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们好像都疯了,我叫他杀我,他说行啊。 他发了好大的火,楼下浴室里的凉水依旧没变过,他拖着我进去,水劈头盖脸的浇下来。 他逼我仰起头,水顺着眼睛流下来,我也不知道我哭没哭。 我一身的水,秦均也狼狈不堪,他将我摁在那里,说恶毒的话语。 他骂我是个臭婊子,又捏住我的下颚,让我忍不住的张嘴。 水灌进来,我的嘴里伸进他的两指,粗鲁又野蛮的搅拌,他捏住我的舌头,指尖伸进喉咙里。 我干呕几声,呛进好大一口水,秦均不为所动,掰过我的头逼我看向他。 水流又冲又急,打在脸上密密麻麻的疼,我睁不开眼,头发掉落一地。 我很久都没看到秦均这么生气了,我在他的怒火之下,摇摇欲坠。 衣服早就被秦均扒光了,我冷的受不了,抱着胳膊往后躲,秦均捏住我的脖子将我摁在洗手台上,拿冰冷的水浇向我。 哪里还有我能躲的地方呢,我的尊严和生命都被秦均捏在掌心里。 他收紧力道,我逐渐感觉到窒息,水似乎也不那么冷了,天地之中只有我脖子上的那个手,我似乎感受到秦均的掌纹,我的动脉在里面跳动。 他狠狠的掐住我,我本能的握住他的手,我没求饶,我对着他笑。 我面色狰狞恐怖,可我依然灿烂,我似乎是陨落,可我又在此绽放。 我哀求他,哀求他不要放过我,就这样把我杀死,我陆和生生世世都感恩他。 可最后是怎么了呢,最后他却松开我,他把我一人扔在了这里,佣人们担心我却不敢过来,因为秦均走之前雷霆大怒的喊:“吃什么吃!谁敢管她谁就跟她一起死!” 浴室里有一地冰凉的水,我坐在水面上,了无声息,我连件衣服也没有,这个时候才感觉冷,前所未有的冷。 我抱紧自己,又是徒劳无功,我似乎出现幻觉,我觉得我还在那个大雪的深夜里没走出来过,我衣着单薄的站在门外,秦均叼着烟冷漠的看着我。 流浪汉救起我,我看清他的模样,是相片里的那张脸,他变老了许多,没有了年轻时的神采飞扬。 他呜呜哭着,祈求路过的车辆,希望有人能救救我。 没有人能救我,每个人都是泥潭里的一块淤泥,他们拼凑在一起,商量着要弄死我。 好像又下雪了,屋子里似乎结了一层银白色的霜,一夜过去了,没有人来过,屋外静悄悄的,偶尔有脚步声路过,但也只是路过。 我蜷缩在角落里,已经不在发抖了。 花洒开了一夜,秦均走之前将它随手扔下,就像昨夜随意扔下我那样,我没去管它,一如没有人会来管我。 好饿,也好困,但是冷的睡不着觉,我睁着眼,等了好久好久。 其实谁也不会想起我,我等不到人来,我是在等死呢。 这才第一天,时间还长着呢,我估算着,或许第七天的时候,我就等到了。 我想要的离开,我就等到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了,门被悄悄打开一条缝,厨房阿姨端来一碗粥给我,她说秦均出去了,叫我快点吃,别被人发现了。 她不敢多留,放下粥慌慌张张的走了。 我还躺在秦均把我扔下的地方,我看着那碗粥,我神色平静的看着那碗粥。 后来粥凉了,后来粥凉了很久很久,而我,我依然不曾动过。 我闭上眼,像是睡了。 卫生间里没有窗户,我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天好像黑了,天似乎又亮了。 我不觉得冷,我也不觉得饿,厨房阿姨又来过几趟,她看我不吃东西,苦口婆心的劝我。 我有时候看向她,我有时候又像是睡下了,她说秦均不在家,他走了两天了。 所以已经两天过去了吗? 或许吧,已经不重要了。 我浑浑噩噩,不知今夕何夕,我在梦里与程煜碰在一起,我特别惊喜,我说程煜,好久不见了。 他也笑,腼腆又害羞的笑。 他刚打完篮球,额头上还有汗水,我说我请你喝水,跟我走吧。 后来他不用我给钱,还额外请我吃了凉面。 我特别不好意思,我没什么能给他的,我说我要走,程煜还送我回家。 可我哪有什么家啊,李美萍不喜欢我,家里总是锁着门,我都是翻墙进的。 我不想让程煜知道这些,我想让他知道,我只是一个喜欢他的小姑娘,一个陆和,没有破裂的家庭和悲惨的身世的一个陆和。 同情没有用,我想让他喜欢我。 可我不能撵他,我带着他绕啊绕啊,一条街的距离,我们走了那么久。 程煜看出我的心思,他问我:“你讨厌我了吗?” 我哪敢讨厌他啊,我那么喜欢他,恨不得现在就能抱抱他。 我把头摇的飞快,甚至我还对天起誓以表忠心。 他松一口气,然后向我道别,临走之前还问我:“我们明天还会见面的对吗?” 是啊,明天我也喜欢你。 我向他承诺。“是啊,程煜,我们明天再见。” 第二日他果真来接我,他似乎长大了,他还将我抱起来,不知为何我看不清他,但我摸到了他。 我摸他的下巴脸颊,我满足的叹喟:“程煜,你来接我了吗?” “程煜又他妈的是谁!” 他这样的咒骂,虚虚实实听不真切,但不要生气呀程煜,我们很久没见了不是吗。 我叫他不要生气,我说好久不见了,我挺想你的。 程煜,我是陆和,你还记得吗? 程煜,你想我吗。 程煜,你抱我一下吧。 “我他妈的已经在抱你了!” 或许吧,不知道,能梦见我都很开心了。 我觉得抱歉,我把他害成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如今却一个人先走了。 我似乎是哭了,眼泪大把大把的往下掉,我抓住他的衣服,我说许多乱七八糟的话。 我一会把他当做程煜,一会把他当做孙长岭,我交代我的遗言,我说我的这一生啊,真是糟糕透顶。 有时我又看见李美萍,她掐住我的耳朵把我往外撵,让我去找我那个没良心的爹。 而我那个没良心的爹,他塞了一把零钱给我,他说钱不多,你拿着花。 这是我这辈子里,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心疼我,又救不了我。 他竭尽所有,也不过一把零钱而已。 人生真是苦啊,程煜还躺在医院里,这一把零钱拿过去,杯水车薪而已。 所以我来到秦均的身旁,我说秦先生,我会听话。 我在他身边不敢放肆,谨小慎微的生活着,可他还是时常发脾气,他拎扯我的长发,他也说难听的话,我有时庆幸认识他,有时又后悔认识他。 我在他身边清楚的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冷水的滋味,秦均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哽咽着,说人间这一趟,我后悔来过了。 记忆有很长的一段都是空白的,我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还没死。 这让我伤心,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又哭了一次。 厨房阿姨擦掉我的眼泪,她说先生在家,叫我说两句好话哄他一下。 可我做错什么了呢? 我想来想去想不明白。 可这并不影响我对着秦均说讨好的话,但我现在没力气,秦均走了三天,没人敢让我出来,厨房阿姨每天都送饭给我,可我一次也没吃过。 秦均回来的时候,我差一点就死了,厨房阿姨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她说我是个可怜的孩子。 她也说秦均太狠的心,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应该这么对我,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毕竟恩爱过。 其实不是秦均狠心,是我的命太贱,我与他哪里叫做恩爱,都是秦均在拿我取乐。 我和秦均之间啊,是最好定义不过。 阿姨叫我养好身体,她说我这么年轻,以后的日子会有很多好风景。 我看着她笑起来,她好慈祥,我好爱她。 我说我已经看到过了,我拥有过很好的一个男孩子,他爱我,他把生命交给我。 我很少在外人面前提起程煜,我只说了这么多,然后就不再说了。 多说无用,程煜还是那个程煜。 那个在我记忆里活了许多年的程煜 他睡了很久,我永远等他醒来,他看我的眼,跟我说甜腻的话。 我们在一起,我们一直在一起。 我醒来之后都没看到秦均,孙长岭来过几次,我们很久没见了,我瘦成一把骨头,孙长岭看到之后吓了一跳。 他终于明白我的处境,钱很厉害,可你也要有命花啊。 孙长岭让我离开秦均,东方不亮西方亮,我年轻又漂亮,他说他明天就能给我联系到下家。 可开始和结束,都不是我能说了算的,秦均只手遮天,我昏暗无光的人生被他遮挡的更是一片漆黑。 而且也不能翻脸不认人,人家给我钱了不是,那么多的钱,我一辈子都挣不来的钱。 确实是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秦均这么对我,我不伤心我也不难过,他花钱,我办事,一切理所应当,我没有半句怨言。 钱再给多点,我还能更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