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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迎酒:“……” 就在敬闲以为他已经彻底睡着的时候,路迎酒勾起嘴角:“我也爱你。” 第111章 致万物与你 他们买机票是为了扫墓。 路迎酒向张书挽要了一份名单。 名单上都是她记得的、参与过计划的世家知情人。 可惜的是年代久远,又没有其他的记载,张书挽只回忆起了二三十个人。 其中有六七位的墓碑就在鹭江市,其中包括了张念云和陈敏兰。路迎酒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全了,挨个向他们鞠躬、献花。 他也努力打听了那些人的生平。 扫墓时,他沉默不语,看着墓碑上陌生的名字、陌生的容颜,想象那些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他要把这些人和故事铭刻在心。 剩下的墓碑都在外地,路迎酒和敬闲今天就准备过去。 机场的天空湛蓝,飞机展翅向蔚蓝的天空。 之后的几个月,他们走访了每一处墓地。 每当到了墓碑前,路迎酒献花,敬闲也会和他一起深深鞠躬。 路迎酒说:“我还以为你不屑于这种礼仪呢。” “我确实不在乎大部分的人类,毕竟三观根本不同。”敬闲说,“但这些人值得尊重。” 时间充裕,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们就会慢下脚步慢慢欣赏。 长街短巷,楼宇高高低低,他们手牵手穿梭在钢铁森林之中。草长莺飞,柔嫩的绿意攀上枝头,他们行经比天空还澄澈的湖泊,彼此拥吻。 就这样边走边看,顺便还做了一些驱鬼委托,惩恶扬善,破除邪念。 等到扫完墓了,已是来年的盛夏。 酒吧的生意蒸蒸日上,阿梅依旧精心装扮着酒吧内外,招了新员工来帮忙。姚苟和叶枫时不时会接驱鬼委托,也有新的驱鬼师听闻了名声,想要加入。他们许久未见到路迎酒和敬闲,都很是想念。 路迎酒确实也决定回鹭江市了。 但在回去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在盛夏的某一日,他和敬闲开着越野车行过长草摇曳的平原。 他们开了一段时间,身后小镇的灯光远去了,周围只余绿浪,和几棵树木的剪影。 夏天的白昼长,直到六七点了天空还是微亮的,云彩泛着暗紫色光芒,与绯红交织。路迎酒摇下车窗玻璃,深呼吸一口清爽的空气,放眼,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二人。风自地平线呼啸而来,压弯了草,也吹响了虫鸣。 一直向前。 一直向前。 直到长草的最深处。 在行过一汪湖泊之后,路迎酒说:“就是这里了,剩下的路我们走过去吧。” 越野车停下,两人下车。 天地苍茫。 路迎酒在后座拿出一盏宫灯,以符纸点燃,一缕青色的火焰无声亮起。 他提灯向前,光芒微弱,但到底是照亮了四周,照亮了他们前行的路。敬闲跟在他身后,抱着几捧盛放的花束。 不远处就是一个草坡,也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上了坡,在老树之下有一块小小的石碑。 石碑很残破了,看不出原本的造型,也看不清写过什么字,只有半截横在那里任凭风吹雨打。 在数百年前,这里是一个小镇子。 第一盏青灯就是在这里亮起的。 当地人为了感谢那些驱鬼师,立了不少碑石,尚存的就只有这半截了。 张书挽能回忆起的还是太少了。还有那么多的陌生人、那么多的无名英雄淹没在岁月长河中,路迎酒没办法一一致意。 所以,他才决定来到这里。 俯身放下花束,娇艳欲滴的花朵簇拥着石碑,新生与老旧,盛放与破败,世界轮换从来如此,一处湮灭必然有一处蓬勃生长。 百年之前,青灯夜行。 今日石碑不言,那火依旧燃烧。 他们向着石碑深深鞠躬。 ——致敬万物,与无名的你。 路迎酒轻声说:“在这里留一会吧。” 敬闲点头。 路迎酒提着青灯。他们并肩站在长草中,听着虫鸣,看最后一抹天光消失。 回去的路上,路迎酒开窗,任由风吹起发梢与衣衫。 他沉默不语,良久后,看着窗外笑道:“这里的景色真不错。” “是啊,”敬闲也笑,“现在我们去哪?” 路迎酒说:“先回鹭江市吧,如果你想,我们还可以再去鬼界。”他慵懒地打了个呵欠,“反正时间还有那么多,我们想去哪里都行,不是吗?” 越野车奔驰在草浪与夜色中,直到远方。 …… 最近,鬼界有了新传闻。 据说几天之前,鬼王的宫殿里来了一位新神官。 一时之间,百鬼纷纷八卦起来,最后一致认定是鬼王抛弃了火柴人,迎来了新欢。 至于新欢长什么样子? 还没有鬼见过。 它们好奇得抓心挠肺。 有鬼信誓旦旦地说,新欢有三头六臂,一口能吃三个鬼小孩。 也有鬼打包票,说新欢是只妩媚的狐妖,不然怎么能天天吹鬼王的枕边风? 众说纷纭,谁也没个准话。 直到第四天,有个小鬼战战兢兢被叫进了宫殿。 谁都想在鬼王那里得到一份工作——那意味着衣食无忧,前程似锦。只是它这种没啥能力的小鬼怪,进去能做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