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撩妹小能手南安王
阎良花在听见那个声音之后,背后都抖了抖。 她可是“猥琐发育不浪”了一天,本以为逃过,万万没想到那人居然追了出来。 马车停下,她揉的时候眉心,小声说了句“脑袋有点疼”,就一头扎向了车厢内壁,遮住了自己大半张脸。 霍清渺看她那样子觉得很奇怪,但也没多想,掀开了帘子。 车夫已经停下马车。南安王的马追上前来,他翻身下马递上了手,手掌心放置着一串珠。 “我听底下的婢女说,meimei走的匆忙,手串儿被树枝给刮上,拽开了摔得地上都是。我叫人捡起来,已经重新给你串好了,你看看得不得用?” 霍清渺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伸手拿了过来,指尖触碰到了南安王的手心,只觉得一瞬间热度从指尖蔓延至全身。 她戴在了手腕上,羞的头都抬不起来:“很合适呢。”其实少了两三个珠子带着有些紧但那又有什么关系,这是人家的一番心意。 安王笑了起来,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眼角的弧度在诉说着默默深情,“那就好,我回家了。” 霍清渺木讷的问:“就为了送一串珠子跑这么老远?” 南安王可是起码横跨的半条长街,都快追到霍家家门口。 他眨着眼睛,眼眸中闪动着烈焰的光泽:“可不是一条简单的珠子,这是霍meimei被木枝刮开,掉落在地上,又捡起来的珠子。” 听上去平淡无奇,偏偏被他说的无比郑重,就好像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珍宝。 珠子并不贵重,贵重的是她的主人。 如果说霍清渺先前还有些放不下沈浮如,那么这一瞬间就被这突如其来的平凡简单情话而冲击。 她伸手摸着自己冰凉的珠子,感受到了一阵火热,声音也柔情:“谢谢……王爷。” “我字允文。” “谢谢允文哥哥。” 南安王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又翻身上马,手按着马鞍,身形微微压低,看着马车厢内的少女:“霍meimei,咱们改日再见。” 霍清渺甜蜜一笑:“好。” 他驾马而去,英姿飒爽,小女孩儿的脑袋探在马车窗口,迟迟收不回来自己的心。 阎良花松了口气不在靠墙壁,看了一眼霍清渺。 这个女孩儿的发丝被风吹得凌乱,脸上满是红晕,眼中泛着迷离的光彩,反正是甜蜜的很。 马车开始滚动车轮,发出了咯咯的响声,有些颠簸,霍清渺磕了脑袋,连忙捂着收回了视线,关好了门窗,但那副样子像是做贼心虚,手足无措。 阎良花看着她的样子:“夫人要是知道了,肯定很高兴。” 想当初霍夫人十分卖力地想要促成儿女亲事,霍清渺根本不买账,心里眼里都是沈家哥哥,这沈家哥哥到底没有立住脚,成为了那随风而去的一朵残花。 霍清渺咳嗽了一声,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张口却直接暴露:“你你你……不要瞎说。” “我我我……说什么了?”阎良花十分坏的学着她的话。 霍清渺瞪了他一眼,不去理会人,这脑海当中的思绪还是只有南安王。 平心而论,这些长安城里的贵族子弟,模样都各有各的出彩之处,只能说风格不相同。 沈浮如温润,南安王……浪荡。 阎良花在心中暗暗想,此人生了一副明朗加多情的模样,性格率真有趣是真,风流浪荡也是。纨绔子弟这四个字就是活脱脱给人准备的,招猫逗狗,但没有无恶不作,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个挺有趣的朋友,但绝对不是这么良人。 大家才刚认识,南安王还端着揣着,自然只展现出了自己明朗的那一面,等着将来逛遍了长安的青楼,霍清渺的笑容还能这么甜蜜么。 阎良花说:“这个南安王啊……感觉不是啥好人。” 霍清渺直接上手掐住了她脖子上的绒毛,冷酷的说:“不许你说允文哥哥的坏话。” 阎良花翻白眼:“你就是个花痴吧,长得好看的都喜欢!见一个爱一个。” “那又怎么样,总比你强吧,父亲给你挑的那个人家的公子我可听说了,并无什么出彩的地方。”霍清渺心直口快,直接说了出来。 阎良花还是头一次听说:“我也有未婚夫?” 霍清渺张了张嘴:“你不许出去说,我也是偷听父亲母亲讲话才听见的,反正你嫁的不怎么样。” “反正我还没嫁呢。”阎良花心想,我就说老爹不会放任我成为剩女,原来早早的就挑好了人选,如果不是王家的那个心腹出了问题,他没有远赴边疆去顶上康太子的空缺,只怕自己现在都要谈婚论嫁了。 阎良花一时之间觉得,世间事情还真是阴差阳错。 两个人到了霍府,分道扬镳,阎良花回了蘅芜苑,几个丫鬟便开始追问他今天的行程如何,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像是闹事一般。 阎良花十分无奈的喊了一声停,让她们一个一个问。 “都谁家的公子去了?”春秋其实想问,我们家公子去没去。 阎良花流露出了两份失望,摇了摇头,无奈的说:“你们都跟着我糊涂了,今儿个上午的生辰宴,又不是休息的时候,大家都各自上班,哪里有空去参加什么宴会?” 春秋失望的一敲脑门,她也是后知后觉才反应。 白不厌不出现,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他想那一日是南安王的生辰阎良花,肯定会百般推辞不去,万万没想到事与愿违,阴差阳错,就这么生生错过了一个碰面的机会。 所以说有电话是多么重要的事情,没有电话将会错过一切。 “南安王对小姐是否另眼相看?”彩霞直接的不得了。 一个失落离开,另一个兴奋地挤了上来。 阎良花没好气儿道:“夫人想要促成南安王和二娘的婚事,你没看出来?” 彩霞惊呼一声:“那小姐岂不是没机会了。” 夫人又不是傻子,怎么会把大好的机会平白让给阎良花。 她不死心的问:“只要王爷喜欢小姐的话,那事情还是好办的。” “那真是不好意思了,南安王大老远的骑着马,跑了半条街就为了给霍二娘送碎掉的手串。”她形容了一下当时发生的事情,真的几个丫鬟惊呼连连。 “这个南安王也太体贴了吧。” “身居高位,但真的好平易近人,一点儿都不端着架子。” 阎良花听得直感叹:“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哪有小姑娘会受得了这个撩拨。” 冯允文拿着霍清渺扯碎的手串送还,明明什么都没付出,就引得姑娘欢心。这人渣撩姑娘的技巧,又提高了。 也就只有朝霞没有追着南安王的话题,微微笑了笑:“二公子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一根江南潇湘玉竹做特制的笛子送给小姐。” 霍晏回家,阎良花早有预料,说:“拿来给我瞧瞧。” 朝霞打开一个长条盒子,从里面拿出来了一支擦得透亮的潇湘竹,干净透亮,捏在手中爱不释手。 阎良花:“我音律不太行,弹琴也不行,吹笛吹箫也不行。” 她放在唇边试了试寒江残雪,这是院长最喜欢的一首笛曲,曾经交给学生,然而阎良花并无天赋,往往五音不全,六音不正,吹得稀里糊涂,又无法融入感情进去。 院长很喜欢她这个学生,但谈及乐科,也只能遗憾地摇摇头,然后将自己毕生所学倾囊教授与白不厌。 阎良花为此还赌过气,狠狠的学了一学,下了苦功夫。 王子异听过她吹的笛子,沉重的说:“七窍通了六窍。” 她曾美滋滋地将这一句话当成夸奖,后来反应过来,这是说自己一窍不通。 阎良花很悲伤地吹着这首笛子,几个丫鬟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的开始找事情做,出去取饭是一个沉重繁琐的活一般都被推着,但这一次大家争相往出去跑。 三人一离开,阎良花就放下了笛子,轻轻的抚摸着,“还真是个好东西,用来驱赶苍蝇最有用了。” 她美滋滋完了想起自己还没卸妆,身上还穿着衣服自己不方便脱,有些无奈,果然不能得意太早呀。 等着那三人忙完了外面的事情回来,阎良花这才得以脱衣卸妆,换上了自己平日里的家常舒适衣服。布料柔软,版型宽松,看上去不那么美观,但绝对舒适。 朝霞捧着一双鞋蹲在地上给她穿:“奴婢新做的千层底,您试试舒不舒服。” “这得费多大的力气呀?”阎良花在地面上踩了踩,只觉得轻飘飘的好像踩在云朵上。 朝霞憨厚的笑了笑:“要小姐喜欢我都无妨的。” 彩霞瞧着她:“你可真贴心,趁的我们都不贴心了。” 朝霞低头不说话。 阎良花道:“你别欺负老实人,赶紧去把那一套笔给我洗出来,我想抄两首诗。” 所以说古代秀才就是有文化,看灵异恐怖的东西,还能冒出两首别出心裁的讽刺精致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