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都市小说 - 阑珊在线阅读 - 雪梅

雪梅

    在去广州的前一天晚上,正在整理行李的杜韵懿突然接到鹏哥打来电话说:“杜子,我这突然有点急事,要忙到很晚,这样,明天你自己打车直接去机场,我们直接机场碰头就好,早点准备,别迟到。”本来前一天说的好好的,鹏哥会来楼下接她,怎么突然变了?听鹏哥语气感觉好像他隐藏着什么,跟平时说话的声调不在一个频率上。但又觉得自己只不过是胡乱猜想。

    其实杜韵懿的感觉没有错,鹏哥此刻正跟毛毛在顺义的一个酒店里缠绵不休,安宁火热。

    在一场猛烈的翻云覆雨之后,额头闪着汗光,眼睛里全是满足,疲惫的毛毛依偎在枕头上。一头黄色的卷发在她白嫩的肩膀旁铺着,枕头上粘着她的粉底和一些眼妆残留物,嘴巴上也干干净净的,口红早已了无踪迹。

    此刻的毛毛就算是卸了妆的样子,脸上的妆容被动的被枕头,被子和二个人皮肤的摩擦活生生的卸掉了。其实倒比她浓妆艳抹的样子顺眼很多。可是她是不会喜欢自己不化妆的面孔的,怎么都喜欢不了。

    毛毛闭着双眼哼哼唧唧的说:“今晚不许你走。”

    鹏哥:“你不用回去?”

    “不许走。”

    鹏哥没有说话,点燃一根烟,边抽边打开电视机随便的按着遥控器。

    毛毛也没有睡,却佯装睡觉的样子。这次约会距上次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本想他们二个人之间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彼此也都已经对对方感到乏味,疲惫。这些年争吵,谩骂,甚至大打出手……搞得他们已经精疲力尽了。

    上次在一起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燥热的夏天。鹏哥起身去洗澡,出来后看到她在用酒店的座机打电话,笑眯眯的脸上带着娇嗔道:“特别想你,最近几天都住在酒店,你晚上想我了就直接打这个电话过来,就我一个人住,同屋的那个女孩找他男人去了,我可没人找。”

    鹏哥看着她苦笑一下没出声,等毛毛放下电话后他说:“聊完了,怎么不多聊一会儿?”

    毛毛跑过来抱着鹏哥说:“干嘛?吃醋啦?”

    鹏哥:“我才没有,你想的美。”

    毛毛:“再等等,我会慢慢把他处理好,完了我们就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鹏哥:“可别,我可没钱,养不起你。还有,你以为大家都傻吗?谁不知道我没事就往你屋里钻?”

    毛毛:“知道就知道,就是想让大家知道,只要那个老东西不知道就行。”

    鹏哥:“你这样背后说人家合适吗?反过来你在谁面前还不是一样骂我?你这贱人。”

    鹏哥骂毛毛贱人并不是真的骂,反而还夹着一丝宠爱的骂。

    毛毛:“怎么,我是贱人,你不是更贱。”

    鹏哥:“那可不,要不怎么掉进你这个贱人的陷阱里去了。想拔都拔不出来。”

    毛毛:“滚,哪次你不来去自如?今晚不许回去。”接着从背后紧紧抱着鹏哥。

    鹏哥:“我跟匡总住一个屋,不回去不行啊!还是要小心谨慎,乖,不要任性。”

    毛毛更加娇嗔道:“不,我就不让你回去。不许走,你抱着我睡。”

    鹏哥指着隔壁说道:“要不你跟他请个假去?”

    毛毛嬉笑不语,想第一次见到鹏哥的时候,25岁的毛毛已经做了多年别人的情妇。那时候模特还是一个很神秘的职业,国内的职业模特也屈指可数,模特经纪公司更是凤毛麟角。大家都是在摸索中前行。

    毛毛当时的身份确切地说是礼仪小姐,经常去参加的是一些比赛开幕式,开业庆典这类的活动,拍拍平面广告,走t台的机会不多。

    鹏哥当时也是行业里的新人,他自己对这个行业也是不甚了了。当时毛毛是公司里的第一批模特,也是里面最出众的一位。

    鹏哥从没想过自己会与这些姑娘们有什么交集,他认为他们不是一个世界里人。他个子矮小四舍五入一米七,再说他当时有一个女朋友,是一个更加娇小玲珑的一个四川妹子,在一个餐厅里面做服务员。他们当时感情很好,女孩对他是百依百顺,言听计从。皮肤白皙,模样也是甜美。

    鹏哥觉得自己能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已经是祖上庇护了。想自己从大山沟里出来,啥活都干过,啥苦都吃过。自己家里负担重,还有弟弟meimei要读书,寡母常年生病,干不了体力活。自己这些年省吃俭用,就是为了把钱省下来寄回家里。

    小女友名唤雪梅,笑起来眼睛像弯弯的月亮,能把人的心一下子整暖和了。

    二个人刚刚确定关系不久,热乎劲还正浓,几乎每天都要见面,腻乎在一起。这时的鹏哥刚刚进入模特公司任职,想这个工作也是一个大哥引他入行,在这之前他还在一个夜店里做领班。夜店和女友的餐厅同在一幢楼□□哥经常陪着夜店经理去餐厅吃饭,就这样二人一来二往中,眉来眼去中就在一起了。

    鹏哥这人嘴巴很是能说,属于那种死的都能说活的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用他们四川话就是:这个人嘴巴来得。心地也是善良,做事不招人讨厌,长的也没有什么攻击性,所以他身边什么样的朋友都有。跟上面的领导,跟下面的服务员都处的和气。

    夜店里来往的的客人与他也是其乐融融,勾肩搭背,宛若老友。鹏哥总是有办法让来的人都高兴,舒服。一张笑脸不卑不亢,温暖人心。把你伺候的服服帖帖,让你的钱花的也舒舒服服。有点男版阿庆嫂的态势。想想这跟他少年离家,早早就历经人间疾苦,世态炎凉不无关系。

    对了,那时候的夜店一般都会定期邀请一些模特过来走秀,多半是要走泳装的。鹏哥就是因为结识了带模特过来走秀的一位大哥才进入了这行的。当时的毛毛也会定期到夜店里去走秀。但是她去的地方比鹏哥这里要高级一些。

    没有什么文化的鹏哥完全看不出他有什么自卑的地方,嘴巴里绝对是出口成章,有理有据,说的人心服口服。起初杜韵懿觉得鹏哥很有韦小宝的风姿,后来渐渐也不大觉得了,毕竟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跟谁再怎么像也不会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