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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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那些从药厂撤退了的以徐三舅为首的制药人。 李敏让徐三舅他们撤退以后,一方面以防青霉素被皇宫里的人盯上,一方面,当然是为了老公,让这群人提前出发前往北燕,为老公军队的医疗系统提前做准备了。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李敏亲自带小叔去药厂查看,并且委托了小叔重任的原因。 朱理一时激动,把李敏说是秘密的事全部说了出来:“那个药,正是治好大皇子的神药。大嫂对此也是做足了保密功夫,生怕被皇宫里的人知道了,这个药真正的作用。所以,大嫂让我组织人,护送这支药队出发。” 说完这话,朱理望着屋里的人,尤其是大哥时,突然脸蛋一窘。他这不是废话吗?他大哥怎么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老婆做了些什么。肯定是知道的了,所以,那时候他在府里组织护卫队的时候,说不定他哥往里头都安插了自己的人。 结果与他预想的一样。朱隶对于他的这番进言,波澜不惊地点了点头:“你能尽力辅佐你大嫂,为兄听了很欣慰。” “药队是十日前出发的,王爷。”公孙良生立马接上话说。 其他人闻言,全部围到了桌子前。公孙良生从抽屉里取出画有地形地图的图纸,摊开之后,平放在桌面上。 图纸是羊皮纸做的,上面的地形描绘精细,城镇哪怕是无人的乡落,都用标记清晰点出,是一张用心良苦才制作出来的军事地图。 几个人能清楚地看到从京师到北燕的几条路线。有翻山越岭的,有穿过平原和丛林的,还有,绕过高山和平原从海上走的。现在北方陆续结冰,翻山无疑是最困难的,海上走向来不是条最好的路线,因为北燕和京师都是属于地处中原的地带,离海偏远,是条绕道的远路,万不得已,没有人会选择这条路线。这下,只剩下那条,一般人哪个季节会选择走的路,平原。 可是,平原辽阔,细分路线的话,最少有五条路可以走。如果再加上半路可以选择的小道,更多的选择,不下七八十个选择。 小分队既然是出发以后,虽然有既定路线可以走,但是,难保中途发生什么变故的话,会临时改变路线。 公孙良生的指尖,戳中地图里的一个地点,道:“三日前,吴中郎给臣发来书信说,他们正要过黑风堡。” 吴中郎,即吴中郎将,是朱隶部队里的军官之一,属于中级军官,比将军只低一级。这样的人都被派了出去安插在李敏的药队里面,说明朱隶本身对于内子的药队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只可惜府里没有什么将军在。 “为什么是走黑风堡?”许飞云听到这个消息立马皱眉,浓眉深锁。 黑风堡,既然叫得上黑风堡,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实际上也是如此。那是一个有山贼出没经常发生商队被劫被杀的地方。 “走那样的地方,反而比较安全吧。”公孙良生淡淡地说,“总比走正常的大道,被皇帝的官差拦截了要好。” 听话的几个人纷纷点头。 山贼,毕竟是乌合之众,比起皇帝的精兵而言,是好对付的多。 “既然都走到了黑风堡,要不,让军队里派兵出来迎接,是不是更安全,更快一些?”朱理忍不住建言。 朱隶听到弟弟这话,只是抬眼扫了眼公孙:“你能保证消息到了军营里不会泄露吗?” 公孙良生摇头,道:“王爷的顾虑正是臣顾虑的,既然,之前军营里,北燕里都出了内鬼,加上小魏将军都被暗算,臣以为谨慎为见,如果药队到了军营里,有我们的人在,倒也不怕,要是药队还在途中,被接到消息的人,四面八方包围了,那就岌岌可危了。” “那要怎么办?”朱理问。 正是屋里其他人所着急的。 公孙良生望向自己主子:“如果王爷允许的话,臣想,是时候借用王爷的旗主了。” 黑镖旗是护国公最精锐的部队,但是,不属于大明王朝的编制,相当于护国公自身的侍卫队。所以,一般而言,对于黑镖旗,朝廷的军令是没有用的,只有护国公的话算是话。对于外界而言,乃至对于皇帝而言,黑镖旗都是一个很神秘的存在,极少人,知道它里头的具体编制是什么样的。 朱隶那是不用二话,直接对军师下令:“马上修书一封,放出鹰锐,送到十二旗主手里,让十二旗隐秘发兵,到黑风堡接应药队,与吴中郎将汇合,并护送药队尽快赶回军营。” 公孙良生在听他这话的时候,已经一面摊开信纸,拿起文墨在纸上奋笔疾书了。伏燕则走到后院去取送信的老鹰。这些都是他们精心培育出来的信使,叫做鹰锐,比起快马,这样的老鹰,不需要两日功夫,都可以飞到十二旗所在的地点。现在大家只希望来得及,救小魏一命。 在准备书信寄发的时候,公孙良生小声开始对着朱隶说了:“王妃这个药,臣之前略有听王妃提及,对于三郎而言,或许有些作用。但是,具体,还得王爷再问问王妃。” 朱隶点了点头:“我这事是要和她商量的。” 一群人做事的做事,忙碌的忙碌,朱隶一个人,走去了厢房。 去到门口,见窗户的灯亮着,内子没有睡,恐怕也是在等着他。没有犹豫,他推门走了进去。 李敏吃了颗梅子止呕,有些慵懒地坐在床上。念夏给她身上披了一件被子。她嫌重,轻轻推开被头。 见到这幕,他随即吩咐:“不会把火升大一点吗?” “不用了。”李敏睁开眼,看着他,“火大,对呼吸不好。” 他就此坐在她身旁,握住她手,像是给她灌输热量一样。 “怎样?”看得出他心头有事,只见死士都亲自上门要取他性命了,恐怕,北燕那边应该也出了什么问题。 听她是一语命中,朱隶露出一丝哭笑不得,一丝感慨,说:“没有什么可以瞒得住你的。” “妾身也没有什么可以瞒得住王爷的。” 朱隶伸出的指头,点在她嘴唇上:“我都知道。” “说吧。夫妻之间,哪有什么秘密。” 要是夫妻之间存有太多秘密,是同床异梦,比互相为敌人还可怕。 他看着她的眼睛,像是在她一双杏子般的美眸里找什么似的,才说:“本王偶尔想,自己难道娶的不是个人。” “不是人,难道妾身是鬼?王爷是想捉鬼吗?”她低眉娇笑。 他捉住她手:“倘若是鬼,本王也心甘情愿娶回来当老婆。” “究竟是什么事儿?”只见他迟迟不肯开口,那定是更严重的事情了。李敏肃起眉色问。 “本王有个兄弟,在军营里被人插了一刀,肠子开花,军营里的军医们束手无策,因为是魏老的儿子,本王把他看成是自己的血rou一样,心疼不已。” 原来是严重的外伤。早就知道他部队里迟早肯定会出这样的事。 扶着他的手臂,她坐了起来,眉尖微揪,像是感同身受,认真仔细地琢磨着,说:“如今妾身的药队带着药赶着到王爷的军营,王爷这是知道的。如果那个药能及时到病人身上,或许能拖上半个一个月。终究,还是需要开刀,手术治疗,把污肠切掉,伤口做缝合。” “本王担心自己的军医做不到王妃的妙手仁心?” “那就让妾身随王爷回北燕吧。” ☆、【139】某人认栽了 护国公府的书房里,桌面上放了四盏灯盏,把羊皮地图照的通亮,像是会发光一样。伏案的公孙良生,是拿着小狼毫,一点一点地在做地图上的标记。 忙完了发信的伏燕折回来,看见自己的师傅没有走,靠在太师椅里打瞌睡,不由喊了声:“师傅,你回房睡吧。” 许飞云睁开眼,看清楚是自己徒儿后,骂了句:“你笨吗?王爷没有回来,我几个问题想问他,没有个解释怎么回房睡觉?” 伏燕被自己师傅骂的是一头雾水,怎么自己就笨了。 十旗主孟浩明走进来时,听见他们两个对话,肺里难掩一声笑意,咳嗽了几声。 转头看到进来的人,伏燕嘴角挂起了贼笑:“听说王爷私底下问候你家事了?” “家事?”孟浩明愣是没有听明白他这话。 “不是吗?王妃说是有意给你做媒。” 听见是这个事,孟浩明像是没事人似的,走到板凳前,把一条腿放了上去,慢慢地整理脚上的绑带。 “喂?”伏燕一只手搭住他肩膀,不让他跑,“你是男人是不是?怎么听到这个像姑娘似的扭捏的?” 许飞云那个困意一下子都没了,睁大眼睛听他们两说话。 孟浩明眼角扫他们师徒二人,一样的八卦,一样的喜欢多管闲事。 “有什么好问的?我家里又没有老母。”孟浩明像是迫于无奈,甩了句话给他们。 “那也是。”伏燕一丝感慨。 像他师妹兰燕,也是个孤儿,所以才会小时候被江湖人收养了,最终拜到了北峰老怪门下。 孟浩明不是孤儿,家里父母虽然都不在,可是哥嫂在。不过哥嫂都不知道他现在都进了护国公府的军队,并且成了赫赫有名的将军。 “如果真要娶妻,王爷说,可以把亲人带到军营来,办个酒席。我说不用了,哥嫂都住在江淮,从中原腹地到北燕容易吗?”孟浩明说完这话,把擦的雪亮的匕首插进绑带里,一边插一只,眼睛睁的雪亮地说,“再说,现在不是谈这事的时候。” “你说什么?” “你问问公孙先生,现在是什么情况?” 公孙良生听见问题都指到自己这儿来了,不得已,歇了笔,转头对他们等人说:“该做好准备的做好准备,怕是有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因为皇帝不让王爷回北燕吗?”许飞云好像一直等的就是这个话,指头垫着眉角扬头等着个说法。 公孙良生叹气:“这不是显而易见的?” “冬天耶。冬天都不让王爷回去安定军心?”许飞云是不可理解。按照以往,每逢冬季,护国公都是回自己领地的,皇帝也从来没有阻止过。不是相安无事过了这么多年了吗。 “那是没有疑心的时候。疑心一起,什么时候王爷回去,都会犯了圣上的心头大病。皇上起疑心,给人按任何罪名都是可以的。冬季是修生养性的季节,但是,也可以变成屯军准备起义的借口。” 一句话,让屋里的人忽然都哑口无言。 伏燕随之贴在孟浩明耳边说:“所以说,交什么朋友都好,千万不要交书生。” 孟浩明哑笑:“公孙先生倒不是个坏人。” “不是坏人,但是,也足以让人整天提心吊胆的了。” 公孙良生向来不和他们这群兵议论,反正,这也不是他的主要工作。他的主要工作是侍候主公,当好主子的幕僚。 只要主子愿意听从他的规劝,他的建议,不要走错路,担负起天下的大责,他作为忠实的臣子尽到效忠,圆满人格。 不过,这群兵却貌似和他较劲上了,一个劲儿地追问他:“可是,皇上为什么突然对王爷起疑心了?” 公孙良生忍着没有用白眼来对付他们几个,慢条斯理耐心地解释道:“皇上对护国公府的疑心什么时候没有过?以前你们侍候的主子,怀圣公,最终劳累病逝,还不是因为皇上突然三道急令让怀圣公来回奔波?” 那些知道朱隶父亲的臣子,一瞬间全默了。每个人,在想起朱怀圣伏在军营里案上拿着笔死的情景,都心痛犹如刀绞。 伏燕忍不住背过身去,忍住抽泣。许飞云对朱怀圣不熟悉,他是在朱隶继任以后,因为徒弟伏燕牵线,才和朱隶交好了。不过这样一说,貌似朱隶和自己父亲还不太一样。 是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伏燕都想。 自己虽然自小是跟着朱隶的人,但是,和朱隶一块在护国公府里长大,与朱怀圣接触的也很多。对朱怀圣的为人品性作风,一样都很了解。朱怀圣,似乎比朱隶更忠心耿耿于朝廷,工作上一丝不苟,鞠躬尽瘁,所以最后才会死在办公的文案上。 朱隶则不是。朝廷里很多百官,都认为朱隶心性未定,毕竟继承父业的时候,年纪尚幼,不过十六七。朱隶带兵打仗的勇气虽然有,有勇有谋,也打了不少胜仗。但大家都认为,这只不过是因为朱隶从小跟父亲在军营长大,深得军营里各个军中长辈的照料,功绩其实算不上朱隶的。 事实如此吗? 伏燕只知道,自己这个小主子,在父亲死后不过半年,开始招募幕僚,除了公孙良生以外,广招良臣贤将,充实军中幕帐。同时,让他带着上山牵线,与他师傅这样的江湖怪人结拜兄弟。像孟浩明这样的年轻将领,既文能武的,都是朱隶一手亲自提拔培养出来的。 因此,这些人虽然都说自己老粗,可是,并不是真正的老粗,字都是认得的,兵书常背的,不仅如此,朱隶让这些人,还要习读农书等管理政务的书籍。军中一改以前护国公带军全是豪放甚至可以说放纵犹如草匪的风格。 这些变化,皇帝能不知道? 或许皇帝一开始,只认为朱隶年纪小,根本不及前护国公半分,都是被军营里那些老人惯养的,只等一个时机来到,除之为快,把军权拿回到中央指日可待。可逐渐的,当朱隶年纪一年比一年大,日渐丰满的锋芒实在盖不住的时候,皇帝可以感受到的或许是前所未有的危机。 以前的护国公都没有能给到皇帝的危机,现在,一点一点的。 连试图在护国公府里造反的尤氏,可能真正回到北燕的时候会更吃惊吧。因为军营里的兵权,已经再也不在她老公留下来的那群人手里,而是全换了批人。 伏燕的心头突然猛打了个寒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