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玄幻小说 - 最后两千块在线阅读 - 第69节

第69节

    这一百金币他用的是白旭国金币,反正他用的是万肠的外貌,根本不怕人查。而且冒险者公会哪个国家的人都有,他刚才观察过,用别国金币的人不少。

    服务人员还奉送了一个消息,指了指柜台旁竖立的黑板,说:“晚上十点整会有一个小型拍卖会,场地就在最中心,欢迎参加。有想要送拍的物品,可以当场验货当场拍。”

    常年记下时间,看看热闹的交易大厅,先给自己挂上【明察秋毫】和【耳听八方】两个魔法,又在护腕里塞了三枚一级魔晶,以备不时之需。

    白天规则精灵提醒了可以两个魔法结合使用,常年下午并没有全部用来炼药,他还尝试了把【洞若观火】、【明察秋毫】和【辨物居方】三个魔法结合起来使用。

    而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这也让他对于魔法再也不敢小看,同时也不再只片面地学习使用魔法,而是更多地去琢磨每个魔法的原理,以及配合使用的可能性,还有改变和创造新的魔法的可能。

    交易大厅的摊位安排整体就像是个螺旋,从中心点的小型拍卖会,一层层往外扩展。

    而且交易大厅的实际面积应该比他在外面看到的面积大很多,常年想到了折叠空间魔法。

    “最新鲜的魔法药草,刚刚从南岸森林采回,一捆只要99银币,需要的草药师炼金师赶紧过来看一看了!”

    “长脖螳螂兽,二级魔兽,刀翅锋利,全身都是宝,整只只要3金币,便宜卖啦!”

    “大量低级魔兽魔晶出手,属性随便挑,价格公道,就这么一点,卖完就收摊。”

    “临时佣兵队等待分钱,所有收获全都便宜大放送,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小兄弟,有看中的?来来来,告诉哥哥,你看中哪一个了?”一个热情的大胡子叫住常年。

    常年心想这里的人似乎胡须都很旺盛,也许他们缺把好用的刮胡刀?

    这个大胡子的摊位东西很杂也很多,从魔兽身上的零碎到装备到武器到矿石和草药,似乎什么都有。

    常年到底对这里的“江湖”还不太熟悉,如果换了其他经常混交易大厅的人一看这摊子上的物品就能明白,这个摊位的佣兵队很可能打劫或捡到了其他人的收获。

    不过你有没有打劫,只要苦主没找上门,这里谁也不会管。

    常年看这个摊子的东西比较多,就弯腰仔细看。暗中他给自己挂上了洞、明、辨三个魔法,然后不太熟练地把三个魔法结合起来,来观察和辨认这个摊子上的物品。

    首先看他学过的能辨认出来的东西。

    辨物居方这个魔法的根由就是会根据他掌握的知识来帮他辨认物品,相当于他先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存。

    但辨物居方不是简单的搜索功能,而是可以根据使用者的知识和常识来结合辨认。

    打个比方,现在常年发现这个摊子上魔力蕴含最多的一个物品竟然是一枚水晶。但这枚水晶的内里出现很多裂纹,表面光泽也不好,一看就是不值钱的东西。

    偏偏就是这个貌似不值钱的水晶,蕴含的魔力却比其他物品都要多。

    常年很好奇这枚水晶为什么有这么破败的外相,却还能蕴含这么多的魔力,怀疑它还有其他特殊地方,就对它使用了【辨物居方】魔法。

    然后这个魔法先调用常年对于矿物知识的了解,然后又调用常年对于魔法常识的了解,再调用常年曾经看过的所有物品的记忆,再根据常年的经验和推测,告诉常年一个辨认结果:

    破损的水晶,魔力蕴含不足,待修补。推测一,水晶为镶嵌物,大小与夏宫得到的右手手套第三镶嵌孔完全吻合。建议镶嵌后,根据变化再次辨认。推测二,水晶年代难以推断,但根据雕刻痕迹,成为成品的时间约为两千五百年到三千年之间。推测三,此为魔法物品,并具有多次充能效果。

    这就是三个魔法结合后,【辨物居方】能发挥出的威力!

    常年都还没有实际激发这枚水晶,利用【辨物居方】的拟真效果来推测它的效用。

    常年只看到推测一,就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枚破损的水晶买下来。

    常年又用【辨物居方】挑拣出三块魔力蕴含量比较多的魔晶,一件皮甲背心,一双可以增加速度的炼金皮靴,最后才挑拣了十几块宝石,其中自然包含了那枚水晶。

    “一共多少钱?”常年抬头问摊主。

    第71章 勇气水晶

    摊主看矮肥圆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猜测他很可能是来报考魔法学校或战士学校的,快进入八月,这个年龄段的小客人会增加很多。

    这里的摊主一般都会看人报价,这个大胡子摊主也不例外,他看矮肥圆年纪不大、一身普通皮甲,又没有大人跟着,不像是个有钱的,再扫了扫他挑出来的东西,发现都不值几个钱,但摊主习惯性地惊叹,戴高帽:“哇,小兄弟,你的眼力可真好,我这摊子里最好的一批货都给你挑了出来,不简单啊不简单!”

    矮肥圆露出想要忍耐又忍耐不住的骄傲笑容,还很少爷气派地说:“好了,直接报个价吧,但你也别乱报,我爸没给我多少钱,你报多了,我买不起就一样不买。”

    一段话就暴露出小胖子的真实性格和背景,一个受父母娇宠、有点任性的小少爷,家里有点闲钱,但不算很多,父亲管得应该比较严。

    再看小胖子一身皮甲和皮靴,摊主就自然推测出小胖子的父母一方很可能是一名战士,或者是一名雇佣兵。

    大胡子摊主也故意露出为难的神情,最后一挥手:“好吧好吧,看在你年纪不大的份上,我也不多赚你的钱,你挑出来的所有东西,一共十三金币,你全部拿走。”

    “这么贵!”小胖子跳起来,“太贵了,不要了不要了。”

    “哎哎哎,等等,等等。我报的价真的已经很便宜了,好吧好吧,再给你便宜一些,十金币,不能再少了,就是那三枚魔晶,可都是二级魔晶,一枚就要十金币。”

    矮肥圆翻了个白眼,“大叔,你就别瞎扯了,这明明都是一级魔晶,市场价最多五六十银币一枚,三枚我算你1.5金。这件皮甲背心是别人穿过的,上面有很多磨损痕迹,要不是颜色是正红,皮甲原材料像是红砂鳄鱼皮,我才不会要,不过这件皮甲背心没有任何魔力蕴含,就是普通货,三十银币顶天了。这双靴子也是别人穿过的,也就式样和大小正适合我一个哥们,否则我也不会买。还有这些宝石,都是便宜货色,我买回去哄我妈,免得她骂我出来乱跑。”

    周围有人听到“哄我妈”几个字,哈哈大笑。

    隔壁的摊主打趣大胡子摊主:“看看,看看,碰到行家了吧。别看人家年纪小,见识可不一定少。”

    大胡子摊主还狡猾地喊:“那件皮甲就是用红砂鳄鱼皮做的,原价可贵了!”

    “哦?红砂鳄鱼皮做的皮甲?”路过的人停下脚步,没等常年同意,就把他放在面前的皮甲抓过去翻看。

    那大胡子摊主也没有半点商业精神,看有其他客人对皮甲感兴趣,就跟那个客人胡吹起来:“客人好眼光,这就是红砂鳄鱼皮做的皮甲,我们佣兵队好不容易才弄到一件,别看它没有炼制过,但谁不知道红砂鳄鱼皮自带抗魔属性,这一件只要三十金币!”

    常年:一件小背心,三十金币。真想让红树村的人来听听这个价格。那么大一块红砂鳄鱼皮至少能做四件这样的小背心!

    啪!那件皮甲背心被那名客人毫不留情地扔回了摊位上。

    “狗屁的红砂鳄鱼皮!就是普通的红牛皮,也敢拿出来冒充红砂鳄鱼皮!”那客人骂了一句,半步没留就走了。

    大胡子摊主没觉得丢脸,反而对着那客人的背影嘀咕:“没眼光。”

    然后又挤出笑脸问常年:“小胖子,不对,小兄弟,刚才那人是我的竞争对手派来的,他就是在乱说。我这件皮甲……”

    “红牛皮,旧的,十个银币都不值。”

    大胡子摊主变色:“你刚才还说三十个银币。”

    小胖子昂起头,两只小眼睛贼溜溜:“我说错啦不行吗?看来我的眼力还是不行,怪不得老头不让我自己出来买东西,算了,我还是等明天跟我爸一起……”

    “小兄弟!”大胡子摊主堆满了笑容,“你说个价,大叔我能卖就卖!”

    “唔,”小胖子掰着手指算,“三枚一级魔晶1.5金,旧皮甲背心10银,破皮靴5银,一把石头最多5银,一共1.7金!”

    大胡子摊主气:“什么叫一把破石头?我这些都是宝石好吗!”

    “全都是从衣服裤子武器上拆下来的破旧宝石,好多内部都开裂,也没有好好保养,颜色灰暗,给5银我都觉得多。”

    “你这个……”大胡子指了指矮肥圆,恨声道:“两个金币,你全部拿去,爱买不买!”

    小胖子不情不愿,“两个金币,有点亏。”

    大胡子随手抓了一把没有剑鞘的断剑丢到小胖子面前,“行了行了,再送你一把剑,两金币买这么多东西,你到哪个摊子也买不到!”

    小胖子这才把东西都拢到自己面前,还跟大胡子摊主硬要了一个皮袋,把东西都装进去,那枚水晶则被他暗中转移到了空间腰带中。

    刷了两金币,常年背着那个皮袋高高兴兴地继续逛。

    除了那枚水晶,最赚的是那双能加速度的皮靴。那大胡子摊主大概不是魔法师,也无法察觉魔力涌动,没看出来皮靴不是普通皮靴,而是炼金物品,俗称魔力装备。

    常年跟规则精灵问过价,只那双魔力皮靴就价值十五金币,差不多正好一魔晶币。

    问到那枚水晶时,规则精灵沉默了足足有三秒,才报价:“缺损的魔装零件,勇气水晶,未修复状态,市场平均价一千魔晶。是否兑换?”

    当然不会兑换!常年已经确定这枚勇气水晶必定与小夏宫的那双手套有关,这还只是一枚未修复的水晶,如果修复,并且把那十个镶嵌孔都补齐了,那双手套的真正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常年无比高兴,他是真没想到只出来随便逛了逛,就能遇到一枚与夏宫手套有关的东西,这也太巧了,简直就像是命运的撞击。

    规则精灵:可不是吗。命运的车轮啊,它就是这么顽固,非要追着原来的命运跑。

    夏宫,原时间线中被称为狂战魔王,那双狂战手套就是他的本命魔武。

    现在这双手套没有任何作用,顶多给小孩增加一点勇气,但当第一枚镶嵌魔石回归,那双手套将产生巨大变化,同时也很可能会把小夏宫拉入狂战状态。

    戴着完整狂战手套的狂战魔王几乎无敌,除了他的效忠对象,黑暗之主。

    而在原时间线中,夏宫没有这么早遇到铁不平,更没有遇到常年。小孩为了寻找失踪兄长的下落,在一个晚上听到那神秘歌声后跑了出去,看到了一幕不该看到的场景。

    对方想要杀人灭口。

    夏宫逃跑。

    可对方找到了房东太太家,逼迫房东太太交出夏宫。

    房东太太为保护夏宫,说自己不知道夏宫下落。

    对方就令人当着房东太太的面凌

    辱她两个女儿。

    想要保住女儿的房东太太不得不说出了小夏宫有可能的藏身地点。

    但房东太太的交代没能换来女儿们的安全,那些畜牲仍旧轮流糟蹋了两个女孩,还把房东太太的家抢劫一空。

    房东太太去城防军告状,城防军却推诿不肯受理,最后房东太太丈夫过去的战友偷偷告诉房东太太,说迫害她两个女儿的主使者是某位贵族。

    房东太太无奈回家,却发现两个女儿失踪,问邻居才知道,有强盗上门把两个女孩绑走了。

    房东太太到处寻找女儿和夏宫。

    而夏宫这边几次逃脱对方追捕,可就在他打算逃离冒险城时,他在城门口发现了被装在笼子里的房东太太两个女儿。

    两个女孩身无寸缕,境况凄惨无比。

    看守站笼的人大声喝令夏宫自首,否则就把两个女孩一直关在站笼里,直到死亡。

    夏宫只好露面,并恳求看守者放了两个女孩。

    看守者大笑着抓住夏宫,打开笼子,让夏宫亲眼看到,两个女孩早已被折磨致死,站在笼子里的只是她们的尸体。

    房东太太也在这时找到城门口,她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疯了,她拼命想要救出夏宫,被看守者一刀斩掉头颅。

    夏宫目睹这一切,开朗活泼、人生目标就是找到失踪兄长,并给房东太太养老的小孩彻底变了心性。

    夏宫没有死,抓捕他的贵族正准备杀他,可他身边的一名战士发现夏宫具有非常出色的战士天赋,就生出把他培养成无脑打手的想法。

    夏宫进入了一个训练营,这个训练营里全都是小孩子,训练过程凄惨无比,毫无人性。

    夏宫在这里长大,并学会了战士技能,觉醒了战士天赋。他被洗脑,被命令去杀死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铁不平。

    没想到,所有人都以为被洗脑成功的夏宫遇到铁不平后就背叛了原主,投靠了铁不平,并成为他的得力手下,且他为铁不平做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带领尸族把之前控制他的训练营和贵族一家全部杀了个干干净净,之后又带领尸族洗劫了整个冒险城,得到的全部财产都用来供养铁不平的军队。

    夏宫一直跟了铁不平两年多,才在一个魔法师的摊子上买到了破损的狂战手套。之后为了寻找狂战手套上缺损的魔石,夏宫干出了很多灭门惨案。

    总之,夏宫在原时间线中,就是一个能止小儿夜啼的可怕名字。黑暗之主铁不平还有个心平气和的时候,但一直戴着狂战手套的狂战魔王夏宫那就是个杀人狂。

    不过狂战魔王也有一点很出名,他不杀女人,只要那个女人不招惹他、和他没有仇恨,他一般都会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