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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行字下面的署名是:风先生。龙飞凤舞、铁划银钩的字迹,仿佛透出一股睥睨众生的味道。 所有人都白了脸,一身冷汗。 然后,这句话迅速传到太湖帮主沙狼的耳朵里。 沙狼仰天狂笑:“什么人鬼鬼祟祟、危言耸听,当爷是被吓大的么?十月初十?好,那老子就在这儿等着刺客到来,看他怎么下手!” 十月初九晚上,他就派了一百名手下将他的住处团团保护起来,围得连只蛾子都飞不进去。 当晚平安无事。 第二天,沙狼在山寨里大摆宴席,他手下四五百名小喽啰全都聚在一起。沙狼坐在最高处,身边围坐着他的四位结拜兄弟。 光天化日之下,沙狼就不信那位刺客敢公然现身行刺。 他的手下们貌似在饮酒,其实全身都处于戒备状态,保护着沙狼。 山寨里一片欢腾,喽啰们拍桌子敲凳,行酒令唱山歌,呼喝声不断,像在进行一场盛大的庆典。 中午,日当头,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 忽然,光线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而过,快得如同幻觉。 坐在沙狼身边的四位寨主莫名地心神一凛,他们齐齐回头去看,只见一条鞭子正绞在沙狼脖子上,沙狼的头软软地垂了下去。 他死了。 杭州首富沈茂章是个多情男子,他像收藏他的宝物一样收藏姬妾。这些姬妾个个貌美如花,善解人意。听说,他有十二位姬妾,但还没有立正牌夫人。而他的姬妾们都很乖,很听话,没有人争风吃醋,更没有人打上位的主意,她们只知道全心全意地侍候他。 风流多金,更难得内宅安定,左拥右抱,这种人间乐事,羡煞多少男子? 可是,偏偏沈茂章最喜爱的一位姬妾病了,那病太刁钻,请了多少大夫都看不好,不出两个月,沈茂章眼睁睁看着她像被风雨摧残的花儿一样迅速枯萎了,他心头如在滴血。他好不容易请到天下闻名的神医玄晏,得了张救命的方子,可是独缺一味药:血燕。 血燕是传说中最稀罕的燕窝。 金丝燕第一次筑巢时,时间充裕、身体健壮,燕窝基本全由唾液组成,质地最纯净,这样的燕窝被称为“官燕”,用来进贡。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苦命的鸟儿不得不再次筑巢,但繁殖季节在即,大量唾液也被消耗掉了,鸟儿便用许多羽毛或草茎作为材料,以唾液粘合起来筑巢,这样的燕窝被称为“毛燕”和“草燕”。 当金丝燕两次被连窝端后,第三次筑巢时会因体力消耗过度,连血也吐了出来,这种带血的唾液筑成的巢就是血燕。 血燕是金丝燕竭尽生命呕心沥血而成,所以是燕窝中的极品。 为了留住爱妾的性命,沈茂章费尽心思,一边用补药给爱妾吊命,一边到处寻找血燕。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打听到渤海郡武林世家闻家珍藏着一枚血燕,他立刻带着万贯家财去求闻家,想换得那枚血燕。 可是,风先生叹息道:“沈老爷的这位姬妾命中无福,注定会香消玉殒,沈老爷花这么多银子,也是浪费。” 沈茂章听说了,可他不信,他舍了万贯家财,终于得到那支血燕。神医道:“真是万幸啊,沈老爷,如夫人的命可以保住了。” 沈茂章的爱妾服了以血燕为药引子的药,精神状态真的好了,正当沈茂章欣慰不已时,他的爱妾突然口吐鲜血,倒了下去,不出两天,一命呜呼了。 沈茂章从未见过风先生,风先生更没见过他的爱妾,可是,他算准了她的结局。 “这个风先生真的很神奇啊!”李小宝听得咋舌。 玉玲珑没有接他的话,她的目光落向大门外。 马嘶声起,一匹雪白的马从夜色中驰来,像一束光照亮了黑夜。 马上的骑士却是一身黑衣。 他在门口跳下马,牵马进来,李小宝忙迎上去:“客官是要住店么?” “正是。”清朗的声音。 玉玲珑眨了眨眼睛,奇怪,刚才为什么会产生那种光明照亮黑夜的错觉?眼前之人一身黑衣,身上带着种清冷的气息…… “你是老板娘?”来人问。 玉玲珑一怔,这个人,年方弱冠的样子,眉眼给她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并不相识。 “不,我是这家客栈的老板。” 来人唇角似乎掠过一丝笑意,看着她,目光清亮:“请给我一间房。” “好的,好的。”玉玲珑起身到柜台,“少年,你叫什么名字?我给你登记一下。” “还要登记么?”来人道,“这山野小店,规矩倒是不小。还有,你为何叫我少年,不叫我客官?” 第3章 为何而来 玉玲珑挑眉道:“你是瞧不起我这山野小店么?我这里风光独好,又没有尘世喧嚣,你到哪儿去找这么个好地方?”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开个玩笑。”少年倒有些无措。 玉玲珑笑了,看着少年,活像在看着邻家小弟:“还有,我叫你少年,是因为觉得你很亲切。” 蓦然,一个声音尖叫道:“憋死我,憋死我!” 柳小六刚从后面过来,闻声扑向玉玲珑,摆出保护的姿态:“老板!” “抱歉,吓到你了。”少年冲他莞尔,“是我的鹦鹉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