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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之花好月圆 第27节

    第二天清晨,白月起早做了卤味,让张婶带去店里,而她则留在厨房里琢磨食物。

    钟和平说要辣口味,但是这个辣也不是随便加的,有微辣中辣和重辣,考虑到京市人口味偏淡,白月先试着做了一锅微辣的卤味。

    她啃了一根辣味卤鸡爪,麻辣的舒爽很好的解掉了卤味的油腻,更是让人唇齿留香,让白月眼前一亮。

    她又做了中辣和重辣的,重辣的口味太重了,白月接受不了,中辣的话是比微辣还要再辣上一点,不过以她这段时间在京市生活对京市人的了解,他们应该会更加偏爱微辣味的卤味。

    所以就决定了,在白记推出微辣味的卤味。

    不过做的过程中,也给了白月不少灵感,她打算再做点糟辣椒,要是嫌微辣味的卤味不够味的话,可以自己加辣嘛。

    白月把辣椒清洗干净,用杵把辣椒杵碎,再往里放入姜和蒜,再次杵碎,最后变成姜蒜末混着红辣椒的糟辣椒。

    等糟辣椒风干以后,用菜刀细细切碎,变成辣子,放在碗里。

    到时候每个桌上和对外窗口都放上一小碗糟辣子,喜欢吃辣是吧,自己加。

    又方便,又照顾了各人的口味,白月恨不得给自己点上三十二个赞。

    收拾灶台时,白月看着掉落在灶台周围的辣椒,又来了灵感。

    后世的不少美食店里,在上菜之前,都会先给客人上一碟开胃小菜,既让客人感到有‘优惠’,又能让客人在等待上菜的时候不会感到无聊。

    也许,她也可以效仿,自制小菜,每张桌子送上一份是不可能的了,但是给点的多的客人赠送一份倒是可以,也方便留住回头客。

    做什么小菜也简单,白月已经想好了,她打算就做腌野藠头和腌宝塔菜,这两样腌菜她在白家村的时候就做过了,味道饱受好评,连手艺不输于她的白母都赞不绝口。

    野藠头和宝塔菜这两样野菜在门市就有卖,如今门市越发红火,有不少山里人都背着自家产的山货,来京市里卖,这一转手,就能赚出翻了好几倍的价钱。

    于是门市里的东西越来越多,前不久白月抽空去逛了,还看到有蛇泡这种酸酸甜甜的野果卖。

    店里的事情白月琢磨完了,终于能空出手来忙自己的事。

    她先去了百货大楼,走到二楼的成衣店,售货员是两个年轻的女孩。

    白月瞟了一眼手表柜台的自留钟,现在是早上十点,百货大楼里没什么客人,两个年轻女孩在柜台里说着闲话。

    见到有客人,两女孩忙来招呼,同是百货大楼里的售货员,她两的态度比之前那个钟表柜台的女售货员好太多了。

    不过白月也不用她们帮忙,她来之前都已经想好要买什么了。

    白月先挑了一件红黑方格的裙子和一件的确良上衣,外加一双白色的凉鞋,还有一些成衣和布料,这些东西加起来差不多五十块。

    买完衣服白月直接在店里换了,白色的的确良上衣勾勒出她美好的身形,红黑相间的方格裙下是一双笔直修长的腿,精致的白色凉鞋显得她的脚踝纤细动人。

    换完衣服白月大变模样,若不是发型没变,两位成衣店里的女售货员几乎都认不出她了。

    两位女售货员嘴也是相当的甜,“都说人靠衣装,同志你换了新衣服真的相当好看。”“就是就是。”

    她们说的也是实话,白月眼光好,选的衣服都特别适合自己,更凸显了她的气质。

    买完成衣,白月脚步一绕,就到了手表柜台,今天值班的还是之前那个没给她好脸色的女售货员。

    女售货员对白月‘印象深刻’,她一进百货大楼女售货员就‘注意’到她了,见她先去了成衣店,还翻了个白眼冷冷地哼了一声,就这穷酸货色,能买什么东西,别不是去了成衣店结果什么都没买,给人看了笑话又赶了出来。

    结果女售货员等啊等啊,等到的却是白月鸟木仓换火包,直接变了一副模样,手里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一看就不差钱的样子。

    女售货员微微一愣,随即脖子一梗,更加强硬了。

    如今没有绩效这个说法,而且进了百货大楼就算是捧了铁饭碗,态度好坏全凭售货员自觉,毕竟就算态度再差,也没有人会开了她们。

    是以就算白月现在在女售货员眼里是个有钱的主,那也改变不了她对白月的态度,依旧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白月微微一笑,不跟她计较,她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跟人置气的。

    找到之前对她态度不错的那个年纪大点的售货员,“同志,我要那块东风牌手表。”

    手表凭票购买,她早就做好了准备,在门市用高价跟人收了一张手表票。

    售货员还记得白月,没想到白月这么快就赚到了卖手表的钱,不由得对她高看一眼。

    三百块钱和手表票,售货员核对无误后,笑意盈盈地收下了,然后递给白月她看中那块东风牌手表,“你收好了。”

    白月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趾高气昂的女售货员一眼,仿佛她不存在一般,收好手表就走了,只留下女售货员一个人生着闷气。

    她手上拎着一堆东西,准备先回租屋放好。

    这段时间白月陆陆续续往租屋带了不少东西,原就不大的空间显得愈发逼仄。

    钱越挣越多,东西也越来越多,再住租屋就有些不合适,再加上邵英华马上就要放暑假了,两人住这间屋子还是太狭窄了一些。

    白月已经盘算好过段时间就在京市买房,总要在京市落地生根,这人没了家,就像飘着的浮萍,心是悬着的,怎么也安稳不下来。

    放好东西,白月身上只揣了手表和钱就出了门,她去了理发店。

    店里已经有几位客人了,还都是女人,理发师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他看了白月一眼,招呼道,“你等等,我先忙这几位客人。”

    如今吹一次头就要四五毛钱,短发烫发一块二毛钱,长发烫发还要多加三毛,一般人的工资也就是十多二十块钱,所以烫发还是比较奢侈的事情,但没想到店里居然有这么多女客人,看来改、革开放以后女士们爱美的心都被唤醒了。

    白月点点头。

    “你是来剪头发的?”一旁无聊坐着等待的客人上来搭讪。

    白月努努嘴,“我跟她们一样,是来烫头发的。”

    客人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理发师用一根铁制的杆子,在火酒上面烧热以后,在客人的头发上横卷竖撩。

    理发师虽然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但是他的手却十分的巧,也不见他怎么弄,那位女客人就烫好了头发。

    女客人站在镜子前,抚摸着自己的卷发,心里美的冒泡泡。

    跟白月一起等的那位客人见状撇了撇嘴,她一直认为这卷发太花哨,见白月也是这样的审美,就不想跟她多谈了。

    很快就轮到白月了,她把辫子松散开来,乌黑亮丽的头发柔顺的散在两肩。

    理发师烫发已经是熟练工了,毕竟来他店里的女客人里十个有八个都是来烫发的,问清楚白月是烫发以后,他烫好铁杆,就准备开始上手烫,没想到给白月拦下了。

    “我不想全烫,你帮我把发尾烫一下就好了,而且不要太卷,就稍微弯一点弧度。”白月说了她的要求。

    理发师愣住了,迟疑道,“这能好看吗?”卷不卷直不直的。

    白月笑笑,“没事,你就按我说的做就好,烫不好我不会怪你的,也一样付钱。”

    现在的审美都是越卷越美,就是要一头‘羊毛卷’,才向港城的明星靠拢,那才叫做时尚,那才叫做潮流。

    毕竟是顾客的要求,理发师听从白月的指示,按照她的要求烫完了。

    白月站起身,她的长发长到腰间往上一点,只有发尾是微卷的,弯出好看的弧度,更显得她人美有气质,跟如今满街的‘羊毛卷’是不一样的风格,却更加的美丽。

    理发师傻眼了,“这、这还挺好看的。”原本他以为白月烫出来会是个‘四不像’,没想到比他给之前烫发的所有客人烫的还要好看。

    在白月前一位烫好头发的客人本来准备走了,结果看到白月刚烫好的头发,倏地停下脚步,指着白月,对理发师道,“给我重新烫过,我要烫她那样的。”

    这位客人是纺织厂的一名女工,最是追求时尚的人,所以才会来到理发店烫发,现在见白月烫的头发比她好看,恨不得重新烫过。

    这才叫烫发,这才叫美嘛,女工有自信,她要是烫了白月同款的头发,一定会是纺织厂最靓的崽!

    而刚才那位不喜欢烫发的客人早已目不转睛地看着白月微卷的头发,若是这样的烫发,也不是不能接受嘛,她目光炯炯地看着理发师,眼里透出来的意思和那位要重烫的客人一样。

    白月笑笑,在众人惊讶赞美的目光中对着镜子转了一个圈。

    这样微卷只烫发尾的头发在后世十分流行,曾经一度是街上的潮流,白月当然有把握烫出来不会难看。

    时尚就是一个轮回,她现在身上穿的红黑格子裙子,又或是八十年代流行的牛仔裤,到了九十年代、千禧年、后世,也一样流行,最重要的是找到属于自己的风格。

    白月眼睛一转,想到了什么,“老板,你这里有火柴吗?”

    “啊?哦,火柴啊,有啊,就在抽屉里,你自己拿。”理发师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火柴,但是因为她的新式烫发给自己带来了不少新生意,大方的给出了火柴。

    白月从抽屉里找到火柴,红色的火柴头摩擦棕色的砂纸,燃起红色的火焰,然后等三四秒就吹灭,此时火柴的前端已经烧成黑炭,稍微等黑炭凉一点点,便对着镜子将睫毛烫卷。

    如今没有睫毛夹,她只能用这种土方法来烫卷睫毛了。

    白月的睫毛本就长而密,用火柴棒微微烫卷之后更显得弯翘,美目流转间顾盼嫣兮。

    如此新潮的变美方法,给理发店里一众女客人看的又是一愣一愣的,真是恨不得白月多在留在店里一会,她们多跟她学学。

    只可惜,白月付完烫发钱就走了。

    现在是下午五点多,京大的学生们陆续从图书馆和课室走去食堂,校道上都是他们的身影。

    食堂门口有一棵紫荆花树,正是花开的季节,紫色的花瓣簌簌落下,白月站在树下,翘首以盼。

    她腰杆挺得笔直,双肩舒展,犹如压不弯的青松,一阵微风吹过,吹褶了她的裙摆,也扬起了她的卷发,窈窕的身影和出众的气质让学生们不禁纷纷回头,都想多看这时髦的女郎一眼。

    邵英华还在低头想着刚才在图书馆没解出的那道题,直到孙越捅了捅他的胳膊肘,他才抬起头。

    “那是白月吧?”

    孙越眼尖,外加白月实在是太过显眼,他隔老远就看到白月站在食堂门口了。

    “还真是。”卫国利也看到了,“她来京大找英华的吧?”挪耶地看了邵英华一眼。

    美丽的人总是让人赏心悦目,如果说孙越和卫国利是满心的赞叹,那叶清心里的毒汁都快溢出来了。

    昨天吃完饭回去叶清还不住地在心里安慰自己,就算白月能干,有本事,但是她土气不会打扮啊,别的不说,就那穿着,跟京大里时髦的女同学比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且听邵英华闲聊时话里透出的意思,白月是他知青下乡时在乡下娶的妻子,这就更让‘城里人’叶清看不起了。

    无怪乎他自认为高人一等,他是从千军万马中杀出考上京大的人,天生就有一份优越感,但是他仗着这份优越感四处去看不起人就是他的不对了。

    现在白月的‘大变样’更是让叶清心里暗暗恼恨,偏偏他却噎着说不出来。

    说话间,四人已经到了食堂,见着白月,邵英华就没有不笑的时候,他走到白月面前,两人对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吃饭了没?”

    “还没。”

    “一起去食堂吃吧。”

    短短几句话,老夫老妻的感觉显得尽致淋漓,把一旁的孙越看的恨不得咬手绢。

    今儿也是巧,白月和邵英华在食堂窗口排队打饭的时候,传闻中暗恋邵英华的同系女同学周秀秀就排在他们两后面,和她一起的还有几位同班女同学。

    平心而论,周秀秀也是一位小美人,打扮在这个年代也算是十分时髦了,所以在系里系外都有不少追求者。

    但她一概看不上,她认为只有最好的才配得上自己,所以自从看见邵英华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就算听说他已经娶妻了也是一样。

    叶清没少明里暗里地替邵英华‘宣传’他有一位乡下妻子的事,周秀秀一直暗暗打听跟邵英华相关的事情,自然知道了这件事。

    在周秀秀的想象里,白月应该是穿着土气,畏畏缩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形象。

    结果见到真人,和她想象中的大相径庭。

    周秀秀站在两人身后,从头到脚,一寸寸、仔仔细细地打量白月,最后只得不甘心地承认,白月确实比她漂亮,而且打扮的也十分时髦,尤其是她那头微卷的烫发,更为她添了不少颜色。