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但是翟启宁那样笃定,肯定也有他的道理,关妙细细思索了一番,决定从沙发开始。沙发的缝隙和角落很容易藏细小的东西,且不容易被发现,她回头,能看见了翟启宁也弯了腰,正在翻查那天死者躺着的床。 她把沙发仔细地翻过一遍,从坐垫和沙发布套子,翻到了沙发下的地板,仍是一无所获。就在她略有沮丧的时候,忽听得翟启宁的声音——“找到了!” 翟启宁戴了透明的手套,手掌心里静静地躺着一个小圆团,走近了细看,那露出来的一点花花绿绿,与之前在姜亮车上发现的那颗糖,基本吻合。 他小心地把糖纸团塞进证物袋,轻舒了一口气,“他可能是在床上吃掉了这颗糖,习惯性地把糖纸揉成一团,直接塞在了床头的缝隙中。” 黄澄澄的灯光里,放在透明证物袋中的糖纸,像是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滤镜,就连反射的光泽,也柔和了几分。 关妙伸出手去,想触碰证物袋,很快又缩回了手,“这就是让李毅中毒的……” 翟启宁摇头,“现在还不清楚,先送去法证部化验吧。” 翟启宁和关妙刚把证物送去法证部,回到重案组,许棠棠就过来了,“许舒兰给她老公来过一个电话,他老公撒谎说公司临时出差,忽悠过去了。” 他们的对话,都发生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没人觉得有问题,但翟启宁却霍然起了身,急促地追问,“许舒兰得知他老公这两天不回家,是什么反应?” 许棠棠有些莫名其妙,“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水,才讲,“没什么反应啊,应了一声,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翟启宁一拳捶在办公桌上,“糟糕,打草惊蛇了!我们要赶紧去幽兰花园!。” 他拉住关妙,刚奔出办公室的门口,又回头交代许棠棠,“通知陶队,带人去幽兰花园。” 切诺基性能优良,在宽阔的道路上一路疾驰,扬起一阵风尘,很快就到了幽兰花园。翟启宁长腿一迈,犹如离弦的箭往目的地射去,在关妙的眼前留下一道拖长的影子。 关妙也知事态严重,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赶紧追了上去。 翟启宁刚跑到楼梯口,正好与许舒兰打了个照面——她拖了一个行李箱,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她穿了一件白色短袖,下身是一条运动裤,配上蓝粉色运动鞋,头发扎成马尾,鼻梁上架了墨镜,遮去大半个脸,看上去富有青春活力,与上午见面时那闲花照水的模样,简直是千差万别。 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看见了对方。 这时候电梯已经关上门往负一楼去了,许舒兰果断地丢下了行李箱,钻进了旁边那栋楼的消防楼梯间。 “许舒兰!”翟启宁怒喝出声,也追了上去。 消防楼梯间里,通往地下的楼梯口竖了一块告示牌,写明因为重新粉刷停车场,所以这个地方暂且不能通过。并且,物业还竖了一块薄木板,横亘在墙壁与楼梯的栏杆之间,阻止人们通过。 只是,薄木板与栏杆相接的部分,此时却被弯折了一个角,像是有人强行从这里通过造成的。透过这个缺失的角望过去,一副墨镜被卡在楼梯栏杆的缝隙中,晃晃悠悠,仿佛随时会掉落下来,赫然就是许舒兰方才佩戴的那一副! 第38章 城 这一会儿耽误的功夫,关妙已经追上来了,“她往下面去了?” 翟启宁沿着薄木板的缺口,仔细地看了看,指了指头顶,“这是障眼法,她往上走了。” 许舒兰上楼了? 关妙一面喘着粗气,一面跟着翟启宁一步两阶地往上跨,百思不得其解,“她的墨镜还掉在下面,你怎么知道她是往上走了?” 比起她那气喘吁吁的模样,翟启宁就显得悠闲许多,大长腿一伸,就迈上了两阶楼梯,说话的时候气息也稳,“停车场正在粉刷,你细看会发现他们把负一楼的栏杆也一并上了新漆,闻着那股气味很冲鼻子,大约是今天上午才粉刷的。” 关妙只觉得双腿跟灌了铅似得,沉重得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提起来,头脑一片空白,什么想法都没了,“这……跟许舒兰往哪里逃跑,有什么关系?她……可以拨开拦住木板挤过去啊!” 翟启宁轻笑,有几分看穿了别人伪装后的轻蔑,“你也说了,那空间很小,人只能挤过去。她的墨镜都掉在了栏杆上,没道理她能够全身而退。刚粉刷过的栏杆,只要擦碰到一点,都会留下痕迹。所以,那副墨镜是她故意扔过去的,诱导我们以为她是往停车场逃去了。” 关妙抬头看了一眼,现在他们已经爬到了五楼,上午来时,她注意到电梯里的楼层数,足有二十四层,想一想就觉得双腿更沉重了。 直到现在,她心里也没个准信,“许舒兰真的是杀死李毅的凶手?” 楼道间传来“叮”的一声轻响,翟启宁把她往电梯间一推,“电梯到了,你进去把每一层都按一遍,每到一层都看一下走廊,确定没人,然后上顶楼来与我汇合。” 他上午就注意到了,这一栋楼是高档公寓,一梯一户的规制,所以立刻让关妙去拖延电梯的速度,而自己则让许舒兰无处可逃。 一路往上,很快就到了顶楼的天台。 天台上一片空旷,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个人。 许舒兰倚在半人高的栏杆边,笑容沉缓,“翟先生果然聪慧,到底是瞒不过你。” 这栋楼的高档公寓,全是跃层设计,顶楼虽只是第二十五楼,然而高度却抵得上其他住所的四五十楼了。 天仿佛压得极低,伸手就可触及到那一抹墨云,攥住它,挤出几滴脏黑色的雨水。 翟启宁站得笔直,微眯了眼睛,不疾不徐地讲,“瞒?你指的是上楼这件事,还是杀人那件事?” 此时,关妙刚赶上来,隔了一扇低矮的木门,心脏惊得狠狠地跳起来了一下——杀害李毅的凶手,真的是那个温柔如静水的许舒兰? 她舔了舔干裂的唇,咬牙推开了门,走进去,并肩站在翟启宁的身侧。 许舒兰的轻笑声,混在风里,听得不甚清晰,“我就说嘛,你身边怎能少了这个小姑娘呢。” 关妙压低了声音,问她,“李毅真是你杀的?” 许舒兰眨了眨眼,眼波流转,颇为动人,“小姑娘,别乱讲话噢,这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那你看见我们,为什么转身就跑?” 许舒兰的目光流露出复杂的神色,最后仍是挺了挺身子,扬了扬她白天鹅一般修长的脖颈,耍了无赖,“我喜欢跑,也犯法?” 翟启宁忽然出声,打断了她的话,“许舒兰,你不见棺材不掉泪?” 许舒兰瞪住他,却不再说话,也不出声,闭了眼睛,只听耳畔的风声。 但她再不想听,翟启宁的话,仍是一点一点顺着风声钻进耳朵里,“关妙,我来告诉你,许舒兰为何会跑。因为她从打给姜亮的那一通电话里,得知我们已经戳破了姜亮与李毅的关系,以及我们在姜亮的车里找到了关键证据,就是那颗糖。” 天边的黑云越聚越多,层层叠叠,仿佛很快就要尽数倾倒下来。 在这一片墨色的天地中,许舒兰苍白的脸,显得更加刺眼。 翟启宁又开了口,声音略微有些沙哑,“让我们从开始说,八月十三黄昏,你们家很早就吃完了早饭,你假借去干洗店取西服,开车去了‘暮色’酒吧,对吧?” 许舒兰背抵住栏杆,笑容如春风拂过,“翟先生,你逗我呢?去问问我身边的朋友们,谁都知道我不会开车呐。这一点,姜亮之前也在警方面前替我作证了。” 翟启宁也笑,但言语之间却如置身冰川,“呵,那姜亮也没想过,你会去酒吧这种地方,会找上他的地下情人。至于开车一点,你大可以在网上找不认识的人教你,这一点,我们详细调查就可以有结果。” 许舒兰怔了一怔,清风拂过,吹起一丝碎发,覆在她的脸颊上,她也没有抽出手去拨开,声音尚且冷静而自持,“翟先生,我继续听你说故事。” “这一个多月,你常去‘暮色’,除开李毅,就数调酒师卫卓与你最为熟悉了。这一点,有贺莉的话可以佐证。酒窖的钥匙就在他身上,你很轻易就能拿到手,复制一把也不难。” 翟启宁目不转睛地盯住她,不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你抵达酒吧的时候尚早,还没开始营业,你打电话给李毅,让他带你进入了酒吧。期间,你趁李毅不注意,可能借口上厕所或者别的理由,去酒窖里拿了一瓶红酒,谎称是自己带来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许舒兰打断了,“笑话,就算我是全职的家庭主妇,也不至于没钱买一瓶红酒吧,用得着这么掉价地去偷?” 翟启宁的目光,如一团灼灼燃烧的火焰,“你偷红酒,当然不是因为价钱问题,而是想把杀人一事嫁祸给调酒师卫卓。不过,也只有你这样儿的知识分子,才会选择一瓶来自伊拉苏酒庄的查维克赤霞珠干红葡萄酒,而不是其他名气更大,然而却名不副实的酒。总之,你拿到了酒,与李毅在包间里共饮,期间不小心洒了一点在地板上。大约嬉笑之间,李毅躺在床上吃下了你给的一颗有毒的薄荷糖,然后你就告辞了,路过吧台时放了一张纸条,诱使正在缺钱的卫卓去李毅死亡的那间包房。” 他顿了顿,接着说,“你带走了剩余的红酒,开车去了洗衣店,拿上洗好的西服,顺便处理完红酒,再开车回家。” 许舒兰并不避开他的目光,反而成竹在胸地回视过去,“一派胡言,如果我真喂了李毅一颗有毒的糖,他为何不呼救,为何不当场就抓住我?要知道,我是一个弱女子,力气肯定不如他的。再说了,我为何要诱使卫卓去那个包间?” 翟启宁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目光犹如洗过的万里碧空,“因为你喂给李毅的,是一颗含了乌头毒素的薄荷糖。乌头需要时间才能发作,而与酒共饮,会加剧毒素的发挥,发作的时候,中毒者呼吸肌痉挛,置于窒息状态,根本没办法呼救。你前脚刚走,后脚李毅很就毒发而亡了。” 远远望去,许舒兰的身子似乎颤抖了一下,但因为距离略远,关妙也无法确认。 翟启宁咽了一口水,继续解释,“李毅刚死,卫卓就偷溜进了包间,拿走了他身上的值钱物件。能设计到这一切,全因你早就知道卫卓沾染赌博,现在十分缺钱。让我们再往前推,一个多月前,领着卫卓迷上赌博的客人,许女士,是你吗?” 许舒兰的脸色更白了,手指紧紧地抓住栏杆,许久才讲,“听你这么说起来,我好像还挺厉害的,可谓算无遗策了。可是我真有那么厉害吗?会提炼什么乌头毒素,还会预先埋好伏笔,哈哈哈,翟先生,你真该去说书,而不是当警察啊!” 翟启宁没有与她分辨,而是朝向关妙,问她,“若要乌头入毒,你首先想到的是怎么做?” 不知他意欲何为,关妙老老实实地作答,“放进饭菜里。” 他抬头,目光悠远,看向远处去的许舒兰,“你看,普通人就算知道乌头这种东西,要用它来下毒,也做不到用提纯这么高难度的法子。但许女士,你可以,你是医学生,本地的医科大学上也能查到你的入学证明,顺便提一句,当年毕业时,你的成绩在班上可是数一数二。” 许舒兰两只手挽住栏杆,展颜一笑,仿佛是一个山间清泉涓涓而流,轻快地反驳,“你既然查过我的资料,就应该知道,我是学外科。提纯这种事,若是姜亮那样的药剂学毕业生,还差不多,我来……翟先生,你真是太瞧得起我了。” 关妙注意到一个微妙的细节,处处表现得唯丈夫为中心的许舒兰,这会儿已经直呼姜亮的名字,而不是与之前一样,张口闭口是“我老公”。 翟启宁淡淡一笑,“对,我就是查过你的资料,所以知道你不仅外科学得好,姜亮的药剂学课程你也没少听。若他不是有你帮助,能不能从大学毕业都是个问题。既然如此,你做个乌头提纯,然后注射进薄荷糖里,实在是一点难度都没有。” 许舒兰仰头望天,似乎有眼泪自脸庞滑落,她抬手抹掉,忽然笑了起来,笑容放肆而邪魅。 她微微眯起眼,一字一句,讲得认真而严肃,“翟先生,你说对了,是我杀了李毅。可我不是凶手,真正的凶手是姜亮!是李毅自己!” 许舒兰忽然两只手握住栏杆,一只脚踮起,使力向上一腾,就翻了上去,骑在了栏杆上。 翟启宁和关妙几乎是同时扑了出去,却被她的一句话定在了原地。 她回头,风轻云淡地讲,“再走一步,我就跳下去。” 许舒兰侧坐在栏杆上,张开双臂,像是一只即将飞上天的鸟儿,神情舒缓,一点也没有被戳破的难堪。 在女生中,她算是个子高挑的,一双长腿裹在运动裤里,晃悠悠地搭在栏杆上,显得格外修长笔直。黑亮的马尾被风吹起,在脑后左右摇摆,配上她黑白分明的眸子,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像是大学校园里的社团招贴画,吸引着年轻人的目光。 “翟先生,你的同事已经到了楼下。”许舒兰指了指天台之下,语气平静,好似在讨论今天中午吃了什么菜。 翟启宁从侧边望下去,只能瞧见楼下拐角的地方隐约聚集了许多人,并没有看见有身穿警服的背影。他抬手看了看表,飞快地在心里估算了一遍时间,判断许舒兰的话应该是真的。 他放缓了语调,劝慰她,“你先下来,咱们好好聊一聊,有什么想说的,我们都听着,别做傻事,那对不起你自己。” 许舒兰的唇边浮起一丝苦笑,仿佛平静的湖面中投入了一颗小石子,笑容问弧度越扩越大,她低声自语,“这些年来,我又何尝对得起自己?你说的对,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我唯一想做的便是把心里话说出来,再不要憋着了,我憋了近十年,憋得太久了……” 关妙向她招招手,“许女士,你先下来,咱们慢慢说,上面风大。” 许舒兰摇摇头,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你们就站在那儿,在警察上来之前,我说给你们听。我十八岁就认识姜亮了,那会儿刚大一,我们参加一个社团活动。他那时候就是一个特精神的小伙子,活力四射,在球场上奔跑如风,特别帅气。”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眸都弯了起来,仿佛陶醉在了回忆里,像是清冷冬夜里洒下温柔光华的一弯新月,给寂寥的天台增添了一抹温暖的亮色。 “我知道他喜欢温柔的女子,就刻意变得柔和,我的长相加分了不少,很多人说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模样。但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我是一块硬骨头。不过我把它藏了起来,藏起了我的硬骨头,我们得以顺畅地毕业,结婚。婚后不久,我们就面临了交往四年来的第一次纷争,他要我辞职,外科医生太忙碌了,不能照顾家庭。我不愿意,我喜欢拿着手术刀的感觉,于是我们开始每天争吵,砸东西,关系一度非常僵硬。后来,我妥协了。” 她的眼角,缓缓流下一行泪,低声呜咽,不能自已,“这是我第一次重大的妥协,仿佛成了一个开始,我迎来了无数次妥协。小到给我爸妈买什么样的按摩仪器,大到生孩子买房子,这几年来,我活得像个行尸走rou。可是我总安慰自己,姜亮对我好着呢,我什么都不用cao心,只需要打扮地漂漂亮亮,美满地生活就好了。” 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可是就算我愿意这么想,生活也好像难以为继,他以前也喜欢在外面玩,从没有彻夜不归的时候,从去年底开始,姜亮就不对劲了,越来越不愿意待在家里。尤其是今年,他出差和不归家的情况越来越多了,有时候一连三五天我都见不到他的人。我是他的枕边人啊,在一起数十年,我怎会不知道他那点幺蛾子呢。可我没想到,勾走他的不是那些莺莺燕燕,居然会是一个男人!” 许舒兰扭头,眸子里盛满了悲戚,定定地看着他们,沙哑了声音,像是一头嘶吼的困兽,“你们能想象吗,你为之付出一切的爱人,有一天爱上了一个男人,要跟你离婚,丢弃这个家!” 她仰天大笑,“哈哈,这么多年,姜亮以为我是一只家养的小猫,离了他就什么都做不了。呵,可我这只小猫,能哄得他那个情人团团转,让他主动向姜亮提出分手。” 张狂的大笑中,她不小心一巴掌打在栏杆上,铁器打得手疼,发出一声闷响,但她似乎全然没感觉。 原来他们都以为错了,李毅真正的心上人,并不是姜亮,而是姜亮的妻子,许舒兰! 是面前这个看似柔柔弱弱,然而却韧如蒲苇的女人! 关妙紧张地盯住她,一个眼神都不敢错开,虽然隔得比较远,但她能感觉到许舒兰的情绪很不稳定。 恍惚之间,她想起了自己,在重生之前的那个清晨,孤身一人,站在清冷的天台上,挥之不去的孤独感从心底涌出。 不同的是,那时候的她依然想要活下去,而现在的许舒兰——关妙却有些猜不透,虽然只接触了几次,但也能看出她的心高气傲,并不像会用跳楼做戏的女人。 这么想来,她心里更急了,揪住了翟启宁的衣角,轻微地动了动唇,“现在怎么办,我觉得她是真存了寻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