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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从你店里出来准备回台中时,被香味吸引进去。」庄雪当时拉着他的手,认真向他介绍,「他们的玉米浓汤虽然看起来像夜市牛排附的汤,土土的,可是很好喝,排骨也不错,炸工比我差一点。」 他半信半疑地走进店里,喝下一碗朴实无华的玉米浓汤,材料丰富,没有黏稠的勾芡感,是老板认真煮出来的汤,他从此成为忠实顾客。 庄雪就是这样,能在生活周遭中,注意到许多被他忽略的有趣事物。 吃完排骨饭,他们去附近的面包店买刚出炉的土司,在水果行里挑拣香气四溢的苹果,然后手拉着手回家。 巷子里开始出现下班下课人潮,灯光从各种特色小店的大窗户透出,灰色的空气、映着霓虹的树叶、行人的笑脸、庄雪卷曲乱翘的发尾、衣服上的米老鼠,每次在这种时刻,他就觉得被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淹没,这种幸福感自然而和谐的与他融合在一起,像把身体慢慢泡入温泉里。 「明天早午餐做你上次做的那个班尼迪克蛋,好吗?想再吃一次。」庄雪拉着陈海天的手摇晃,侧头问他。 「好呀,配上涂了美乃滋的三明治,」他边说边笑,「放很多火腿和起司片,你还能拍照贴到网路上刺激卖酒的小……」 「庄雪?」 陌生的声音打断陈海天的话,他看向喊出庄雪名字的斯文的男人,对方身上有一种让人很难忽视的气质,是某种和他相反的、脆弱而感性的东西,眩目又刺眼。 「嗨,好久不见。」庄雪的声音里有藏不住的讶异。 陈海天看着庄雪和对方寒暄,天气不错、最近过得如何、做什么工作,对方脸上的微笑像是费力挤出来的,眼光也飘忽不定地略过他和庄雪交握的手,眉头微皱。 这个人应该是庄雪的前男友吧?陈海天心想,梁美莉的乌鸦嘴还真灵。他感到一种奇怪的兴奋,手不自觉地摸向手机,想传简讯给梁美莉。 「你男朋友?」那个男人的声音里隐隐有一股不满之气。 「不是,」庄雪回答得快速又简短,「他是我的伴。」 我的伴。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庄雪声音中透露出来的浓烈感情,让陈海天震耳欲聋,他把庄雪的话像焦糖可可般喝下,脑里一阵飘飘然。 我的伴。就算在同志圈子里,这也是太过古典的说法,几乎只有上个世代的同志才会用,那时同性的爱太艰难,同性婚姻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伴,这三个字就是承诺,超越法律束缚,却更加慎重。 爱情很短,陪伴却很长。 陈海天用力握了庄雪的手,不动声色地回应。 对方陷入一阵沉默,仿佛整个人忽然缩小,庄雪转头看他,笑了笑,又转头对那个人说,「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能留个电话吗?」那个人的声音里有种急切。 「不太方便,抱歉。」 对方点点头,脸上有种不情愿又无奈的神情。 他们拉着手,不疾不徐地往咖啡馆的方向走,直到弯进巷子里,陈海天才说,「回去做焦糖可可给你,要一口气喝完。」可可的甜味,和这种气氛非常相配。 庄雪点点头,走到咖啡馆门口时,才开口说,「那个人是我前任,交往了三年多。」音量不大,几乎快要被巷子外的汽车声盖过去。 咖啡馆里是一片深沉的寂静,卧在吧台的雨天大人爱理不理地晃了一下毛茸茸的尾巴。雨天体重已经突破五公斤,加上波斯猫特有的长毛,就像一件堆放在吧台上的灰色毛毯。 「你知道我对你的过去没有兴趣吧?」陈海天用钥匙打开门。 「知道,」庄雪拎着购物袋进小厨房,「机会难得,可以当成故事听一下。」 「那我先传个简讯给美莉,然后做完可可跟冰红茶再听你说。」 「美莉这下高兴了。」庄雪有些无奈地说。 第四十四章 往事 陈海天把焦糖可可端给庄雪,还从甜点柜里拿出一片清爽的芒果慕斯蛋糕,然后喝着冰红茶,听庄雪说一段简单的故事,标准的留学生故事,因为初至异国的寂寞而在一起、等到熟悉环境或学业完成后就分开的故事。 不同的是,当庄雪决定回台湾时,对方已拿到学位,也在美国找到很好的工作,最后却执意丢弃美国的一切,跟着庄雪回到台湾。 「他要跟你回台湾这件事,你同意吗?」对陈海天而言,他只在意庄雪对这种事的态度。 「当然不同意,我跟他说过,我们之间或许有爱,但更多是寂寞和喜欢,他是非常浪漫的人,记住所有节日,自己做礼物,我闭关念书谁都不见或者自闭的性格,他都能够忍受,完全以我的生活作息为主,可是这样的感情反而变成压力,后来我决定休学回台湾,那时跟他交往两年多了……」庄雪有条不紊地说明当时的情况和对方的个性。 陈海天虽然不曾去国外念书,但是他能理解,身在台北的他,也曾经因为寂寞而寻找浮木,更何况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 「你们属性不合,只能砍掉重练或洗天赋。」陈海天喝了几口红茶,才补充说明,「美莉说的。」其实他也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是他知道无法交融的爱情,腐败得比夏天的蓝莓蛋糕还快。 「美莉说的也对,」庄雪叹口气,声音里满是感慨,「我要回台湾时,跟他提分手,感觉上很无情,可是我和他冲突太多,不停争吵又和解,几乎快看到终点了,就算我没回台湾,也顶多再撑个半年,但是他觉得只要两个人一起努力,一定可以继续下去……如果有人当你面这么说,你大概会失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