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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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毓晓抬头看了一眼,披风这东西,本不讲究大,但是自己这两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如今都快一米六了,两年前的衣服袖显然短一截。 “真是的穿不了了,明拿去给丽娟吧。”孟毓晓轻声。 丽娟是新进来的丫头,年纪跟孟毓晓差不多,但是却要瘦好多,所以孟毓晓想着这衣服她应该穿的了。 “嗯,那奴婢便就搁外面了,明日一早喊她拿去。”巧云答应着将手里的披风叠了叠,放到一旁,又伸手拿了另一件大红的,走到孟毓晓面前。 “姑娘明日若不就穿这件?虽然不及绿色的厚,但是今年春上做的,用的新棉,应该不会冷。” 孟毓晓又看了一眼巧云手里的披风,这大红色原本是自己最不喜欢的颜色,过于耀眼、过于招摇,但这件披风是今年生日的时候老夫人让人做的,为了图喜庆,做了件大红的,后来入了春,也很少穿,便收起来了,如今拿出来还和新的一样。 “那就这件吧。”孟毓晓轻声。 往年在腊月前,各院便开始做新衣了,今年自己院里一直没来绣娘,今早上去老夫人那里请安,同毓娴一块出来,她身上穿了一件紫色的祥云锦缎的披风,花色十分的好看,大气又高贵,同孟锐身上的银色披风是一样的料,看来,今年自己怕是没机会裁新衣了。 “三姑娘睡了吗?”屋外忽然传来声音,听着好似刘瑞媳妇的声音。 巧云赶紧放下手里的衣服,出去开门,不一会儿,便将刘瑞媳妇引了进来。 刘瑞媳妇进屋,先是朝着孟毓晓一拜,随即目光稍转,瞟了一眼巧云放在矮桌上的两件披风,便又赶紧将目光收了回去。 孟毓晓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没有向往常那样起身,只是笑着问:“刘嫂怎么这么晚踩着雪过来了?” “原是替夫人来园里传话的,不想这路上结了冰,有些滑,又在表姐那被留住喝了一杯茶,到您这便晚了,好在姑娘您还没睡。”刘瑞媳妇低着头,带着歉意。 孟毓晓轻轻一笑,暗自感叹世态炎凉。 如今这院里怕是人人都知道自己在赵氏跟前失宠了,就连刘瑞媳妇都敢怠慢自己的事情了。那焦芙蓉连个庶女都看不上,又怎么会看得上刘瑞媳妇这样的下人,却留她喝茶,自然是心怀不轨,然而刘瑞媳妇明知道要来自己这里传话,竟也不推脱,若今晚自己真的睡了没有听到赵氏的话,这些人自会推得干干净净,如今赵氏本就不喜欢自己,只怕会不管青红皂白便将自己责罚一顿。 “正和巧云话呢,刘嫂来的正巧。”孟毓晓朝着刘瑞媳妇淡淡一笑,虽笑得有些假,倒也真的是不气她,这府里人人都是如此,她也不过是个俗人罢了,“不知母亲让您带什么话?” “哦,是这样的!”刘瑞媳妇这才想起正事,“太太,这雪也停了,正好园里的红梅开了,所以打算后日宴请各府的夫人、姑娘们来府赏梅,所以让的进来告知姑娘们提前准备着。” “这个自然。”孟毓晓又轻声,脸上挂着笑,心里却犯起了愁。 安家的事情虽然过了一段时间了,但毕竟是闹得人尽皆知的,如今这些负责传播道消息和绯闻的大家闺秀们聚到一起,自己免不了要收到一堆异样的目光。 “还有其他事吗?”孟毓晓转头看向刘瑞媳妇,不想让她瞧出自己的心思。 “没了,没了。”刘瑞媳妇干笑两声,“奴婢便去了,姑娘您早些歇着。” “巧云,送送。”孟毓晓轻声吩咐了一句。 听着巧云回身关门的声音,孟毓晓才松垮身,歪靠着矮桌长叹了一口气。 巧云走进来,瞟了一眼孟毓晓,轻轻走过去将披风收起来,柔声道:“夫人都好些日不往其他府里去了,怎么突然要在府里宴客了?” “自然是为着二哥哥咯!”孟毓晓拿开托着脑袋的手,坐起身轻声,“二哥哥快十七了,还没有定人家,母亲自然着急。” “有什么可急的!”巧云微微努了努嘴,“以二少爷的相貌和能干,还怕找不到好人家!” 孟毓晓抬头瞧了一眼巧云的神情,轻轻一笑,“就是因为二哥哥太优秀了,所以母亲才着急的,自然是想为二哥哥寻个最好的。” “也不知夫人都请了哪些府里的姑娘。”巧云抱着手里的披风声嘀咕了一句,随即又看向孟毓晓道:“到时候姑娘可得好好替二少爷看看,可千万别挑了像表姐那样的,心狠手辣,日后定是容不下姑娘您。” 这些日孟锐对孟毓晓的照顾巧云也是看在眼里的,所以连带着对孟锐也有了好感。 “这事哪轮得到我cao心!”孟毓晓轻笑一声,起了身,目光瞥过巧云手里的披风,轻声道:“既然后日要宴客,这件便留着后日穿吧。” 这宴客本是为了孟锐准备的,赵氏却特意让人来传话,自然是提醒自己别失了礼,既如此,这新衣服就该在合适的时候穿了。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九章披风 转眼到了赏梅的日,孟毓晓一早便起来细心梳洗了一番。 虽平日里并不喜欢刻意打扮,但毕竟赵氏叫人送了话来,自己也不能过于怠慢,稍施粉黛,又浅浅勾了眉眼,妆容虽淡,却十分的舒爽。 “姑娘,别哪一套簪好?”巧云捧了首饰盒过来问。 难得见自家姑娘装扮,巧云便去库房寻了两套簪出来,一套是红珊瑚的,一套是珍珠的。 “要这红珊瑚这套配今日这披风最合适不过了。”巧云将盒放到梳妆镜前道。 孟毓晓侧眼瞟了一眼盒里的簪,这红珊瑚的簪一套三支,一只大的,是孔雀开屏状,另有一对的,是梅花状,按理,这形状、颜色皆是今日最称景的,然而,红色也是最显眼的。 “红色好是好,只怕过于显眼。”孟毓晓淡笑着将红珊瑚的首饰盒往里推了推,“但凡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多,我又何苦去惹人注意呢。” 巧云也没再劝,伸手取了珍珠的簪轻轻孟毓晓的发髻里,主仆两人便起身出了屋。 丽娟早在门口候着了,手里拿着孟毓晓的披风,见她出来,赶紧恭恭敬敬地送上来,由巧云为孟毓晓穿上。 “这披风你穿着倒是挺合适的。”孟毓晓的目光轻轻往丽娟身上扫了一眼,自己前日才让巧云将这披风送给丽娟,她今日便穿了。 这淡绿色的披风,确实适合她稚嫩乖巧的模样,她又在发包边别致地插了两朵粉色的花,越发的好看起来。 丽娟见孟毓晓夸赞自己,连忙羞红了脸,朝着孟毓晓躬身一拜,“奴婢谢姑娘赏。” 孟毓晓轻轻扯了一下嘴角,伸手扶了巧云,一边往外走一边:“好马配好鞍,你的模样,倒也配得上这身衣服,不亏!” 的丽娟是眉开眼笑,一旁的巧云却是默不作声,扶着孟毓晓安静地出了翠竹园。 “姑娘!”身后的丽娟快两步追上来,羞涩地看了一眼孟毓晓,扭捏地:“今日院里热闹,奴婢可不可以去瞧瞧热闹?” “今日园里宾客多,你跟着去凑什么热闹!”巧云抢在孟毓晓之前呵斥了丽娟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