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页
“你老实告诉我,你还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吧?” 她怎么可能对那种人动心,她又不是买不起口红,她只是单纯的想要赞赏这个“问题老男人”的道歉方式罢了。她连考都没考虑,便把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我眼睛不瞎,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做什么我都没感觉。” 简瑶可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因为她有过一次心动的经历,她想起第一次见到暗恋对象安岚的样子,那个人在林荫道上捡起了她掉落一地的书籍,那是一个温暖的春天,明媚的朝阳摇挂头顶,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停了下来,他一眼便看上了那张笑起来很温柔的脸。 安岚那时候还弯着腰,柔声细语的问她: “你没摔疼吧?” 如今简瑶再回忆起来,还是会觉得人生中能遇到这样温暖的事很荣幸,虽然有缘无分,却也能留下很美好的第一印象,她握住了晴雪的手,仿佛在展望美好的未来: “重点他学习超级好,而且他高中也是理科状元,这种大学霸,难道不应该作为人生目标吗?” 简瑶自小就对学习好的男生没什么抵抗力,尤其对方的颜值还很戳她的心窝子。这是何等美好的回忆啊。她想的入神,直到被晴雪往背上拍了一下: “你一个天才美少女学霸难道不是应该喜欢学渣吗?书上都那么写的!” “那种书上的东西怎么能信呢。” 现实里哪有那么多的童话,事实上优秀的人会被同样优秀的人吸引,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 她收回心里那些花花肠子,从晴雪的手中接过洛阳铲,继续低着头挖土,可还没挖两下,探方上面就突然冒出个一个熟悉的声音: “简瑶,上来吃饭了。” 今天不再是工地里的厨娘张姐扯着大嗓门喊她们开饭了,换成了黎言寻。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家伙竟然不敢把目光直视进满是白骨的探方里,她起了坏心眼,扯着嗓子和他说话: “黎言寻,帮我拿一下铲子。” 那个人在探方边愣了愣,眼睛没看到她所在的坑,却还是伸了一只手下去,简瑶故意拍了一下他的手: “你手上沾的是什么鬼东西,好恶心!” 他当真以为自己手上还沾着东西,低头一看,正对上探方下那两具仿佛拥抱在一起的人骨,探方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可怕,扫干净的人骨头像是实验室里的标本,他们的每个部位都被详细贴上标签,分类整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 简瑶看他盯着探方口打量,上来时往他耳朵边打了个响指,小声说了一句: “走咯,吃饭去!” 黎言寻看她走的这般坦然,跟在她身后啧啧摇头,原来这个女人的胆子,是这样练出来的。 这几天降温,工地里已经连续两天收了早工,简瑶回到食堂时,发现今天的饭菜格外丰盛,竟然是一人一碗羊汤锅,她忙洗了手,先接过一碗汤喝的干干净净,连连咂嘴: “冬天就要喝这样的汤才暖身子啊。” “这是你老公从村民手里买的,正宗的土羊。” 想不到那厮还真是大方,竟然自掏腰包给他们开小灶。 简瑶捧着汤碗,朝他所在的那个位置看了一眼,他正和老胡说着话从屋外进来,也不知道再说什么,他一直在点头,谦虚的勾起了唇角,这人啊,好像和别人相处都显得很谦虚礼貌的样子,只有她才知道他私底下是什么狗屁模样。 也难怪家族企业能做大了,商人的脸,总归都是演绎出来的。 一顿暖心暖胃的羊汤锅,简瑶整整喝了三大碗,要不是看到黎言寻那厮再用奇怪的目光打量她,没准还能喝下一碗呢。 事实证明,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是会有麻烦的。 晚上简瑶躺在床上,总觉得肚皮在打鼓,不过短短两个小时,她就已经往山上的粪坑跑了两次厕所。最后一次她打着手电筒回来时,黎言寻已经醒了,他揉着眼睛坐在床上,哈欠连天的问她: “干嘛去了?” 简瑶摸着肚子,又觉得头晕眼花,使不出半点力气,干脆像个死尸一样的躺在了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着: “无耻男人,你快睡啊,醒着干什么,打什么歪主意啊?” 话音刚落,她的额头上就落下了一双温暖的手,她勉强睁开眼睛,看到他跪坐在床上,用手来来回回的试探了好几次她额头上的温度: “你好像,有点发烧?” “我是羊rou吃多……” 简瑶话没说完,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刚刚摸到垃圾桶,她弯着腰就全部吐了出来。来自胃里灼心的疼痛仿佛要将人的□□烧穿,屋内顿时充斥着一阵恶心难闻的味道,简瑶一连吐了两次,被折磨的精疲力尽。 她头脑恍惚,迷迷糊糊被人往身上裹了一件大棉衣,黎言寻此时已经从床上下来,穿好衣服便扶着她出了门,她意识模糊,抬起头看到他紧紧抿起来的嘴唇,问道: “无耻男人,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怕是什么食物中毒之类的症状,得去医院。” “就这地方……”没走几步路,简瑶低着头又是一阵干呕,此时她的胃里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了,这一幕恰好被守夜的老胡看到,看简瑶脸色不对,老胡连忙在前面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