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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侠且慢 第313节

    “姑娘倒是稀客,这都半个月没来了……”

    “家里忙,没办法,本来准备去四方斋吃饭,没想到被包下来了……听说燕王世子也在四方斋?”

    “是啊,身边还带着龙吟楼的一个头牌,刚还在这里买了几件首饰,出手当真阔气。”

    “是吗……”

    两人了几句,老板娘发现折云璃在挑唇脂,又问道:

    “姑娘今年多大?”

    “十六。”

    “哟~这年纪刚刚好,你看这款,颜色浓而不烈,艳而不媚……”

    “咦~这个是不是有点太艳了?秀荷姐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挺合适。”

    “姑娘可以先试试,我这铺子开了二十年,贵是贵但从不赚黑心钱,要是上了妆不好看,你们付钱我都不会收……”

    ……

    骆凝妆容向来清淡,对年纪不大的折云璃管的也严,折云璃以前肯定不敢买这种有点勾人的朱红唇脂。

    但现在都十六岁了,折云璃心底又挺喜欢,在几人推荐下,还是从盒子里拉起胭脂花片,在铜镜前含了含。

    随着双唇分开,本来很淡的双唇,rou眼可见的变得娇艳欲滴,以至于整张脸蛋儿都明艳了几分。

    “咦~”

    “小姐真好看。”

    “这色确实搭配,老板娘好眼力……”

    折云璃显然有点不习惯,脸都红了些,轻咬下唇对着镜子仔细打量,却隐隐发现不对——镜子里能看到侧面的窗口外面,站着个头戴斗笠的熟悉身影,似乎正看着镜子里的她偷笑。

    惊堂哥?

    折云璃一愣,回头打量,却见远处的窗外空空如也,并没有什么人。

    折云璃可不觉得自己会想男人想到出现幻觉,和两人交流几句后,趁着秀荷在挑胭脂,悄悄走出门,来到了侧面的过道里。

    过道里空空如也,折云璃扫视一眼后,顺着过道走到后巷,左右查看,还以为夜惊堂和她玩躲猫猫,便想开口呼喊一声。

    但她刚有张开的动作,就发现飞檐上冒出了熟悉的黑影,眨眼之间落在了跟前,一把把她嘴捂住,直接拖进了黑乎乎的巷子里。

    ?!

    娇娇小姐打扮的折云璃,被单手抱着腰捂嘴,眼睛顿时睁大了几分,但并未挣扎,而是屏息凝气,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靠在男子胸口侧耳倾听。

    蹄哒、蹄哒……

    后巷有马蹄声由远及近,朝着四方斋这边小跑而来,将要抵达时便放慢了脚步。

    折云璃眨了眨眼睛,明白夜惊堂应该是在蹲人,略微抬起眼帘,想看看夜惊堂什么反应,准备动手套麻袋还是按兵不动。

    夜惊堂方才已经看到了有马匹过来,此时捂着云璃的嘴,蹙眉仔细倾听,发现马匹人到了四方斋后方,酒楼里有小厮出来迎接:

    “方老里边请。”

    “李公子的生辰宴开始了?”

    “刚开始没多久……”

    ……

    说话之人是方世杰,交谈声很正常,并没有发现拐角的动静,夜惊堂暗暗松了口气,低头眼神示意别出声。

    折云璃在京城憋了几个月,都快闷死了,遇到这种敌明我暗的戏码,可谓眼神灼灼,等到脚步声往从后巷响起逐渐远去,才眨了眨眼睛,而后和夜惊堂一起,一上一下从墙角探头。

    后巷之中已经没了人,围墙后只剩下酒楼的伙计在马厩喂马。

    夜惊堂发现方世杰大晚上离开燕王世子身侧行踪不明,自然心中狐疑,正想让云璃回去,他去窃听一下,结果还没开口,就听见怀里的小云璃小声道:

    “好像是方世杰。”

    “嗯?”夜惊堂一愣,低头看向小云璃:“你怎么知道?”

    折云璃眼底满是傲色:“我在京城溜达半年,你当我在外面天天闲逛不成?我连黑衙有多少人手、每天什么时候换班都摸清楚了,更何况这种明面上的人物。方世杰是燕王世子的护卫,燕王世子在,那这个姓方的老头不是他还能有谁?

    “我以前来梧桐街还在路上瞧见过一次,听说这人原来是燕州游侠,混号‘半指青’,善剑法拳法,武艺极高,而且六十岁依旧宝刀未老,还在城南的六角胡同养了个外室,隔几天就去一次,一次半个时辰,出门时还会揉揉腰……”

    ??

    夜惊堂眼底显出异色:“你听谁说的?

    “听茶馆里的闲汉说的,常言无风不起浪,这老头可能真在外面养的有小的。惊堂哥是帮忙外室?走走走,我给你带路。”

    “抓什么外室。”

    夜惊堂暗暗摇头,来到过道中段,贴在墙壁上,仔细聆听墙后大厅的动静,结果发现方世杰直接在席间落座了,说的全是场面话,看起来不大可能大声密谋。

    折云璃显然有点好奇,并没有直接回铺子,而是悄然挂在了围墙上,探头打量院中的马匹,而后对着夜惊堂眼神示意。

    夜惊堂见此又来到跟前,自墙头往院内打量:

    “怎么了?”

    折云璃双脚悬空,把自己挂在墙上,和夜惊堂一般高,眼神示意马厩里吃草料的骏马:

    “这匹马没出什么汗,跑的不远,但蹄子上有污泥,甩到了马肚子,看起来跑过一段泥泞路;这些天京城都是大太阳,城内没有这么烂的路,京城附近都有江堤河堤,马能下去的地方不多,咱们现在去江边顺着找,有可能找到马蹄印。”

    夜惊堂眼神颇为讶异,认真看了眼马蹄:

    “今天女帝去了上游的玉潭山庄,沿途十余里管控,船只靠岸会严加巡查,而下游不受限制,大小商船为了方便,都顺路去了下游靠岸,港口挤不进去就得停江边……如果是去江边办什么事,从下游回来可能性更高。”

    折云璃露出‘英雄惜英雄’的赞叹神色,拉了拉夜惊堂的袖子:

    “那快走吧,能变成泥泞地的地方,肯定被水淹。半夜涨潮前没找到,等水位上来什么都淹没了。”

    夜惊堂见小云璃相当机灵,也没说什么,让她去打了声招呼后,就快步出发,一道往城外行去……

    ……

    城外江安码头。

    随着杨冠回乡置业,青莲帮散伙,如今的江安码头已经被城里的其他地头蛇收购。

    而随着夜惊堂跻身刀魁,这群曾经打过染坊街生意主意的城镇地头蛇,显然也知道得罪错了人,最近一个个怂的和孙子一样,不说打理生意,连人都不知道躲去了哪里,仅靠一帮小弟维持着秩序。

    码头是三教九流汇聚之地,没有个撑场面的人看着,自然是一团乱麻,恰逢上游管控下游到岗船只暴增,江岸码头直接论为了里面出不去、外面进不来的状态,晚来的船只只能临时停泊在江边,等着港口疏通进入港卸货。

    月朗星稀,一艘自上游而来的大船,孤零零停靠在距离码头还有两里的江滩附近,船上的客人大半已经下船,徒步入了京,但船上的货物没法卸,为此还是有些许人在船上走动,眺望这种码头上的动静。

    而江边一栋用以避暑的别院里,身着青衣的公子,站在观景楼上,遥遥眺望着京城的灯火余晖。

    宅院后方的一间茶社内,几道人影在其中就坐,其中披着披风的锦袍老者,在上位居中盘坐。

    右边则是体型健硕的滕天佑,仲孙彦坐在左边,面前的小桌上摆着个金钵,上有盖子,边缘由蜡封密封,盖子表面颇为精致,铭刻着一个古老徽记。

    仲孙彦举止向来随意,此时脸色却显出了郑重,都不敢乱碰金钵,只是仔细打量,感叹道:

    “当年西北王庭为了限制练了鸣龙图的奇人,让各部巫师研究出了囚龙瘴,结果还是鸣龙图更玄妙,强行重塑体魄,根本毒不坏,只能起个短期限制作用,练了浴火图直接无视。而没有鸣龙图傍身的凡夫俗子,则是糟了大灾,武艺再高,沾上囚龙瘴也得当场变废人,解不开死不掉,日日受万蚁噬心之苦,比直接杀了还难熬……”

    滕天佑也是北梁人,听过囚龙瘴的赫赫凶名,想了想道;

    “璇玑真人和夜惊堂,都是朝廷死忠,按理说都练过宫里藏的那张玉骨图,此物若是对他们没用的话……”

    坐在上位的锦袍老者,平淡回应:

    “囚龙瘴霸道之处,在于摧毁人之根本,让人之体魄自行崩解;练了玉骨图伤不到骨头,皮rou还是会慢慢烂掉。即便练的筋骨皮三张图,毒一直在身上,身体不停损伤愈合,算是持续消耗精气神,武艺再高也难以发挥出多少实力。”

    滕天佑又问道:“此物只要沾到女帝身上,就必死无疑?”

    锦袍老者想了想,摇头:“此物对女帝应该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能用来对付璇玑真人或者夜惊堂。毒只有一份,至于如何调虎离山、怎么用毒,尔等自己想办法。”

    滕天佑皱了皱眉,和仲孙彦对视一眼,也没再多说,认真琢磨起了具体计划……

    第二十四章 疯批女贼

    银月当空,寂静江面上波光粼粼,远处时而飘过一艘灯火忽闪的大船。

    两丈高的白石江堤下,是齐膝深的芦苇滩,秋色渐深已经显出了青黄相间之色,微风吹过时掀起浪花般的涟漪。

    沙沙沙~~~

    夜惊堂做江湖游侠打扮,腰间挂着刀与剑,顺着芦苇丛的边缘行走,打量着江边泥地,寻找着马蹄印的踪迹。

    而个儿不算高的小云璃,则走在身边,依旧穿着齐腰襦裙做娇娇小姐打扮,但身上多了件街上随便买的灰色披风和斗笠,还从车厢里取来了家伙事,五尺长刀抗在肩膀上,江湖味十足。

    折云璃斗笠下的脸颊,还点着朱红胭脂,看起来清丽动人,但嘴角却叼着根草杆,行走间随口闲聊:

    “鸟鸟跑哪儿去了?这差事就该它来干,顺着江边飞过去,不出一刻钟就能扫完沿江四五里……”

    “鸟鸟在宫里陪着你师娘和三娘,有什么事飞上天叫几声,我就能赶回去。要是带走,不就没法传消息了。”

    夜惊堂瞧见小云璃的扮相,有点好笑,抬手把草杆抽下来:

    “姑娘家的,别学江湖人叼草杆,让你师娘看见,非得打你屁股。”

    折云璃有些无奈:“我现在可是大姑娘了,按理说可以独自去走江湖,师娘还把我当小丫头管……话说你十六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夜惊堂把沾了红胭脂的草杆折了一截,叼在嘴里:

    “我十六岁,就是两年前,刚当家管镖局不久,七月份在梁洲走镖,送几车西边来的香料去梁东,在戈壁滩上遇到一波马匪,十多号人,骑的是沙洲那边特产‘满脚泥’……”

    折云璃听见故事,眼前微亮,靠近了几分,抬起斗笠好奇道:

    “满脚泥是什么东西?”

    “一种矮马,蹄子是黄的,耐力好得很,在缺水的戈壁滩上能连续跑几个时辰;马匪骑这东西,一般都是和狼群一样,尾随游荡恐吓,商队跑不过,怕出事一般都是丢下值钱物件消灾。

    “我当时带着八个镖师,不想起冲突,就丢了一袋碎银子。结果那群马匪嫌少,还准备上来硬抢,我当时让队伍继续走,一个人提刀迎上去,两刀下去两个人头,然后马匪就一哄而散了……”

    折云璃十六岁的年纪,还在被师娘打屁股,听见夜惊堂同样年纪,已经在西北大戈壁上刀口舔血了,心头不免有点感叹,想了想又问道:

    “惊堂哥在梁洲到处跑,有没有遇到过心上人?”

    夜惊堂摇头一笑:“梁洲太乱,漂亮的小姐可能有,但都住在郡城里,出门也是团团保护,我们这些带刀的江湖人根本没法靠近。至于能遇上的,都五大三粗比爷们都爷们……”

    折云璃不太相信:“天南也是穷山恶水,照样有不少漂亮侠女。惊堂哥在梁州待那么久,本地人没有,路过的总能瞧见几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