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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思考的是, 是什么让杨双林他们变得如此笃定, 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警方被捉拿归案呢。 所谓的完美犯罪有三种类型。第一种为无法解开诡计, 即罪犯使用了高超的作案手法, 使得侦查人员被误导与蒙蔽,从而无法看破真相。第二种为无证据,即找不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加害者有罪, 其中包括找不到受害者尸体。第三种则为无法律, 即法律存在漏洞,即便了解了所有证据链,仍无法判定加害者有罪。 此次的案件明显属于第二类,至今为止他们都找不到女孩或她的尸体,更别说监控录像与凶器。那么,女孩的尸体究竟去哪里了呢?程斌也想到了三种可能性。 “第一,尸体石沉大海了。绑了石头的尸体沉到海底,或许过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会被人发现。” 俞任杰听他说完,往他嘴里喂了一块薯片:“我们沿路走过,附近没有大海,也没有湖泊,他们是立刻去了葛城家里。” 程斌点了点头,将薯片咽了下去:“第二种可能性,女孩的尸体被烧成了灰烬,任何DNA组织都被破坏了。” “但我们连灰都没看见,而且在自家烧火只能算是烧烤,这味道能把邻居呛过来投诉。再说了,殡仪馆里烧一下也不见得能全部烧干净吧。” 程斌觉得有理,伸手去掏薯片,但俞任杰不肯给了,他大声地说:“你已经吃了我五片了!” 程斌悻悻:“第三种可能,杨双林用了化尸水,就鹿鼎记里韦小宝常用的那种。” “你是说王水吧。”俞任杰补充。 “对,就是浓硝酸和浓盐酸三比一配置的那个玩意儿。”程斌故意提起配方,好让俞任杰知晓他懂得这个知识:“以前国外有个案子,就是一个老外用化尸水把死者给化了,但是一不小心留下一滴人油挂在墙上。后来侦查人员根据这滴人油验出了人类的基因,才把那老外给抓住的。” “外国人当然是老外!”俞任杰嚼着薯片,一脸的满足。 “你好好听!”程斌十分不满。 为了表示歉意,俞任杰将薯片袋递了过去:“听着呢,你继续。” 程斌趁机抓了一大把,这让俞任杰很是恼怒,立刻将袋子收了回去。 “他们是化工厂的员工,我想过是不是他们把尸体带去厂里用王水化了,是叫王水吧?”见俞任杰点头,程斌继续道:“但王水的腐蚀性太强,估计能把地板溶掉一层皮,工厂里没这样的痕迹,所以我觉得这也不大可能。” “但也说不准,”俞任杰难得的没有反驳他:“说不定工厂里就有专门的材料是防腐的呢,毕竟它是个化工厂。” “你也觉得有可能?” “是的,但是请你不要再吃我的薯片了。” 俞任杰拍开程斌的手,仰头把剩下的薯片倒进了嘴里,袋子里的碎屑漏了下来,进了他的领子里。 “被你这么一提,我在想如果是化工厂的话,人被烧成灰也是有可能的。当然其实我刚才想到的是炼钢厂。”程斌拉起俞任杰的领子,抖了几下,薯片屑便从他的衣服里落了下来,只是还有几颗粘在了他的脖颈上。程斌朝那儿吹了口气,拍了几下,终于替他收拾干净了,但立刻便发现俞任杰的嘴角上也沾了几颗碎屑。 “你啊你,怎么搞的!”程斌抬手想去擦拭他的嘴角,最终却转而捏住了他的下巴,他俯下身,用自己的嘴唇和舌头替他清理了这些碎末,就像一条见了主人的大狗。 “靠!”俞任杰说。 “谁让你那么小气,连块薯片都不给我吃!”程斌强词夺理。 俞任杰用手抹嘴时,发现程斌还在舔他的嘴唇,这让他显得色气满满,还稍微有点儿性感。 但程斌没有进一步的作为,而是将扫帚往俞任杰怀里一塞:“我出趟门,你赶紧把地扫了。” 俞任杰拦住他:“你地也不扫,这是要去哪儿?” “我去工厂看看。那里空气不好,你就别去了,好好在家待着。”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会尽早回来。”程斌也感到十分的不舍,俞任杰这么一问,他忽然觉得鼻子发酸,恨不得立刻回头,好好抱抱他。 “尽早是什么时候?” “我不在的时候,你多想想我,等忍不住要见我的时候,我就回来了。”程斌扭过头去,不让俞任杰看他的眼睛,因为一旦看见了,便会发现里面含着热泪。 “不是,”俞任杰说:“隔壁大街的炸鸡晚上十点关门,你早点回来,给我去排一份。” “你这人!”程斌吸了口气,有些落寞地说:“我知道了。” 但程斌并没有排队给他买炸鸡回来,俞任杰等了许久,直到在沙发上睡着,程斌都没回来。直到一阵铃声将他唤醒,俞任杰发现时间已经跳跃到了早上七点半。 “我找到线索了!”程斌在话筒里告诉他:“你快过来,我当场讲给你听!” 俞任杰发觉肚皮很饿,为了那份炸鸡,他一晚上没吃什么东西:“等我吃个早饭再说。” “别吃了,你先过来!” “行吧,我马上来。” 俞任杰只花了四十分钟便到了工厂,这时工厂用来接送白领的班车才刚到,员工们纷纷打着哈欠。程斌带他去了一间简易车间,就在该工厂最大的厂房后头,面积较小,十分破落。车间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堆机器和配件,蒙了灰的,生了锈的,看起像是用来是堆放废物的。但就在这堆废物后头,放置了一台插着管线的长条机器,表面刷了一层绿漆,看起来还很新鲜。这台机器长得十分笨拙,就像横竖两只油桶拼接而成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