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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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笳乐是所有主要演职人员里进组最晚的,一来就闹着换房间,理由是不想让沈戈住自己隔壁。 《汗透衣衫》的拍摄地选在一座不起眼的南方小城,远离都市。 正好凌笳乐进组的时候,王序和梁制片都有事飞回公司。组里仅有的两个副导演做不了凌笳乐的主,面对他的无理要求只得好声应下,同意给他换房间。 “我不换,我看这个房间挺好的,窗户大采光好。”凌笳乐一指沈戈,“让他换。” 两位副导演面面相觑。 这可真是太欺负人了,沈戈是和第一批工作人员一起搬进来的,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天了,哪有后住进来的让先住进来的搬家的道理? “没关系,我东西少,很快就能搬完。”沈戈倒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 凌笳乐听后甩他一个白眼,“装。” 沈戈在在场工的帮助下搬到凌笳乐的楼下。 王副导同沈戈比较熟了,宽慰他道:“大明星都有脾气,别忘心里去,等王导回来就好了。” 沈戈笑笑:“没什么,都是小事。” 王序选的拍摄地点是一座已经停用的工业技校,剧组人员就住在技校以前的宿舍楼里。 八十年代末的老房子,只有电扇没有空调。然而五月中的南方小城已然有了暑意,凌笳乐帮着助理小李搬了一个箱子就开始觉得热。 小李瞧瞧窗外:“外面那棵树要是再高点就好了,下午能挡住太阳,晚上屋里就没那么热了。” 凌笳乐跟着伸长脖子往外一瞧,顿时不高兴了。 他窗外那棵树只长到他窗台的高度,沈戈住他下面,窗户被树挡住一半,岂不是说沈戈那屋比他的更凉快? 这下凌笳乐心里更不痛快了。因着这点不痛快,晚上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凌笳乐又当着许多人的面给沈戈下不来台。 也怪沈戈太没眼力见,中午刚因为宿舍的事闹过一茬,晚上还敢端着餐盘想坐凌笳乐对面。 凌笳乐从来不怕当面给人难堪,当即拉下脸来:“你别离我这么近,影响我食欲。” 他说这话时周围坐了不少工作人员,大家都懂规矩,当时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但是用不了俩小时,“凌笳乐看不上沈戈”的八卦就传遍全组了。 小李劝他收敛,凌笳乐还很不高兴,“我都给你说了他那人虚伪得很,你怎么还向着他?” “不是……”小李面露为难,欲言又止地说道:“我是觉得,这个剧组咱们不熟悉,不知道这些人嘴严不严,别再传出你欺负新人的消息……” 凌笳乐沉默了,半晌后点了下头,“那我以后不搭理他总行了吧。” 剧组还没正式开工,两人本来也没什么交集,要是沈戈老老实实的,也不会有什么事,可他非得往凌笳乐的枪口上撞。 王序让他们提前进组,是想让他们熟悉环境,尽量去贴合人物。 凌笳乐扮演的江路是美术专业的,王序就给他安排了一个美术老师,让凌笳乐每天跟美院的学生一样,每天去教室练素描。 王序的意思是,不要求他靠这么几天就学会画画,但起码要知道学美术的学生每天都是怎么过的,还得练出基本的架势。 这可苦了凌笳乐,每天一大早就要坐到画板前,一坐就是一整天,肩膀和腰都坐硬了,比以前在练功房跳一天舞都难受。 沈戈扮演的张松是摄影专业的,每天挎着个老照相机四处拍照片,似乎比凌笳乐轻松多了。 因着“专业”的不同,凌笳乐本来就不平衡,看沈戈越发不顺眼,只是碍着小李的提醒忍而不发。 直到有一天,凌笳乐搬着画板在宿舍楼外面“写生”。 他只是空端着架子,其实并没有用心,所以旁边一有响动立刻就察觉,转过头去。 “你干什么!”凌笳乐丢下画笔朝沈戈跑过去。 沈戈站在不远处,两手托着相机,面露窘态。 凌笳乐从他手里夺下相机,那相机还挂在沈戈脖子里,勾得他弯下腰,两手抓着相机带子喊道:“小心……这是道具,拍摄的时候还要用的。” 凌笳乐捏着相机,气得眼睛都红了:“有病吧你!为什么偷拍我!你想干什么?!” 沈戈将相机从脖子里拿下来,“里面没有胶卷。” 凌笳乐亲自检查了一下,确实没有胶卷。 他把相机往沈戈手里一塞,恶狠狠道:“拍戏的时候我会好好和你对戏。但是拍戏以外我要求你离我远点!”说完扭头就走。 “凌笳乐!”沈戈一把抓住他手腕,“我们好好谈谈,好不好?” 凌笳乐甩开他,回头瞪他:“听不懂人话是吧?” 沈戈不因他的无礼而动怒。凌笳乐抬脚向前走,他就紧跟在后面:“凌笳乐,我不该看那个视频,我向你道歉。” “我后来非常后悔,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你是真把我当朋友,是我这人太冷性,辜负你的友谊,我向你道歉,请求你的原谅,可以吗?我以后一定对你真心换真心,也一定不再开那些不合适的玩笑。” 沈戈这辈子没说过这么煽情的话,但他已经在肚里酝酿太久,说起来倒也算顺畅:“我后来想明白了,是我太狭隘。我自己都是跟ag公司签过约的,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你?这只是我们每个人的选择……” 凌笳乐停下脚,没有回头,把别在衬衣兜上的墨镜拿下来戴好,这才回身冲沈戈比了个中指,用嘴型说了句很粗鲁的话:“去你妈的。” 沈戈目送他大步离开,转脸看见他刚画的画——黑乎乎的一大团,无奈地叹了口气。 第19章 春雨 自那天的不欢而散后,两人再没说过话。 但是凌笳乐一定不知道自己总能听到他在屋里说话的声音,沈戈这样想道。 他回想着凌笳乐那处高档结实的住宅,猜他一定没见过这种隔音极差的老房子。他们左右也没有住别人,沈戈作为凌笳乐唯一的邻居,在房里总是很安静,所以凌笳乐一直不知道住这种老楼的人家通常都没有隐私。 凌笳乐和他的助理小李住一个屋,也不知道是两人中的哪个走路声音那么响——沈戈猜着是那个小李——在他头顶要么“踢踏踢”,要么“咚咚咚”,简直让人怀疑他是受凌笳乐指使,在故意报复。 那个小李还很容易情绪激动,一激动就嗓门大,沈戈在楼下总能听到他夸张的大呼小叫:“哦!买!糕!”“哈哈哈哈笑死我了!”“笳乐!你可真是个天才!” 沈戈心想凌笳乐那个叫“强子”的助理怎么没来呢?那位只听声音都比这个小李靠谱多了。 凌笳乐说话声音倒比较斯文,但如果正赶上楼上楼下都开着窗,沈戈便也能将他的说话声听得一清二楚。 沈戈还挺喜欢开窗的,当然不是为了偷听,他只是习惯通风。梅雨季节还没到,他已经觉出潮了,尤其窗外那棵树还挡住阳光,让他屋里总有种阴湿感。 这天沈戈正在喝水,突然听见楼上一声浮夸的哀嚎:“为什么!又停电!” 他抬眼一瞧,屋顶的风扇转速慢下来,直到叶片清晰可数。 紧接着,楼上传来开窗的声音,小李的抱怨声更加清楚:“城乡结合部就没有人权了吗?为什么总停电!没有空调就算了,连电扇都开不开!这还没到六月啊,等到了夏天是想热死我们吗?” 然后是凌笳乐万念俱灰的声音:“还记得咱们这部戏的名字吗亲?我觉得王导就是想让我们热到脱水而亡。” 沈戈失笑摇头,将杯子轻轻放到桌上,继续安静地翻看剧本;楼上的凌笳乐也在看剧本,嘴里嘟嘟囔囔。 没一会儿,凌笳乐要洗头发。 “李李,我受不了了,发根又出汗了。” 之后就是李李出门的声音。 沈戈心想,他要是发根稍一出汗就想洗头发,接下来的几个月恐怕能洗成秃头。 凌笳乐似乎很宅,也习惯被人照顾,洗头就直接在自己屋里洗。 宿舍楼的水房和厕所都是公共的,一层一间,小李就来来回回给他换水。 过了一会儿,小李倒完水回来了,问凌笳乐怎么不吹头发。 凌笳乐的声音懒洋洋的,声音听起来比往常更清楚:“不想用那个吹风机了。” “为什么?”小李问出了沈戈心里的疑问。 “突然觉得这个吹风机很难看。” 沈戈:“……” 然而那个小李并没有说什么,似乎觉得凌笳乐这个理由很合理,他只是问:“那你就这么晾着啊?” 凌笳乐的声音更清晰了,似乎离沈戈很近,好像直接在他窗外说话似的,“大自然的风,比人造风舒服多了~~” “哎呦喂你悠着点儿,可别栽下去!” 沈戈十分好奇凌笳乐到底在干什么,忍不住起身去了窗口。 他不是爱看热闹的人,此时却心痒难耐,必须得一探究竟。 他只能将这异样的好奇心归咎于这废弃技校里的生活太无聊。 他按着窗台探出头去,向上看了一眼。 只一眼,仅此而已。 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看清楚,只瞄到一个大概的意象,就让他如偷窥时被人抓个正着那般心跳失速地缩回头来。 然而凌笳乐根本不可能发现他。 凌笳乐两手撑着窗台,像顽童那般向外探出小半个身子,满眼兴味地眺望着技校外的稻田和两公里外的瞭望塔。 他的脸庞似乎如远方泛着白色的天空那般温柔恬静;沈戈有天出去跑步,看到蓝天白云映照进长着绿秧的水田里,他的眼睛就如那镜子似的、包含了蔚蓝、洁白与嫩绿的水面一般清澈美丽;他的头发乌黑潮湿,似乎还滴着水,晶莹的一颗水珠从天上掉下来。 沈戈立在窗边,失神地抹了下脸,当然是干的。 他不由暗笑自己脑子出了问题。 不能怪他迟钝,他只是第一次产生类似的幻觉,所以尚未察觉到真相—— 他心头的一场春雨,已经赶在梅雨季节来临之前,飘然落下了。 这一整天,沈戈都觉得焦躁而空虚,无论是学摄影还是看剧本,效率都奇低无比。 教摄影的老师看出他不在状态,食堂一开门就放他去吃饭。他早上已经做过运动,晚饭后消了会儿食又出去跑步。 他踩着暮色回到技校,上楼转弯时从楼上奔下两个嬉笑的人,为首的那个直接撞进他怀里。 沈戈满身满头的大汗,难为情地举起双手,生怕手臂上的汗沾到凌笳乐身上;然而下一瞬,电光火石地,他竟又想到坏点子,假装被撞得失去平衡向后跌去。 凌笳乐吓得伸长胳膊搂住他,在他胸前贴了一身潮腻。 凌笳乐等他“站稳”,嫌弃地松开手,皱着眉看眼手心,回头问小李:“你带纸巾了吗?” 小李递给他一张纸巾,凌笳乐一把抓过来,牢牢攥进手里。 沈戈脸上悄然红了,错开脚让出半边台阶,只是这老楼梯太窄,并没有留出太多空间。 两人“蹬蹬蹬”从他身旁挤过去,直下到一楼,才听到凌笳乐催小李:“你快点!要不然没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