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页
书迷正在阅读:大佬都为我折腰(快穿)、女魔头的剑、快穿之渣受攻略世界的正确方式、极品美艳反派[快穿、一切为了投胎[快穿]、扮演恶毒女配[快穿]、(快穿)绑定逆袭系统之后、攻略反派有点甜[快穿]、快穿之殊色、与女主的塑料爱情[快穿]
劫云浮在小区上头,电闪雷鸣,不断汇聚,越来越庞大,强大的威压随之弥漫开来。 感应到有人对它有敌意,威胁一般地凭空炸响一个声音巨大的雷。 小人参们抖了抖身体,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却在心里潜意识的恐惧下,弱弱地住了嘴。 谢黎也没时间安慰他们,等孟云蝶召唤出飞剑,两人开门,一跃而上,踩在飞剑上同时驱动灵力,朝着京市北边的郊区而去。 飞剑的速度本就可怕,两个修士全力加速,其速度更加恐怖。 一些早起锻炼的人仰头,歪了歪脖子活动筋骨,稍微一眨眼,就错过了飞剑,甚至都不知道头上有东西掠过。 劫云似乎感知到了谢黎的离开,从小区上头离开,往郊区追去。 这一奇观被人po上网,网上议论纷纷。 网友:光打雷不下雨,还朝着北边移动,这朵云有点奇葩啊。 一个沉迷网络的网虫修士无意中看见,大惊,在底下回复:瞎了眼吗,这是雷劫云,想要活命就赶紧避开,千万别靠近它! 当真?! 这话一出,追逐热闹、手疾眼快的网友们倾巢而来,将这个话题一而再再而三地评论,一边质疑一边询问一边好奇,最终顶上了热搜。 上了热搜后,更热闹了,有更多的人看见,热度一直高居不下。 这时,又陆续有认证为修真门派官博的微博号转发,确认这朵云的确为雷劫云,估计是哪一位大能在京市突破,不想波及凡人,所以在往郊区移动,并劝凡人们不要太过好奇去围观,不然变成焦炭,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哦豁,这下不得了,这朵雷劫云的照片四处流传,很快成了一朵网红云。 不过,稍微对修真界有点了解的人都想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事情。 ——目前在京市,修为在筑基后期的,只有谢黎和孟云蝶这两人了。 京市郊区的某个高档别墅里。 脸色苍白的青年看见这条热搜,也很快想到了雷劫云的主人是谁,扯动嘴角笑了笑,脸色现出一丝阴冷表情:“阿若,我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 他身后阴影里响起一道女声,语气迟疑:“安城表哥,你真的要去对付谢黎?” “我必须杀了他!”李安城想起前世发生的那些事情,攒紧拳头,脸颊浮现一抹愤怒的血色,眼神狰狞,一字一顿道,“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女声的主人走到阳光下,是一个穿着纯白色睡裙的女孩子,大约十五六岁,五官稚嫩,肌肤和李安城如出一辙的苍白,长发披在肩头,手里抱着穿红色小衣服的黄色维尼熊,神情担忧:“可是表哥,谢黎现在好厉害,我担心你。” 李安城一愣,回头看阿若,冷漠而阴郁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温情,很快又消去,冷静而阴森道:“放心,就算我死,死之前也会将谢黎一起拖入地狱!” 阿若咬唇,玩弄着维尼的小衣服,不知道怎么劝表哥。 既然有幸重生了,不去招惹谢黎,好好地过完这一生不好么? 胆小的女孩子每每想到谢黎那张脸就要做噩梦,恨不得人生从未出现过那个名字,可是表哥执念报仇,五年来一直关注谢黎,暗地里寻找机会杀他,于是,她这五年来的生活里,也就一直频繁出现这个名字。 阿若劝不住表哥,没日没夜地做噩梦,有时候也会想,如果真的杀了谢黎也好,让这个名字彻底消失,也让表哥解开心结。 怕就怕,谢黎也重生了。 不然他怎么会比前世更加厉害呢? 她送表哥离开别墅,转身看着空荡荡的房子,身影在黑暗和阴影的交界线处显得格外虚幻缥缈,似乎要淹没在黑暗里。 …… 另一边,谢黎和孟云蝶还在飞剑上。 网红云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随便,可是它的威力谁也不能否认。更要命的是,它速度极快,谢黎和孟云蝶两人同时御剑,尚且不能脱离它的笼罩范围。 无奈,谢黎逼出经脉里的灵气,再一次加快了御剑的速度,同时从口袋里取出丹药,仰头打算服下。 孟云蝶看见,惊慌抓住他的手劝阻:“前辈,这药还是留着应对雷劫时候再用吧,不然你到时候用什么?” 丹药是这五年来,孟云蝶用两个小人参身上的边角料炼制的,数量不多,只有五枚,其中蕴含充沛的灵气,本来是打算给谢黎冲击金丹期用的,谁知道他竟然会突然升级,导致这丹药失去了最大的用处。 不过,除了冲击金丹期,这丹药还能用来补充失去的灵气,在抵抗雷劫的时候,会是一项事半功倍的利器。 现在谢黎要用来驱使飞剑,只为了加快离开京市的速度,免得伤害凡人,孟云蝶想到,一时纠结,忍不住皱眉,明明是珍贵的丹药,前辈却用在这上面,善良仁爱,不愧他上古修士的身份。 可是,她却忍不住想要自私一回,宁可凡人受伤,也不想前辈死在雷劫下。 谢黎听到她的话,转头含笑看她:“没事,到时候不是还有你吗?” 孟云蝶是个环保主义者,可是却没想过直接杀了那些利欲熏心的凡人,可见她本心良善,爱护凡人,那么即便是为了她,他也不能将凡人牵连进这次雷劫中。 谢黎服下一枚丹药,道:“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