诱学生的罪名就让自己万劫不复,在学校再也待不下去。 退学的那一刻他以为这是羞辱的极致,但回乡后才愕然发现,竟然连家乡的人都有所耳闻。莫家阖家离华,他找不到莫平江,也无法面对亲朋好友们的异样眼神和无休止的指指点点,只得选择远渡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