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叶老婶还当是啥事呢,听了这话,倒是笑了,“一家人还能算你的我的,叶贵以后挣了钱是不是你的啊。” 柳满红没有笑,“叶贵挣钱也是给他娘,和我没关系,我和他以后都没关系了。” “呀,这是咋说的,咋叫没关系了。”叶老婶一听就知道有事,干脆坐下来,不准备走了。 村子里的人都这样,看别家的热闹就跟白捡的大戏一样,怎么舍得走。 周琴也没赶人,反正接下来是批/斗叶贵加劝和,多个女人,绝对是多个生力军。 果然,周琴先发制人,“叶贵,你这就不应该了,看看把满红打的,夫妻之间有什么话不能慢慢说,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怎么能动手呢。” “确实不应该,男人有力气就该用到田里去,打女人算咋回事。”叶老婶果然帮腔了。 叶贵愣了一下,却没有解释这伤并不是他打的,打人的是他妈和大嫂,他默默认了。 “赶紧给你媳妇赔礼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敢了,再动手别说满红饶不了你,我也饶不了你。”周琴气势十足。 “满红,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叶贵道歉道的极快,这让周琴很满意。 “满红,你看呢。”周琴问柳满红,要是她也满意,这对夫妻也就牵着手走了,离婚不离婚的,可不好再提的事。 第20章 离婚 “我要跟你离婚,不跟你一块过了。”柳满红直勾勾看着叶贵,想把这个男人看清楚,十八岁嫁给他,到如今十四年,在他眼里,她柳满红还是个外人。 “不,我不离婚。”叶贵一听,顿时猛的摇头。 “不离婚是吧,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现在就去把钱要回来,还给叶老叔,我就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离婚。”柳满红的手指着他,大吼道:“去啊,你敢不敢去。” 叶贵往地上一蹲,又不吭声了。 叶老婶才知道,原来柳满红要跟叶贵离婚,立刻当起了和事佬,“你这傻孩子,怎么能提离婚的事呢。你离了谁养活你,还有你家二妞,不得受苦啊。” “二妞归我,我养活她。”柳满红的内心其实没有她表现的这么镇定,甚至已经开始打鼓,她真的能养活自己跟孩子吗?怒气一散,对未来的恐惧,让她开始焦虑起来。 甚至于,她开始盼着叶贵能听她的,赶紧把钱要回来,大家都有台阶下。 叶悠悠很轻易就从柳满红的眼里看出了她的想法,但她并不打算插嘴。 离婚这个决定对女人来说,特别是这个年代的女人来说,是一件足以影响人生的大事。她不能左右柳满红的决定,这一切都要靠她自己去选择。 因为这是柳满红的人生,她不能代替别人做决定。 叶贵嗫嚅嘴唇,最终还是没有站起来。 柳满红的心彻底凉了,“好,好,这个婚我离定了,你跟你爹妈过去吧。” “我不离婚。”叶贵反复强调,他不愿意离婚。 “我说满红啊,叶贵是个孝子,当晚辈的孝顺长辈也是应该的,你不该这么逼他。就是真离了,以后别人咋说你,你以后还咋过日子。” 叶老婶又劝,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是自古以来的老想法,别说七十年代,就是再过个三十年四十年,仍然十分有市场。 “老婶说的对,我不该让叶贵去跟他爹妈翻脸。还是离婚吧,离了婚他就能好好孝顺他爹妈,想咋整咋整,我眼不见心不烦。” 一见柳满红这么强硬,叶老婶和叶老叔对视一眼,两个人默默退了出去。 柳满红也不理叶贵,直接问周琴,“你就说吧,手续咋办,上哪儿办。” 周琴恨恨瞪了一眼叶贵,“你媳妇都要跟你离婚了,你倒是说句话啊。” “我不离,我们以后好好过,不离,不离成吗?”叶贵低三下四的求着她,他真的不想离婚。 一时间办公室里安静下来,周琴拍拍柳满红的肩膀,“我去隔壁帮他们对帐,你们俩好好谈谈。就算真要离婚,不也得好好谈过之后,双方同意才能离吗?” 一听要双方同意,叶贵立刻又重复了一句,“我不离。” “我怎么听说主席他老人家亲自签字颁布的法律,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男女平等。打人还不肯离婚,我妈就活该被他打死?真是要打死了,不让他们离婚的人,是不是得偿命?” 叶悠悠心想,论忽悠你们都是辣鸡。有本事你们试试在网上跟人大战八百回合,再来我面前装。 周琴意外的多看了叶悠悠一眼,这丫头的嘴皮子可真利索,而且还知道不少事。以前这孩子是啥样,好像不太爱说话吧,这一下子是咋了,竟跟变了个人一样。 “那也得先谈谈,你这娃子,爹妈离婚你能有啥好处啊。大人怎么都能过,还不是娃遭罪。”周琴去了隔壁,把办公室让给他们一家人。 叶悠悠把花妮叫到屋外,叮嘱了她几句,便让她先回去。 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一家三口,柳满红和叶悠悠都没说话,对于叶贵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一是无话可说,二是说了也没用。 你面对一个只会拿不吭声当武器的人,就象拳头打到棉花上,充满沮丧也无处着力。 柳满红受够了,也不想受了。她沉默了,什么也不说,安静的坐着。 叶贵慌了,平时柳满红生气了,都是过来捶他骂他,他已经习惯了。这回换她一声不吭,他反而急了,站起来刚走过来,就听到外头传来了叶家老太太的声音。 “搅家精,我儿子不嫌弃你生了个赔钱货,你还敢离婚。要离婚就光身出户,谁稀罕你不成。” “娘,我不离婚。”叶贵看到他娘,赶紧继续重复。 “不离就带着你媳妇回去,上这儿丢人显眼来了,搅着我们家不得安宁,还要搅得全村都不得安宁是不是。” 老太太生气的去拉柳满红,叶悠悠不动声色的挡住她。 “干啥,大的搅家,小的也跟着作妖,小小年纪不学好,学的跟你妈一样,以后看谁家敢要。” 伸手就要去扇叶悠悠的耳光,她的手高高举起,叶悠悠便往后退出一步,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往后一倒。 “二妞,二妞,你别吓我啊。”柳满红大叫一声去扶自己的女儿。 “咋回事,咋回事。”隔壁的人一直注意着动静着,听到大叫就冲了出来。 正好看到叶悠悠倒在老太太的脚边。 “我要跟你儿子离婚,以后我跟你们叶家没有任何关系,你凭什么打我女儿。”柳满红指着老太太,冲着周琴和村支书喊道:“你们自己看看,这日子还能不能过。” 村支书拉长了脸,“你干啥呢,现在是新社会,男女平等。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不兴重男轻女那一套啊。” 老太太是个典型的窝里横,在自己家作天作地撒泼打滚都好使,到了外头就不敢了。村支书抬出新社会这一套,她更是不敢吭声。 只会小声哼哼道:“咋地了,我教训一下自己儿媳妇也不行。” “行了行了,都坐下来谈,柳满红现在提出来要跟叶贵离婚,谈了一下午了,也没谈明白。你这个当娘的,赶紧的,也给劝劝。” 周琴和村支书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白脸,这才把老太太压下来。 柳满红抱着女儿坐到一边,谁也不看,谁也不理。还是周琴在中间劝老太太,“你儿媳妇刚才说了一桩事,要是应了她,就好好回去过。把借老叔的钱还了,借条销了。” 叶贵充满希望的看着老太太,如果他娘把钱拿出来,是不是就能不用离婚。 老太太一听,身子往后一缩,“这是他们欠我的,现在两清了,他们再欠谁的,是他们的事,我可管不了那么多。” 叶贵眼神一黯,重新低下头。 柳满红冷哼,她太清楚老太太了,就知道会是这么一个结果,倒是一点也不意外。 周琴和村支书都是摇头,这老太太,真是偏心的没边了。为了五十块钱,儿子儿媳妇要离婚也不管,够绝的。 “周主任,你就直接说吧,该上哪儿办手续就上哪儿办手续。”柳满红打破了沉默,她满心都是疲惫,只希望快点结束这一切。 “我不离婚。”叶贵站起来,双拳紧握,眼眶里隐隐有了水光。 叶悠悠顿时怒了,“你除了不离婚不愿意,还有别的话可说吗?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我妈这些年跟你着,除了吃苦还是吃苦,敢情你讨老婆就是为了多个人陪着你吃苦,给叶家当牛做马的是吧。你不离婚,行,电话呢,打给公安局,我妈被人打了,我们要求严惩凶手。等你坐完牢,再谈你愿不愿意。” “公安局,打给公安局干啥,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这点子伤算个啥。”老太太一听急了,别人不知道,她知道啊,这伤就是她和大儿媳妇动的手。 上回罗家那个傻子判了无期,要是公安局来了,她是不是也要被拖去坐牢。一听打电话叫公安来人,腿都软了,声音都开始发颤。 村支书瞧了一眼柳满红的伤,慢条斯理道:“的确用不着找公安的同志,人家那都是办大案子的。” 老太太还没高兴三秒钟,就听村支书继续道;“叫治安大队的人来就行了,不管是谁打的人,关个几天是要的。” 村支书也是没办法,整天叫公安往他们叶家村跑,他这个村支书还坐不坐得稳,面子还要不要了。去生产大队开会,不都得嘲笑他啊。 老太太一听,急了,“离就离,我儿一个大男人,离了你这个搅家精,还能找个黄花大闺女。到时候别来哭着求我儿,就是磕头下跪也不会让你再进家门。” 柳满红直接看向叶贵,“看到没有,你娘都发话了叫你离婚,你不是孝子吗?赶紧听你娘的话,离婚。” “我,我,满红,咱们回去再说,你打我骂我,咋样都行。能不能,不要离婚。”叶贵也是难得的,一气说了这么多的话。 柳满红摇头,“叶贵,咱们好合好散吧。” 再也没有指责,再也没有愤怒,失望过后是绝望,一个女人绝望了,她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 叶贵蹲下来,哭了。 第21章 抢东西 柳满红略有不忍,却转过头,不肯再看叶贵一眼。 叶悠悠摇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老太太一撇嘴,“哭什么哭,跟她离,赶明儿找个比她更好的。” 周琴见这样,只好说道:“真要是想好了,明天带着户口本,先在村里打证明,然后去镇上的民政局打离婚。” “想好了,明天一早就来,到时候还得麻烦支书行个方便。”柳满红冲着大家点点头,拽着女儿的手出去。 出去才发现外头的谷场稀稀拉拉来了不少人,叶悠悠一看天色才发现,他们竟然在这里头消磨了大半日的时间。 这会儿,该是知青给大家伙上课的时间到了。 昨天见过的夏国安在讲台上清点人数,夏国安旁边有个熟悉的人影,正在人群里找着什么。很快,就看到他的目光朝自己看过来。 这人的表情先是一喜,然后是一愣,随后快步走了过来。 “红姨,二妞,这是怎么回事,谁干的?”辛墨浓看到柳满红半边脸肿的老高,顿时拉长了脸。 “没事没事,我自己磕的,你回去可别跟我娘提。”柳满红见是辛墨浓,赶紧叮嘱他。 “我送你们回去吧。” 柳满红坚持说不用,他还是跟着他们走了几步。 还是叶悠悠停了下来,对辛墨浓道:“真的不用了,谢谢你。” “那起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让我判断你们真的不需要人保护,不然我可不保证不把这事告诉王奶奶。” 叶悠悠小大人模样的叹了口气,“我爹妈要离婚了,这是家务事,你知道了,恐怕也帮不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