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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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专注在客厅里搜索那枚袖扣,脚尖点地,做贼一般。 入户斗柜上,没有;客厅地毯下,没有;柜子缝隙中,也没有…… 找了一圈一无所获,夏知蔷索性趴下去,脸贴地上,打开手机闪光灯往只有三厘米缝隙的茶几底下探照,视线扫过来,又扫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毫无预兆地,有个声音自她上方响起: “你在找什么?它吗?” * 有那么十几秒钟,夏知蔷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被某种力量定住了,关节凝固,一动不能动。 直起身,缓缓将脸转向来人的这边,她最先看到的是一双光着的脚。 裤腿垂顺地搭住冯殊大半个足背,布料边缘处露出的脚趾匀长骨感、颜色白净,只在末端有一点血色透出的红润。 没穿鞋的他,走路像鬼一样听不见半点声响。 抬起头,夏知蔷见冯殊手上拿了个金属质感的物体。她看不太清楚,只知道那玩意儿很小,还反着光,像极了自己大三那年买给某人当生日礼物的袖扣。 夏知蔷一颗心在瞬间凉透:换锁师傅也许会在地板上留下成串的鞋印,却断然不会留下一枚价值不菲的卡地亚袖扣。 再继续抬头,夏知蔷便对上了冯殊垂首看向自己的眼神——自上而下、压迫袭来的眼神,她永远猜不透的那种。 这眼神平淡而深刻,冷静又执着,好似一条暗潮翻滚的河。 第一次见到冯殊的时候,这人便拿类似的眼神看她。当时的场合有些尴尬,男人不合时宜的视线则让尴尬层层升级。 被盯怕了,夏知蔷干脆放弃对视。 眼睛是心灵的叛徒,她不想被它出卖。 抱膝坐在地上,她深埋着头,互相包围的肢体形成了一种防御的、保守的姿态,颇有点逃避现实的意味。 冯殊也蹲了下来。 “你是在找它吗?” 他摊开手,掌心正中静静地躺着一枚……铂金钻戒。 戒指的造型是品牌店里随处可见的公主方款式,钻也没大到夸张的地步。 毕竟,它只是冯殊在婚宴当天匆匆忙忙去店里现拿的,连让夏知蔷提意见的机会都没给,又能特别到哪里去? 等看清楚那东西的模样,夏知蔷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戒指丢失一周了,她一连在家里翻找了好几天都不见踪影。也不知道冯殊是从哪里翻出来的。 “对,对,我就是在找它!”如获大赦的夏知蔷疯狂点头。 冯殊的反应则要平静许多。他拉过她的左手,将戒圈对准女人纤细的无名指,缓缓推进,就像婚宴那天两人独自在家时一样,眼神专注。 将刚才的咄咄逼人卸下,此时的冯殊,于不经意间露出了温柔寡言的另一面。 夏知蔷盯着他心无旁骛的脸,从眉眼到唇角都描了一遍,混沌的脑子逐渐清明,心也静了下来。 冯殊肤色偏白,唇色却是比一般人要浓郁许多的鲜红。夏知蔷初识他时也曾疑惑:这人明面上不拘小节、忙起来连头发都没空打理,私底下,怎么会偷偷涂唇膏? 她更不止一次想用手指在冯殊的唇上使劲搓一搓,看能不能搓下些颜色来。 夏知蔷后来终于得到机会去验证,却不是用手。 她用唇。 每当亲密结束,冯殊的嘴唇不仅不掉色,还会因为激动而变得更加红润,耳垂也如是…… 思绪乱飞,夏知蔷心里忽地涌起股把一切都说出来的冲动,她并不能断定这样做是否正确,她只是很想。 嘴唇微微翕动,坦诚的词句还未出口,她突然感觉到一阵痛感自手指上传来。 夏知蔷没休息好时四肢会轻微水肿,所以,之前还勉强能戴上的婚戒,这会儿就显得有些小了。 冯殊自然觉察到了,却没停下,仍不住地将戒圈往人手指根部推,动作执拗而坚定。 窄小坚硬的金属圈挤压着女人的手指皮肤,十指连心,疼痛像上刑一般连绵不绝地传来。夏知蔷疼得低呼出声,不住地叫他的名字: “冯殊,冯殊,你弄疼我了!冯殊——” 像是被什么点醒,刚刚还执着不已的冯殊,忽然就卸了力。 他说对不起,声调里找不到情绪,眼底闪着晦涩难明的光。 夏知蔷吓傻了,一时之间只知道懵懵地摇头:“……没、没关系。” 待面色恢复如常,冯殊将推到一半的戒指精准地转了个角度,让钻石朝上,摆正。 “冯太太,”他如此称呼她,眼神锐利得让人避无可避,“要是再弄丢,可不一定能找得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有点丧,你们可不可以夸夸我tat 第4章 冯殊上一次称呼夏知蔷为“冯太太”时,眉眼带笑。 这次却没有。 夏知蔷难得机敏,立即捕捉到了他话里话外的警告意味,忙说:“不会再弄丢的,绝对不会!”表情严肃得像是结婚宣誓,不,她明明比领证那天更进入状态。 说完,夏知蔷习惯性地去观察冯殊的表情,却发现对方并不领情,神色始终淡而冷,眼帘低垂,兴味索然。 他的眼睛生得极有特点,形状狭长,尾端略微下垂,睡饱时是薄而漂亮的内双,若是没休息好——就比如现在,眼窝处便会多出几层褶皱来,阴影交叠,光线穿不透。 这人怎么了?难道,自己表现得还不够有诚意吗? 也太难哄了吧。 无法从冯殊不显山露水的眼睛里准确把握住什么,夏知蔷转而看向外面的天色,殷勤地提议: “饿了没?我现在出去买几个菜,咱们——” “不用了,”冯殊自顾自站起来往主卧走,“有急事,得去趟医院。” 难怪他会突然醒过来。 夏知蔷跟着站起身,追上去不折不挠地问:“那宵夜呢?你回来之前说一声,到家就能有吃的。” “今天也许回不来。” 夏知蔷识趣地闭上了嘴。 换好衣服,冯殊走到门口又回头看向妻子。也许是夏知蔷再次自作多情了,她感觉对方的眼里似乎带着点歉意,和一点点,浅而隐晦的温柔。 他轻声问:“一个人睡,怕不怕?” 夏知蔷一心求表现,忙摆出副深明大义的贤妻做派,说不怕,让人放心去加班,全然忘了自己曾讲过因为害怕而选择住在工作室的话。 深深看了她一眼,冯殊似有若无地轻叹口气,还是带上门走了。 他这晚没回家。 以至于第二天,兴许是被冯殊小别胜离婚的态度怵到了,夏知蔷一直处于神游状态。 在名牌包造型的翻糖蛋糕上戳走线孔时,她戳几下,就抬头长长地叹口气,表情像极了英伦名菜“仰望星空派”上面那条死不瞑目的鱼。 “怎么臊眉耷眼的,”孟可柔一脸嫌弃,“这可是我求爷爷告奶奶争取到的订单,赶紧打起精神。等口碑做出来了,咱们以后只接高端、专宰土豪,赚一笔吃上半个月都不难。” 她转眼瞥见夏知蔷无名指上的红痕,又问:“怎么回事儿?” 出于卫生考虑,夏知蔷做蛋糕时会取下戒指。光裸无物的手指上,这圈红色压痕就像是那只婚戒的替代品,时刻提醒着她要勿忘初心、恪守本分,别再犯蠢惹人生气。 “……戒圈太紧,压的。” 一句话把这事儿带过去,她弓下腰专心做蛋糕。 本科毕业后,夏知蔷先是在一家小公司当了半年美工。披星戴月997、熬夜改图五十遍,依旧做不出甲方爸爸要的五彩斑斓的黑,她只得辞职,由闺蜜孟可柔带着进了私房烘焙一行,开了这家名为“知芝”的工作室。 三四年过去,“知芝”经营状况良好。去年底,夏知蔷还用部分盈利去巴黎的厨艺学校上了个大师课,经济和技术上都小有所成。 烘焙,便是夏知蔷除去惹人生气外唯二擅长的另一件事。 今天晚上,她面前这个手袋造型的翻糖蛋糕,就要在某高奢品牌门店店庆上压轴出场了。 店庆答谢宴只邀请黑金客户,来的都是本市名流富贾,因此,甲方对于蛋糕的内外品质都有极高要求。 这个订单最大的难点,在颜色的还原上。 甲方点名要用新款的灰色马鞍包当原型。而所谓“灰色”,听起来都一样,细看却有千万种差别——偏暖的偏冷的,蓝灰紫灰培恩灰莫兰迪高级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手头没有实物可供参考,夏知蔷硬是凭着天生的绝佳色感精确还原。 指着完成到七八分程度的蛋糕,她问孟可柔:“能拿得出手吗?” “该怎么说呢……” 孟可柔故意卖关子,见人有些急了才继续:“本来吧,我觉得这包就跟个猪腰子似的,谁背谁丑。被夏大师再创作了一下……哦买嘎,好美的猪腰子!买它!” “……” 等“包包”完工,又拿翻糖做了几个同品牌的口红、项链和墨镜当装饰,夏知蔷让助手秧秧先下班,打算亲自去送货。 忙了一圈见孟可柔还没走,她诧异:“今天这么闲?” 孟可柔开了家不大的婚庆公司,自己当老板,旺季忙起来几天几夜不睡觉都正常,闲下来的时候倒是不多。 “缺爱,不想开工。” 躺在角落的沙发上,孟可柔扭曲着身体,蜂腰细软,四肢纤长,活像个没长骨头的海带精。 缺爱……夏知蔷领悟过来,惊讶道:“你、你跟那个小林更新分手了?!” “嗯。” “不说是此生挚爱吗?” “就他?也就张脸能看。碰到什么好东西除了卧槽就是卧槽,再不就是国骂三连,简直是素质教育的漏网之鱼。不分手,我留着他过年当烟花炸上天?” 夏知蔷无语:“你之前明明说,最爱他洒脱不羁的北方大老爷们儿气质。” 大学同寝两年,相处六载,她对孟可柔变幻莫测的感情生活已习以为常。这次热恋期少见地维持了半年之久,她以为,结局会跟以前的每一次都不一样。 孟可柔略过这个话题,暧昧一笑,反问:“听说你昨天没来这边。啧啧,跟冯医生在床上温存了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