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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承不待见这个便宜儿子,他的任何功课、衣食住行等很少理会。但庄若风若因为自己需要提出要用什么钱,庄承也不会拘着他。反正庄家,不差这点钱,就当养着个废物罢了。 来福嫂闻言,却是露出些惊喜的笑意,她蹲下身,笑道:“小少爷,你爸爸让你去吃饭呢。可见啊,老爷心里还是有你的。” 乔绎心中嗤笑了下,按理说这身体如果是庄承的亲儿子,哪怕原身的mama和庄承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没有丝毫爱意可以说。但就冲着他身体里有对方一半的血液,庄承也不该如此对他。 可乔绎可是从庄承眼中看的清清楚楚,他宁可对一个领养的小乞丐说话和蔼,有长着风范,却对原身没有丝毫感情。 这个样子,可不像是对亲生儿子应该有的态度。 这其中,大约还有什么隐情。 但也无所谓,大约在事件开始展开发生之后,什么隐情都会真相大白的,他不必急于一时。 他对庄承不报任何希望,但这饭,还是要吃的。只是这吃法,还得看看庄承的态度而定。 到达餐厅时,庄承已经坐好。 原身身量还小,那凳子有些高,爬上去有些困难。但最为重要的是不雅观,乔绎可不愿意他撅着屁股,就为了坐上一把椅子!乔绎等了会儿,没见庄承有过来扶一把的打算,顿时翻了个白眼。 庄若龙偷偷看身边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孩,见他盯着那椅子,眼中要冒出火来,顿时有些想要发笑。 “我抱你上去好不好?”他凑过去,提出建议。 乔绎看了看他,也就比他高小半个头。他自己上个椅子也才堪堪好,还抱他,别给他摔了。 “不要,你这么小,肯定也没什么力道。不然,你蹲下一点,我踩着你腿上去好了。” 庄若龙其实想说,他力气有些大,远比同龄人要大,不会摔了他。但他说要踩,这也没什么,他擦鞋的时候,有时为了擦的干净一些,就会把客人的脚放到大腿上仔细擦鞋。 他不嫌脏,也不觉得丢脸。他付出劳动,人家给钱,这是个交易。但现在又不一样,他是为了让弟弟高兴,他心里也高兴,踩几脚不算什么。 “行的,那你当心点,别滑了。”他想去摸了摸这个弟弟的头,但到底没敢。于是想着,等以后熟悉了之后再摸。 那边,庄承已经皱起了眉。 他本想让若龙和若风熟悉一些,不求感情多好,差不多就行。这次让庄若风下来吃个饭,也是增加一些熟悉度。顺便的,也让庄家的人正式知道,庄若龙以后就是正儿八经的庄家大少爷了,不再是什么擦鞋的小乞丐。 但庄若风这性子,果然一如既往乖张。今日白天,还以为他稍稍收敛了一些,不曾想,立刻旧态复萌。 “够了,若风,这就是你那个好mama教给你的礼貌!当然,也不亏是你mama的种,性子乖戾的很。”庄承说话,六分严肃,四分带着一丝嘲讽。 乔绎看了看他,还不等说话。 此刻,端着菜过来的来福嫂匆匆跑过来,“老爷,您别生气。小少爷年纪还小,以后好好教,一定能改。” 她抱起乔绎,将他放在椅子上,然后摆弄碗筷,一副要喂他的节奏。 庄若龙也被吓了一跳,只默默坐上了椅子,只是眼睛的余光一直望向这个白嫩嫩的弟弟。 若非来福嫂出现,其实他想说,他并不介意,他是从心里愿意的。 一餐饭,吃的食不知味。 乔绎心中啧啧了几声,抹了下嘴,就直接去睡觉了。 第二日,来福嫂告诉他,庄若龙被庄承带走,据说是去拜会一位有名的老师去了。他如今已经快九岁,再不启蒙,就迟了。 说话间,来福嫂有些叹息。 说起来,小少爷当初启蒙,老爷一句话都没有过问过。还是夫人出门拜会先生,这才给小少爷找了个比较有名的老师。 今日,乔绎倒是想出去走走。 来福嫂也怕他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对身体不好,就带着他上街去看看。之前的原身也是性子活泼乖张,一天到晚喜欢往热闹的地方凑。 带了点钱,来福嫂牵着乔绎,本来她是想抱着的,可惜乔绎死活不同意。 乔绎对这个独特的民国时期很是有些奇异,道路多是青石板,不像是他之前穿的世界,多是以水泥为主。 路上的各色店铺,也有种很是新奇的感觉。偶尔的,几辆黑色的汽车慢吞吞开过。每次汽车过去的时候,都有不少人或颇为羡慕或新奇的看着那几辆汽车。 现在这个时代,这种黑皮的汽车还很少见,几乎全部从国外进口,因而费用也极高。几乎只有真正有钱的人,才能买的这种小汽车。 正因为普遍率不高,这种在乔绎看来,颇为有些古董味道的小汽车很被旁人所惊奇。 这个时代的一切,对乔绎而言都有些很新鲜的观赏感。 他走走停停,眼睛咕噜噜乱转,一副对什么都好奇的模样,倒是让来福嫂对他更加怜爱几分。 “小少爷,有你最爱吃的紫米糕,我去给你买些。”来福嫂拉着乔绎,笑呵呵的向着路边的小摊位走起。 乔绎看了几眼,这紫米糕被蒸的热腾腾的,一打开蒸笼,顿时一股清香之气逸散而出,好闻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