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酾酒有衍_分节阅读_104
式燕闻言愣了愣,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中的乌梅,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这才慢慢塞到嘴里。 夏越在他耳鬓处吻了一下,觉得自家夫郎实在可爱。 日落时分,有藇和有衍才舍得从花园回来,看俩人一身是汗,夏越便一手捉起一个,一同进浴房洗了个澡。洗净出来后,夏越让他们去北院给祖父和祖爹爹问声好,如果那边留他们,便在那边吃晚饭。儿子们听话,穿好衣裳梳好头便过了去,夏越也不等他们,直接吩咐侍从布菜。小家伙们过了去,哪里会轻易就被放回来,今日晚饭肯定只有他和夫郎两个人用了。 晚饭之后,夏越才想起有话忘记告诉夫郎:“明日开始,我就一直待在家里陪着你了。” “梅酒都酿好了?”式燕在屋里慢慢走着消食,听到丈夫这么说,便回头看他。 “今天都放进冰窖了。田里我也打了招呼,暂时不过去了,夫郎都快生了,我哪儿还能到处乱跑?” 式燕眉眼都弯了起来,也许是生有藇时不能陪在自己身边,丈夫在意得不行,一年后有衍快出生时,他就是寸步不离地守在自己身旁的。到了今年,又是这样。已经成亲好几年,丈夫对自己却一如既往的体贴,式燕每每想起,都会感叹自己的幸运。 “那这几日,相公就帮我看看账本吧,”式燕从柜子里拿出一本账簿,递给夏越,“我这些天总是不想动,看也看不下去,实在有些耽误事。” 夏越接过来,笑道:“当然没问题,夫郎的请求,为夫怎么会不答应呢?” 喜久醉的事务夏越已经许久没有经手了,式燕一直打理得很好,家中也cao持得井井有条。如今想起来,夏越才发觉,自己这些年一直都只是一门心思扑在酿酒上,不论是喜久醉还是宅子内务,他什么都未曾过问。 感慨着自己真是取了个贤惠又能干的夫郎,夏越心里也觉得,似乎对这个夫郎有些亏欠。自从在山中种梅树以来,他就没有带式燕去别院泡过温泉了,今年怀着孩子不能饮酒,连品鉴会也没带式燕去。夏越低头翻看账本,内心有些愧疚。 等孩子出生了,趁着入藏的日子还未到,在初秋时节,带着式燕出去走走吧,夏越想着。 式燕腹中的孩子,是在三日后的晌午呱呱坠地的。 稳官将孩子收拾干净,用柔软的缎子包裹起来,放在垫了同样柔软褥子的竹篮子里,捧出来给云家少当家,笑得眼角笑纹都深了许多:“恭喜云少当家,这胎是个卿倌,精神着呢。这下可齐了。” 夏越从听到孩子哭声起便绷紧了身子守在门前,如今看到稳官抱了孩子出来,连忙接到怀里。刚出生的孩子小小皱皱的,意料之中的不怎么好看,哭累之后睡着的小脸更是五官都皱在了一起,但夏越却觉得自己的孩子真是可爱得不行。 有衍在他身后,开心地一把抓住兄长的衣袖:“是个卿倌弟弟,太好了,我们有个卿倌弟弟了!” “嘘,你声音太大了。”有藇虽然拦着弟弟手舞足蹈,声音却是明显带了笑意的。 这两个孩子早就盼着能有个卿倌弟弟了,夏越听着身后的动静,看着怀中的新生宝宝,觉得心里被填得满满的。 等房间里收拾好了,他迫不及待地走进房里,他的夫郎躺在床上,发丝微湿,面色有些虚弱,眼神却很明亮,看到他进来,脸上是温暖的笑。 “辛苦你了,式燕。”夏越不知为何觉得眼眶有些发涩,他将宝宝放在式燕枕旁,弯下腰吻在了夫郎眉间。 有藇的声音在床幔外响起:“父亲,爹爹没事吧?” 明白儿子是关心爹爹,夏越柔着声音道:“没事的,只是身子有些虚,而且现在见不得风。” 听说爹爹见不得风,两个孩子便打消了进去看爹爹的念头,只说让爹爹好好休息,他们等爹爹醒了再过来看爹爹和弟弟,说完便安静地退出卧房,还轻轻地将房门带上。 儿子这么乖巧懂事,让式燕和夏越都感到很窝心。 “看,儿子都让你好好休息了,你先睡一觉吧,孩子我一会儿送到爹爹那儿。” 式燕微微点了点头,闭上了眼,许是消耗了太多体力,没一会儿,便听到他呼吸舒缓,一脸恬静地睡着了。 夏越再次将竹篮抱起,站起身,看了看怀中的宝宝,又看了看床榻上睡着的夫郎,两张相似的睡颜让他看得入了迷,竟怔怔地站在床边,像是如何也看不够似的。 屋里很静,听得到式燕的呼吸声,窗户是关上了的,却能听闻外头院子里风吹树动的声响。 夏越突然觉得,眼前仿佛出现了适才等待生产时,看到的那满院明媚的阳光。 他仿佛置身于让身心都温暖起来的阳光之中,缓缓地,露出了个溢满幸福的笑颜。 作者有话要说:咦,我最后好像文艺了一把? 错觉吧== 正文完结,明天不更,后天开始更番外,番外不会日更,可能隔一日,可能隔两日,不过至少会一周三更。 目前确定的番外有包子、温有恭、言久。 因为临时决定写言久,所以有些事情就留到言久的番外里再交待了。 最后谢谢各位姑娘一路看到最后,佛桑的第一篇文,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你们最可爱了~mua! (*╯3╰) 79、番外 温有恭篇(一) 其实温有恭还是记得自己当初为何喜欢上夕朝的。 相遇那年彼此才三岁,还是不甚清楚郎官与卿倌之别的年纪,既是同龄,家又住得近,便自然而然玩在了一起。 夕朝一直都是白白净净的模样,小时候有些微胖,配着温和的眉眼,显得非常柔顺。可是相处久了,温有恭便看出来,这个看着极像画册里玉童子的,似乎软糯可欺的卿倌,骨子里倔得很,轻易不会改变主意。 这性子当时很对温有恭胃口。京里不乏被家里宠着长大的卿倌,虽然不至于被养得娇气,却大部分是知难而退的脾性,认为做不到之事,便少有继续尝试的。对温有恭而言,这样未免无趣,有些好玩的玩意儿,卿倌没兴趣或是觉得太难的,一说不玩了,大家多少也会觉得扫兴。 只有夕朝,是轻易不放弃的,不管是玩什么,尝试什么新奇的玩具,哪怕再难,即使是所有人中最差劲的,他也不会想要放弃。结果便是他一直跟着温有恭玩在一起,十年间都未分开过。即使夕朝家里说他过了十岁,还总跟郎官一道玩,有些不大好,他也仍是如故,甚至说服了父爹。 即使在彼此到了上学年龄,温有恭去了学塾,夕朝去了卿仪堂之后,两个人还是时不时见个面,一起看时兴的话本,玩有趣的玩意儿,聊聊各自上学的新鲜事。渐渐地,便也成了旁人眼中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只是,即便是双方家人,也只道他们相处久了,生了情愫,却只有温有恭和夕朝俩人自己知道,其实他们之间,是曾经私下许了诺言,定了终身的。 第一次对夕朝动心的感觉,温有恭到如今都还记得。却正是因为记得,反而让他在重逢之后,那般对待夕朝。 当年觉得夕朝无可替代,满心满意都是那个人,夕朝的一切在他眼中都十分美好,那个时候,温有恭真的认为,再也不会有人能与自己如此契合了。 不得已分开时,他也着实消沉了许久,就是那个时候,与京里善于玩乐的公子哥混到了一起,开始流连烟花之地。温有恭生就一张漂亮的脸,长在商贾之家,打小便也学得唇舌抹蜜,哄人开心的话张口就来,自然极受欢迎。 很快,他便沉迷其中。在那些地方,他可以不必有多余烦恼,身心都很是放松,只要随便说些好听的话,不需多用心,便能换得温柔对待,更无需谈及感情让人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