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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情情爱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会成全她。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 春承……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 至秀心乱如麻,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春承却做出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至秀咬唇,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暗骂了一句‘登徒子。’ 那些朦胧的悸动,如流水一次次地抚过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从心湖跳跃而起。 至秀敛眸,她真要穿这旗袍给春承看吗?她捏了捏发烫的指尖,一声长叹从唇边荡开。 到底是谁不好伺候啊…… 第14章 【1 4】 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吃独食的感觉不好。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系着雪白围裙的大厨杵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少爷一脸冷漠,是饭食不合口味吗? 春承放下舀汤的白玉勺子,摸着药罐子发起呆来。她想了想,忽而展颜,招手道:“桌上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赶在晚饭前十五分钟送到至家。” 大厨得到新任务,悬着的心放下来,眼看少爷笑了,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哦,原来少爷没有不满意他的厨艺,是想着如何讨未来少奶奶欢心呢。 自觉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发挥出最佳水准,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爷的真诚。 书房,至秀将换下来的旗袍小心地收进衣柜。 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会看明白自己的心,也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与否,放在当下时局来看,她之前想的,实在过于长远了。 不说春承,就拿她自己来说,只是朦胧的喜欢,远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轻而易举地乱了心,这会想来,至秀颇为羞惭。举步来到桌前,捡起没看完的医书,如老僧入定,浑然忘记还没有用过中饭。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来,问过书墨,得知春少爷送了女儿一份订婚礼,忙不迭地来到书房。 门被敲响,至秀无奈放下书卷:“进。” 声音清脆,悦耳动听。 至夫人进门柔声埋怨道:“阿秀,不饿吗?你这看书忘记时辰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 经人提点,至秀恍然还没用饭。她语带歉疚:“劳娘忧心了。” 想着因何忘记时辰,又因何沉浸在医书瀚海,她小心抬头,恰好对上至夫人打趣的眸。 “娘听说春少爷送了阿秀一份订婚礼,可有此事?” 为人长辈,总爱以过来人的眼光看待问题,清清白白都能联想出三分影影绰绰的暧昧,时常让人感到苦恼。免得她细问,至秀直接说了:“是件旗袍。” “旗袍?”至夫人笑吟吟地点点头,这等贴身之物想来春少爷不会敷衍,拿衣服做礼物,既亲近,又富有情趣:“春少爷留洋学的专业正是什么服装设计,那这旗袍?” 至秀侧身看向窗外:“是她做的。” “可合身?” 大小姐面色染了微不可查的红晕,窗外春风吹进来,轻柔地拂过脸颊:“合身。”再合身不过。 暗道登徒子的同时,她温声问道:“可是娘告诉了她?” 至夫人笑得合不拢嘴,难得见女儿这般羞赧的模样,她本想深入地问几句,想到女儿打小与她不够亲厚,话到嘴边朝着另一个方向跑去:“春少爷贵人事忙,再说了,都说了是惊喜,哪能贸贸然跑来问娘呢?” 她思忖着那‘合身’到底有多合身,至夫人笑问:“旗袍呢?要不要穿给娘看看?” 想到那完美勾勒出身形的旗袍,至秀犹豫半晌没吱声。衣服做了就是要穿在身的,私心里,她还是想先穿给春承看。 羞涩难为情是一回事,想与不想又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