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都市小说 - 良田美井在线阅读 - 第362章 养结局

第362章 养结局

    第362章 结局

    大伟和荷花私底下不是没商量过,但都觉得离开单干不合算。宝记的品牌已经被全子推往全国各地了,现在外面不是没人卖豆腐和豆芽,都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哪有在全国第一的作坊当大管事来的风光?而且没有宝记作坊,就没有他们的今天,要是他们就这么走了另立门户,全村人都得指着他们脊梁骨骂忘恩负义。

    既然员工们忠心,冬宝自然欢迎他们留下来。

    小旭在前年的时候由林实领着进京赶考,遗憾的是没有如大家所愿考中状元,但也是一甲第八名,分配到了大理寺做通判。

    “这个职位不差。”柳夫子拈着胡须笑道,“好好干,将来定有出头之日。”

    不管是小旭那边还是冬宝这边,日子都过的还算顺风顺水,而张谦那边却出了问题。原本张谦这些年的政绩考评都是优,黄御史给他传来的内部消息是调任四品太常卿,由地方官变成了京官。然而就在回京述职的时候却是出了差错,张谦得罪了吏部侍郎。

    吏部有左右两个侍郎,张谦得罪的是左侍郎周槐,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事,每年地方官进京述职都要给京城的上司们各种“炭敬”和“冰敬”,张谦虽然心里看不惯,不过还是随了大流。周槐是听说过宝记的名头的,加上因缘际会知道了张谦家和宝记有抹不开的关系,就额外暗示张谦,索要高额贿赂,否则就要在任命上做手脚。

    张谦为官这些年,虽然为人处世圆滑了不少,本质上还是那个耿直的读书少年,哪里能容忍周槐再三勒索,一张帖子告到了吏部尚书那里。周槐是尚书的左右手,被训斥了几句。但张谦却从四品京官变成了穷地方的七品知县。

    全子和小旭在京里四处找人帮忙说情,才把张谦任职的地方换成了建州。

    晚晚十五岁待嫁那年,张谦出任建州知府,开春起,建州和旁边的筑州,廉州就没有下过一滴雨,张谦日夜忧心,想尽了各种办法浇地保墒,相对于干渴龟裂的大地来说,这些人力举措不过是杯水车薪,正当张谦准备上奏折申请灾荒减赋税的时候,夏天建州迎来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蝗灾。

    张谦的奏折递上去就再没了消息,恐怕是被人压了下来,没有递到御前,赋税还是要照常收,还不能少。

    单只是大旱,粮食减产还好说,想想办法饿饿肚子,也就熬过去这一季了,但蝗虫过境,就连庄稼杆和野草都吃的干干净净,彻底绝了人的活路,加上赋税不减,一个处理不好,流民四散逃跑,就会酿成民变,百姓受苦不说,张谦这个官,恐怕也做到头了。

    冬宝只在前世的电视上看到过蝗灾的可怕,而且这年头的人大多迷信,“蝗”同“皇”一个读音,老百姓们不敢灭蝗,生怕遭报应。

    张谦的大儿子张谷已经十一岁了,他带着家里的四个弟弟meimei偷偷赶着马车走了十几天的路才走到塔沟集,给林实带了张谦的一封信。

    林实读给了信家里人听,信中张谦请林实帮忙照看五个孩子,他想让胡氏带孩子回来,胡氏却不愿意走,只让孩子们回了塔沟集,和张谦一道留在了建州。人人都听出了张谦信中的悲凉和绝望,若是等到夏收的时候再没有赈灾的消息,他就要冒死开建州的官仓,放粮赈灾。

    没有皇上的朱批御印,地方官私自开官仓,按罪当诛。

    众人沉默了半晌,张谦最小的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三岁,一个小儿才刚刚断奶,连路都走不利索,也难为张谷一个十岁的孩子带着四个弟妹跑这么远投奔亲人。

    张秀玉和李红琴和孩子们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团。

    冬宝最先开口了,“不是什么大事,咱们都想想办法,总不至于就在这里绊倒了!”

    建州虽然地方偏僻,但地域不小,人口也不算少,一个州遭了大灾,绝对是大事。

    “我看也是。”林实笑着安慰李红琴,“大姨,先别哭了,免得吓到了孩子,事情还没到那地步,咱们几家都想想办法,不管如何,就是倾家荡产,也要保住了谦哥。”

    张谦在建州焦急不安的等着京城的消息,建州的情况已经岌岌可危了,虽然他强迫命令了城里的富户商家捐米施粥,但随着流民越来越多,真的是到了千钧一发的地步。

    这个时候,张谦接到了林实的来信,林实在信中详细的介绍了他们所能想出来的灭蝗的方法,就是利用虫子的趋光性,在田间点了火,挖了大坑,边扑杀边烧。

    信到后三天,建州迎来了一眼看不到头的运粮食的队伍,每辆车上都插着宝记的旗号,车里一半装的是粮食,一半是大豆。

    领队的是林实,梁子和大荣,冬宝他们接到信后从安州青州到处买粮食,车队日夜兼程,赶到了建州,到了之后,林实就领着人在城门口就地砌灶,熬杂粮粥和豆浆,不保证流民能吃饱,只能保证饿不死人。但只要人人都有一碗热腾腾的粥和豆浆,就没有人愿意冒着掉脑袋的风险造反。

    京城里的全子和小旭,还有张谦昔日的同科好友也四处托人找关系,终于在一个月后,京里来了钦差,不但带来了开仓放粮的旨意,还带来了二十万石粮食,以及对宝记的嘉奖。

    胡氏带着人来接孩子们回家,到了冬宝家后,拉着五个孩子就给冬宝家老小磕了三个头。

    “磕,你们都得磕!”胡氏抹着眼泪说道,“要不是你们表姑和姑父,咱一家早就家破人亡了!”

    冬宝连忙扶起了胡氏和孩子们,请他们进了屋,“嫂子这是干什么,说到底,咱们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做这个就见外了。”这些年来,张谦也帮持了他们不少,只要是他和他朋友辖地里的宝记商铺,从来做什么都是一路绿灯。

    有张谦和小旭他们在朝中做官,全子的商队也比以前顺利多了,甚至于豆腐坊,依旧每个月会送几百两银子的红利过来。如果冬宝家没有一个人做官,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冬宝觉得王聪肯定不会这么好心这么实诚的送她银子,还巴巴的带了嫡长子过来给晚晚相看。

    乍听说有皇上的嘉奖后,冬宝颇为惊喜,以为自己这段时间的大出血终于有补偿了,哪知皇上比葛朗台都吝啬,除了赏赐了宫里的锦缎布匹和一些印有福禄寿喜的金银锭子外,只给赐了“义商”两个字。

    秋霞婶子私下里跟冬宝抱怨,“咱为了救那一州府的老百姓,把咱家这些年攒的老本都搭进去了!到头来只拿了皇上俩字儿!”

    林实忍不住笑道:“娘,有皇上题的这两个字,咱们还愁以前的老本回不来吗?”之前他们在各地开铺子,人生地不熟的,生意一火就遭人眼红,不但要应付来勒索敲诈的地痞流氓,还要打点各处官员,如今每家店门口的匾额上都挂着皇帝给题的“义商”,还有谁敢不长眼?

    说是这样说,晚上睡觉的时候,林实搂着冬宝很是忧虑,“国库也没钱,要不然也不会等到现在才给建州赈灾,前些日子小旭来信说京里头形势动荡的很,皇帝老了,西北又不安生,他还想外放做官,躲开新帝即位前的是是非非。”

    “他要是不想做官,回家帮咱们磨豆腐也行。”冬宝闭着眼睛笑道,“有进士郎给咱们磨豆腐,那豆腐一定不一般!”

    做官哪是那么容易的事,独木不成林,就拿张谦这件事来说,倘若张谦在朝中孤零零的一个人,肯定是寸步难行,出了事,真正能为你倾家荡产,卖力奔走的只有至亲。

    “他说是那么说,真让他辞官,他肯定不干!”林实笑道,“那小子比张谦精明的多,比张谦晚那么几年当官,现在官做的比张谦还高。人家当惯了官老爷,才不来给你磨豆腐!”林实和冬宝都看的明白,小旭虽然长大了,稳重了,连媳妇都娶了,但他面对冬宝和林实时,依然是那个爱撒娇的小弟弟,一封信罗里吧嗦的说这么多,抱怨完这接着抱怨那,就是跟哥哥jiejie撒娇而已。

    晚晚的丈夫是王聪的嫡长子王映,长的浓眉大眼很是精神,才十七岁年纪,已经是个举人了。两人小时候也见过几次面,长大后再见,就对上眼了。

    其实冬宝不太乐意把宝贝女儿嫁到王家去,王家雄踞安州好几代了,家族庞大,盘根错节,这样的家族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人多势众,不过嫁到这样的世家大族做媳妇就不是那么轻松的事。

    光是想想过年的时候,晚晚要跪拜的各种叔公姑奶有上百个之多,冬宝就为女儿掬一把辛酸泪。

    她想把晚晚嫁到一个关系简单,人口少的小康之家去,姑娘家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只求她能平安喜乐的过完这辈子。

    但晚晚看中了王映,羞答答的说王映哥哥人不错的,小时候在一起玩就常照顾她……冬宝这个当娘的又急又气,却没办法。

    最后林实出面答应了王家的求亲,劝冬宝莫要cao心着急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晚晚虽然不够精明,却也不是傻大姐好糊弄的,嫁到王聪这一支就是他们的嫡长媳妇,有王聪夫妻俩看着,不会叫她吃亏。

    再说,晚晚有当举人的爹,有把生意做到全国的叔叔,有两个做官的舅舅,王家把晚晚供起来还来不及,除非是集体脑袋进水了,才会欺负晚晚。

    王聪生意做的好,但他本人没有功名,在族中多被那些穷酸读书的族人瞧不上眼,嫌他做生意满身的铜臭味,王聪表面上风轻云淡,该怎么挣钱继续怎么挣钱,回到家就拼命的督促两个嫡子的功课,立誓怎么也要培养个能当官的儿子出来。

    晚晚的婆婆冬宝小时候就见过,就是当初那个月姑娘,这些年打交道下来,她给冬宝的印象就是一个标准的大家贵妇,人谈不上多好,但也算不上坏,属于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类型,只要按照规矩来办事,她就不会和你过不去。

    王太太早在定亲的时候就发了话,等王映考了进士,不管是外放还是留京,她都不会把晚晚留在家里伺候公婆,到时候晚晚随着丈夫一起赴任,小两口过逍遥日子去。

    冬宝只给王家提了一点要求,她不管将来王家是否兴旺发达,晚晚是否能过上官太太的好日子,她只要求在晚晚四十岁之前若是无子,王映方可纳妾。

    这点王家满口答应了,便是王聪有钱成那样,他也只是在成亲前有两个通房丫头,成亲后就被打发嫁人了,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二子一女都是王太太所出。至于他为什么不纳妾,冬宝私下里认为以赚钱为天性的王聪嫌多养几个女人太花钱。

    至于王聪的两个儿子,王聪和夫人整日督促他们用功读书,生怕安排了丫鬟耽误儿子们的功课,连通房丫头都省了,伺候的都是小厮和中年仆妇。

    林实虽然早歇了考进士做官的心思,但也从来没动过纳妾的想法,从成亲到现在连个绯闻都没有,家里伺候的下人都是除了年轻小子,就是上了年纪的妇人。

    村里的男人因此分成了两个派别,一类是以宋柏和宋榆为代表的男人,这两兄弟虽然平常见了连话都不说,恨不得横眉冷对的,但在这件事上是保持了高度的统一的。那就是林实丢了广大男同胞的脸面,他们要是举人老爷,那肯定得纳十个八个年轻貌美的小妾,否则就不好意思出门!什么?举人太太不同意?啊呸,要是举人老爷能当的起家来,至于让举人太太管成这样?丢人,太丢人了!

    另一派则是以春雷等人为代表,在家做饭洗衣裳,出门干活挣钱,坚决执行凡是老婆说的都是对的好男人,林举人是他们的偶像,要向林举人学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两派人在老成杂货铺门口闲唠嗑时,常常会吵的差点要动手。

    村里的妇人们九成以上都是林实的脑残粉,只要家里丈夫做的不对的,她们就会指着林家大宅的方向,说人家林举人如何如何……你再牛,你能牛的过人家林举人?还不快该干啥就给老娘干啥去!

    至于冬宝,和林实十几年夫妻下来,早习惯了林实的方方面面,大概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林实的人就是她了。

    每当别人跟她夸林实这也好那也好时,她面上带着笑,心里却是在吐槽,外人只看到林实最美好的一面,却看不到林实的缺点。

    林实不是活在传说中的圣人,不管他在乡亲们眼中多完美,在冬宝眼里,他就是个普通人,他当然也有毛病,毛病还不小。这些毛病都是冬宝多年来渐渐发现的,有些毛病犯了两人会拌嘴,有些毛病则是可爱的让冬宝啼笑皆非。

    比如冬宝是在成亲两年后发现林实不爱刷牙的,要是她不说,外人肯定不信,这么俊秀干净的好男人居然讨厌刷牙。

    林实总是先让冬宝洗漱,等冬宝上床后他才去屏风那边的盥洗室里洗漱。后来有一次冬宝在床上没事,就听屏风那边的动静,听到了洗脸洗脚的声音后,就看到林实穿着里衣,转了出来,掀开了被子就要躺床上抱老婆。

    “等等!”冬宝觉得不对劲,挡住了林实,“你忘了刷牙了吧?”这个时代早有猪鬆毛做成的精致牙刷了,刷的时候用水湿润了牙刷沾竹筒里熬出来的青盐,刷完后牙齿白,口气也清新,比现代几十块一管的牙膏好用的多。

    “刷过了!”林实含糊的说了一声,伸出胳膊把温香软玉的媳妇搂进了怀里,心满意足的这亲亲那摸摸。

    要不是心虚,那一声“刷过了”肯定是斩钉截铁的。

    冬宝推开他,强忍着笑,面容严肃的问道:“到底刷了没有?”

    “刷了,刷了!赶紧睡觉吧!”林实催促道。

    冬宝懒得跟他打嘴皮官司,直接披衣下了床,到屏风后面拿着林实的牙刷对着烛光看了一眼,猪鬆毛做出的牙刷还是干的……

    这个大懒虫!冬宝走到了床边,揪起装睡的林实,说道:“赶紧去刷牙去!”这个时候可没有烤瓷牙给他换,再不好好保护牙,等着年纪轻轻就掉光一嘴的牙成秃嘴老头吧!到时候她第一个嫌弃他!

    “我刷过了!”林实很委屈,死活赖在床上不下来。

    冬宝恨恨然扯着被子,指着林实说道:“敢不敢发誓,今晚上我们俩谁没刷牙谁就是小狗?”

    林实郁闷的看了老婆一眼,只得悻悻然起身去刷牙了。

    此后,监督林实刷牙就成了夫妻情趣之一。刚开始的时候,冬宝就通过检查林实的牙刷判断林实是否刷牙,到后来林实摸到门道,学聪明了,想偷懒不刷牙的时候就把牙刷沾沾水放回原位。

    冬宝明明没听到刷牙的声音,去检查牙刷时牙刷却是湿的。

    好吧,你玩狠的……冬宝咽下一口老血,那她就玩更狠的,每次林实必须在她见证下刷牙,否则不管刷没刷过都不算,再在她眼皮底下刷一遍……哎,她管儿子都没管老公费劲啊!

    林婉出嫁后,家里猛然少了个人,冬宝觉得各种不适应,没了贴心小棉袄陪伴着,几天都是闷闷不乐的。她觉得她老了,尽管她才刚三十一岁,不过冬宝算算前世的再加上现在的,两辈子加起来的岁数就让她惆怅了。

    晚上林实从背后抱住了冬宝,笑道:“别不高兴了,咱们还有金哥儿和敏哥儿,要不,咱们再生一个?”

    “不想生了!”冬宝闷闷不乐的说道,怀孕多辛苦啊,“三个孩子就够了,要那么多干啥,生怕将来争家产不够热闹啊?”

    得,林实无语了,自从女儿嫁人,媳妇的脾气就像是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

    “好,好,不生了。”林实笑着哄道,“那咱睡觉吧?过两天咱们去安州看看晚晚。”

    冬宝翻过身搂着林实“嗯”了一声,刚闭上眼睛,突然就直起了身子,看着一脸无辜的林实说道:“差点忘了,你还没刷牙呢!”

    “我刷过了!”林实举双手发誓,他比窦娥还冤,都十几年了,媳妇还瞅着刷牙这点鸡毛蒜皮子事不放,实在太过分了!

    冬宝不屑的摆手,“少来这套,你这种前科累累的人说的话我才不信,赶紧起来!”

    大冷天的,林实被迫离开温暖的被窝去刷牙,冬宝则是懒得下床,打着哈欠坐在床上,让林实搬开屏风,她要盯着。

    林实刷牙的时候会偷偷的打量着冬宝,心中甜蜜而欢喜,媳妇到现在还没察觉,她这个月的小日子已经推迟了五六天了,最近不但嗜睡,还喜欢吃腌的青杏,酸溜溜的她一会儿能吃上好几个。

    十几年过去了,冬宝已经脱去了当年嫁给他时的青涩和明媚,早不是嫩的能掐出水来的小丫头了,烛光下的冬宝脸色白里透着红,一双美眸因为瞌睡而充满了水汽,潋滟生辉,只穿了里衣的身体窈窕有致。他和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加上现在冬宝肚子里这个小宝贝,就是四个孩子,他却没有觉得对妻子有任何的厌倦。

    如果是成亲前,冬宝是少年林实的心肝宝贝,现在做了十几年的夫妻后,冬宝就是他生命中无法缺少的一部分。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当年十岁的冬宝从安州被撵回家时就病死了,他后来慢慢的长大,渐渐忘掉了邻居家有个早夭的漂亮meimei,他娶了个会持家的乡下姑娘,生了几个孩子,像他父亲一样做个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复一日,等全子也娶亲了,就分了家,他是长子,供养父母,直到孩子们都大了,父母故去了,他也老了,塔沟集还是那个样子。醒来后林实出了一身的冷汗,去换过衣服后把熟睡中的冬宝抱在怀里一直到天明,他惧怕着梦里发生的事,他可以没有功名没有钱,却不能没有冬宝,任何一个女子都不能取代冬宝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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