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历史小说 - 系统误我终身在线阅读 - 第171节

第171节

    植物成熟的时间有时候就是那么一夜,所以尤其需要抓紧时间。

    而女神使者更是当着所有人,用一把黄光灿灿的铜镰刀收割了一大把,依次作为这场抢收的开端。

    而为了收割种籽,更是山谷里的所有人都动员了起来。

    不要说整天cao持的俘虏们,就是出去打鱼的船都减少为原来的一半了,而这剩下的一半也还是女神使者体谅大家辛苦,所以捕了新鲜的鱼给大家消减辛苦的。

    所以就算是以前可以从事稍微轻松一点工作的大獐,眼下也只能低着头,盯着天上因为炎热而格外可恶的太阳,光着脊背咬着牙,恶狠狠的用手里的陶刀对付这些禾谷。

    青铜的制作虽然越来越多,但是显然还没有奢侈到让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一把青铜镰刀,而大多数人,也只能使用破碎陶片二次利用磨成的陶刀,或者是用大河边上随处可以捡到的大白贝壳磨成的贝壳刀,又或者是石头磨成的石刀。

    以往的时候,总是不免觉得cao持田地里的事情虽然乏味,但是和动不动追猎物大半天相比,也并没有那么辛苦,再加上安全,总比以前好得多。

    可是眼下这简单的收割,看似连孩子都可以轻松做到,但是要一直弯着腰,从头到尾无有停歇的时候,太阳还没出来就开始忙碌,直到太阳彻底落下繁星点点的时候才能回去,这可把人累的不轻,就算是大獐的哥哥角马,以体力著称的他到了晚上也累的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山谷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被动员了起来,那些老人孕妇和孩子也不能幸免,cao持食物的重任,就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和以往不同,现在因为大家的体力消耗的比较大,所以一天都是吃的是三顿饭,而且份量比以往要更多一些。

    为了准备早上的早饭,他们也不轻松,在月亮还没有落下去,天色还是青黑色的时候就需要起来了,毕竟山谷里面人数众多,不早一点准备根本来不及。

    因为眼下的技术也还没有能够制造出来比较大的烹饪工具,所以早上的时候,一堆陶锅一字排开的场景还是很让第一次看到的人为之震撼的。

    为了让他们保持干劲,早饭准备的也很是丰盛。干鹿rou切成丁子,加上地上采摘的块茎叶子,一起剁的细碎,加上雨季里面收集晒干的蘑菇丁,和泡开的种籽混合,捏成一个个小儿拳头大小的团子,放到陶锅上面蒸熟。

    之所以选择了蒸这种烹饪方式,一方面是因为蒸汽带来的高温会让食物更容易熟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省劳动力——陶锅下面沸腾的热水,在完成烹饪的使命以后,是要灌入各种容器之中,被带到田头,作为饮用水的。

    一人两个团子,或许在平常足够了,但是这样持续的重劳动,总是让人比以往更加容易的感受到饥饿。

    而等到日上中天,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到来的时候,大家也就失去了早上的干劲,手脚都变得缓慢起来,而肚子也都发出了可疑的咕咕声。

    而这个时候,留守的人就会用扁担挑着满满的食物出现在田头,而休息的时间随之到来。

    块茎剁成了大块,和同样切成大片的咸rou蒸熟,不需要另外放上佐料,块茎自然就吸收了咸rou里面的盐分而变得滋味丰足,而咸rou也不再因为太过咸苦而难以食用,可以说是两全其美,再加上一大碗煮熟又放凉的甜草根水,配上树林间吹来的徐徐凉风,就很是能够让人觉得疲累顿消。

    因为觉得大家每天披星戴月的实在辛苦,也因为养的那几头羊也都长大了,罗琦索性宰了一头不能生小羊也不能产奶的公羊,放到陶罐子里面焖熟,只需要提着骨头一抖,rou就能从骨头上脱落下来,然后再将盐和那种辛辣的青色小果子香料一起烤熟后研成粉末,用来蘸着羊rou吃,软烂辛香,连手指上的油光都要舔的干干净净。

    而晚上则是大家最为疲惫的时候,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疲累,让大家虽然肚子饥饿,却又失去了几分胃口。

    而如果这一顿吃不好,那么第二天也无法恢复精神,那么大家的干劲也会受到影响。

    不过捕获到的鲜鱼,无疑是最好的慰藉。

    都是特地挑选的肥大白鱼,一条足足有三四岁的小孩子那么高,切成大段,扔到陶锅里面,再加上羊rou剩下来的脊椎骨,用大火滚熟,再将新收割下来的种籽,晒干了以后用石臼磨成粉末,加水以后揉匀,切成剂子,用竹筒推开成饼状,再利用其粘性按在陶锅的锅口处。

    等到陶锅里面的鱼rou羊骨都已经在翻滚中交融了鲜味,香味隔着很远也能闻到的时候,锅口的饼子也已经因为蒸汽而变熟变大,诱人的清香甚至压过了鱼羊的鲜美。

    将散发着清香的饼子狠狠的咬上一大口,再来上这么一口鱼羊鲜美的汤水,虽然从口感上来说,没有怎么发酵的饼子显然没有鲜美肥嫩的鱼rou或者软烂的羊rou来的好吃,但是新鲜的碳水,却能给人更多的满足之感。

    第三百六十章 翻耕

    收割的工作并非局限于山谷这片区域,在石洞部落那里也有不算小的开垦田地,在春天的时候也都播下了种子,虽然得到的照顾不如山谷这边,但是也都已经黄灿灿的一片,显然不能白白等待着成为鸟儿和兔子的食物,还需要派遣人前去收割,然后将种籽运回来。

    收割完成以后也还不是休息的时间,因为种籽含有水分,如果不能及时晒干的话,那么它们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发芽,而那个时候就无法食用,那么这么长时间的辛苦,也都会打了水漂。

    所以在用连枷反复脱粒以后,这些种籽就被摊放到平坦的地方,在这温度升高的季节里,让太阳的热度晒干它们。

    而神殿下面的小广场,包括那一条土路,眼下都被紧急征用,上面都是青黄色的小种籽,远远看上去,就好像是广场和土路上面都流淌着蜂蜜一样。

    而晾晒这样的活并不算多么辛苦,更加辛苦的显然是重新开垦田地,好抢着时间进行下一轮的种植。

    虽然这片土地的冬天都很是难熬,但是四季都还是很分明的,加上这种禾本植物是从春天都秋天都随处可以见到的存在,赶着一年两收也不是什么妄想。

    而土地上残留的草茎等物体,则需要在夏天随时可以到来的暴雨之前点燃烧掉,如果等到雨后的话,那么这些草茎就会变得潮湿而难以烧毁,而且在下雨之前焚烧,就算火势难以把控,雨水也可以成为天然的灭火剂。

    焚烧以后得到的草木灰,也可以为接下来种植的植物提供肥料。

    因为是夏天,所以暴雨之后的土地也可以很快的干掉,不会像冬天的雪地那样黏湿,而趁着泥土微软的时候挖掘开垦,也比那时候更加轻松——除了天上那轮更加炽热的太阳。

    趁着土地湿润的时候挖掘翻开,套着犁的马儿节省了很多的劳动力,但是田多马少,很多地方也只能以人为畜,用人力来拉犁耕地。

    因为去年的冬天比前年的冬天更加提前,谁也不知道今年会怎么样,而如果不趁着现在天气还没有到最热的时候播种下去,那么在烈日的烘烤下,种子的萌发率会大幅度下降,就算可以萌发,也很容易被炙烤干枯。

    而为了完成这一目标,自然需要繁重的劳作。

    大獐直起了身,他感觉到背部发烫,现在还隐隐有些生疼,反手一摸,摸到鱼鳞一样干燥的东西,忍着痛拔了下来,却发现是一小块晒干脱皮的皮肤。

    “天也没那么热啊?!”望着天上的太阳,他很是不解。

    要知道以前,就算是光着膀子在最热的太阳下追逐猎物,他也没有被活生生的晒脱了皮呀。

    和一旁一同劳作的哥哥角马,显然要好一些,这可能也是因为他的脑袋上戴着一顶斗笠吧。

    虽然斗笠沉重,但是好歹是竹子做的,质地清凉,而且遮挡了一部分阳光,避免了眼睛被太阳直射,而且热的时候大可以拿下来用来扇风,可以说一举多得了。

    这样的稀罕物件,又是女神持者的奖励,很是受到这片土地上正在劳作的其他俘虏们的羡慕,不时有人悄咪咪的过来,只为能够亲手抚摸一下这顶斗笠。

    还角马也乐呵呵的把脑袋递过去,让大家摸个够。

    大约是看在这顶斗笠的份上,就算看到俘虏们跑来摸耽误了干活,负责监督的人也没有生气催促,叫角马的脸上更为光彩。

    不过大獐觉得自己的哥哥还是傻了一点,要是他自己有这么一顶斗笠的话,那么他绝对是要和这些跑来摸的人说好,谁要是想摸谁就得帮自己干活,那么不需要动手就可以完成今天的任务了,还不是美滋滋?

    不过大獐听工坊里的人说过,好像最近工厂在制作一种帽子,和斗笠差不多,不过更轻,虽然不能挡雨,但是挡太阳更好。

    但是大獐不怎么相信。

    他不是没有见过帽子。

    当初为了去北方,罗琦给前去的人准备的衣服可是相当的厚实,里面就有帽子,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皮毛翻里,兽皮翻外,就像是一个倒扣的碗那样戴在脑袋上,一左一右还垂下来巴掌大的两块,正好可以遮挡住耳朵。

    这样的帽子十分暖和,可以保护脑袋和耳朵不受寒风的伤害,也十分珍贵,只有那些跋涉冰湖去往北方的人才可以拥有。

    如果说这样的帽子比斗笠更加珍贵,那么大獐或许会相信,但是要说这样的帽子比斗笠更加凉快,那么可就是他想象不出来的了。

    “哥,你说真有比斗笠还凉快的帽子?”眼看着角马已经结束了自己那半边,又开始这边帮忙挖掘,大獐忍不住问道。

    “没见过,没听说。”角马显然对这些事没有弟弟那么感兴趣,但是想了一会儿又说:“不过女神使者说有,那就有。”

    说起来当初那次大河集会上,角马捡回一条命以后,就已经完全相信了女神无所不能,所以就算完全没有见到,也无条件的选择了相信。

    “那该是什么样子啊?”思考没有结果,大獐手里的活越干越慢。

    “哎!那边来个人,给工坊那边送木柴去!对,角马就你了!”管事的在那边吆喝。

    之所以选择角马,也是因为角马已经做完了自己的份额。

    “工坊啊……”大獐有些憧憬的念叨。

    虽然之前有工坊的人对大獐表示了赞许,认为他可以进去干活,但是因为工坊的严肃和保密性,一般的人都不能随便进出,何况是大獐他们呢。

    “这样吧,你替我跑一趟,去把那边的木柴挑到工坊,我正好把手里的这点活给干完。”角马头也不抬,这样说道。

    话说完了,却没有人答应。角马有些奇怪的回头,却发现原本应该站在身边的人早已经不见了。

    直起腰远望,却发现这个小子早已经一溜烟的跑了过去,活蹦乱跳的样子,全然看不出刚才在烈日下是如何的没精打采。

    看的角马只担心,扯着嗓子招呼:“你别忘了挑木柴!”

    第三百六十一章 工坊见闻

    工坊每天都需要相当多的木柴和木炭作为燃料,而寻找和砍伐木柴,也是属于俘虏们的工作。

    这些砍伐下来的木头会被用石头砸成小块,然后放到太阳底下晒干,再运输到工坊中去。

    但是显然是因为这些天里面田地的工作太多而且繁重,所以负责安排工作的人也免不了疏忽,直到此刻才想了起来,慌忙砍了一些,而另外找人运送过去,想来也是因为怕被责怪。

    而大獐可全然不了解这些。

    虽然扁担两端的木柴也十分沉重,但是好歹可以直着行走,让他弯曲了好几天的腰得到了舒展,林间的清风也得以吹干他额头上的汗水,确实叫人身心舒爽。

    工坊的位置是和大家居住的生活区分开的,这主要也是因为工坊这边的声响大,间或有高温和粉尘,不方便大家休息不说,而且还有失火的危险,要是安置在生活区又发生了火灾,就大多数人那用茅草和树枝做成的窝棚,还不得一烧一大片?

    不过工坊的重要性,也注定了这片地方不能离的太远,所以被安置在了离神殿不远的东北方向的高地上,能够避开大多数季节里面的季风,而且也距离核心区域不远,方便罗琦随时前去指导工作。

    说是工坊,其实是由一堆低矮的建筑构建而成的,虽然没有奢侈到和神殿一样是用烧制后的砖头加上水泥,还用上熟石灰来刷白,但是也是和那些专门供给各部落首领的小屋子一样,是用干燥后的土砖建造的,而且为了防火,不少的屋顶上面还用的不是茅草,而是实打实的陶瓦,可以说是相当的奢靡了。

    “什么人?”还没有靠近工坊,那边就有拎着铜矛的人吆喝。

    “送木柴的。”大獐忙放下肩膀上的担子,双手微张,示意自己身上没有携带什么武器。

    对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平常不是你啊。”

    大獐回答他:“不知道,有人叫我挑过来,我就挑过来了。”

    “你看看这木头,”但是拿着矛头的人又从担子上随便找了一块木头,递了过来:“你看看,上面还带着青树皮呢,这明明是刚砍下来的,这怎么能烧?!”

    这个变故倒是出乎意外,叫大獐张嘴结舌,难以解释,而对方已经摆了摆手:“这样的木头烧不着,你还是先晒干了再送到这里来。”

    本来还指望着这一次能进入工坊里面玩一玩的,现在看来似乎是白跑一趟,失望的大獐正想离开,却听到身后一个带着些许惊喜的呼唤:“大獐?”

    他回头,看见的是一个青年女人,个子很高,头发盘起,用藤条绑的严严实实的,因为天热所以只穿着短袖的鱼皮上衣和短裤,瞧着很是清爽。

    此刻她脸上带了些许的惊讶和惊喜,似乎没有料到在这个地方可以看到大獐。

    在听到大獐诉说之后,她忍不住笑出了声:“这有什么呀,放到下边的草地上晒晒,很快就能干的。”

    又招呼他:“你还没有来过工坊是吧?这样,等下我带你好好看看这里。”

    拿着铜矛的男人脸露不悦:“这样不好吧?”

    “嗨,这有什么的?”利索女人快嘴快舌:“他可是我们工坊未来要的人,早一点看看算什么?”

    大獐看铜矛男人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按捺着激动的心情跟在了女人的背后。

    女人名字叫做鹳雀,说起来在当年,差点就成为了大獐的伴侣,不过因为鹳雀是他们部落里首领最为看好的下一代,舍不得她进大河部落,所以两人才各自寻觅伴侣,分了开来。

    本以为以后几乎不可能再见面了,没想到命运如此弄人,居然重新生活在一起了。

    当时年少还懵懂着,再见面虽然身份不一,但是两人却又多了心思,不过鹳雀的部落首领还在,虽然不反对他们两的结合,但是也提出了要求,那就是大獐必须摆脱俘虏的身份。

    而这,也是大獐如此希望进入工坊工作的原因之一。

    对于那些首次接触到陶器等新奇物品的人来说,很难通过想象来知晓这些器皿的生产过程,而就是对于那些已经日常生活中都离不开陶器的人来说,工坊也绝对是一个适合朝圣的所在。

    山谷里很多人都知晓陶器的制作方法,毕竟你只需要找到那些富有粘性的泥土,加上水和干燥的草料,或者是磨成粉的砖头沫子,再将其塑造成合适的形状就可以了。

    甚至最开始的陶器,连窑口都不需要,是女神使者在平地上架起火来烧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