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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廷:【既然没睡,我们去找你峋哥吧。】 熊帅:【你不是没兴趣吗?】 阮廷:【我对他没兴趣,但对酒吧有兴趣。】 熊帅:【实不相瞒,我已经在路口了。】 阮廷:【你打算怎么去?】 熊帅:【我骑我儿子小电驴,你如果来我绕回去接你。】 阮廷:【大可不必。】 阮廷:【你先把你儿子扔了,我打车去接你。】 熊帅:【……】 周六晚上的灯光总是斑斓,风光也最旖旎,大熊享受了阮廷的专门接送服务,指挥着出租车师傅去了当地有名的风情街。 灯红柳绿的街头人来人往,他们在十字路口下了车,步行着去了江北。 酒吧的名字叫江北。 店内的灯光斑驳陆离,吧台上摆着五颜六色的烈酒和透明的高脚杯,舞池里的人们尽情扭动着腰肢,背景音乐林林总总,摇滚乐震耳欲聋,民谣则像清泉一样从人心间流过,这里有彷徨的人,有放纵的人,空气中混杂着鲜明的烟酒味,以及那似有似无的暧昧。 这里可以是最热闹的地方,也可以是最寂寞的地方。 阮廷对这种地方早已见怪不怪了,他见识过更纸醉金迷的会所,大熊眼里打量的目光占了更多,他们找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这是个好地方啊。”大熊感慨道。 阮廷落座后的第一反应是找温峋,他四下察看,很快隔着喧闹的人群对上了一道和他同样热切的目光。 从他和大熊进入江北那一刻起,他们便进入了温峋的视野。 酒吧安保,镇场子的,干的就是这活儿,没这点儿洞察力,别吃这碗饭了。 灯光迷离昏暗,被酒气沾染过的眼睛格外亮,目光穿过弥漫的烟雾猝不及防冲撞在一起,如果不是有种种前因,这样两双漂亮的眼睛和精致的脸蛋对上,应该像天雷勾地火,在有笙歌的夜里迸出灼人的火花。 阮廷不动声色地垂下目光,温峋那情绪复杂的视线也移开了,阮廷撞了撞大熊的胳膊,示意他朝温峋的方向看。 “真是峋哥诶。”大熊乐了,他吃着小盘里赠送的锅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温峋,过了一会儿,他朝阮廷说:“我可真是太机灵了,我说什么来着,峋哥背着我们有狗了,果然没错。” 被隔壁桌烟味儿熏的有些心烦意乱的阮廷立马精神了不少,偏头看了过去。 “你看峋哥一直盯着哪儿看呢,哈哈哈哈,他一直看着唱台。”大熊为自己发现的新大陆兴奋不已,阮廷顺着他的话望了过去,原本以为是什么奇葩发言,观察了一会儿后,竟然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温峋出除了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之外,剩下的时间和精力全给了唱台,哪怕有他和大熊这两个大熟人在这里,也几乎没给过他们几眼。 相反,他一有空便看唱台,一有空便看,神色温柔,目光向往。 说实话,在他这种表情寡淡的人身上很难看见那样的神情。 阮廷看了过去,唱台上没什么人,只有几个歌手,现在正在唱的是一个妹子,这个姑娘是江北的驻唱歌手,有点人气,一连唱了好几首歌,嗓音清澈,带点甜味儿,唱功也不赖,至于长相,十分制里阮廷给七分。 帽子遮住了她三分之一张脸,但底子还是有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总是撩人心弦,阮廷不是直男,但他仍对她产生了兴趣,因为她可能是温峋感兴趣的人。 难得阮廷同意大熊的观点一次,大熊飘了,愈发嘚瑟,他自动把女歌手定义为峋哥看上的人,既然是峋哥看上的人,他一直盯着人家看总觉得哪里不对,于是换了聚焦的地方,江北处处是芳草,这不,他瞅着跳舞的姑娘,看得眼睛都直了,阮廷嫌他没出息,拍了拍大熊的肩膀,示意他稳住,自己一个人穿过纷杂的人群,走向温峋。 阮廷一步步走近,细细打量温峋,温峋长得很正,他站得笔直,穿着侍者的西装,有的人抹了发蜡,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阮廷只是把头发自然吹干,清清爽爽的,这一身廉价的衣服套在他身上仿佛和别人不一样,笔直修长的黑裤反而衬出了他的身材,如果要阮廷为他打分的话,他不想打,只能说比这里百分之九十的男人都看着顺眼。 温峋很快发现了阮廷驾到,他问:“你们来干什么?” “怎么不看心上人了。”阮廷勾了勾唇角,一个在酒吧里乱窜的光柱打在了他脸上,给那绽开的酒窝注入了绮丽的生命力,像一朵盛开的花,阮廷看着温峋盯着自己的脸看,不知有什么好看的,在他眼前晃了晃手,“感情你这些天是为爱上夜班啊。” 温峋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歪了歪头,什么为爱上班?哪里来的心上人?他只是羡慕那些歌手罢了,只听阮廷继续鬼扯:“追人不是这么追的,你应该坐在前排的桌旁,最好是离她近的包厢,点一杯好酒,在她唱完后献上一支玫瑰,而不是穿着这身衣服,傻傻的望着。” 阮廷一边说着一边揪了揪温峋领子上和蝴蝶结很像的一个结,且嫌弃地看了一眼,眼里的情绪既说不清,也道不明。 温峋的脸崩的很紧。 阮廷抬眼:“话不好听,但我当你是……”,他顿了顿,似是没找到合适的形容词,眼里空洞了一秒后说:“我是因为我们认识这么久才告诉你的,听我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