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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他们初初相识,叶佳晨来公司报道,慌慌张张与他相撞,一对受到惊吓的大眼睛,眼睫毛扑闪扑闪,一脸的慌张失措。 其实那天那个场面,他一直记得,叶佳晨穿了一条米黄色的连衣裙,还戴了一顶窄帽檐的太阳帽,因为相撞,帽子掉在地上,他替她捡起来递给她,他听见她怯生生的声音说:“谢谢。” 那一年,她已经二十六岁,却还莽撞冒失地好似学校刚毕业的大学生,他曲起手指朝身后的公司大门点了点,“众安科技?” 叶佳晨便连连点头,然后一脸的紧张,他在那个瞬间觉得眼前的姑娘真是可爱,她甚至还不自觉地吞了口口水,结结巴巴地问他,“你是老板吗?” 他笑着摇头否认,姑娘便大大放松下来,拍着胸口绕过他,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味儿,那一刻,他听到自己心动的声音。 他很奇怪,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儿,而且这么快这么简单,只是一个眼神两个动作,他竟然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他细数三十三年的漫长人生,他很少心动,两根手指头就可以概括完,可惜他似乎就是这种类型,当年在西海岸线上第一眼瞧见屠芳芳,一切也很简单,她搭了他的车,他们便相爱了。 在那之后,他其实记得她每天的穿着,每天的情绪变化,她喜欢的每一样东西,她喝咖啡要加很多糖,她不能吃芒果,她爱吃三明治,她时常迟到,有时候却在日出没多久就出现在办公室,那时候是他最享受的时候,偌大的公司,只有他们两个人,静静地在彼此的领地做事,那种感觉,就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知道对方在自己身边,不需要哪怕一句言语,那种安心感就能萦绕在心头,那两年,其实他很开心,心是安定的有归属的,如果可以,他真希望时间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他远远瞧着她,便已足够。 可是故事总有后来,他做了太多事,他一向冰冷,却控制不住自己在叶佳晨的面前出现太多次,他总是在开会的时候坐在她对面,好让她瞧清楚自己隐在眼镜片儿后面的真诚双眼,他总在她出现在茶水间的时候进去泡咖啡,随便搭上两句话,听她话多得叽叽喳喳,那一整天他就能感受到幸福。 其实他有很多事儿想做,他时常不受控制地等候在公司门外,有过多少次,他看着她匆匆出门去搭地铁,他在她身后跟过几条马路,想按喇叭喊她上车送她回家,可每每到了关键时刻,理智便会突然跑出来,提醒他,他的那些不堪过往,他的那段失败的婚姻,还有那样年幼需要他全心呵护才能健康长大的乐乐,他已经欠了他一个缺少母亲的完整家庭,又怎能狠心为了自己的一次短暂动心而眼睁睁将他送回屠芳芳身边,让他过上朝不保夕随时要面对情绪失控的亲生母亲的生活,而那生活是如此地漫长,十五年的光阴,是由一个个二十四小时的分分秒秒组成,他穿越那些分分秒秒,仿佛能看见那个十八岁的少年,他踏着阳光而来,就像曾经的自己一样,他已经将人生过得如此不堪,又怎能将那个少年的希望全部抹杀。 后来到底是有一次,他按下喇叭喊叶佳晨下车,那是一年前的冬天,下了雪,天空白得吓人,满天飞雪,像春天江南岸边的柳絮儿,扎着堆儿往下沉,叶佳晨没带伞,走了没几步头发就见白了,身上穿得大衣湿漉漉的,他担心她着凉,换季的时候她刚生过一场病,请了三天病假,来上班的时候苍白着一张小脸,头发也剪短了,他心里燥得很,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对她好,如果可以,他真想掏心掏肺地对她,可惜,如果永远只是如果。 后来他暗骂自己不是男人,他把车开到她身边,问她家住在哪里,他正好没事,送她一程,他看着她坐上车,报出家里的地址,低声说“谢谢”,后来她小心翼翼地厉害,因为他摆了臭脸。 如果有机会,他真的想告诉她,还记不记得那天,他头一回主动,要送她回家,他摆臭脸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他自己,明明知道姑娘的家庭住址儿,还非要装模作样地再问一遍,他在心里低咒了自己一万遍,算什么男人,装什么大尾巴儿狼,清清楚楚人家姑娘住哪儿,还非要问上一嘴,那天,他是真的看不上自己。 后来他从车抽屉里翻出一包巧克力,是VosgesHaut的牌子,他听到姑娘压着喉咙的尖叫声,终于扯了嘴角无声地笑。 他就是耍了心眼,之前Andy回美国,当做伴手礼带回了这个牌子的巧克力,办公室人手一份,他看到叶佳晨把自己那份吃完后,意犹未尽,销售部的几个男同事,都被她搜刮走,她一向好人缘儿,口袋里装满巧克力,离开的时候,一脸心满意足的笑。 他记得清清楚楚,后来请美国的友人从芝加哥汇了一整箱过来,他没办法大大方方拿给叶佳晨,便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塞了一包,车子抽屉里也放了一包。 没想到今儿个竟派上了用场,姑娘红着脸孔问他,“你也爱吃巧克力?” 他在谈判桌上向来言语犀利,可竟被一个小他七岁的姑娘问得哑口无言,他摸出一根烟,问叶佳晨,“介意吗?”还没等她回答,又塞回去,朝她浅浅笑笑,“还是算了。” 后来姑娘在那条路上吃完整袋巧克力,笑得神采飞扬,她说她除了爱吃这个牌子,还喜欢法国的Valrhona和荷兰的PuiBomboni,他想她一定不知道,其实他后来买齐了她爱吃的所有牌子,他将那些巧克力放在家中的冰箱里,用一个透明的盒子装着,那天他出差晚归,她在他家里照顾乐乐,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开过冰箱,有没有看到那些巧克力,如果有,她会不会记得一年前,那个满天飞雪的黄昏,她在他的身边,说过那样一段话,她说她爱吃巧克力,喜欢国外的几个牌子,夹心或是纯黑的,她都喜欢,她应该也不会知道,那天他是多想吻她,或者什么也不干,只是绕着环城高架一圈又一圈地绕,哪怕华灯初上,哪怕万家灯火,只要她在他身边,冲他简简单单地笑,他就觉得幸福原来这样近,近到伸伸手便可以紧紧握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