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历史小说 - 首辅家的长孙媳在线阅读 - 第237节

第237节

    那时是真正的稚拙之龄,那时他还没能成为皇子,是先帝众多皇孙中的一个。那时可以称为黎明之前,于东宫而言是最最危险的时候,但那时他并不懂得这些艰辛,对他而言,大受父亲喜爱与倚重的长兄就像母亲的居院里那株总是会遮挡阳光的古木,让他烦恼惹他厌恶。

    除了长兄,父亲似乎不会多看其余儿子哪怕一眼,无论他们多么努力的表现自己的优长,得到的无非只是敷衍一般的笑容。

    他妒嫉长兄,这种妒嫉的情绪已经无法遮掩。

    被他的皇祖母发现了。

    是皇祖母驱逐了他心头的阴霾,温言细语就开释了他那些怨恨和不甘的念头,从此他才开始正视长兄的优秀,开始理解父亲为何对这位嫡长子寄予重望,他原本以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对事理的逐渐通达,他再也不会困扰于稚拙时候那种似乎与生俱来的危险欲望。

    但而今的他,似乎又重陷当年的困境,他想要掠夺那根本不应属于他的,但他又极度盼望的事物。

    焦灼又阴暗的欲望正在萌芽。

    可而今他的心情,似乎对

    皇祖母竟然都无法启齿了。

    周王视线里,自己的指尖已经无法摁捺开始抽搐。

    但他的耳朵仍然没有懈怠,兰庭清晰的语音一个字一个字钻进来,在满脑子恍惚的迷瘅里碰撞。

    “今日咱们前往九回香是兴致突发,偶然动意,对手无法预知,袁箕的党徒比咱们先到一步,这便说明咱们的行踪至少是瞒过了齐王党,他们并不设防咱们会及时察觉散布诽议的阴谋,又或者说齐王根本不在意咱们是否察觉,他们目的仅仅在于为咱们增加障碍,使新政无法在江南四省顺利推进执行。

    不过后头那位儒生的出现就并非偶然了,他衣着洁净,遍身不染风尘,不似途经金陵倒像已经在城中盘桓了一段时日,只这一点就显得不合情理了,因为九回香靠近码头位于外城,是以食客多为旅经之人,除非后头那位儒生也是选择了这条市集作为散布诽传的地点,但在我看来,他应当早已获悉先有齐王党在此市集实施阴谋,那么他何必多此一举?”

    周王此刻已经无法集中精神分析战局,倒是听见了春归有如醍醐灌顶般插话。

    “我明白了,迳勿认为后头的儒生是知道了咱们的行踪,故意前往九回香发布那番言论,他是有意引起咱们的关注。”

    兰庭冲春归颔首:“后一位的话,仿佛离间的意思更加明显。”

    “离间?”周王挑了挑眉头。

    兰庭看向周王,微微一笑:“后一位身后的谋主显然知道我与木末的瓜葛,并猜到殿下并未先行说明携同木末前来金陵的事,所以他才在九回香加以说明,而我拂袖而去的反应,应当会让那儒生笃定我心中已存芥蒂,至于我的推断正确与否,那就得看殿下的护卫盯踪此人报回的消息了。”

    说完话兰庭已然施施然起身:“奔波了这段时日,好容易脚踏实地,殿下也需要休整一番,臣与内子便先行告退了。”

    周王直到意识自己正在目送一双背影出门,才从椅子里跳了起来,三两步上前再次扭住了兰庭的胳膊:“迳勿你急什么,男子汉大丈夫的需要什么休整,我还有话要同你细说呢……”

    这回兰庭没有再拒绝周王,到底是站住了步伐。

    但实际上他是认真等不及想要“休整”了——虽则这趟行程,有周王这么个挑剔的豪主,赁下一艘大船,自然没有经受过风餐露宿的劳苦,不过出门在外又是在船上,沐浴多有不便,往往每日里都只能随意擦洗一番,天气却一日赛过一日的炎热起来,舒舒服服香汤沐浴已经被赵副使渴望了许久,且更不说待收拾清爽了,他还想着带同春归好好逛玩一番金陵城呢。

    于是一听周王又再提起木末这个话茬时,赵副使多少有些不耐地蹙起了眉头。

    “迳勿,我着实也软硬兼施的劝过了木末不少回,但她就是不肯相信你对她并无男女之情的现况,这回闹着要随来金陵,我也知道是她仍未死心的缘故,我原本不应答应的,但转念一想……”

    周王压低了声儿:“木末说她愿助咱们一臂之力,她的身份和名气,也确然便于收集打听消息,这才是我答应让她随来金陵城的初衷。”

    第525章 “一口”之误

    兰庭认为自己的确需要就木末之事与周王好生相谈了。

    不可否认的是当他今日听说木末随来金陵城时,确然心生几分烦躁,倘若如从前一般只当周王为好友,说不定就会直抒胸臆埋怨周王行事荒唐了,不过他既然决定辅佐周王,那么便等同于奉周王为君,臣子当然不会对君主的行事心生怨言,所以他才没有将怨气见于形表。

    但这番听周王的意思,竟然还存着让他与木末接触交往的念头。

    “我以为殿下确然是担心木末因为失庇而受他人逼迫,行为逆其志愿之事,我确也能够理解殿下因为相识一场心怀不忍的缘故,当真没有想到,殿下竟然会利用木末的非份之想,让她行为刺探之事。”

    周王一听这话,急得连连跺脚:“欸!赵迳勿你这样说话可就不厚道了,木末失不失庇与我何干?她又不是被我逼得投身青楼!从一开始我替她撑腰,可就是为了你收拾残局!”

    “对于此事,我已经谢过殿下援手,但则殿下既然是为了我再施庇护之事,是否应当先与我商议问问我的见解呢?”

    “那么我现在问你,你是否真能对木末做到不闻不问置之不顾?”周王倒有几分恼羞成怒了。

    “木末既然目下无尘,且不愿委身趋附权贵,那么就应当明白青楼妓馆绝非适合她的栖身之所,只要她提出请求,我理当替她赎身另置安身之地,也算尽了相识一场的前缘,弥补当年祖父逼迫她离开辛夷园的过错。但木末显然并不愿从东风馆脱身,且她真正所求,也断非我能给予,便是为此担上不义之名,为她所怨恨,我也绝不可能辜负内子违背己愿与她再有更多交集。庭再番向殿下申明,还望殿下日后莫再想当然替我收拾残局了。”兰庭也难免添了几分恼火。

    “罢了罢了,这回算我多管闲事还不行?”周王狠狠往自己的脖子后搓了几搓:“可人既然都跟来了南京,我总不能再把人送回京城去……好,好!迳勿休要冲我立眉头,我也不再为难你与木末更多接触,今后她那头有什么消息,由我出面和她接洽就是,管保不会让你们夫妻失和!”

    “我并不认为木末能够襄助殿下一臂之力。”兰庭仍旧冷着脸。

    “那你让我怎么

    办?替木末赎身,另寻清净地安置?你也知道木末的脾气,除非我告诉她这是你的意思才有可能说服她从东风馆脱身,但这样一来,木末可就认定你是她的依靠了,迳勿你确定这样也不要紧?”

    兰庭的脸更冷了:“我何曾说过请托殿下如此行为?”

    “所以我是否利用木末,木末又是否能够助我一臂之力迳勿就不需多管了,总之木末问起,我一定会告诉她赵迳勿你就是副铁石心肠,巴不得替她赎了身,另置田宅安居,从此一刀两断不亏不欠,无论她死不死心,赵迳勿你都不会再多看她一眼可否?!”

    “并无不可。”兰庭平平静静道。

    周王:……

    连他都不得不承认,对于春归而言,赵兰庭这夫婿当真是可遇不可求了,而今姻俗,男子纳小妾乃是司空见惯,尤其对于官员,纳妾更是获得律法许可的特权,赵兰庭却能洁身自爱到了连绯闻都不容忍传生一二的地步,当真是矢志不移得可以。

    他要是个女子,必定也会对这样的丈夫死心踏地吧?

    总之这对夫妻,还真够让人又羡又妒又无可奈何!

    “赵迳勿,我要是木末,定是恨不得一口把你给咬死的!!!”周王拂袖而去。

    兰庭:……

    他颇为忧心忡忡的从天井另一侧扶梯上楼,正逢春归已然沐浴更衣越发显得容光焕发,喝着一盏冰镇酸梅汤舒服得两眼微眯,一见他便道:“净房里已经备好了香汤,快些沐浴去吧,淋浴后再小憩一阵儿,傍晚时咱们再往秦淮河去游逛一番。”

    南京城虽也实行宵禁,但唯有秦淮河允许夜游,所以可趁宵禁前赶往,大不了夜宿河畔客栈,这一行程确然是让春归已经迫不及待了,好容易才有机会冲兰庭提出……

    不过她也立时留意见夫君大人忧心忡忡的神色。

    “这是怎么了?”春归很体贴的将吃喝玩乐之事暂抛一旁,上前表示关心。

    兰庭顺手就拿过春归仍舍不得放下的碗盏,把堪堪淹过盏底的一口酸梅汤喝得一滴不剩,叹一声气:“我怎么觉着,殿下对木末仿佛不仅只有朋友之谊。”

    春归:?

    “殿下因为我对木末的冷淡,说恨不得把我一口咬死

    ……”

    春归:!

    “要若殿下当真起意纳木末为妾……辉辉定然会为王妃打抱不平吧?”兰庭很忧愁,因为他早前就留意到春归对周王那句讽刺了。

    “真是水性杨花!”春归竖着眉头:“我说的是殿下,他可在义父、义母跟前一再许诺,誓称不负明meimei,周王府里也有了陶才人及两个选侍,但则她们都是朝廷选纳并非出自殿下的意愿,所以不能因此责怪殿下违背诺言,可殿下若真有意木末,那就另当别论了!”

    春归越说越是窝火:“明meimei宽容大度,必然不会违逆周王意愿,可心里又如何不会在意夫君移情于别的女子?却碍于礼法不能有任何异议,真难怪义母从来不愿明meimei嫁入皇家,想想明meimei日后,我都替她憋屈得慌。”

    “有的事,也确然是无可奈何。”兰庭伸手过去替春归一下下的抚背顺气,自是不会跟着她诽议周王的多情。

    “我也明白。”春归耷拉着肩膀,叹气道:“别说皇子了,便是普通世家子弟也鲜少不纳妾室,只与妻子一生一世一双人,就算起初是如胶似膝琴瑟和谐,待得女子年华老去,色衰而爱弛之事实乃司空见惯。又何况周王若真有一日为那九五之尊,明meimei就更不敢奢望中宫之下不存其余妃嫔了,但而今周王与明meimei还是新婚吧,明meimei甚至刚刚有了身孕,他竟然就已经移情,又或者他自来便对明meimei无情,虽是无可奈何,也确然误了明meimei的终生。”

    总之春归就是替明珠不值,她而今是真把明珠当作姐妹手足看待,又怎能不恼火周王的心有别属?

    也许周王会是一个好国君,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好丈夫!!!

    而对春归的怨气一无所知的周王殿下,自然也毫无意识早前的一句话已然造成兰庭深深的误解,此时他正在默默检讨自己着实已经延续了不短时日的难以启齿的贪欲,掐着掌心警告自己不能再放纵这样的情愫了。

    既然志在天下,何必儿女情长?更何况君臣之外,他确然视赵迳勿为知己,觑觎好友之妻无疑是件卑鄙无耻人神共愤的恶劣行为。

    周王决定这几日先且只身暗访,就由那夫妻两个如胶似膝去吧。

    他为自己的“明智大度”深深一叹。

    第526章 十里秦淮

    下定决心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的周王殿下陷入了一场昏天黑地的酣睡。

    醒来时西窗之外已经是一片艳红的霞光,隐隐的似有宵鼓声阵阵传来,周王胳膊肘放在桌几上手掌撑着自己的额头,眼角余光睨着才将一脸盆加了薄荷叶的温水端出又折返的婢女阿丹,他的脑子似乎尚未完全清醒,嗓音也显得几分大梦初醒时的低哑:“迳勿呢?今晚是他下厨?”

    九州客驿做为江南四省客栈业的龙头老大,除了提供宿处之外自然还配备有食肆,不过店家也深悉贵族富贾的习性,纵然出门在外也大有携带私家疱厨同行的情形,所以单独赁出的小院皆备有厨房炊具,方便那些口味挑剔的客人自己开伙,周王是眼看阿丹浑身上下不带半点油烟,所以猜测今晚的晚餐是好知己兰庭夫妇二人包办——赵迳勿那家伙,一路上但凡不是被他拉着商议公务,便绝对不会允许他那小娇妻只身去厨房忙碌的。

    夫纲不振得让人义愤填膺。

    阿丹就不急着去整理被周王搞得乱糟糟的被褥了,正色应道:“赵副使乃朝廷命官、殿下谋臣,并非疱厨。”

    这意思就是人家根本没有责任包办殿下您的一日三餐。

    周王这下被噎得完全清醒了:“所以呢?你乃贴身婢女亦非疱厨,那么今晚难道要本王自己出外觅食?”

    “赵副使及顾宜人已往秦淮河畔逛玩,婢子以为殿下亦会赶去。”阿丹仍是一脸正气。

    没道理洁身自好的赵副使都有雅兴携同妻子游览秦淮风光,身在京城时就爱留连青楼妓馆的周王殿下而今摆脱管束,竟然会乖乖留在九州客驿?阿丹瞄了一眼西窗……南京的太阳也是从西边落下的嘛。

    周王很想一脸正气的申明“本王为何要去滋扰他们夫妻二人吃喝玩乐”,话到嘴边偏成了一句:“那你怎么不早些唤醒本王?!”

    这时眼看就有闭坊宵禁了!!!

    “婢子实在无能将殿下从酣梦一场唤醒。”阿丹理直气壮的辩解。

    周王:……

    这婢女真是被皇祖母惯得没边儿了!!!

    “宵鼓此时才响,坊门未及关闭,殿下此时出坊还来得及。”阿丹好心提醒。

    周王悻悻瞪着自家婢女,脚步却急匆匆往前迈踏,刚到扶梯口便见今日奉令前往盯踪儒生的亲卫正好赶回,他也没有因此停止前进,只竖着手臂一挥:“边走边说。”,一边儿地还为自己心急火燎赶去充当“烛灯”的行为找借口:不是我不识趣,是阿丹失职,竟然不为本王准备晚膳,本王只好去秦淮河觅食。

    至于觅食为何要舍近求远……周王表示这个细枝末节完全可以忽略。

    当然,他在听闻亲卫报回的消息后,越发觉得自己赶往秦淮河的行为有如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

    却说南京城中的秦淮河,那是自从千年之前便富有“六朝烟月之区,金粉荟萃之所”的盛名。淮水之畔,绮窗丝幛十里珠帘,

    画船宵鼓昼夜不绝,真真是一幅“浆声灯影连十里,歌女花船戏浊波”的繁华艳景,而如今虽然乌衣巷中无王谢,六朝风流尽久湮,不过随着本朝将夫子庙定为南京国子监的科举考场,因着考生云集,这十里秦淮又再重新繁荣,旧昔的金粉楼台尚且鳞次栉比,今朝的酒馆青楼相继应运而生。

    本朝太祖建国时,尚俭朴禁铺张,推行宵禁令,那时十里秦淮亦在禁令之内,不过后来成祖迁都北京,又随着相继的几任国君逐渐耽于享乐,连京城的不少市坊都不乏彻夜喧歌,宵禁之令逐渐松懈,远在江南的金陵城就更加放松了军备警戒,而今虽则宵鼓响绝,各坊都会锁闭障门,但十里秦淮夫子庙一带却是不再被禁止逛游玩乐了,每到夜暮四合,不仅水畔河房灯火辉煌,清波之上更不乏灯船画舫穿梭行驶,车水马龙更比白昼时更加喧闹几分。

    兰庭与春归抵达时,还不是十里秦淮最最热闹的时候。

    两人有如闲庭信步,专拣那些曲折的巷子游逛,沿着高耸的白墙朴旧的青石路兜兜转转,有时会在一户人家的门前驻足,也必定是被悬挂的楹联吸引,而如他们一样不访名胜专览市情的游客竟也不少,有时在巷道里相遇,同在一户人家前驻足,虽然陌生倒也不妨言谈交流,而巷子里的人家对于门前的游客也像是司空见惯了,非但不觉惊奇戒备,多有好客者会邀请去院子里品茗,一般无人相问名姓来处,很随意的闲聊。

    于是乎就连晚饭,兰庭与春归竟然都是蹭了一餐家常饭菜,趁着夕光未有完全褪尽时,才慕名往赏了一番“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而两人虽然无意,却是在无意之中路经了刚刚在秦淮河畔开设不久的东风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