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华婶子的大儿子曾文亮初中没毕业就跟着父亲外出打工,这都好几年了。眼看就到娶媳妇的年龄了,家里经济也还过得去,只是,华婶子在村里的泼辣名声,让媒人不敢上门说亲。 如今,他家文亮都嫌弃母亲。因为,他在外打工谈了个同镇的对象,本来说好年前定亲。结果,那对象的父母打听到曾文亮的母亲不好相处,竟然不同意这门亲事。 曾文芳记得上一世也是如此,后来,曾文亮二十七八岁时,才从外地带回一个外省媳妇。两人也没摆酒席,第二年夫妻一起外出打工,年前再回来时,媳妇就挺着个大肚子。年后,媳妇生了个大胖儿子。 这媳妇闹着要分家,曾文亮好不容易才得了媳妇与儿子,当然听媳妇的。 再后来,华婶子的这个儿媳在家里带小孩,也不出去种田,就在菜园子里种些青菜,等着曾文亮养家。曾文亮也能吃苦,力气大,赚钱多,小家倒是过得红红火火。 华婶子那个气呀,别人做了奶奶,都是在家带孙子,可是,她却没有享受过一天这样的生活。年轻的媳妇在家带娃,自己这把年龄还要田里家里一把抓。 “养儿好听,养女好命。”曾文芳想起上一世人们的感慨,对比华婶子的遭遇,觉得特别有道理。 女儿虽然嫁出去了,嫁得近的,隔三岔五就会回娘家一趟,帮忙干点活、与母亲说说体已话。嫁得远些的,也会隔几个月回一趟娘家。 嗯,那首《回娘家》的歌曲怎么唱来着?“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咦哟咦得喂。” 曾文芳想起这首诙谐搞笑的歌曲,忍俊不禁。这可是这个时代农村小媳妇回娘家的真实写照。 每到大年初二,按规矩,出嫁闺女就要回娘家(客家人称为“探外家”),闺女挑着年礼来,而做母亲的则忙着拿年礼(一般会有猪rou和炸油果)到叔伯家分发。 “这是我家阿(某)的礼物。” “哦,阿(某)回娘家了?生下胖小子了吧?” “可不是吗!孩子都五六个月了,可淘气了。” “等一会回罗格的时候,我瞧瞧去。” 青山镇的人把回礼称为“回罗格”。嫁出去的闺女回娘家,父母家送的礼是猪rou、鸡、炸油果等物,而嫡亲叔伯一般也会有一块猪rou加一些炸油果。回礼会有鸡蛋,炒米(就是年糕)。给堂叔伯就只送些炸油果,堂叔伯给的回礼一般就只有炒米了。 “好啊,好啊,过来喝杯茶,我家姑爷也来了呢。” 做母亲的脸上洋溢着喜气,心里也甜滋滋的。 而家里没有女儿的,大年初二日子就不好过了,儿子儿媳带着孩子回娘家了。家里就剰下两位老人,你看我,我看你的,说不出的凄凉滋味。 曾文芳想,古人创造汉字那叫一个绝:一个“女”,一个“子”,才合成一个“好”。少了哪个,都是缺憾,都不完美。 曾文芳抬头看着闷闷不乐的华婶子,心头涌上一丝同情。 上一世的华婶子,与大儿媳妇经常吵,弄得曾文亮对她这个母亲也不太耐烦。后来媳妇又生下一个闺女,曾文亮干脆带着妻儿去了打工的地方。 曾文亮夫妻租了一间水果铺子,隔开一半住人,一家人吃住都在铺子里。平时,曾文亮上工,媳妇就要边带小孩一边卖水果。 别看这媳妇不会种田,做生意却是一把好手。夫妻俩在荔园市扎稳了脚跟,一年也难得回一次青山镇。只在春节前,寄回一点钱物,算是孝敬老人。 曾文胜考上了师院,成为了一位中学教师,娶了一位同行。媳妇也嫌弃婆婆这泼辣性子,不肯把自己的独生子交给她带。 等曾文权结婚生子时,华婶子的身体就不太好了,想带孙子,却已力不从心。 辛苦一辈子,孙子孙女也有好几个,华婶子却连带孙子的愿望都实现不了。 唉,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可是,华婶子再怎么凄凉,还能与上一世自己的母亲比么? 曾文芳心里黯然,但看着河边这热闹的景象,听着妇女们欢喜唠嗑的话语,心里又涌上一层喜悦。 上一世的这个大年三十,自己在做什么呢?曾文芳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来河边洗衣服,而是与meimei一起呆在房间里,安慰赌气的meimei。 这一世,已经不一样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曾文芳想,“以后都是好日子!” 第七十三章 变化(1) 曾文芳提着洗好的衣服回到村里,村里的余坪上已是热闹一片。小奶娃们穿着新衣,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嬉戏玩闹。大家个个喜笑颜开、欢喜雀跃。 有几个女孩子在玩“跳格子”游戏;有好几个男孩子在玩“猜拳”;还有的怕弄脏新衣服,小心翼翼地站在一旁看着别的孩子玩。 曾文芳看了看,弟妹在一群孩子中,漂亮、帅气,特别打眼。或许也是怕弄脏小白鞋,两人都只是站在那里欢喜地说话。 曾文芳看着很欣慰,她无比感激上天能让她重活一世。看到弟妹快乐成长,看到父母健康恩爱。 曾文芳家的除夕团圆饭,摆在上厅。外出打工的二伯、大堂哥、大堂姐、二堂哥都回来了。大家体谅在外打工的人辛苦,一般都不用他们动手干活。 曾文芳帮忙摆放碗筷时,这些人都已和爷爷奶奶坐在一桌,吃着花生、糖果,喝着茶、聊着天。 “咦,文芳这套新衣服倒是挺时尚的。”曾文秀打量了一会曾文芳,惊讶地说。 过了年,曾文秀就19岁了,她个子不高,只有153的样子,但胜在身材匀称,眼大脸圆、五官姣好。在外面闯了几年,衣着时尚,略有见识,如果高一点,在村里也能算是个拔尖的美人。 别人怎么评价,曾文秀不在意,她对自己的美貌却颇有自信。当然,那是见到两位堂妹之前。曾文兰高挑丰满暂且不说,只是,这文芳丫头,不到15岁,就比她高出半个头了。被一个小丫头比下去了,曾文秀心里特别不舒服。 “哪有文秀姐时尚?我一个乡下丫头,哪会打扮呀,只会胡乱搭配。” 曾文芳也给自己配了一条黑色牛仔裤,一件白色高领毛线衣,外面再加一件嫩黄色的风雪衣,颜色鲜艳、时尚靓丽。 这半年来,曾文芳脸色红润白皙了不少。这套衣服穿在她身上,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怎么说呢?很有城市少女的味道。 更让曾文秀讶异的是曾文芳的气质,她感觉曾文芳举手投足自然散发出一种叫做“优雅高贵”的东西。 曾文秀在外面打了几年工,接触的人多了,眼界开了,她能感觉出曾文芳有了明显的变化。家里人天天能见到,可能没什么感觉。就如一个小奶娃,天天抱着总觉得这娃儿长不快,可是,外面的人见得少,就能明显感觉这娃儿的成长。 怎么一年不见,这个堂妹变化这么大呢? 曾文秀有些疑惑,但这么多人在呢,也不好这个时候问。她压下心里的疑惑,与大家继续聊了一会外面的打工生活。见曾文芳一个人在上厅忙碌,不好意思再坐着,也站起来帮忙。 “文秀姐,您坐着,很快就好。”曾文芳朝曾文秀微微一笑,这灿烂的笑容感染了曾文秀,犹如一束阳光投入她的心湖。曾文秀顿时感觉整个厅堂都敞亮了不少,心里生出的嫉妒、不畅也随着消散了。 这晃眼的一笑,竟然又让曾文秀觉得这个堂妹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贵气。 可是,一个农村穷人家的女孩,哪里来的优雅高贵?曾文秀揉揉眼睛,觉得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对,一定是自己的错觉。”曾文秀心里想着。 曾文秀一边帮忙摆放碗筷,一边打量着曾文芳,还是觉得曾文芳的身上有一种让她既陌生又熟悉的东西。陌生,是因为曾文芳不像原来那个娇憨天真的堂妹了;熟悉,是因为眼前的曾文芳,神情气度从容大方,有些像她们制衣厂的女老板;做事干脆利落,有些像厂里的女经理。 “这个堂妹真的不一样了。”曾文秀与姐妹们一起坐着吃饭,经过细心的观察,她得出了一个结论。 除夕这顿团圆饭,曾家众人都避过不开心的话题,吃饭、聊天,其乐融融。 曾家老爷子穿着崭新而暖和的军大衣,瞅瞅满堂子孙,心里高兴,不免多喝了几杯。 曾国生忙碌了这么多天,难得轻松下来,也陪着老爷子、大哥、二哥多喝了几杯。几杯酒下肚,男人们的话题多了起来。 大伯曾国卫道:“阿生啊,这半年你们家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了。今年是不是也拉扯大哥一把?大哥老了,外出打工就去不了啰。可是,看看小店还是可以的。” 曾国卫看着身边的儿子女儿,感慨道:“眼看文辉就要找对象了,文秀也帮不了家里几年,很快就要嫁人了。文静还小,以后这日子总得越过越好才行。” 大伯曾国卫借酒说的这一番话,说出了在座好些人的心声,当然,最重要的是老爷子夫妻的心声。 曾老爷子瞅了一眼小儿子,见他傻憨憨地笑着,并没有接大儿子的话碴。就有些不满地瞥他一眼,道:“阿生,你就说句话。你大哥在同你说正经事呢。” 曾文芳担心父亲被训斥,她注意到母亲一脸紧张地盯着父亲,唯恐父亲被爷爷训斥。曾文芳想,这半年来,自己的这位大伯还算不错,没像大伯娘、二伯娘那样没事找事。 曾文芳记得上一世,青山镇镇府对面那几间铺子招租。有一对兴文来的年轻夫妻租下来做批发部,全镇各村的小卖部都在他们那里进货。 后来,这对夫妻不但赚到了钱,还凭借认识的镇府工作人员及各种人脉、人缘等便利,努力进取,考上招聘干部,成为了镇府的工作人员、妥妥的国家正式干部。 想到这里,曾文芳心里一动,她记得上次坐车去县城经过镇府,看到那几间店铺已经建成,正在装修,估计这会儿已经装修好了。 恰逢春节,估计还没有被人定租下来。青山镇人世代农耕,很少人有这等眼光,所以才会让那对兴文小夫妻占了便宜。 如果让自家父母来做…… 曾文芳心里思量着,觉得自己凭借小玲的父亲这层关系,应该也能拿下这几间店。同样是给租金,外人去租也是租,本镇人说不定还有优惠呢。 想到这里,曾文芳道:“大伯,如果您真想做点什么小生意,不如我父亲那间早餐店让给大伯做?” “早餐店?那你父亲做什么?他想外出打工吗?”曾国卫心里一喜,但想到这样一来,弟弟就没活干了,不由反问。 大伯娘廖素娣心里有些着急:这憨人,顺手推舟接下来就好了,干嘛还要问这些。她心里着急,但面上不显,等着曾文芳开口。 曾文芳一笑,难得大伯还能想着父亲,就更坚定了刚才的想法,她也不隐瞒,大大方方地道:“爷爷,大伯、二伯,我们这跟着同年爷做了一个多月生意,见识多了些。我们可以再找一间店铺来开。要不这样,早餐店就让我爸开着,我们再找一间什么店给大伯开。” 廖素娣心里一着急,脱口而出:“唉呀,文芳,你大伯也做不了别的事,就是厨艺还拿得出手。我看还是让他接下这早餐店来吧。” “果然如此。”曾文芳早料到事情会如此发展,大伯娘性子急,人也精明。现成的还在赚钱的早餐,接下来就能着赚钱了,多好的事! 曾国卫眼神朝妻子瞪过去,借着酒气大声训斥道:“那也得阿生找到事做呀,我这个做哥哥的难不成要夺了弟弟的饭碗?” 曾文芳见大伯挺直腰杆,瞪圆眼睛朝大伯娘吼,有些忍俊不禁,难得见这个憨实的大伯父这副模样。 曾国生也不知女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些日子,他已经习惯了女儿事事处处的安排。他担心兄嫂争吵,还是开口了:“芳儿,好好跟你大伯说,把事情说清楚,免得你大伯娘着急。” 曾文芳向有些着急的父亲安抚一笑,不急不徐地道:“放心吧,大伯,我爸不会丢了饭碗的。我过完年就去镇上逛逛,你们也知道这些日子我长了不少见识。早餐店给大伯开,如果我爸找不到事做,大不了让我爸再跟着同年爷摆服装摊,总能挣口饭吃。” 曾国卫听着侄女这番话在情在理,目光看向一直沉默的大儿子曾文辉,曾文辉朝父亲点点头。 曾国卫这才举起酒杯对曾国生道:“阿生,这也是你跟阿娟的意思吗?可不能因为这事让你为难。” 王娟英正在收拾另外两桌碗筷,闻言忙表态:“大哥,我没意见,芳——阿生说的,我都没意见。”王娟英本来想说女儿说的,她都没意见,想想不妥,急忙改口。 大家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只有一直关注着事态发展的曾文秀注意到了。这个三婶口改得挺快,但她还是听出来了,她心里更加诧异:三叔这个家,竟然是文芳这小妮子在当吗?这可是件稀罕事! 第七十四章 变化(2) “好,这事就这样定了。”曾老爷子一捶定音。 事情就这样被定了下来,二伯娘黄春连几次想开口说话,但都被儿子使眼色阻住了。她心里闷闷不乐,与喜形于色的大嫂相比,反差极大。 男人们还在喝酒,小孩子们都跑出去外面与小伙伴玩了。曾文芳这个大小孩,想帮母亲收拾碗筷,被王娟英阻住了。 “芳儿,你们小孩子都洗了澡换好新衣服了。别弄脏衣服,让我们大人来,我们还没有换新衣呢,不怕弄脏。” 曾文芳见母亲确实还穿着原来那套半旧的衣服,就停了手,对母亲说:“那行,妈,我去找婷婷聊天去。” “好,去吧。你还有好些伙伴呢,你去找她们玩吧。” 曾文芳吐了吐舌头,以前在村里与哪个小伙伴比较要好,自己都不大记得了。不过,去找文婷,跟着她,她要去找谁便去找谁。 一个刚上初中的大孩子,过年不出去玩,确实也说不过去。 而王娟英则看着女儿蹦蹦跳跳跑出去的身影,一脸的欣慰。 三妯娌各怀心思,收拾好碗筷后,各自回到房里。 黄春连有些生气地对儿子曾文理道:“理儿,你干嘛不让妈说话?这早餐店还不错,让你爸接也可以呀!” 曾文理读完了初二,又出去闯荡了两年,有了些见识。他皱着眉头,耐心地对母亲道:“妈,你能不能有点眼色?这事情是大伯提起的,这店也只有一间。三叔为了大伯都让出来了,我爸是老二,你让我爸跟他大哥争,于情于理都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