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玄幻小说 - 魅魔的庄园在线阅读 - 第286节

第286节

    一张邀请函可以带两个人,除了受邀的贵族以外,贵族还可以带一位女眷,无论是妻子或是情人都可以。

    如果情人是个男的也无所谓,反正池晏的情人也是个男人。

    人多了,聊得多了,又不是每个人都有戒心,就算有戒心,也有说漏嘴的时候。

    更何况别说冬天没什么娱乐活动,这里一年四季,贵族们的娱乐活动也就只有黄和赌,但年年如此,没什么新意。

    加上奴隶主冻死了几个挣钱的角斗士之后,原本每天都开角斗场,现在跟集市一样,隔七天才开一次。

    倒是妓院天天开着,贵族们最开始天天都泡在妓院,妓院有吃有喝,还有美人。

    但时间长了,也觉得闲的脑壳疼。

    池晏第一次宴会的请柬就这么送到了各个贵族暂住的房子那。

    阿瑟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收到请柬的时候,那时候他整跟其他贵族聚在一起聊天,其实就是两个人一起坐着发呆,能聊的都聊过了,这里又不是自己的领地,做什么都束手束脚,每隔三天,他们还要去一趟王宫,去王宫的前一天,他们不能饮酒,免得面见王后时身上或嘴里的酒味熏到对方。

    “是斯德丁的领主送来的请柬?”阿瑟的朋友显然不太看得起从小地方来的领主,“他那里能有什么好东西?”

    阿瑟就神秘兮兮地说:“你猜我这里的酒和糖是怎么来的?”

    朋友吃惊道:“他送来的?”

    阿瑟:“不然你以为斯德丁为什么会变得那么有钱?”

    朋友看了眼阿瑟手里的请柬,阿瑟有些得意地说:“我跟他打过交道,你跟他又不认识。”

    朋友不太高兴:“我也是贵族,他连贵族都不放在眼里吗?”

    阿瑟:“他是圣院任命的领主。”

    朋友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

    “好像可以带一个家眷去。”朋友轻咳了一声。

    阿瑟万万没想到朋友能这么不要脸,但既然对方开了口,他也只能勉勉强强的带对方一起去。

    池晏准备的第一次宴会,只请了几个人,一个是奥格斯格,一个是阿瑟,还有几个是从斯德丁过来的商人。

    因此厨娘需要做的东西不多。

    旅馆并不小,阿瑟和朋友一起坐着马车过去,仆人们守在旅馆门外,他们到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旅馆亮着烛火,暖黄的光从窗户透到外面,有流浪的人蹲在屋檐下,里面如果扔出什么东西,他们就会一哄而上,找里面能吃的。

    阿瑟看了眼那些流浪汉:“竟然没人赶他们走?”

    朋友连看都不愿意看,好像流浪汉不是人,而是另一种生物。

    阿瑟在风雪中敲响旅馆的大门——他们今夜不必回去睡,这里毕竟是旅馆,腾出两个房间给他们休息太容易了。

    等旅馆的门打开,一股热气铺面而来,一楼的大厅里壁炉里的木炭正燃烧着,散发着热量。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香甜的味道,似乎是食物的香气。

    “什么这么香?”阿瑟和友人进屋,两人脱下斗篷,就有女仆接过去挂好,用热水熨斗熨烫,毕竟顶着风雪过来,斗篷大半已经湿了。

    脱下斗篷之后,阿瑟和友人一身轻松,有女仆送来了两张热棉布,触手还有烫。

    “老爷们擦擦脸和手,棉布是煮过的,暖和。”女仆低着头说。

    阿瑟笑道:“还真讲究。”

    他们虽然是贵族,但跟池晏一比,就算活的粗糙了。

    他们用热棉布擦了脸和手,确实感觉暖和了很多,就坐到壁炉边,壁炉边的桌上摆着虾片和蛋糕,还有饮料——这饮料是植物榨汁兑水,喝起来味道很奇怪,但是喝惯了的人就会觉得好喝,一般是王室和贵族特供,因为这种植物只长在峭壁上,没法人工种植。

    阿瑟他们端起蛋糕,拿起旁边的小叉子,问女仆:“这是什么?”

    女仆答道:“这是蛋糕。”

    阿瑟没听过这个词,他也不愿意显得孤陋寡闻,就佯装清楚的吃了一小块。

    池晏到场的时候,阿瑟他们都已经把蛋糕和虾片吃的差不多了,商人们对着两样赞不绝口,恨不得今晚就把厨娘偷走——并且他们说不定真的干得出来。

    “喜欢的话就带点回去。”池晏让女仆今晚把厨娘带到她们的房间去住。

    “人”在这个时代也是货物,池晏不喜欢,但他能改变斯德丁,现在可改变不了圣城。

    离开了斯德丁,不归斯德丁管束,商人们的心思就活络了很多。

    池晏坐到壁炉边,跟他们闲聊起来。

    第一次聚会,池晏也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聊一聊他们最近都在做些什么,家里的粮食还够不够,准备什么时候回自己的领地。

    聊了一会儿,零食消化的差不多了,女仆们才开始上菜。

    先上的是浓汤,这是经过改良的浓汤,用的牛奶是过滤多次,煮沸后加入果汁的牛奶,腥臊味没有那么重,再加入一些根茎类作物,放点香料调味,总算不像池晏在庄园喝的浓汤那么难喝了,庄园的浓汤喝起来就是一嘴香料和sao味。

    里面还有卡托淀粉做的“珍珠”,“珍珠”没有加糖,本身没有味道,在浓汤里也不违和,嚼起来还挺有嚼劲。

    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来吃。

    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前菜是鱼rou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鱼圆子,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看起来晶莹剔透,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满口都是鲜味,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没有一点腥味。

    现在的人不爱吃鱼,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并且还有刺。

    只有穷人会吃,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rou。

    鸡rou有着天然优势,虽然柴了点,但这个时代有油水的动物本来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么样。

    并且比猪rou和鸭rou味道好,不sao。

    养起来出栏挣钱也快。

    阿瑟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间就被鱼rou圆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还望眼欲穿的看着友人的盘子。

    这些菜的装盘也是有讲究的,池晏让厨娘每一份的分量少点,旁边再点缀一些绿叶,汤汁少少的放一点,不饱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贵。、

    正餐是香煎鸡胸rou,鸡胸rou用料腌好,然后用鸡油在平底锅上煎,再把鸡胸rou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两面微微发慌。

    上桌的时候再在上面撒一点芝麻,旁边放一点绿叶。

    蒸馏过后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让池晏有些遗憾的是,他现在还没把玻璃弄出来,不然玻璃杯盛放红酒,不仅是味觉,视觉上也是一种享受。

    池晏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十分圆满,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样赞不绝口。

    正餐吃完了,还有甜品。

    甜品准备的是焦糖布丁,这个坐起来更方便,只需要鸡蛋和牛奶,以及糖,现在天气冷,都不用制冰用来冻,窗台上放一会儿就好了。

    没人会不喜欢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鸡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层纱布过滤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么弄出白醋,否则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进牛奶里,腥味会更少,但现在这个程度也足够了。

    “布丁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些,走的时候都带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来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来的好,没那么粘稠,颜色也不够焦,不过有焦糖布丁吃,还要什么自行车?

    阿瑟很不客气:“多给我拿点那个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这种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让他们给你拿一篮,还想要什么吗?”

    阿瑟的朋友也自觉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说:“这个布丁我很喜欢。”

    池晏就让女仆给阿瑟装一篮布丁走。

    商人们可不敢提这个——他们还得给池晏送礼呢。

    来圣城只是做生意,他们可不准备在圣城扎根,以后还是要回斯德丁的。

    这一次宴会让阿瑟印象深刻,这是一次普通的聚会,没有妓女,没有喝不完的酒,没有抱怨,这就像是一次家庭聚会,并且手边总是有美味的食物,无论是蛋糕还是虾片,都给了阿瑟谈资,他在参加其他人的宴会时,总会一脸嫌弃的表示没有池晏的宴会来得好。

    主人很不满意,但客人总是充满好奇,他们会询问阿瑟,池晏的宴会都有什么东西。

    阿瑟就会先说:“没有美人,也没有喝不完的酒。”

    人们就会更好奇,既然这两样都没有,那阿瑟凭什么说池晏的宴会比这次的好?

    然后阿瑟就会嘚瑟地说:“一进门,女仆会把我的斗篷拿到一边去熨烫,等我走的时候,斗篷就是暖和的。”

    “然后女仆会给我一张煮过的棉布,让我擦手擦脸,我露在外面的皮肤就舒服多了。”

    “我会做到壁炉旁边去,手边就有饮料,还有蛋糕和虾片,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还能吃到酥脆的饼干和软软的面包,涂上果酱以后的味道又甜又美。”

    “我们一边吃东西和饮料,一边聊天,面前就是壁炉,那些木炭烧起来没有什么烟,也没有难闻的味道。”

    然后他就吹嘘起了晚宴:“先上的是浓汤,我敢保证你们从未喝过那么好喝的浓汤,里面还有晶莹剔透的圆圆的东西,池晏说那是淀粉珍珠,嚼起来很弹,明明没什么味道,就是让人停不下来。”

    “然后就是鱼圆,我的天啊,你们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味道!我敢打赌,你们……”

    众人:“我们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鱼圆!”

    阿瑟点点头,自得道:“并且那不是硬邦邦或者软踏踏的鱼圆,它是韧的,咬下去里面还有浓稠的汤汁,那太不思议了!鱼圆中间是空的!”

    众人一边听一边咽口水,顺便在脑海中想象一下。

    “那可一点腥味都没有,又鲜又香,尤其是主餐,那道香煎鸡胸rou……”

    阿瑟回味般的砸吧了一下嘴巴:“鸡rou嫩得很,一点都不柴。”

    他的朋友不能看他一个人出风头,连忙说:“最后那道焦糖布丁才是最神奇的食物,它是那种……它像是水,但又是固体,它不用咀嚼,进嘴就滑进了喉咙,你们能明白那种感觉吗?”

    朋友遗憾地对阿瑟说:“他们是想象不出来,明白不了的,我真是等不及想再次去池晏的宴会了,他下一次应该会给我送一份请柬,毕竟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并且他斩钉截铁地说:“斯德丁能变得富裕,一定是因为他们有好吃的食物,我可再也不想吃那干得要命的鸡rou和泡着难喝的浓汤才能下咽的面包了。”

    经过阿瑟和朋友不分场合的吹嘘,能参加池晏举办的宴会忽然就成了一件十分荣耀的事。

    最开始的时候,阿瑟和朋友拿到请柬之后没办法带情人去,只能带贵族一起去。

    贵族们去过一次也是赞不绝口,并且下一次他们也能收到池晏的请柬。

    只不过在人数到达二十人以后,池晏发的请柬就明确规定只能带家眷,不能带其他人,就算带了其他人,这些人也不会再有请柬。

    池晏给出的原因是他只有一个厨娘,并且旅馆也不够大。

    接待四十人已经是极限了,不能更多了。

    贵族们表示理解——至少被邀请了的贵族很理解,并且他们还多了些优越感。

    人人都有的没什么稀奇,这种别人没有,我有的优越感,让这二十个固定贵族有了小集体感,他们觉得他们就是一拨的了。

    哪怕是离开池晏的旅馆,他们都会自动自发的在各个场合聚在一起,就连他们自己组织宴会,也只请团体里的人。

    时间久了,池晏就能从他们的嘴里得到很多消息。

    比如在受王后重视的贵族是安德森大公,而安德森大公受重视不是因为他有多少能力,而是因为他的姓氏——池晏知道现在还在斯德丁的圣骑士是安德森大公的儿子,但他没想到原本的公爵,现在已经成了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