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都市小说 - 名门眷宠:娇妻养成在线阅读 - 第124章 履行夫妻义务(二更)

第124章 履行夫妻义务(二更)

    下一秒,她被沈铭溪一扯,眼前一个眩晕,人就被他压制在墙壁上。

    他一只大手垫在她后脑勺上。

    目光里尽是灼热的光。

    “月儿……”

    他说完,俯低头吻上她的唇。

    男人的力气有些过重,沈月感觉随着他唇舌纠缠,呼吸渐渐被抽空。

    她头晕目眩,试图推开他,可四肢无力。

    连脚都发软。

    “哥……”她终得以呼吸的空隙,试图唤沈铭溪。

    他的眼,有火光,有炽烈要燃烧她的火光。

    沈月觉得要燃着她了。

    她呼吸急促,想要扶着他离开。

    沈铭溪却是突的打横将她抱起。

    穿过还在觥筹交错的人群,一路走出了会场。

    他走的太快,根本没发现在会场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身穿蓝色深v挽礼服的女人。

    自他们进入会场开始,她的目光就未曾移开过。

    她手中握着高脚杯,琥珀色酒液被她一口灌入喉中。

    “晴晴,你这一晚上都在看着他,还放不下他?”

    身旁,一身深黑色西装的男人,唇角勾着笑,五指轻抚过她滑嫩的肌肤。

    目光里是不加掩示的炽热。

    “别碰我!”方晴放下杯子低吼。

    她受够了他的这种调调儿,他不是沈铭溪,就算再像也不是。

    酒精使她本就烦燥的情绪更坏。

    她挣开顾若白揽在腰间的手。

    刚迈步子,有人突然撞了过来。

    她身子一个酿跄,没有站稳就摔倒了。

    顾若白很听她的话,纵然她摔倒都没扶她一下。

    周围的人都在看她,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

    从小到大,她习惯了被捧在手心,习惯了身边有各种男生的追求。

    可是,她都从来没动心过。

    28年的时间,她唯一爱过的只有他一人。

    可是他竟然从没有爱过自己。

    心底迸发出自嘲的笑。

    她爬起来往门外走。

    不顾忌别人的目光。

    也不想刚才那一摔有可能导致的后果。

    她什么也不想去思考,只要想到他们刚才那亲密无间的举止。

    想到她花费这么多年去小心爱着的男人,已经成了别人的男友。

    想着别人转发给她朋友圈的那张截图。

    她整颗心都充满了愤恨和不甘。

    不由加快了些脚步。

    沈铭溪抱着她进了电梯。

    然后按下33层数字。

    他始终看着怀里的人儿。

    喉结耸动。

    抱着她一刻也不松开。

    电梯这一路,有人进,有人出。

    沈铭溪都仿若未闻。

    直到电梯最后停在33层。

    他抱着她大步出了电梯。

    沈月发觉他的脚步有些匆忙,没有以往的淡定。

    甚至还有些紧迫。

    隐隐的发觉到,似乎会发生些什么。

    她不吭声。

    待他打开房门,抱着她走进漆黑的房间。

    所有一切情感宣泄而出时。

    沈月听到房门“砰”地关严。

    心里也随之莫名的升起一丝惶然。

    她不是没想过有这一刻,也不是没有准备过。

    但是在这种情形下,突然没了底气。

    不知怎么地,她就被他放下,黑暗中,他吻着她,带着压抑的极致诱惑。

    沈月听到他胸腔里炸响一般的心跳。

    他的呼吸短促,渐渐偏离了方向的唇,让沈月不禁瞪大眼睛。

    她人一轻,被抱上床。

    她发出微不可闻的“嗯”一声。

    紧接着,沈铭溪覆身而来。

    从未有过的震撼,沈月感觉整个人如同被火炽烤,整个身心即将要经历一场战火的洗礼。

    那一晚的一幕幕闪过。

    感觉还犹为清晰。

    可终没有此时此刻心跳加速。

    他的吻越发难以让她招架,最后她忍不住低吟出声。

    电话突兀的响起。

    沈月吓了一跳。

    沈铭溪拥着她,亲吻着她的唇,眼睛和眉毛。

    “电话!”

    “不要理它!”沈铭溪的声音透着一丝低沉的沙哑。

    沈月一眼扫到了上面的号码,有些眼熟。

    她被他抱在怀里,深浅的呼吸带着蛊惑,沈月渐渐被他吻得七荤八素。

    忽地,又是一阵敲门声。

    紧接着,手机又再次响起来。

    沈月推了推沈铭溪。

    他略微蹙眉,抱着她一会儿,平息了下情绪。

    只扫了一眼手机的号码。

    “等下,我去看看!”

    沈铭溪抓来被单将她盖好,轻轻吻了下她额头。

    转身去开门。

    “铭溪……”

    门一开,方晴一下子冲进门。

    她试图去抱沈铭溪的腰,却被他轻易闪过。

    方晴差点栽倒在地,抬眼就看到床上衣衫不整的沈月正坐起来。

    对上她的视线。

    她的眼中那点点泪水,化成无尽的恨意。

    “你们……”

    她指着沈月,一副气极的模样。

    泪水大颗大颗落下。

    转身,她再次抱住沈铭溪的腰。

    “铭溪,求你了,别这样对我,我爱你,我那么爱你!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做一切,我不要名份,什么也不要,我就想在你身边!”

    沈月惊讶她的话。

    虽然她之前觉得方晴有些可怕。

    此刻,她觉得眼前的根本不是方晴,不是她以前认识的方晴。

    不要名份?

    那她要什么?

    只要一个可以给她身体或温存的男人么?

    她的爱就这么肤浅么?

    沈铭溪扯开她的手,将她一下子扔出了门外,然后关上房门。

    连句话都不再给她。

    房门还在狠狠敲着,沈月心头一跳一跳的。

    看着沈铭溪,又看着还在响着的手机。

    下一秒她接通,放在耳边。

    “铭溪,你听我说,我知道我之前错了,我不该跟他在一起,我是因为他像你,才跟他一起的!铭溪……”

    “方jiejie!”

    沈月轻轻喊了一声。

    电话里突然就静默了。

    沈月抿唇说:“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沈铭溪了,他现在是我男朋友,你也看到了,我不是你,没有那么大肚,可以与别人分享他!你若是爱他,就不会明知道对方不是他还和对方在一起!”

    说完,她挂断电话,又将号码拉黑。

    沈铭溪走到床边,轻抚她微微扬扬起的唇角。

    “这才像我的小姑娘!”

    方晴之后没了声音。

    沈月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离开。

    也没有再理她。

    只是给前台打了一个电话。

    毕竟她喝醉了酒,那么浓郁的酒味,一旦在他们门口发生了什么也不太好说。

    沈铭溪拥着她入眠。

    入睡前,细细亲吻了她的指尖哀婉的叹道:“看来,我是必须按法定程序来履行夫妻义务了!”

    他声音很低,有些小委屈。

    在他吃掉小娇妻的路上还真是一路坎坷。

    如若不是方晴突然闯来,他是不是就真的把持不住自己?

    沈铭溪深吸口气,俊脸浮上一丝苦笑。

    沈月伸手将他揽在怀里,轻轻拍着他背:“乖了,睡觉吧!”

    **

    之后的两天,沈月先是睡到自然醒,然后被沈铭溪带着在g城转了一圈儿。

    g城的冰灯是特色。

    每年很多人都会慕名而来看冰灯。

    但也因为天气极其的冷,去g城看冰灯必须包装成棕子才可出门。

    沈月和沈铭溪两个人穿着厚厚的棉衣,穿梭在各式冰灯中,或是拍照,或是嬉笑。

    开心的时间总会很短。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

    赶回墨城的飞机上,沈月睡得跟个小猪儿,一直到落地才被沈铭溪唤醒。

    前脚刚在墨城落地,后脚孙骁骁电话就又打了过来,并报告了她一个惊人的消息。

    方晴流产了。

    据说是因为喝醉了酒,不小心从楼梯上滚下去。

    而且由于摔得过重,伤及zigong,怕是很难再怀孕。

    沈月难以置信,握着手机很久没有反应过来。

    沈铭溪见她一副惊愣的神情,将她搂在怀里问:“出什么事了?”

    “方jiejie她……流产了!”

    沈铭溪眉头都没蹙一下,只是微微抚着她小脑袋说:“别想了,一会儿有人要给我们接风洗尘!想想我们该怎么宰他们一顿!”

    沈月还在想那孩子是谁的,沈铭溪像是猜到了她的小心思。

    继续打断她的思考说:“我认为,你该用这次机会好生向他们三个讨要一下上次欺负你男朋友这个仇!”

    一句话,很成功的将沈月的脑子从别人的事情里拉了出来。

    “他们三个?欺负你?”沈月小脑袋瓜子又开始思考这两个信息量比较大的词。

    一时想不起来。

    他们三个不难猜,南宫瑾、顾倾城和景昭毓。

    而欺负他?沈月觉得这个世上好像也没几个敢欺负沈铭溪的。

    这两年,她算认识到,沈铭溪绝不是一个优雅的绅士。

    谁欺负他,势必会千倍万倍的奉还。

    所以,能够欺负他,而且成功的……

    猛然,她想起金灿提到的,上次他被下药的事儿。

    沈铭溪就像是她肚子里的小蛔虫,在她张成o字型的小嘴儿时点点头。

    “若不是我当时醒来的及时,真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作为女朋友,我认为你不该咽下这口气!”

    “可是,为什么南宫瑾会把解药换了呢?”他和哥哥的关系应该是最好的,平日里也就他们来往的最为密切。

    他难道就没想过,一旦哥控制不住自己,真的和方晴在一起发生了什么?

    他难辞其咎吗?

    想到方晴,她又想到了她流产这件事。

    沈铭溪意识到小姑娘思想又跑了。

    赶紧捏住她下巴凑近有些委屈的道:“他毕竟是南宫澈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