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顾琛愣了片刻,才想起叶重锦口中的“大猫”,是几年前,他送的那只小白虎。 一时间脸色便有些难以言喻。 叶重锦见他面色不善,心中一凛,忙道:“你不许伤害它!” 帝王沉默片刻,却是勾唇,露出浅淡的笑。 “怎么会。” 叶重锦抿抿唇,睨他一眼,道:“我说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顾琛望入他的眸,道:“当初不该离开京城的,若陪伴你七年的人是我,此时你也不会拿这种荒谬的说辞搪塞我。” 说着,他长臂一伸,把纤细的男孩抱在自己腿上,叶重锦脸颊通红,他坐在顾琛的腿上,被他用年幼时的姿势抱着,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羞耻感,他又羞又臊,道:“你这是做什么……” “阿锦,丢失的这七年,我们找补回来可好。” 说着他拿起缰绳,驱使马车,从林间绕了出去,也不知去往何处。 叶重锦窝在他怀里,身后的胸膛就像一块guntang的石头,烫得他坐立不安。这个男人即便一身简单的装束,也透出一股慑人的气势,墨发如泼墨一般,落在自己的白衫上,显得张狂而肆意。 ======== 而此时,叶家的车夫被人从寺庙禅房里发现,他慌忙去找小少爷,却发现连人带车一并消失了,慌忙往府里跑。 听完下人的禀告,叶家两父子显得很镇定,摆摆手,道:“下去吧,此事莫要张扬。” 等人退下,叶重晖冷着脸,说:“他从前就无法无天,如今没了顾忌,只会变本加厉。” 叶岩柏捋了把胡须,道:“然也。” 叶重晖道:“孩儿去寻阿锦。” 叶岩柏却将他唤住,道:“他若有心藏,你把京城翻个底朝天,也是找不到人的。何况,陛下再如何乱来,也绝不会委屈阿锦,好些年没见,总归有些话要说,随他去吧。” “父亲想得开,孩儿却无法苟同,阿锦这些年养得娇贵,陛下又沾染了军蛮子的脾气,手上没个轻重,伤了弟弟该当如何。”言罢,略一颔首,转身去寻人了。 叶岩柏面露愕然,而后无奈一笑,他这大儿子样样都好,只可惜对感情过于木讷,新帝对阿锦,哪里是寻常的喜欢,分明是情爱,不娶回宫,誓不罢休的。 新帝如今已十八有余,皇室子弟在这个年岁,别说正妃,就是嫡子都该学走路了,他却孑然一身,就连宫里的太后,还有太皇太后,都没有替他置办的意思,其中缘由不难猜想。 他先前参加宫宴,无意间听刘晋云提起,塞北战事早在一年前已经收尾,不过太子临时起意,深入大漠腹地,追击金夷残部,本不过是几支残余部队,给他们十余年,也未必能卷土重来,太子却花了大力气,将其清除。 也许……等到陛下垂危归来,是他的本意,他不想受人干涉婚事,又不愿与陛下生隙,所以迟迟不肯班师回朝。 如此一来,倒是说得通了。 他从一册书卷中翻出一道明黄圣旨,展开来,却是空白的,左下角盖着大邱的传国玺印。叶丞相拧着眉,轻叹一声,这道圣旨不好下笔啊。 ========= 西山围场,金吾卫包围了整片山峦。 叶重锦坐在马背上,顾琛在他身后,已然换上帝王常服,揽着他的腰,一脸的兴致勃勃。 “这……这是?” 顾琛道:“就从庆宗十年的秋猎补起。” 叶重锦皱着小脸,提醒他道:“可那年,因为栗县的涝灾,秋猎取消了。” “所以,才要补。” 说完拍马前行,夜色已深,山里透着阴森的气息,叶重锦不自觉抓住顾琛的衣袖,顾琛凑他耳边,轻声哄道:“乖,等下猎完,就在山里烧烤,阿锦想吃什么?狼?熊?……” 顿了顿,他森然一笑,道:“就老虎吧,吃完rou,还能给阿锦做一件虎皮夹袄。” 叶重锦嘴角微抽,这人还在记恨大猫呢。他摇头:“不要老虎,别的都可以。” 顾琛蹙了蹙眉,到底没坚持,忽然他神色一凝,快速抽箭搭弓,屏息一瞬,而后快速射出,顷刻之间,远处传来一声野兽的嘶吼,随后是重重倒地的声响,随行侍卫立刻前去搬取猎物,片刻后,回禀道:“是一头成年野猪。” 顾琛点头,又拍马前行,道:“这个滋味差,换别的。” 在山里饶了一圈,便猎了满满一车的猎物,顾琛选了一只鹿腿,旁的分了下去犒赏随行士兵。 围场里点起好些篝火,叶重锦活了两辈子,还不曾在山上烤过野味,如今已是四月,天气开始暖和,只是山里还是冷,顾琛给他披上一件狐裘大氅,连人抱在怀里。 少年瓷白的面颊映着火光,明丽干净,顾琛问:“可有不适?” 叶重锦摇头,把自己冰凉的小手伸到男人的脸颊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道:“手有些冷,陛下替阿锦焐一焐。” 顾琛唇角一勾,把那两只玉质无骨的手包裹在手心里,犹嫌不够,又捧到唇边,在白皙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恶作剧的小孩笑不出来了,想缩回手,却挣脱不开,只得干瞪眼。 “阿锦,我在塞北这些年,最怕听到京里传来你的消息。”他道:“三年前,听说你高烧不退,我在战场上分了神,险些把命丢了,多亏雪怡堂姐出手搭救了我。” 叶重锦心里一颤,良久说不出话来。 他小声道:“那次是忽然下雪,我受了寒才病的,不是我贪凉,也不是馋嘴,你让他们送来的药,我都吃了,就连那个蛇王蛇胆,那样苦,我都吃完了的……我知道你担心,所以不曾乱来,这几年,都在好好养病。” 怀里的这个少年,娇柔,纤细,看似娇惯,其实乖巧听话,总是在为别人着想。 顾琛不自觉收紧手臂,从胸腔里发出几声低笑,透着愉悦的意味,道:“左右我舍不得罚你,阿锦任性些也无妨。” 男人低沉喑哑的嗓音,含着无限宠溺,喷洒在叶重锦耳边,惹得他脊背微颤,不知事的娇嫩身躯,受不住这样强烈的男性气息,他努力让呼吸平稳,心跳却失了频。 待闻到烤rou香味,叶重锦眼前一亮,道:“陛下,阿锦想吃……” 顾琛撕下一片焦黄的鹿rou,倒上调料,递到少年嫣红水润的唇边,道:“唤一声琛哥哥让我听听。” 叶重锦不听,张嘴就咬,却是将顾琛的手指含入口中,尚且沾着rou香,那块鹿rou却变戏法似的,到了另一只手上去了。 他忙吐出来,却见顾琛将他方才含过的,沾着口津那根手指,缓缓递到自己唇边,眼里一片深不见底的幽暗。 “你不肯唤我名讳,只唤我陛下,可是希望我以君王的身份待你?” 叶重锦早发现了,顾琛往日会在他面前自称“孤”,可今日见面起,只自称“我”,可他的身份,不会随着这一声称呼而改变,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顾琛似看透了他的想法,眯起狭长的黑眸,却是笑了起来。 他撕下一条鹿腿,一片一片撕下来喂他,叶重锦心里忐忑,小口小口地吃着,待他吃完,顾琛从袖中掏出一块帕子,将他唇上的油光擦拭干净,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水,递到他唇边,慢悠悠地喂他喝。 他这般悠闲的姿态,惹得叶重锦越发不安。 等他吃饱喝足,顾琛直接将他打横抱起,带上自己的车辇,叶重锦问:“去哪?” 顾琛把他放在软塌上,并不答话,而是朝外道:“回宫。” 叶重锦扯住他的衣袖,道:“我要回家,你……” 顾琛一笑,将那只精雕细琢的玉骨置于手心把玩,挑眉道:“这便是叶公子的礼数么。” 叶重锦皱了皱眉,换作恭谨的语气,道:“陛下,阿锦想回家。” “朕若不允呢。” 家?相府算什么家。从前寄放在叶家,不过是看在叶家干净,适合阿锦长大成人,如今他对那一家子越发依赖,却忘了,他本该属于谁。 叶重锦噎住,“陛下总不能,一直不让阿锦回家。” 顾琛轻笑一声,捏了捏他的指尖,道:“朕说过,那七年要分毫不差地找补回来。” 他想要找补回来的,何止那七年。 第77章 那年 先帝驾崩后,帝王寝宫迁至紫宸宫, 帝王仪仗所到之处, 宫人跪了一地。 新帝虽然年轻,气势却比先皇更甚, 皇城内几万金吾卫,只听帝王调令, 其中右金吾卫,乃是由塞北归来的将士收编而成, 这些人是新帝一手培植起来的心腹, 民间老百姓称之为“阎王军”,说是阎王都不敢收。 六匹骏马堪堪停下马蹄, 一座紫金映照,气势恢弘的宫殿矗立在眼前。 桓元帝下了龙辇,将上前伺候的宫侍挥退,敲了两下镂金雕刻的车窗,道:“到了。” 龙辇内坐着一个白衣灵秀的少年,闻言只抬了抬眸,随即垂下眼睫,掩去眼底的流光, 仍坐在原处。 顾琛得不到回应也不恼,却问:“或者, 阿锦更希望朕抱你下来?” 叶重锦不答,就在顾琛撩开帘幕,准备付诸行动时, 他开口道:“陛下此举,恐有不妥。” “有何不妥。”顾琛挑眉,静静望着他。 叶重锦叹了口气,随即神色凝重,沉声道:“历来天子寝宫,后宫妃嫔侍寝亦不可留宿,古往今来,胆敢留宿帝宫的,哪个不是魅上惑主的妖妃,让百官口诛笔伐的狐媚子,如今陛下让阿锦住在此处,将阿锦置于何地?又将叶家置于何地?” 桓元帝静静望着他的脸,叶重锦毫不退让地与他对视。 良久,顾琛低笑道:“你这番话,倒是有些像他。” 叶重锦蹙眉:“我就是我,不像旁的任何人。” “是,你就是你,”顾琛捏住他的下颌,道:“天底下,胆敢对朕说教的,除了你还有谁呢?” 言罢,他朝外道:“去雍阳宫。” 雍阳宫在紫宸宫侧面,相隔不远,虽是夜晚,仍是一片华光溢彩,珠光宝气。 叶重锦松了口气,随他下了龙辇,殿前点着数盏宫灯,宫婢早已布好膳桌,引他们入座。 顾琛用翡翠碗盛了一碗银耳燕窝粥,放到他手里,道:“先前吃了油腻的荤腥,吃些清爽的,好入睡。” 叶重锦接在手里,手持玉白瓷勺,轻轻搅拌了几下,这燕窝粥熬得粘稠柔软,瞧着很能引起食欲。 他忍不住笑,道:“分明在雍阳宫备好了晚膳,却故意诓我。” “有备无患罢了。”顾琛盛了一碟配菜,摆在他跟前,道:“若阿锦愿意,紫宸宫也备好了同样的膳食,这便起驾过去。” 叶重锦瞪眼:“你这人,当真是无所顾忌。” 顾琛却笑,“谁都可以指责朕,唯独阿锦不行。朕在你面前,还不够谨小慎微么。” “……” 叶重锦不欲与他理论,埋头喝粥,忽然一根手指探到唇边,抚着他濡湿的唇,眸色幽暗难明。 此时殿内还有几名宫婢,叶重锦忙拍开他的手,却被顾琛扯住手腕,直接抱到自己腿上,那人霸道的气息侵袭而来,guntang的鼻息洒在脖颈间,让他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你,你疯了……” “别怕,别怕,她们既聋又哑,也不识字。”顾琛将脸埋在他后颈处,深吸一口气,道:“阿锦不相信朕吗,朕怎么舍得让人非议你,即便今晚宿在紫宸宫,也不会玷污叶家百年清名,更不会有人胆敢非议你,朕会让你比在叶家过得更自在,更无拘无束。” 前世犯下的错,今生怎么可能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